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票据盘点核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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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及数字证书软硬件租赁项目

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需求--广东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及数字证书软硬件租赁项目

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1.1.基本信息1.1.1.项目名称省财政厅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运维及数字证书软硬件租赁(2023年)项目。

1.1.2.采购人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

1.1.3.用户单位广东省财政运行监控中心。

1.1.4.项目总体目标通过系统运行维护,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互联网及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创新财政票据管理模式,为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和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控制,从而构建更加科学、高效、便捷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提供技术保障;根据财政意见和建议,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管理功能。

引入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的电子认证服务,为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票单位端用户提供权威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通过租赁商用密码设备,解决电子签名服务的性能及稳定性问题。

通过成品软件租赁服务,即数字证书租赁服务,由第三方CA机构对用户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签发数字证书代表用户在网络上的真实身份,以数字证书应用为基础,通过加密算法、PKI体系非对称密码应用等技术,解决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等安全问题。

1.1.5.服务地点广东省财政厅。

1.2.项目背景省财厅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分为省财政(纸质)票据管理系统与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两套系统分别于2015年及2018年分开建设实施部署,并于2020年完成票据管理数据上的对接,由于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在流程管理等各方面存在差异(如纸质票有印制计划,印制合同等),两套系统继续并行使用;本项目与省“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并无关联关系,数字财政二期拟建内容中包含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接口改造,是指非税一体化平台改造变动后调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接口,获取省级银行非税票据库存。

省财政(纸质)票据管理系统从2015年开始建设使用,目前仍在持续使用,由原承建商提供现场驻点服务。

系统采用B/S架构,以省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为中心,与省非税系统、各级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各单位收费系统以接口对接方式,实现在线开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财政票据“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作用,为构建规范、高效、科学的财政票据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凭证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综[2010]30号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省直各有关部门: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新版的“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式样见附件)于2010年7月1日启用,原“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同时废止。

二、此前发布的有关往来结算票据的规定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不一致的,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准。

三、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以及核销工作,认真做好新旧版往来结算票据的衔接工作,避免出现新旧版往来结算票据混用的情况。

附件: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式样)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防治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二○一○年一月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财政票据管理的法律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01.28•【文号】财综[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财政部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0]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的规定,现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正式启用,现行中央单位资金往来收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收据)将同时废止并停止使用。

为使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了解和掌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政策,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及时将财综[2010]1号文件转发至所属相关单位,组织所属相关单位的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财综[2010]1号文件各项规定,准确把握财综[2010]1号文件适用范围,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正式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与此同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做好资金往来收据的清理登记工作,在2010年7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对尚未使用和已经使用的资金往来收据,要分别登记造册,认真填写《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申请表》(附件),到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以下简称财政部票据中心)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二、严格执行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领购程序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从2010年4月1日起,到财政部票据中心领购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确保2010年7月1日正式启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规定程序,办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领购手续。

票据管理办法

票据管理办法

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票据管理和财务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票据是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和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第三条学院财务科是票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责全院票据的申领、核发、使用、保管、核销等票据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院各用票部门负责人、联合办学教学点负责人是执行本办法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领用票据的安全与合法使用。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第五条财政部门监制的财政票据适用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其他非税收入项目。

第六条学院使用的财政票据及适用范围主要有:(一)《广东省高等、中专、成人学校教育收费收据》适用于公办高等、中专、成人学校依照教育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时开具的票据。

学院用于收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等。

(二)《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学院用于代收学生教材费、军训费、校园卡工本费等教育代收费项目;代收教职工水电费以及暂收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不计入单位收入的各种款项等。

(三)《广东省医疗收费票据》适用于公办医疗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时开具的票据。

学院用于收取教职工、学生在校医室诊病的自负费用。

(四)《广东省医疗机构(挂号、诊金)收费收据》、《广东省医疗机构门诊挂号定额收据-1元》适用于公办医疗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时开具的票据。

学院用于收取教职工、学生在校医室诊病挂号费。

(五)《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适用于依法成立的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如救助灾害、救济贫困学生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时开具的票据。

学院接受社会组织无偿捐赠款时使用。

《财政票据管理》课件

《财政票据管理》课件

完善票据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管理流程和责 任,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加强监管力度
财政部门应加大对财政票据的监管力度,对违规使用票据 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 公众参与监督。
推广票据信息化管理
加快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进程,建立统一的财政票据管理 平台,实现票据的电子化生成、管理、查询和统计等功能 ,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
强化风险管理
随着财政票据电子化和数据互通互享的推进,风 险管理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未来财政票据管理 将更加注重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确保票据管 理的安全和稳定。
未来财政票据管理的发展趋势
全面实现电子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未来财政票据将全 面实现电子化管理,纸质票据的使用将逐渐减少 直至取消。
智能化辅助决策
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未来财政票 据管理将实现智能化辅助决策,为管理层提供更 加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
数据共享与互通
财政票据电子化后,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之间的数 据共享与互通将成为可能,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 和降低成本。
系统上线与推广
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并进行 持续的维护和升级工作。
PART 05
财政票据管理中的问题与 对策
财政票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票据使用不规范
部分单位和个人在票据使用过程中存在不 规范行为,如未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
写不完整、随意涂改等。
票据监管不到位
票据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 违规使用票据,如转借、转让、买卖、伪 造、变造票据等。
票据核销与销毁
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进行核销和销毁,确 保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财政票据信息化管理的实施步骤

