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续修和编纂的若干问题.ppt
第二轮省志分卷编纂中的问题及措施

历 史 发展 、各业 发展 现状 、特 点和 优势 、成 就 的规 律 概 括 不准 确 ,提 炼 不 足 ;视 野 不 开 阔 ,立 足点 不 高 , 高 屋建 瓴不够 ;对 省委 、省 政府 的部 署 内容 把握 不 准
6 6 5 6
7 2 9 5
1 1
1 O . 5
一
、
概 况 、 问题 及 原 因
1 、 概 况
当前 .全 国各省 ( 市 、区 )的第二 轮 修 志工作 相 继 启动 ,有 序发 展 ,虽启 动时 间不 一 ,但 都具 有组 织
领 导 、规划 及经 费保 障 、制度 规范 确 立 、人 员稳 定并 具 备专 业知 识 和技 能上具 有特 点 和拥 有 比第 一轮 修 志
经过对 《 四川 省 志 ( 1 9 8 6 -2 0 0 5 年) 》3 0 部 分 卷
终 审情况 分 析 ,发现 在 分 卷 的规 划 、体 裁 运用 ( 述、 记 、志 、传 、图 、表 、 录 ) 、篇 目设 计 、资 料 选 用 、
内容 记 述 、语 言 文字 、版 式设 计 等 常 出现 一些 问题 , 究 其 原 因 ,也 是 多样 的 。欣 喜 的是 ,这 些 问题 早 发 现 ,对 通过 终审后 正 处于修 改 的志稿 来 说 .无疑 是件
序 号 1 2
3 4
情 、提炼精 华 、彰 明因果 、评 量得 失 。分 卷概 述 中存 在对 1 9 8 6 — 2 0 0 5 年 记 述 的事 业 改 革 发展 的宏 观 概 貌 、
行 政 区 划 北 天
河 山 辽
项
目
省级志书
京 津
北 西 宁
出
版
1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4.通议古今,述论全局大势,寻觅发展规律,展示远景规 划蓝图,以求长治久安之策。
• 概述不是全书之缩写,也不是全书之提要,更不是全书 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史事的升华,形势的综括,撰写概 述需鸟瞰全貌,以敏锐的眼光,精辟的分析,以记发展之 大端,事业之全貌。正因为如此,概述可以畅谈一地之大 势大略,兴衰治乱之由;可以颂扬成就与贡献,激发奋进, 展望未来;可以叙述事物的发展脉络,彰明因果关系,探 讨发展规律;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扬长避短,发挥 优势,挖掘潜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 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
述:
• 主要有综述、总述、概述、简述等各种名目。其中概述 使用最多,也最典型。
• 概述的作用是:
1.纵论发展轨迹综要,事业更替演变,彰显成就绩效,肯 定社会贡献。
2.论述一地之大势大略,探究发展之潜在;寻己之长,避 离所短,咨询发展途径。
•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 定。
断限:
• 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 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 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 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8.02.10•【文号】中指组发[1998]01号•【施行日期】1998.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正文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指组发〔1998〕01号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将1997年5月8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予以颁发,请遵照执行。
原《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停止使用。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对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编纂地方志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编纂地方志应继承我国历代修志优良传统,贯彻存真求实的方针,坚持改革创新,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第五条编纂地方志应延续不断。
各级地方志每二十年左右续修一次。
各地在上届志书完成后,要着手为下届志书续修积累资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从政策上和业务上指导全国修志工作,对修志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负责建立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对各地制定规划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检查各地修志工作,组织交流经验和开展各种学术活动。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修志体制。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内容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那么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与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连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那么,是表达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管。
