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管理措施及规定
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3篇)

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悬挑式脚手架是一种常见的工程施工设备,在高空作业中起到起重、支撑和脚手架支撑的作用。
由于其特殊的使用环境和悬挂的方式,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性非常重要。
为了保证悬挑式脚手架在项目中的安全使用,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评定。
本文将对悬挑式脚手架保证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定内容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定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评定悬挑式脚手架的结构安全评定是评估其整体结构的牢固性和稳定性,包括悬挂系统、支撑系统以及脚手架支撑系统的安全性等方面。
2. 材料质量评定悬挑式脚手架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对其安全性有重要影响,需要对其材料进行质量评定,确保其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并符合工程要求。
3. 操作规范评定悬挑式脚手架的操作规范评定是评估工作人员在悬挑式脚手架上的操作行为和操作习惯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4. 安全防护设施评定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设施评定是评估悬挑式脚手架是否设置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护栏、安全带、防滑设施等,以及这些设施是否合格有效。
5. 安全管理机制评定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管理机制评定是评估项目方对悬挑式脚手架使用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漏洞,以及是否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二、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定的流程和方法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定一般采用以下流程和方法:1. 前期调查对悬挑式脚手架的施工环境进行前期调查,了解施工场地的地面条件、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挂要求、工期等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安全检查评定提供基础资料。
2. 设计审查对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验算,确保其结构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施工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对悬挑式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挂系统、支撑系统、脚手架支撑系统的安全性,以及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等。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3篇)

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悬挑式脚手架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高支架,为了确保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需要进行安全监理。
下面是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监理的细则,共计____字。
一、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和监理(一)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水平,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工程开始前,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并按照规定填写《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施工方案》。
(三)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悬挑式脚手架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审查,并在悬挑式脚手架安装前,对悬挑式脚手架进行质量验收。
(四)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确保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规范要求。
二、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前的安全监理(一)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前的安全监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2. 悬挑式脚手架的质量验收;3. 施工现场的勘查与评估。
(二)悬挑式脚手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悬挑式脚手架的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悬挑式脚手架的搭接、支撑和固定的方法是否合理可靠;3. 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完备。
(三)悬挑式脚手架的质量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悬挑式脚手架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 悬挑式脚手架的制作工艺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3. 悬挑式脚手架的焊接接头是否牢固可靠。
(四)施工现场的勘查与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勘查;2. 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评估;3. 施工现场的平面和立面布置。
三、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期间的安全监理(一)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期间的安全监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过程的监督;2. 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过程的监督;3. 悬挑式脚手架的拆除过程的监督。
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一、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人人有责;(三)合理布局,整齐有序;(四)设施完善,操作规范;(五)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一)确定项目经理、安全员和技术员,并分工合理;(二)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三)编制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使用及维修操作规程,并进行培训;(四)购买合格的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并检查其质量和使用条件;(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设置禁止通行区域和警示标志。
三、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一)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二)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搭设,确保结构稳固;(三)定期检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点,确保连接牢固;(四)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边缘设置防护栏杆,并确保高度不小于1.2米;(五)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上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四、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一)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二)使用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防护鞋和安全带,并系好安全绳;(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禁止违章行为;(四)使用人员禁止在悬挑式钢管脚手架上奔跑、跳跃和扔掷物品;(五)使用人员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确保不会对他人造成伤害。
五、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维修和保养:(一)悬挑式钢管脚手架在使用中出现损坏或变形时,必须及时停用;(二)定期检查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连接点,若有松动或脱落的现象,应立即修复;(三)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维护能力;(四)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材料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确保使用寿命;(五)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的维修和保养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禁止私自更改。
