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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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范文模板第一篇:地方志范文模板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地方志是一种记录地方历史、风土人情、地理地貌、科技力量、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

地方志的编写内容涵盖面广、记述详实,是了解地方历史、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

一、编写标准地方志编写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一般来说要符合以下要求:1.主题鲜明,内容充实。

地方志要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历史变迁,不泛泛而谈,不虚华描绘。

2.结构完整,条理清晰。

地方志要分类明确,内容安排有序,各项内容之间要有适当的联系和衔接。

3.语言清晰、简明,应用生动的语言来表达本地区的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使读者轻松融入其中。

4.图文并茂,鲜明生动。

地方志要配以有关地区的地图、图片,使读者通过图文的形式了解地方的风貌、历史。

二、内容要素1.行政区划,包括地方的名称、地理位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等。

2.历史沿革和文化底蕴,介绍本地的历史和文化,如名胜古迹、传统文化、古代历史等。

3.地理环境和资源,包括地形地貌、自然资源、气候情况等。

4.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现状,介绍本地近年的政治经济状况和社会文化特点。

5.艺术文化和习俗民风,反映本地区的艺术文化传统和习俗民风。

6.重要人物和事件,记述本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如著名战役、重要发明等。

三、参考书目地方志编写需要丰富的文献参考资料,常用的主要包括:1.史籍类:史书、地方志、宣传册,等等。

2.地理类:地图、风景图、气候图等。

3.社科类:人文地理、社会学、经济学等。

4.研究文献:研究论文、专著、学刊等。

四、范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志》是一部全面、系统、准确反映永宁县历史变迁、文化风貌和城乡发展的地方志著作。

本书内容包括:一、县域概况;二、永宁历史变迁;三、永宁自然环境;四、永宁主要经济;五、永宁社会文化;六、永宁旅游业;七、主要城镇介绍;八、永宁乡村建设等,全书图片和文字内容互相呼应,难能可贵。

本书不仅给读者展示了永宁县的多彩风情和丰富内涵,同时也为永宁县的地方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

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志书的体裁、体例、结构、章法(一)概念1.体裁:是作品的表现形式。

2.体例:是著作的编写格式或文章的组织形式。

3.结构:这里所说的结构,主要是指志书篇目的布局,它包括体裁和体例两个方面。

篇目设计是否合理,主要取决于体裁与体例运用的是否得体。

4.章法:这里所说的章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志书篇、章、节、目的统属关系,二是指志书的记述方法。

地方志书的表达形式主要由这四要素组成。

一是体裁,二是体例,三是结构,四是章法,这四者是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是一个统一整体不可分割的四个不同侧面,四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四者中体裁是首位,每一种体裁中又有各自不同的体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体裁和体例二者的关系,体裁和体例二者是有所区别的,有些人将体裁和体例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

每一种体裁、体例运用的是否合理又是通过结构来表现,并通过章法来表达。

(二)志书体裁的种类方志的体裁是在地方志书不断发展中逐步完善的,最早的志书体裁只有图、表、记3种;后来增加到志、传、图、表、录5种;清朝末年,又增加到记、志、传、图、表、录6种;民国时期,才增加到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

目前,方志主要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各种以志体进行的记述)、传(人物传)、图(各种地图、照片)、表(各种表格)、录(附录)这7种体裁。

以下简单地介绍一下各种体裁的作用。

1.述(概述、或称综述、总述)(1)排列顺序与记述内容写在全书之首。

全面地、高屋建瓴地介绍整部志书的内容,阐明志书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本地区(本部门)的建制沿革;②本地区的基本情况,如经纬度、地形地貌、总人口、总面积、总产值等;③主要特点及优势;④重大的建设成就和损失;⑤重要人物及其主要活动;⑥适当的评论及对未来的展望。

(2)概述的体例地方志书中概述的体例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①直述体(也称史体)。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

地方志的基本特征与纂修方法我国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很早即誉称为四大文明古国,既然被称为文明古国,就要有文明古国的标志,长城、大运河、故宫、秦始皇兵马佣、三星堆等都是我国古代文明的重要标志,其实除了上述中外闻名的古代建筑和遗存之外,代表我国古代文明的还有一个重要标志那就是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

我国是世界上古代文献保留下来最多的国家,有说十余万种,有说二十多万种。

不管多少,这些典籍都是我国的巨大财富。

之所以我国能将大批古代文献完整的保留下来,应当归功于造纸术和印刷术的发明与推广,而我国正是这两项对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产生重大影响的技术发明国。