体例科学、规、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根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那么横,宜纵那么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容全面;5述而不管。
坚持这五个根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那么。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与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说明事物间的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容进展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局部容进展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展全面概括,包括开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根本特点、经历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那么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第二轮修志工作存在问题调研报告(3)_调研报告.doc

第二轮修志工作存在问题调研报告(3)_调研报告(三)合理配备人员,保证“来之能战”。
编修地方志要求撰稿员不仅要有很高的文字综合能力、表达能力、组稿能力,还要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有不耻下问的求是态度。
当然,天文地理样样通,经济政治一一懂的最好,但这是上天一样的难求,也不实事求是。
然而,一些部门(乡镇)随意将此项任务安排给工作时间不长、对本部门(乡镇)的历史和工作不熟悉、对地方志的要求不了解的同志,这也是一种“凑合”的行为,当然不行。
搞出来的稿子,不是缺要素,就是缺数据,达不到入志的要求。
事情是做了,但效果没有,事半功倍,得不偿失。
因此,合理配备人员,保证“来之能战”是具体撰稿中非常关键的一环,应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具备条件人员的就位。
(四)注重学习,加强指导。
一是除了各承编单位撰稿员要下苦功夫潜心学习外,县志办人员无一例外,按照每周集中一学的惯例和自学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方志方面的书籍、材料、报刊、杂志,也可以从网上查阅相关的理论性文章。
从中汲取有指导性的营养成分,做到“内强素质”。
二是加强与周边同行的对话。
要象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一样既“走出去”又“引进来”。
就是要通过“走、访、询、探、看”的方式,与周边同行沟通,交流思想、了解“行情”、借鉴经验,取人所长补我之短。
三是加强县志办与各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与单位(部门)、乡镇与单位(部门)、乡镇与乡镇的联系和沟通,推广先进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共同研究、探讨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县志办要站在全县的高度抓好指导。
(五)强化督查,确保工作的落实。
对本次修志,虽然县委、政府发了文开了会,作了安排部署。
但部分部门(乡镇)为何迟迟不动,或者动作之慢。
除了承编单位的因素外,与我们的督查落实,跟踪问效不到位也不无关系。
“重要的事一定督办,督办的事一定重要”的行政执行理念在部分部门(乡镇)的领导层和干部职工中或多或少存在。
这犹如以上所说的领导重视问题一样,什么事列入了督查的内容,就办的顺利。
地方志稿的编纂方法(2013.9.25)

如何编纂地方志稿如何编纂志书,历史上对此有过争论:一种是主要把资料堆砌起来,并一一考证,说明出处,做到每字必有证据,没有撰稿人对资料的主见,被称作是“纂辑之史”。
另一种主张把方志的撰稿过程,视为一种再创作过程。
通过对史料的融会贯通,反映社会各项活动的本质特征,使志书成为大势贯通,提纲挈领、重点突出,事物间内在联系紧凑的著述,读后给人以某种启迪。
此主张延续至今。
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资料性是志书内容特征,是地方志的本质属性。
正志书的资料性,志书才能保持延绵不绝的生命力。
撰写志稿是艰苦的创作过程,绝不是对资料长编进行简单的压缩。
撰稿人须先消化资料,熟悉记述内容,搞清事物发展的来龙去脉,借以理清写作思路,在写作时能驾轻就熟地使用资料,这些都必须依靠撰稿人对资料的深刻把握。
故写志稿前我们要对资料进行认真地整理。
一、资料的整理志稿是以目为基本撰写单元,资料整理要围绕“目”内容展开:①舍弃那些与目标题无关的资料,舍弃那些与党的现行政策不符合的资料、舍弃那些思想错误或政治倾向不对的资料。
②原始资料优先原则。
出现数张反映同一事物的资料,要选录较原始的和详尽的;③删同存异原则。
对同一事物记载有所补充的部分,则依次并列于同一标题之下,使问题说明得更加清楚;④对资料进行初步加工,提升资料的条理性。
如:可以依据资料绘制相关的示意图、结构图等,丰富志书的表述形式。
同一事物文字记载资料少的,除补充搜集相关的口述资料或实物资料外,也可以对零散资料进行汇总和整理,使之形成较为集中的、有条理性的内容。