六、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一)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二)事故原因必须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三)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四)定期组织事故应急演习,提高全员的应急处理能力;(五)对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规范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悬挑式脚手架的定义和分类悬挑式脚手架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悬挑使用的脚手架装置。
根据其性质和结构特点的不同,可分为单向悬挑式脚手架和双向悬挑式脚手架两种。
三、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和制作1. 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和稳定的要求,设计时应考虑受力特点、材料选用、支撑方式等因素。
2. 悬挑式脚手架的制作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制作材料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
3. 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焊接工艺和接头的强度,避免出现裂纹、变形等问题。
四、悬挑式脚手架的安装和拆卸1. 悬挑式脚手架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操作。
2. 安装和拆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和制作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任何构件。
3. 安装前应对工地周围环境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没有危险因素存在。
4. 拆除时应先卸除悬挑脚手架上的物料和设备,然后按照倒序逆向进行拆除。
五、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和维护1. 使用悬挑式脚手架前,必须对其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其安全可靠。
2. 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
3. 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对悬挑脚手架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长期停用悬挑脚手架时,应采取适当的防腐措施,防止材料的腐蚀和损坏。
六、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防护措施1. 悬挑式脚手架的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 施工人员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带和安全锁具,确保其遇到危险时可以及时自救。
3.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悬挑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和监控。
4. 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七、悬挑式脚手架的应急救援措施1. 在悬挑式脚手架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及时救助。
2. 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如救生绳索、救生器具等,并指定专人负责救援工作。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管理措施及规定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管理措施及规定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在本项目部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搭设、拆除、使用、验收及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如超出20m需专家论证方案方可进行搭设.第二条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第三条悬挑架的设计、施工、检查与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其它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符合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第四条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第五条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悬挑构件及架体的搭设.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第六条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安全提出指导意见.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采用钢筋焊接连接时,应采用HPB235Φ级钢筋.钢丝绳等柔性材料仅可以作为一种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参与方案中的计算.第七条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脚手架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等柔性连墙件.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体结构阳角或阴角部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连墙件.第八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端部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应每隔6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同时该位置应设置连墙件;转角位置可设置横向斜撑作为加固.横向斜撑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第九条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第十条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3、其它特殊部位.第十一条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卸料平台的搭设方案与设计计算应按本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材料及制作: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1、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2、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3、悬挑支撑件有裂缝、变形的.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5、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第十三条搭卸前准备工作:1、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3、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第十五条搭设: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2、悬挑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出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5、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第十四条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检查验收.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第十五条悬挑架防护:1、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1.2m,下道栏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0.18m,塔吊处或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20cm的位置应密封严实.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六条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1、在架体上推车.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5、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6、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8、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第十七条拆卸:1、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2、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3、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第十八条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第十九条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第二十条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第二十一条施工企业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 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聘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2 搭设过程中应分阶段组织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1 对方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2 安装中分阶段进行对旁站监督.3 对施工企业的验收进行监督.第二十三条监督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1 对方案备案进行监督.2 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3对安装及拆卸工程进行抽查监督.本规定自悬挑脚手架搭设之日起执行.20xx年x月x日。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中使用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和技术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与施工第六条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备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合理选择和使用悬挑式脚手架的构件和连接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设置悬挑式脚手架前,应进行地基的勘察和承载力的测试,确保设置位置的承载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悬挑式脚手架的搭建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严禁临时拼装和随意改变结构。