我国传流下来的古代典籍内容丰富,种类繁冗,其中既有史书、地理书、兵书与农书,也有政书、类书、天文书与占卜之书。

除上述典籍之外,在我国的古代文献里,还有一种特殊体裁的书籍——即倍受瞩目的地方志。

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有人估算府志、州志与县志约占我国现存古籍总量的百分之十。

我国现存古籍有十万余种,就是根据现存记述府州县的地方志书数量推算出来的。

但这种统计仅限于府志、州志、县志,如果算上其他各种专志,地方志在我国现存的古籍当中所占比例将会超过百分之十五。

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到底是一种什么书,长期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认为属史书之流,有的认为应入地理书之列,也有的认为地方志乃“史地两性,兼而有之”。

自上世纪80年代开展修志以来,对地方志的属性,出现了很多新观点。

有的认为是“地方百科全书”(朱士嘉《谈谈地方志中的几个问题》);有的认为是“行政管理科学的书”(于希贤《试论中国方志学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有的认为地方志应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地方信息学”,为“地情之书”(刘伯伦《方志与信息》);而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说“地方志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包括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

”这些观点或标新,或立异,各执一词。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教材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采用编年体为主,适当结合纪事本末体,分年、月、日记述大事、要事,对于其中在时间上有一定跨度、又是连续性的重大事件,则采用适当集中记述始末的方式。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地方志的体例与编纂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记与志:
“记”与“志”都是记述的意思,为志书的分类形式。 大事记的特点是依时记述,文字简洁,利于查找,便于阅读。 何谓大事要事?简言之就是关乎全局大势,在社会上、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事件。
关于志书的编纂构想,在《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中共提出了三个问题,即志书的类型、名称与断限。
一、关于地方志编纂的基本构想
类型:
地方志书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域志,一种是专志。 地域志就是以地域为记述对象的志书,专志就是以专项事物或人物为记述对象的志书 。
名称:
各级地方志书的名称一般都以现行的行政建置名称冠名,比如《河南省志》、《西城区志》、《延庆县志》等,河南、西城、延庆都是行政区域名称。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定。
关于地方志的编纂,梁启超认为要“有义法,有条贯”,(梁启超《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方志学》),用现今的话来说就是志书编纂要科学,篇目设计要合理。
关于地方志的行文章学诚认为:“全书之命辞措字,亦必有规矩准绳”(章学诚《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
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说:“夫文本同而未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意思是奏议的写法应该典雅,书信和论说文应该条例明晰。
录:
主要指附录,即附于书后或相关章节之后录之。 一些不能入于正文,而又有特殊价值的资料,即可用附录形式保存下来。如历代的官方文件与重大决策,重要成果,遗文佚事,史实考辨,前代志书考跋,序言等或因过长过细,或因文意不能容纳而无法弃之者,即可入于附录。 附录不易太多,全书50万字,附录占了一半,显然冲淡了内容。附录选用也不易滥,应选用比较重要、比较关键、有价值的资料,能够写入正文的尽量入正文。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

地方志的体例及文风地方志的体例、语言及文风编史修志讲体例、读志用志观文风,这是历代方志名家特别讲究和看重的大事,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续修新志启动之后,各级做了大量工作。

搜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谋篇布局,但是,在编写过程中,如果体例把握不住,语言和文风问题解决不好,那就很难编出一部好志。

因此,要使你笔下的文稿成为一部良志佳作,首先要有得体的结构,精当的语言和朴实的文风。

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即使你的框架设计得再高明,你的篇目搞得再精细,你的门类排得再严整,也将会成为空楼一座,或许出现满楼垃圾,资料泥沙俱下,志体似象非象,层次杂乱无章,修志将毁于一旦。

相反,如果你能驾驭语言,精于编写,那么,框架、篇目、门类、章节、语言就会相得益彰,使人展卷便得一方之史情,使我们的志书成为经的住时代风雨剥蚀的佳志良作。

因此,方志的语言文风比之于体例,是肌肤与骨骼的关系。

孰不知:无有坚实的砖瓦,哪有巍峨的建造?无有琳琅的商品,哪有满载的货架?无有丰满的血肉,何谈健美的躯体?血肉不存,骨之安在?世人皆知:丰神炯异者,方显骨骼不凡;体瘦如柴者,其必萎靡不振;体态不丰者,显为残疾之人,谈不上健美。

