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四中全会宣示“法治的尊严”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十八届四中全会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十八届四中全会从顶层设计“依法治国”整体方略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据“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报道,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的里程碑。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央党校教授严书翰如此评价刚刚结束的四中全会,“四中全会在与以往依法治国方略一脉相承的基础上,推出了依法治国的‘升级版’。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勾画出了路线图。
中共中央党校党建研究部主任王长江则用了“提升”一词。
“以一次全会的形式研究依法治国,更加彰显了很多问题的解决从治标走向治本,这不管是从理念上还是实质上,都是一种提升。
同时,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框架下谈依法治国,表明一种非常强烈的制度设计的导向。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所所长李林认为,“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统一的必然结果,应当从整个战略宏观布局上来理解认识。
”“四中全会公报中有三个关键词非常重要:全面、道路、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认为,第一个关键词是“全面”,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政府、社会、政党,甚至包括军事等领域全面推开;第二个关键词是“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党的文件提出来这是第一次,它显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组成部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提出,就是强调中国的法治要符合本国国情,走自己的法治道路;第三个关键词是“体系”,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这五大体系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新一届领导班子对依法治国有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对法治之于中国当下和未来的意义有着更为清醒深刻的认识,其必将对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这个趋势是很清楚的。
2015时政专题-十八届四中全会

***2015年时政专题阅读·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称《决定》)。
这将成为国考的考查热点,下面对其进行梳理。
一、《决定》亮点扫描(一)《决定》的总体框架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五大体系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大任务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二)《决定》的内容要点1.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
2.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3.设立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4.完善立法体制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5.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6.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坚决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
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由财物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每个人都应是“宪法的守护者”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每个人都应是“宪法的守护者”今天,我们迎来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32年前的今天,经过整整4个月的全民讨论和大量辛苦工作,1982年宪法通过并公布施行,当天晚上,湖北武汉3000多个文化室的4000多台电视机前挤满了心情激动的市民,而第二天清晨的北京,许多人也在凌冽寒风中争购刊登宪法的报纸。
八二宪法的出台,成为鼓舞全体人民精神、助力改革航船劈波斩浪的强大武器。
32年弹指一挥间。
在第一个宪法日回顾历史,重温宪法,就是要让所有人牢记:全面深化改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保障作用。
这是一条来之不易、充满艰辛的经验。
百年来,中国为寻得一部适合自己民族的宪法而上下求索,其间有过宝贵的经验,也有过沉痛的教训;有过良好的发展,也有过断裂的曲折。
在宪法日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既要铭记那些喜悦与成果,更要牢记教训与坎坷。
伟大的民族,总能从历史中汲取经验以照亮来路。
1982年宪法的施行,恰与中国改革进程相表里。
现行宪法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经历过四次重要修正,每一次修正,都是对党和人民艰苦奋斗所创造辉煌成就的总结,对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积累的宝贵经验的书写。
与此同时,宪法也在实施过程中,担当着“权利宣言书”和“政治教科书”的重任,不断为人民群众带来一堂堂鲜活的宪法课,培育和巩固着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
今日中国,正处于历史的转折点。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只有宪法,才能牢固维系社会共同体的基本理念,塑造共同的行为规范;只有通过宪法的有效实施,才能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
宪法是用文字记载的本民族价值体系与规则体系,维护宪法就是维护全社会共识;宪法是党和人民共同奋斗的成果,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在这个意义上,每个人都应该是“宪法的守护者”,每个人都应该行动起来,让一切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受到严肃追究。
厦门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在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开拓进取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在依法治国总目标指引下开拓进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更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这一重大论断,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对于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携手同心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大意义。
准确把握总目标,就要深刻理解总目标的丰富内涵,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一内涵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未来法治中国建设图景的总体规划。
从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坚持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实践日趋深入。
法治是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标志,凝结着人类智慧,为各国人民所向往和追求。
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既包含了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又包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提,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道路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
在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改革开放关键抉择中,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出了一条既吸收中华民族传统法制思想,又借鉴世界法治建设经验,既符合本国实际,又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意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2015国考面试热点:法律的实施

2015国考面试热点:法律的实施2015国考面试热点:法律的实施,由公务员面试频道为您准备,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一、为何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是严格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诸多环节组成的完整“链条”。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有法可依的问题总体上解决了,执法越来越成为整个法治建设链条中最关键的环节。
如果在这个环节掉了链子,立法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同时也会对司法和守法带来严重影响。
社会生活中我们也能感到,现在法治领域发生的许多问题,更多的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导致的。
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和诉求,也更多集中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来。
只有严格执法,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把“纸面上的法”真正落实为“行动中的法”,才能切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必须严格执法。
如果有了法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就会失去应有的效力。
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势必动摇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对法治的信仰。
只有坚持严格执法,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才能发挥治国重器的作用,全社会才能形成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必须严格执法。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执法工作最重要的价值追求。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
如果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该处罚的不处罚或者同事不同罚,社会就失去了起码的公平公正,就会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严格执法。
行政机关是执法的重要主体。
在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的执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承担的。
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
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突出,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和不作为、不勇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2015国考面试热点—依法治国,教育先行