第三章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和维护规范,明确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悬挑式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定期检查和维修脚手架的构件和连接件。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悬挑式脚手架的维护记录,记录脚手架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维修人员,定期对悬挑式脚手架进行维护和修复。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对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和搭建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悬挑式脚手架的监督和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培训。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悬挑式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悬挑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悬挑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一、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安全控制要点1、严格按专题施工方案搭设,悬挑构件安装完毕并经检查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开始搭设外架。
2、立杆间距、大横杆和小横杆旳设置均应符合已同意旳搭设方案规定,并应设置纵横方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悬挑构件上皮不不小于200mm处旳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旳立杆上。
3、底部立杆需采用不一样长度旳钢管参差布置,使钢管立杆旳对接接头交错,高对方向互相错开1m以上,相邻接头不得在同一步跨内,以保证脚手架旳整体性。
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4、搭设首层悬挑脚手架应沿四面每框架格内设置一道斜支撑,拐角处双向增设,待脚手架与主体构造可靠连接后方可拆除。
5、脚手架外侧立面应及时设置剪刀撑,各道剪刀撑之间净距离不得不小于15m,剪刀撑斜杆旳搭接长度不不不小于1m,至少采用2个旋转扣件固定,且旋转扣件应固定在与之相交旳横向水平杆伸出端或立杆上。
剪刀撑应随立杆、水平杆同步搭设。
6、脚手架外侧立面应及时张拉安全网,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脚手架外侧必须设置300高旳踢脚板或踢脚杆。
7、脚手架与建筑物水平方向按3.6m,垂直方向按楼层设置拉结点,当楼层高度超过4m时,则在水平方向加密。
拉结点在转角处和顶部也需加密设置。
8、脚手架顶部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四角旳立杆上并联通大横杆,形成避雷网络,其检测接地电阻不不小于30欧姆。
9、对进场旳钢管、扣件应进行外观、壁厚检查,取样送检,钢管要进行抗弯、抗拉等力学试验,扣件进行抗滑力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得在钢管上打孔。
旧扣件有裂缝、变形旳严禁使用,滑丝旳螺栓必须更换。
10、脚手架必须由持有有效上岗证旳专业架子工搭设。
架子工搭设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着防滑鞋,衣袖口和裤脚口要扎紧,其随身携带旳工具及零配件应放在工具袋内。
11、钢管和脚手笆吊运需用专用保险吊钩,严禁单点起吊。
12、外脚手架要分段验收,每搭设一层经安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发既有不符合规定旳应迅速整改。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一、悬挑式脚手架的定义和作用悬挑式脚手架是一种施工工艺,通常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窗户和幕墙玻璃的维修和更换等工程。
它由脚手架本体、升降工具、防护装置、固定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一般采用钢板焊接或铝合金制成。
悬挑式脚手架的作用是为工人提供安全、稳定的平台,让他们可以在高空安全地完成作业。
二、悬挑式脚手架的安全技术管理规定1. 设计和制造1.1 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和制造必须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标准和规定,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标志和检验合格证明。
1.2 设计和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对悬挑式脚手架的结构、强度、防护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评估和检验,确保其设计和制造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管理计划,包括悬挑式脚手架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和拆卸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2.2 施工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对悬挑式脚手架的施工作业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
3. 悬挑式脚手架的安装3.1 悬挑式脚手架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并且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试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2 在悬挑式脚手架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每个部位的安装要求进行操作,加强各个固定点和强度支撑的检查和确认,确保平台的安全和稳定。
4. 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4.1 在悬挑式脚手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进行个人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4.2 在悬挑式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必须保持平台的水平,及时加固支撑点和固定装置,避免水平振动和侧向偏移等不利因素。
5. 悬挑式脚手架的检查和维护5.1 悬挑式脚手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5.2 悬挑式脚手架的检查和维护必须由经过训练和合格的专业人员进行,保证检查的全面性和维护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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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检查管理措施及规定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及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在本项目部从事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的设计、施工(搭设、拆除)、使用、验收及实施监督管理,应遵守本规定.悬挑式脚手架(以下简称悬挑架)是指架体结构卸荷在附着于建筑结构的刚性悬挑梁(架)上的脚手架,用于建筑施工中的主体或装修工程的作业及其安全防护需要,每段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如超出20m需专家论证方案方可进行搭设。
第二条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悬挑架搭设单位应对搭设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悬挑架的设计、施工、检查与验收和监督管理等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其它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悬挑结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架体部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符合《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