所以,志书的体例、语言与文风,形同骨肉,类似上比。

它是根基所在、生命之源,也是资料之基,是赖以依附、运转的载体,故而为成书之本、全书之根,须下大力而为之。

一、志体的体例志书有自己特定的文体,它不同于文艺,不同于论文,不同于公文,也不同于新闻。

因此,必须努力辨析,找出异同,才能把握文体,用好语言,修好志。

“方志”作为短语始见于《周礼》,“外史掌书外令,掌四方之志”。

成书于战国之后,如《鲁之春秋》、《吕氏春秋》等。

释义于秦后汉初,汉朝郑玄作注曰:“方者四方也,志者记也”。

“方志”作为专有名词出现于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此后,一直沿用至今。

历朝历代的文学、历史、地理等著作都大量征引、取材于地方志书,并把修志视为一项重要文化事业和官府行为。

志书编写

关于资料报送所报送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如何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就必须了解志书的体例。

作为地方志书无论是省志、市志,还是县志、专业志,他都有统一的体例要求,因而各单位所报送的资料也应遵守这样的体例要求。

如《周至县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涵盖有概述、大事记、主体等部分,那么我们所报送的资料也应如此。

至于资料该如何完成我们有必要了解以下知识:一、方志定义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具有记述性、区域性、资料性、著述性鲜明特征。

二、地方志的体例新编志书体例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体裁、特定的编纂方法、文体。

这些都统称为体例,其中横排竖写这一特定的编纂方法是地方志体例的标志。

(一)地方志的七种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到现在,我国地方志已形成了由七种体裁组成的有机的整体,这七种体裁是:述、记、志、传、图、表、录,志是主体。

横排竖写的基本体例也主要是指志这一体裁。

述是在志、记、传、图、表各种体裁记述内容的基础上,用归纳和概括的方法,将一志、一篇或一章的内容陈述或评述出来的文体。

述必须置于一志、一篇或一章之首,是全志、全篇、全章的精华。

述通常是指“概述”。

“概”含有概括、梗概、要略之意,述为记述、陈述、评述之意,“概述”是概括记述或陈述全志总貌、梗概或要略,也就是说从高层次上概括全志内容,同时也可以适当地进行评论,用以展示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和发展前景。

第一轮修志中将“概述”的写法归纳为“概全貌、概特点、概规律”的“三概”,这对第二轮修志仍是适用的。

除“概述“外,“总述”“综述”“简述”甚至一些无题文字等,也都是述的体裁。

“记”是指各种大事记,通常是一条条排列的。

顾名思义,大事记就是大事的记录,但在志书中成为一种体裁,它就至少有了四点要求:一是标准,二是编排,三是体例,四是要素。

标准是筛选标准。

对于记述对象繁多的事件,什么样的事件称得上是大事,编者一定要制定出统一的标准,然后按标准进行筛选。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

编纂志书的基本知识安顺市史志办副主任邹秀英志书体例:著述的编写格式,文章的组织形式,称之为体例。

体例包括体裁和凡例。

(一)凡例:是统一全书体例的规则,要对本书与体例有关的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凡例是志书中必备的、独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确定志书的指导思想,编写原则和修志目的。

2、阐明志书的篇目设置和框架结构。

3、确定全志内容。

4、明确断限。

5、交代记述的地域范围。

6、确定大事记记述原则。

7、说明人物主传列表的原则和排列方法。

8、对文体和语言、称谓的规定。

9、对资料依据的要求。

10、对一些特殊问题的说明等等。

制定凡例要求条理要清晰,通常是分条说明,一条一例,把一类问题放入一条内说明,不要把一类问题分列几条,也不要把几类问题归入一条。

凡例确定后,编纂者就必须共同遵守,才能确保全书体例的统一。

读者看志书时,也才能明白其中的规则。

(二)体裁:首届社会主义新方志的体裁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并坚持“以志为主,诸体并用”的原则,续修仍延用这七种体裁,并根据记事需要进行丰富和发展。

1、述:即概述,是一个独立的部类,与其他部类是平行并列的关系,不列入章节序列,冠于全书之首。

主要内容和写法:概述就是概而述之,即提纲挈领,概括全书大要,勾勒一方(部门)的大势大略(兴衰起伏),要突出重点,抓住特点,反映优势,简要展望前景,昭示未来,语言简练,叙论结合。

