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合同

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数字证书服务提供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数字证书服务需求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及术语1.1 数字证书:指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身份信息,经过加密处理,的用于验证乙方身份的电子凭证。
1.2 认证服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数字证书、管理、维护、更新等服务。
1.3 服务期限:指本合同所约定的认证服务提供期限。
第二章服务内容2.1 甲方义务2.1.1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数字证书的、管理、维护、更新等服务。
2.1.2 甲方应保证乙方数字证书的安全、有效、可靠,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2.1.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数字证书进行审核,保证乙方数字证书的真实性。
2.1.4 甲方应提供乙方数字证书的使用说明,协助乙方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2.2 乙方义务2.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身份信息,以便甲方数字证书。
2.2.2 乙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防止他人非法获取。
2.2.3 乙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及时与甲方沟通,续签认证服务合同。
第三章服务期限3.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计算。
3.2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使用数字证书认证服务,应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新的认证服务合同。
第四章服务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支付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用。
4.2 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4.3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及金额,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章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7篇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7篇篇1甲方(数字证书申请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数字证书发证机构):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数字证书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范围1. 本协议规定了乙方为甲方提供数字证书服务的条款及内容。
数字证书包括但不限于网站证书、邮件证书、代码签名证书等。
2. 乙方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为甲方提供数字证书的申请、签发、管理、更新及撤销等服务。
二、数字证书的申请与签发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2. 乙方收到甲方申请后,将对甲方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
核实无误后,乙方将签发数字证书。
3. 数字证书的签发日期以乙方系统生成的时间为准。
三、数字证书的管理与维护1. 甲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密码泄露或丢失,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乙方负责数字证书库的管理,保证数字证书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乙方有权对数字证书库进行维护和升级。
3. 若甲方需要更新数字证书,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乙方将在核实后更新数字证书。
四、数字证书的使用与责任承担1. 甲方应按照数字证书的使用范围和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不得将数字证书用于非法活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对甲方使用数字证书所产生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乙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3.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数字证书的签发错误或失效,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涉及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相关设备,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
六、协议终止与撤销1.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需要终止数字证书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3篇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3篇篇1本《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提供方名称],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乙方:[使用方名称],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自然人,注册地址/住所为[注册地址/住所];鉴于:1. 甲方拥有提供数字证书服务的技术和经验;2. 乙方希望获得甲方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数字证书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定义1.1 数字证书:指甲方利用密码技术为乙方创建、签发的一种电子文件,用于证明乙方的身份及其公钥的所有权。
1.2 证书服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数字证书的申请、审核、发放、更新、吊销等服务。
1.3 证书有效期:指数字证书的有效使用期限。
1.4 私钥:指与数字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密钥,由乙方自行保管。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甲方为乙方提供数字证书的申请、审核、发放、更新、吊销等服务;2.2 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2.4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私钥,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数字证书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一;3.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3.3 若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4.1.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申请和提供的信息决定是否发放数字证书;4.1.3 甲方应当确保数字证书的安全性和有效性;4.1.4 甲方应当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数字证书服务相关问题。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4.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性;4.2.3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4.2.4 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私钥,不得泄露给第三方;4.2.5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4.12.28•【文号】•【施行日期】2004.12.28•【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网络服务"是指本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向投资者提供的服务。
第三条本所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以下简称服务密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两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身份认证,投资者可任选。
服务密码与数字证书一经申领可长期使用。
第四条本所授权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提供身份认证服务。
第二章服务密码第五条信息公司在本所网站(网址:http://)及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开设"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第六条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上述"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
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一)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二)"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三)"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于激活成功后的第二日方可使用。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6篇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6篇篇1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一、引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为了规范数字证书服务提供商(以下简称“服务提供商”)与数字证书申请方(以下简称“申请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数字证书服务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运行而制定的协议。