资料整理时,可适当加入编者按、必要的述评或注释等,连接有因果关系的每件事,以反映事情的关联度;用一些过渡性语言,说明没有因果关系的资料之间的关系。
但要注意:严格区分原始资料和编者语言,不要将编者语言与原始资料混淆。
(详见:《烟草志》资料整理示例)资料整理的另外一个目的,是为了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备。
新编地方志面临的几个问题

新编地方志面临的几个问题新编地方志面临的几个问题按:在思索方志编纂问题时,回顾了个人写的一些文章。
其中这一篇是我参加地方志工作后不久写的,但现在看来,其中提出的问题,似乎至今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二论修志中,似乎还存在着同样的问题。
现在上载在此,供大家参考。
近几年参与编写地方志,对方志的改革和创新产生了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现趁浙江省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写出来向大家求教。
一、我以为,地方志的创新要考虑它所处的文化环境。
大家在谈到编写地方志的重大意义时,常引旧志利用的实例作证明。
正是这些议论引导着地方志的编纂方向和读书界对新方志的评价标准。
当新编地方志达不到这种要求时,就产生了“内行人不想看,外行人看不懂”的责难。
这种情况的产生,是不重视新旧方志迥异的文化环境所致。
一年多来,笔者收集分析了100多条方志利用的实例,大致可分四大类:一是为各种专业史研究提供史料;二是利用方志资料开展乡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三是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咨询,例如发掘地方传统产品、技艺,开拓了生产门径;四是平反错案,了结悬案,纠正错讹。
而在利用性质上,又有两种情况:对于旧志的利用,常常是志书本身发挥资料作用,属直接利用性质,天文、地震、人物事迹之类,多如此;而新志的利用,则往往是修志工作中发现的原始资料起了作用,属间接利用性质,志书仅起中介作用。
从上述情况中,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旧方志时期,许多学科尚未形成或分化出来,省、地、县都不可能有专业资料的管理机构和系统配套的专业著述。
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地方志就备载万物、巨细无遗,成了全方位的综合资料书。
传之后代,就自然成为现代科学探寻本学科历史资料的宝库,如地震资料、天文资料(如太阳黑子活动的记载)、国际文化交流资料(如甘肃武威关于日本沙门志满的记载)、各种专业技术资料、灾异资料等等。
到了民国时期,近代科学在中华文化中迅猛崛起,分科也细了。
但各学科的发展还不可能普及到地县,尽管县志的内容开始缓慢地近代化、科学化了,也不影响地方志作为全方位综合资料库的作用。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很早即誉称为四大文明古国,既然被称为文明古国,就要有文明古国的标志,长城、大运河、故宫、秦始皇兵马佣、三星堆等都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实除了上述中外闻名的古代建筑和遗存之外,代表我国古代文明的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
我国是世界上古代文献保留下来最多的国家,有说十余万种,有说二十多万种。
不管多少,这些典籍都是我国的巨大财富。
之所以我国能将大批古代文献完整的保留下来,应当归功于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推广,而我国正是这两项对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国。
我国传流下来的古代典籍内容丰富,种类繁冗,其中既有史书、地理书、兵书与农书,也有政书、类书、天文书与占卜之书。
除上述典籍之外,在我国的古代文献里,还有一种特殊体裁的书籍——即倍受瞩目的地方志。
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有人估算府志、州志与县志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总量的百分之十。
我国现存古籍有十万余种,就是根据现存记述府州县的地方志书数量推算出来的。
但这种统计仅限于府志、州志、县志,如果算上其他各种专志,地方志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所占比例将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到底是一种什么书,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属史书之流,有的认为应入地理书之列,也有的认为地方志乃“史地两性,兼而有之”。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修志以来,对地方志的属性,出现了很多新观点。
有的认为是“地方百科全书”(朱士嘉《谈谈地方志中的几个问题》);有的认为是“行政管理科学的书”(于希贤《试论中国方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认为地方志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方信息学”,为“地情之书”(刘伯伦《方志与信息》);而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说“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这些观点或标新,或立异,各执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