字数控制在全书的百分之一左右为宜。

2、记:即大事记,是专门记述一方(部门)大事、要事、新事的门类。

不列入章节序列,一方综合志的大事记放在“志”前,“概述”之后,而专志和部门志的大事记大都放在“志”后,“附录”之前。

主要内容和写法:编写大事记首先要明确大事的标准,一定要是本地(本专业)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要按标准严格选材,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琐事不记。

大事记的具体收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1、行政区域的变动。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地方志书编纂的原则和要求梅森一、体例要求志书体例包括结构、体裁与章法。

它涉及到志书的类型和名称、时间断限、体裁、篇目结构、记事、立传、文体、叙事等方面的要求。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准则,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

(一)坚持志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

除总述卷、分志(分卷)概述外,其他正文一般坚持述而不论。

体例科学、规范、严谨,适合本分志、分卷内容记述的要求。

地方志体例有五个基本特征:1时空界限明确;2事以类从,类为一志;3横排竖写,以横为主,宜横则横,宜纵则纵;4综合性资料文献为特征,门类齐全,内容全面;5述而不论。

坚持这五个基本特征就是坚持了志书体例。

(二)体裁运用得当述、记、志、传、图、表、录体裁运用得当,以志为主。

1、总述、综述、概述、无题序(述体)(1)总述、概述、综述概全貌、概轨迹、概特点。

用概括性语言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简洁精当的记述。

注意选择概括性事实、概括性(含结构性)数据、概括性的语言。

以述为主,以论为辅,议论力避空泛。

如夹叙夹议,须论从事出,不空喊口号不唱高调。

各个方面(板块)的记述,分别遵循顺时记事的原则。

举要综述,把握重点要点节点和标志性事物及精华事物,不面面俱到。

注意反映事件活动的阶段,阐明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彰明因果。

恰当评说利弊得失。

源于高于各分志、卷内容或本分志、卷篇章内容。

行文言简意赅、文约事丰,语言流畅,凝练意深。

总述卷对全志内容进行概述,分志综述与分志、分卷概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概述。

(2)无题序一般放在篇一级,特殊的,个别的也可以放在章节之下。

对本篇(或章节)进行全面概括,包括发展沿革、彰明因果、沟通联系、基本特点、经验教训。

2.大事记、专记、编纂始末(记体)(1)大事记大事记卷选录大事要得当,要事不漏,既要突出重点,纵不断主线,又要覆盖全面,横不缺要项(从事条组合后整体看)。

事条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结果等要素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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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阐述发展之坎坷,探求经验之所出,以达资政、存史、 教化之效,为后人提供鉴戒,求训致用。
4.通议古今,述论全局大势,寻觅发展规律,展示远景规 划蓝图,以求长治久安之策。
• 概述不是全书之缩写,也不是全书之提要,更不是全书 内容的简单重复,而是史事的升华,形势的综括,撰写概 述需鸟瞰全貌,以敏锐的眼光,精辟的分析,以记发展之 大端,事业之全貌。正因为如此,概述可以畅谈一地之大 势大略,兴衰治乱之由;可以颂扬成就与贡献,激发奋进, 展望未来;可以叙述事物的发展脉络,彰明因果关系,探 讨发展规律;也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借以扬长避短,发挥 优势,挖掘潜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凡例大致包括志书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体例设置, 撰写要求,资料来源等内容。
述:
• 主要有综述、总述、概述、简述等各种名目。其中概述 使用最多,也最典型。
• 概述的作用是:
1.纵论发展轨迹综要,事业更替演变,彰显成就绩效,肯 定社会贡献。
2.论述一地之大势大略,探究发展之潜在;寻己之长,避 离所短,咨询发展途径。
• 以行政区域冠名的志书名称也有变化,但变化很小,比 如省志,有的就叫作通志,两者的意思一样,可依作者而 定。
断限:
• 志书的断限指的是内容记述的时间上下限。比如北京市 第一轮修志定的时间上限是上自事业发端之始,因各事业 的发端时间不同,所以各分志的时间上限也不一致。
• 第二轮修志的基本原则是续接第一轮,所以第二轮编修 的地方志时间上限仍然不会统一,但时间下限则统一定为 2010年,不会再出现第一轮时间下限参差不齐的现象。