二、定义1. 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是以非对称加密技术为基础的一种数字化身份证明,用于标识数字证书持有人的真实身份。
2. 服务提供商:指提供数字证书服务的机构或公司。
3. 申请方:指需要申请数字证书的单位或个人。
4. 证书申请:指申请方向服务提供商提交数字证书申请的行为。
5. 证书颁发:指服务提供商对证书申请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颁发数字证书的行为。
6. 证书吊销:指服务提供商对已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吊销的行为。
7. 证书更新:指已颁发的数字证书到期或需要更新时,申请方向服务提供商提交新的数字证书申请的行为。
8. 证书验证:指检验数字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过程。
三、协议内容1. 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数字证书服务,并对申请方提交的数字证书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2)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颁发数字证书给通过审核的申请方。
(3)对已颁发的数字证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在申请方请求下,对数字证书进行更新或吊销。
(5)定期更新数字证书服务的技术和管理制度,提升数字证书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2. 申请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服务提供商的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数字证书申请信息。
(2)遵守数字证书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
(3)对数字证书的使用和保管承担责任,确保数字证书的安全性。
(4)遇到数字证书被盗用或泄露等情况,及时通知服务提供商,协助解决问题。
(5)定期更新数字证书及相关信息,确保数字证书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 数字证书使用管理(1)申请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私钥,不得泄露给他人,确保数字证书的安全使用。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书范本9篇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书范本9篇第1篇示例: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公司电话)注册号:(公司注册号)为了规范双方在数字证书服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数字证书服务的提供和使用,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数字证书服务,保证数字证书的真实有效。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数字证书,禁止将数字证书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在提供数字证书服务过程中,应保障乙方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4.乙方在使用数字证书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数字证书安全。
5.双方应互相合作,共同维护数字证书服务的稳定和安全。
三、服务费用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数字证书服务费用。
2.数字证书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密条款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到的业务秘密和商业机密,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
2.双方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的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
五、违约责任1.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数字证书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数字证书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承担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有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八、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双方约定服务期限内。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盖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以上为《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书范本》,请双方仔细阅读并遵守协议内容,共同维护数字证书服务的正常运作。
祝双方合作愉快!第2篇示例: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书范本一、甲方为数字证书服务提供商,乙方为数字证书服务使用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服务内容1. 甲方向乙方提供数字证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的申请、颁发、管理、吊销等服务。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5篇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5篇篇1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一、协议双方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二、协议目的为了确保数字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障网络安全,促进网络信息交流,甲方与乙方就数字证书的签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三、协议内容1. 数字证书的签发和管理(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用于数字证书的签发。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查,如果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完整,甲方有权拒绝签发数字证书或撤销已签发的数字证书。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私钥,并确保私钥不被泄露给他人。
一旦私钥泄露,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进行相关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申请,签发数字证书,并对数字证书的有效性进行监测。
如发现数字证书存在被篡改或伪造的情况,甲方应当立即对数字证书进行撤销并通知乙方。
2. 数字证书的使用(1)乙方获得数字证书后,可以依据数字证书的标识,在网络中进行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操作。
但乙方不得将数字证书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伪造、篡改数字证书。
(2)乙方在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遵守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攻击、破坏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对乙方数字证书的支持。
3.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如遇特殊情况,一方需解除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协商解决涉及到的问题。
(2)本协议解除后,双方之间的数字证书相关事宜仍保持有效,直至数字证书的有效期截至。
四、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自数字证书的签发之日起结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年__月__日以上为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甲方与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确保数字证书的安全和有效性,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传输的畅通。
数字证书使用协议

数字证书使用协议一、数字证书服务简介1.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价值在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许可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合作,为通过实名认证后的互联网个人或企业申请数字证书。
2.您通过完成实名认证并使用数字证书获得使用“易董签”服务,本数字证书成为价值在线电子签名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
3.《数字证书使用协议》(简称“《本使用协议》”)中的“证书”指个人数字证书或企业数字证书。
4.本《数字证书使用协议》属于《易董电子签名系统用户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您同意《易董电子签名系统用户服务协议》,即视为您已经默认同意本《数字证书使用协议》的全部内容。
二、名词解释1.易董签:易董电子签名系统指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开发的“易董”内嵌的拥有合法知识产权基于电子签名的应用,简称“易董签”。
2.订户:指从委托本公司从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获得证书的个人、组织机构。
3.数字证书:是指一段信息,它至少包含了一个名字,标识特定的CA或标识特定的订户,包含了订户的公钥、证书有效期、证书序列号,及CA数字签名。
4.数字证书私钥:数字证书包含证书本身和一个密钥对,密钥对的一部分是公钥,另一部分称为私钥。
公钥公之于众,谁都可以使用。
私钥只有自己知道,一般信息都是由公钥进行加密,相对应的私钥进行解密。
三、订户的权利和义务1.您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证书申请流程向本公司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您的申请请求。