上海市财政票据购买核销审核表

上海市财政票据购买核销审核表

附件1:
上海市财政票据购买核销审核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盖章)
《购印证》编号
财务负责人
票据经办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上次购买数
本 本次核销数
本 期末结存数
本 本次购买数
本Leabharlann 票据名称本数本次核销数 起讫号码
核 销 票 据 品 种
合计
票据名称
购 买 票 据 品 种
本数
份数
本次购买数 起讫号码
审批单位盖章:
票据核销人签名 票据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要求在购买前逐项填写,购买票据时送财政票据管理部门。 2.此表一式二份,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留存一份,申购单位留存一份。 3.核销票据品种如不够填列,请另附清单。 4.《购印证》指《财政票据领购证》或《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系统-财政端

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系统-财政端
撤消到上次核销 的日期
业务流程
十九、票据领用销毁:是指票据监管部门在一定的周期内对 票据使用单位领用票据进行依法销毁,功能界面如下图:
导入或手工新增在 某日期之前的票据
二十、库存票据销毁:是指财政票据监管部门对库存票据进 行销毁,功能界面如下图:
库存票据销毁
系统自动显示 相关票据的库存
二十一、缴销已领用票据汇总表,是财政对库存单位票据进 行销毁统计表,功能界面如下图:
“库存调拨”,添加与查询调拨情况
十四、最低库存:查询预先设置的票据最低库存数,一 旦该票据的库存低于期初设定值,系统会自动提示该票 据库存不足,功能界面如下图:
查询相关票据的最低库存
业务流程
十五、票据出库:是指执收单位向财政票据监管部门申 请领用票据时,经核实同意后予以发放票据,功能界面 如下图:
印制通知录入且 发送印制通知 印制分析等表是对本级财政 和下级财政上报印制计划进行 汇总分析
九、印刷厂端,会接收到财政发送来的“印制通知”单, 功能界面如下图:
印刷厂“接收通知”, 印制完后点击“完成印制”
十、印刷厂印制完成后,财政“印制通知”当中的,印 制状态,会显示“完成印制” ,功能界面如下图: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5时21分16秒 上午5时21分05:21:1620.10.22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0.2220.10.2205: 2105:21:1605: 21:16Oct-20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0月22日 星期四5时21分 16秒T hursday , October 22, 2020
相信相信得力量。20.10.222020年10月 22日星 期四5时21分16秒20.10.22

非税票据核销申请书模板

非税票据核销申请书模板

非税票据核销申请书尊敬的财政部门:我单位特此向贵局提交非税票据核销申请。

以下是我单位关于非税票据核销的详细情况:一、核销原因1. 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需要对保存期已满5年的票据存根、因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或其他政策调整停止使用的财政票据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进行核销。

2. 为了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确保财政票据使用的合规性,我单位决定对现有的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和核销。

二、核销范围1. 我单位自成立以来,所使用的所有财政票据,包括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

2. 所有已满保存期5年的票据存根。

3. 因推行财政电子票据或其他政策调整停止使用的财政票据。

4. 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

三、核销方式1. 我单位将成立专门的核销工作小组,对所有财政票据进行清点、核对和登记。

2. 核销工作小组将逐一对已核销的财政票据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核销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核销工作小组将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进行分类、装箱,并贴上标签,注明年度、票据名称和销毁数量。

四、核销时间我单位计划自XXXX年XX月XX日起开展非税票据核销工作,预计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核销工作。

五、申请材料1. 《非税票据核销申请书》2. 非税票据核销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 非税票据核销工作实施方案。

4. 非税票据核销登记造册表格。

5. 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分类、装箱清单。

6. 其他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此申请,请予以审批。

申请单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注:以上内容仅作为参考模板,具体内容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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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票单位:(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财政部门:(核销章) 主管人: 经办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广 东 省 财 政 票 据 盘 点、核 销 表
2012年 月 日
购领时间 票 据 名 称 起 止 号 码 年 月 日 使 用 情 况 收 费 (罚 没) 金 额 (元) 备注 小计 填用 作废 空白 遗失 (份) (份) (份) (份) (箱/本)
项 目
合计 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使用 说明
1、所有票据分年度(往来款单独)填写;2、分别填写:盘核时间、票据名称、起止号码(若连号只写 一行)、购领票据时间,用票单位名称(盖章)、负责人与经办人鉴字;3、使用情况的合计:手工、定额 票填到本,电脑票填到箱;4、项目以收费大项为主填写,金额(外币须注明)填到元、角、分,并且要与 号码断内的金额数相符;5、凡纳入“收支两条线”的收费票据,核销时必须附上单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 户)的银行入库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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