• 概述叙述的是条理脉络,而不是繁冗细节,阐述的是一 地一事之大本,而不是微言末端,所以概述撰写应该内容 精确凝炼,文字清晰简要,这样才能达到虽不尽读全书, 已领略全志精要的目的。
记与志:
• “记”与“志”都是记述的意思,为志书的分类形式。 • 大事记的特点是依时记述,文字简洁,利于查找,便于 阅读。 • 何谓大事要事?简言之就是关乎全局大势,在社会上、 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中具有一定影响的事件。
表:
• 表与图一样直观效果比较强烈,可以起到文省事繁,举 凡撮要,一览了如的效果。
• 编修的地方志除了人物表、题名录之外,使用最多的是 各种数字表,数字表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统计表和一览表。 所谓统计表就是对事物发展的数字统合分析,所谓一览表 就是事物发展的数字概览。
• 表只能是文字记述的一种补充或辅助形式,并不能代替 文字解说有了文字分析就可使文字与表格互补益彰。
一、关于地方志编纂的基本构想
关于志书的编纂构想,在《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 规定》中共提出了三个问题,即志书的类型、名称与 断限。
类型:
• 地方志书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地域志,一种是专 志。
• 地域志就是以地域为记述对象的志书,专志就是以专项 事物或人物为记述对象的志书 。
名称:
• 各级地方志书的名称一般都以现行的行政建置名称冠名, 比如《河南省志》、《西城区志》、《延庆县志》等,河 南、西城、延庆都是行政区域名称。
• 本届修志人物传的撰写除了以上规定之外,在实践中实 际上还有一条重要规定,即划定入志人物的职务与级别界 限,以作选择入志的标准,除特殊者之外,级别不够者不 取。
• 关于人物传记《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提出的要求 是:“必须实事求是,资料务必真实可靠。一般不作评 论。”
图:
• 图主要指地图与文中的插图。
• 在新编地方志中,地图的种类很多,有政区图、地形图、 气象图、地质图、土壤图、物产图、矿产图、交通图、城 市图,文物图等等,这些图都有很强的专业性,所以绘制 应该规范、清晰,各种制图的基本要素应该齐全、精确。
• 除地图外在志书中还有很多随文的示意图,以标示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 由于示意图简单清晰,可以起到比文字更直观、更明了的 效果。
二、地方志的体裁
根据《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新编地方志 的体裁主要涉及以下几部分:凡例、述、记、志、传、 图、表、录、照片等。
凡例:
• 凡例列于书前,是有关书籍编纂的指导思想,编纂宗旨, 体例安排,编纂要求,框架设计,材料来源等问题的一种 文字说明,对书籍编纂起着纲领性规范作用。
• 凡,就是要略,例就是规则,发凡起例就是解释全书的 要旨和体例。
• 大事记的种类很多,主要有综合性大事记与专项事物大事 记两大类。综合性大事记最大的特点是多以行政建置为记 述客体,部门或专业性大事记都属专项事物大事记,大事 记的形式有条目式,表格式之分。体例上又有编年体,记 事本末体两种。北京志书采用的是条目式编年体,一事一 记,依年月日排序。
传:
• 主要指的是人物传。在地方志中人物是重要组成部分。 •《暂行规定》对入传人物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立传人物以原籍为主,这里的原籍指的是入传人物的出 生地,不是家族世代所居之地。 2.虽出生于外地,但长期在本地定居并有重要业绩者,也 可入传本地志书,包括外籍、外籍华裔和华侨在内。 3.生不立传。 4.在世人物的事迹可采用以事系人的方式,于相关章节记 述,不单独立传。
• 数字表的选择代表性、典或相关章节之后录之。
• 一些不能入于正文,而又有特殊价值的资料,即可用附 录形式保存下来。如历代的官方文件与重大决策,重要成 果,遗文佚事,史实考辨,前代志书考跋,序言等或因过 长过细,或因文意不能容纳而无法弃之者,即可入于附录。
• 体裁也称文体,主要指文章的不同剪裁形式。
• 关于体例:体例是书籍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具体说 就是写作构想,写作要求与写作形式。
• 体例是书籍编纂的基本要求与格式,具体说就是写作构 想,写作要求与写作形式。简单的说,体例就是体裁与凡 例,是材料的组织形式与编纂方法。
• 新编地方志的体例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第二 章规定:志书的体例共涉及志书的类型、名称、断限、体 裁、框架和篇目、大事记、立传、文体以及资料引证,篇 幅字数,开本版式等。大体可分三部分,一是志书的基本 构想问题,如志书的类型、名称、断限、篇幅字数,开本 版式等;二是志书的体裁构成,其中包括框架和篇目、大 事记、立传等;三是文法行文问题,如文体、资料引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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