在这些信息、资料发生改变时及时通知本公司。
如因您故意或过失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资料改变后未及时通知本公司,造成的损失由订户自己承担。
2.您的证书信息在证书有效期限内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并终止使用该证书。
3.若您为企业用户,您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注销、宣告破产或倒闭,或被撤销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终止的情形的,应于上述情况发生时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本公司申请撤销数字证书,并终止使用该证书,否则,因您未尽该等通知义务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交易所业务专用)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受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负责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认证系统并发放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为明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与用户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业务行为,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数字证书服务相关事宜与用户达成《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中的含义为:
1、"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信息公司"、"甲方":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3、"数字证书服务":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借助互联网技术为用户提供的使用数字证书的网络业务等服务;
4、"用户"、"乙方":指自愿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的机构和个人。
5、"本协议":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二、用户权利及义务
在申请深交所数字证书时,须向信息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当用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用户资料更新手续否则应对未及时更新用户资料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合法登录深交所、信息公司网站及使用其各项服务,不得利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深交所、信息公司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妥善保管申请的数字证书、密码,保证无论是将之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因遗失、泄密等原因而被他人使用,均视为本人使用,并对使用所申请的数字证书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发现深交所或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出现安全漏洞,应立即通知深交所或信息公司。
不以与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给信息公司网上服务款项。
应在信息公司规定时间内交纳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应配合信息公司实施的数字证书服务变更。
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数字证书服务,有权在信息公司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项目中选择和变更自己所需要的服务。
9、有权对信息公司的数字证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投诉。
10、理解深交所和信息公司已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用户资料和网上服务业务的安全,但网上服务存在且不限于下列风险,并愿意承担该风险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损失:
(1)互联网是全球性公共网络,并不由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
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是不完全确定的。
互联网本身并不是一个完全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2)如果用于证实用户身份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窃取,他人有可能仿冒用户身份在互联网上办理网上服务业务;
(3)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但他们并不一定能够了解该数据的真实内容;
(4)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它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错误,从而使得网上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三、信息公司权利及义务
1、按照国家许可的资费标准,向用户收取本服务协议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的费用。
保留在国家许可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
2、保留对数字证书服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的权利,以确保数字证书的服务质量。
3、本协议终止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有权终止用户数字证书的使用权。
4、应依法保护数字证书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数字证书使用权,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深交所和信息公司的合法权益。
5、应向用户公布数字证书的服务项目及资费标准,并以多种方式为用户交费提供方便。
6、应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和障碍申告等服务。
应采取多种方式认真受理用户投诉。
从接到用户投诉之日起,应在15日内答复用户。
7、应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程度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
8、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实施数字证书服务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用户。
9、因数字证书发展或数字证书技术的需要,必须变更已发放给用户使用的数字证书时,应提前10日通知用户。
10、在用户申请并拿到数字证书后,按照网上服务系统所提供的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
1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等主观原因需暂停网上服务,应当事先通告。
12、将用户在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的数字证书视作用户进入深交所、信息公司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确认用户身份的有效依据。
13、有权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并提前公告。
但由于增加、减少、中止或撤消网上服务种类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4、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上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注册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15、深交所、信息公司不担保网上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上服务不会中断。
四、协议修改
如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信息公司有权根据该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本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条款内容发生变动,信息公司应当在相关的网页履行提示或公告义务。
五、法律管辖
1、网上服务同样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约束。
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照深交所、信息公司有关业务规则、指南办理。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七、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八、可分性
若本协议其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后,该条款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
九、附则
1、"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用户申请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数字证书服务到期后用户需要更新或续费的,本协议自动延期到更新或续费业务到期为止,所填写的登记表格均视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4、签定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订的协议或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5、用户与其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签定的凡涉及到数字证书使用权和所有权的协议,对信息公司概不发生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用户与信息公司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署日期: ?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