依法治国,教育先行✓热点概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必须要通过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这显示出了法治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地位。
✓相关评论中国教育报:作为依法治国的有力途径、手段和重要组成部分,教育法治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法制”向“法治”的转轨,既意味着闪耀法治光芒的中国教育事业,将沿着“法治轨道”驶向改革的深水区;昭示着包括完备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教育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教育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教育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教育法治建设,将跨入“动车时代”;也标志着未来中国教育的任何改革发展都将有法律标尺,获得法律保障。
长路漫漫,未有穷期。
“在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注定将面临不少坎坷和艰辛。
”一位中学校长深有感触地说。
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一个人的一生中,学生时代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也是一个人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的重要阶段。
这一阶段短则10年,长则20年。
从这个角度说,建设法治校园,我们还在路上。
人民网:全民法治知识的普及和法治意识的养成,是一个长期基础性工程。
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法治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只有将法治教育纳入国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教育服务系统,从青少年抓起,才能使青少年在学校里、在课堂上能够学习到法治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逐渐将法治内化为大家的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和坚定信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光明教育:征依法治教的实质,就是要求所有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在合法的权限内按照合法的程序作出合法的行为。
由此不难看出,依法治教的核心是规范各种权力主体,防止权力的膨胀和滥用,这其实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是一脉相乘的。
2015厦门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开启法治经济新时代

厦门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公职类考试辅导首选品牌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开启法治经济新时代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系列评论之四洪乐风四中全会聚焦法治中国,开启了一个法治经济的新时代。
法治,不仅在于定纷止争,也不局限于人们印象中的诉讼、司法、裁判,作为一种产权保护机制、利益调节机制,它还深刻根植于市场经济的基因中。
十八大以来的新预算法推行,证券业改革,小微企业保护,无不洒满法治的光辉。
说到底,法治,永远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一种契约经济,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法者,治之端也。
让交易更平顺,让信用更扎实,让“无形之手”更稳健,都离不开法治的庇护。
当“法治中国”的信念深入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时,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更应首当其冲。
过去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产权侵犯、商业贿赂、垄断、不公平竞争,都为良法与善治所难以容忍。
其一在产权。
产权问题是一切经济问题的根本。
产权不清晰,交易费用将会暴涨,会动摇市场的效率、乃至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公司法的诞生,企业产权日益明确。
但是,现实中仍然存在着吃拿卡要、索取贿赂的行为,政府的手伸到企业兜里,这不正是对产权的直接侵犯吗?更何况还存在一些政企不分、“红顶商人”左右逢源的乱象。
锻造法治中国,必须简政放权,靠严格执法截住各路“神仙”乱伸的手。
其二在公平。
有公平,才有竞争,各种要素才会在利益驱动下竞相涌动、良性共赢。
三中全会以来,一直在强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先得让法治起保障性作用,打掉一切歧视的标准、准入的门槛。
改革为的是市场,改革主攻的是政府;法治为的是市场,法治瞄准的也是政府。
产权也好、公平也罢,法治经济最重要的维度,还在法治政府、有限政府的建设。
把“有形之手”所有可能的行动,全部纳入法治的框架,“无形之手”才能收放自如、创造活力,才能“逼出”一个清廉的政府、“逼出”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
信息来源:/?wt.mc_id=bk9511。
2015年政治中考时政热点专题: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2015年政治中考时政热点专题: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热点聚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改革要依法而行,改革成果更要用法律制度加以巩固。
如今,修改预算法、行政诉讼法,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社会救助法……一件件事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立法项目,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审议通过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一系列决定、决议的及时通过,保证了重大改革的有序进行。
至今,我国出台的现行有效法律已有24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其中“立法为民”是立法工作的鲜明特点、永恒主题。
旅游法实施整整一年,游客用“恼人的购物少了”直观评价这部法律的实施效果。
修改后的环境保护法将“保障公众健康”写入总则第一条,食品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用最严格的法律责任保卫广大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无论是新制定的法律,还是修改后的法律,都明显更贴近生活,更符合客观实际需要。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
国家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长期看,要把反腐败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制度限制,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也不愿意去腐败。
“吃空饷”“裸官”“红包”“奢靡”“官赌”……在不久的将来,涉及这些问题的领导干部,或许受到的不仅仅是党内处分,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事政治:四中全会宣示“法治的尊严”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系列评论之五
金苍
虽然时值深秋,但刚刚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却让很多人感到,中国迎来了一个春天——法治的春天。
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
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法治就是框架、是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对于一个现代政党,法治也是手段、是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会议的“红利”,将有一个持久而深沉的释放。
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翻开并不久远的报纸就能发现,过去全会的议题,涵盖改革、党建、文化、社会等方面,而此次全会,无疑把法治的重要性,提升到了“一级目录”的水平,这本身就意味着法治尊严的彰显。
而全会提出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总目标之一,更是从根本上肯定了法治的基础性作用。
法治尊严的提升,最重要的一点,是党与法关系的理顺。
2012年12月4日,十八大召开还不到一个月,习近平就在纪念现行宪法颁行30周年的一次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此次全会,再次提出“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而具体的规定更显扎实,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再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法治尊严的提升,最基础的一点,是法治“全链条”的收紧。
细读全会公报可以发现,在依法治国总目标、总原则,重要性、必要性的阐释后,其实是按照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方面在安排,这包括了法律从制定到生效的全链条。
无论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还是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无论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是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法律各项体制机制的全面完善,也让法治本身更有刚性、更具权威。
法治尊严的提升,最根本的一点,是全社会法治信仰的形成。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其实,人心也是最大的法治。
全会《公报》中说:“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人想起卢梭的名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中。
”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
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言,“法律秩序关注的是,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
”的确,法治的尊严,是从对恶的约束和禁止中来,更是从对善的保护与倡导中来。
只有这样,才能在宣示法治尊严的同时,让每个人都更有尊严。
而这,或许正是四中全会最深沉的意涵所在。
浙江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