第四条悬挑架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第五条悬挑架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架体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架体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悬挑架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石结构上.并应对所依附的结构构件进行搭设后的承载能力及变形验算,满足要求后方可实施悬挑构件及架体的搭设。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处理(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部位),必须在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详细搭设要求,绘制节点详图指导施工,并做到架体立杆底部有可靠支承点且确保不发生位移。
第六条悬挑架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与建筑结构的固定方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并经工程设计单位认可,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对防范生产安全提出指导意见。
悬挑梁制作采用的型钢,其型号、规格、固端和悬挑端尺寸的选用应经设计计算确定,与建筑结构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端长度应不小于1.5倍的外挑长度,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 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采用钢筋焊接连接时,应采用HPB235(Φ)级钢筋.钢丝绳等柔性材料仅可以作为一种安全储备措施,不得作为悬挑结构的受力杆件,更不得参与方案中的计算。
第七条悬挑架架体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牢靠连接,连墙件应设置在与悬挑梁相对应的建筑物结构上.脚手架每两步三跨或脚手架架体立面投影面积每27㎡以内应设置一道刚性连墙件.严禁采用钢筋等柔性连墙件.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连墙件应从底部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开始设置,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主体结构阳角或阴角部位,两个方向均应设置连墙件。
第八条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m,剪刀撑水平夹角为45°-60°,将构架与悬挑梁(架)连成一体.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端部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应每隔6个立杆间距设置一道,同时该位置应设置连墙件;转角位置可设置横向斜撑作为加固.横向斜撑应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
第九条构架底部与悬挑结构应连接牢靠,不得滑动或窜动.构架底部应设置纵向和横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应贴近悬挑梁(架),纵向扫地杆距悬挑梁(架)不得大于20cm;首步架纵向水平杆步距不得大于1.5m。
第十条架体结构在下列部位应有加固措施:
1、架体立面转角及一字形外架两端处。
2、架体与塔吊、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等设备需要断开或开口处。
3、其它特殊部位。
第十一条卸料平台应单独搭设,其荷载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或地
面,不得传递给脚手架架体.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砼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卸料平台的搭设方案与设计计算应按本办法中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材料及制作:
悬挑架构配件采用的原、辅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构配件不得使用。
1、钢管、扣件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的。
2、扣件无生产许可证的。
3、悬挑支撑件有裂缝、变形的。
4、螺栓连接件变形、磨损、锈蚀严重或螺栓损坏的。
5、钢管、扣件未进行防锈处理的。
第十三条搭卸前准备工作:
1、搭设、拆卸作业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应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准确放线定位。
3、拆卸前应对拟拆卸脚手架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架体结构安全,并对影响到正在使用的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
第十五条搭设: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支承结构安装完后,应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构架搭设.
2、悬挑架高度应与施工进度同步,悬挑架构架的搭设应按现行规范《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要求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出作业技术规范》(JGJ80-91)。
3、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须指定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4、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总包单位对其搭设过程负有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义务。
5、同一单体工程的外脚手架不得采用不同规格的钢管搭设。
第十四条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后,方案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必须参加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悬挑式脚手架不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的,应立即落实整改.对检查验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记录,并由验收人员签名留档保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进行检查验收。
(1)单层悬挑架搭设完毕。
(2)多层悬挑架每次搭设完毕。
(3)强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投入使用前。
(4)停用一个月以上,重新启用前。
脚手架采用租赁形式或由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脚手架搭设施工的,使用前必须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第十五条悬挑架防护:
1、沿架体外围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应设置在脚手架外立杆的内侧,并顺环扣逐个与架体绑扎牢固.安装时,密目式安全立网上的每个环扣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纤维绳,允许使用强力及其他性能不低于标准规定的其他绳索(如钢丝绳或金属线)代替。
2、架体底层的脚手板必须铺设牢靠、严实,且应用平网及密目式安全网双层兜底。
3、在每一个作业层架体外立杆内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道栏杆高度为1.2m,下道栏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小于0.18m,塔吊处或开口及内立杆与外墙间距大于20cm的位置应密封严实。
4、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悬挑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作业:
1、在架体上推车。
2、在架体上拉结吊装缆绳。
3、利用架体吊运物料。
4、物料平台与架体相连接。
5、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墙件。
6、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7、利用架体支顶模板。
8、其它影响架体安全的作业。
第十七条拆卸:
1、拟拆卸悬挑架在保持原有的完好性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悬挑架拆卸作业。
2、拆卸工作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3、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的安
全作业条件与防止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
第十八条夜间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
第十九条悬挑架搭设、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第二十条悬挑架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应及时清理。
第二十一条施工企业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 按相关要求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聘请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在施工前报送"龙岗区施工安全监督站"进行专项方案备案监督.。
2 搭设过程中应分阶段组织监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2 安装中分阶段进行对旁站监督。
3 对施工企业的验收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监督单位在悬挑外架的施工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 对方案备案进行监督。
2 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督。
3对安装及拆卸工程进行抽查监督。
本规定自悬挑脚手架搭设之日起执行。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