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药品使用监测警示制度

东塍中心卫生院药品使用监测警示制度为提高我院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对不合理用药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建立实施药物重点是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具体如下:1、药房应根据《国家基本抗菌药物目录》和临床需要,合理采购抗菌药物,确保临床供应。
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2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药房及时报告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信息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金额和使用数量进行统计,列出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2名的抗菌药物名称(包括药品通用名和商品名)。
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统计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月组织医务科、药房、院感科、护理等有关部门,对全院使用金额与数量前2名的抗菌药物、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及使用时间和处方点评工作小组的处方点评结果进行分析,检查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分析用药科室和个人是否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药品说明书、《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的要求,使用抗菌药物。
对使用量异常增长、每月使用量排名居前2名、频繁超剂量使用、频繁超适应症使用、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分析其经销商有无促销行为等。
并将其中重要的问题提交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核。
4、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上报的情况进行专项研究,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的医师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予以批评和处罚。
对临床使用数量不正常的药物,限定采购数量,必要时停止该药在卫生院的临床使用;对严重违反抗菌药物使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与所在科室及个人的绩效考核挂钩。
5、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实行超常预警、公示、通报制度。
对不合理或异常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或个人进行公示。
把合理用药作为全院医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收受回扣,无正当理由使用非医保、非农保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通报。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动态监测工作的领导与实施。
对临床用药进行监督检查,每月随机抽查全院各临床科室的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对违反规定、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按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并扣罚绩效工资。
2、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及各科医生的用药进行监督、分析、统计和通报。
对临床使用的所有药品进行动态监测,其中抗菌药物、进口药、合资药及新特药为监测重点。
3、每月对各临床科室住院用药及门诊用药的比例的控制。
对各临床科室住院用药及门诊用药的比例进行监控、统计、分析和通报。
对超药品比例的科室在医疗质量检查的医德医风检查中进行扣分和扣罚绩效工资,对超标的医生个人按超出限定药品比例的金额的50%直接扣发绩效工资。
4、每月对用量和金额前30位药品进行分析,发现异常促销使用者立即查处。
对抗生素用药量前20名品种及医生排名,对病历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分析,责成所在科室进行合理用药的分析讨论。
5、每月对临床各科室及每位医生使用中标药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将中标药品的使用情况与科室和科主任评选先进挂钩,与每季度的医疗质量检查及医德医风检查挂钩,并对用药异常的非中标药品进行监控或停止使用。
6、设置非中标药升幅警戒线,对升幅达50%以上者进行监控,防止“替代药”和“绕道走”。
7、在医院医疗质量检查的“合理用药”项和“医德医风”检查中设置分值评议,用药超标科室予以通报扣罚。
8、禁止在门诊使用40元/克(支)以上的所有抗菌药物,特殊情况由医生本人执处方到医教科审批。
9、门诊金额200元以上处方须经科主任审批;门诊感冒病人的处方不能超过80元,特殊情况由医教科审批。
一、年度合理用药总目标:1、认真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临床药学质量考核小组定期抽查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对滥用抗生素、贵重药品及开大处方、人情方和超权限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首次违反者进行书面登记和口头批评教育,屡教不改重犯者实行院内通报批评并进行公示;甚至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或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和晋升职称的资格。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正文:(一)设立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日常管理工作由医院质量控制科、医务科、药剂科负责,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微生物室及信息统计科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职责:1、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组在药事管理与用药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执行全院合理用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制定本机构药品供应目录和药品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4、对药品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用药宣传教育。
6、实行合理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合理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责任。
(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与超常预警1、信息统计科每月依据全院药品用量和销售金额,统计前十位药品总体排名,由药剂科通报、动态监测并予以公示;2、信息统计科每月分类统计全院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其他普药注射剂、营养类药物、自费药品使用金额前十位药品情况交药剂科,由药剂科通报、动态监测并予以公示。
3、药剂科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及时、科学、合理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对纳入全院总体以及分类排名的药品实行限购政策。
(1)排名及限购方法:每月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口服中成药、营养类、其他普药类药物按照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对有同类品种可替代、非临床必需的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口服中成药、营养类排列前五位药品其本月采购量不得超过上一年月平均使用量的50%,其他普药类排列前十位药品其本月采购量不得超过上一年月平均使用量的50%;对半年内三次出现在排名中的品种,停用一月;其中重点监控药品半年内三次出现在排名中,永久停用,同时该配送公司列入黑名单并进行约谈;每月3号前对当月动态监测排名品种进行内网公示。
B-16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收受药品回扣行为,遏制不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根据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我院实施合理用药公示制度,方案如下:
1、每个月对单价为10元以上、使用总量在医院前10位的药品进行公示;对使用这些药品的前10名医生开出的处方进行抽查,抽查这些医生使用公示药品的处方不少于10%,对其中最不合理的10个以上的处方,通过全院通报的形式进行公示。
2、医院实行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成立合理用药评价专家组,对于经评价认为明显不合理或使用异常的品种应给予淘汰,对使用药物的医师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量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对于经评价不合理用药连续两次以上排名在前三位的医师,应予以谈话告诫或暂停处方权,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医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建立数据档案,所有间接数据必须有可供复核的原始数据,确保数据客观、真实、准确。
4、医院将每季度公示结果直接上报呼伦贝尔市卫生局,同时报旗卫生局备案。
自治区卫生厅每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公示两次。
5、医院要将合理用药公示制度列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医务科负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医师合理用药情况应作为晋级、年度工作考核和执业医师考核的重要内容。
阿荣旗人民医院
2 0 0 6年5月
3 0日。
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

医生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按照卫生部和卫生局的部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规范医生用药行为,降低不合理用药发生率,对医生不当处方在院内进行公示和点评,特制定本制度。
一、处方点评范围。
被点评人员为在院所有具有处方权的医生,重点点评的是儿科、妇产科医生的住院病历和用药处方。
二、医院对医生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点评,定期公示。
1、点评办法医务科、药剂科组织专人通过医院内部网适时监控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
医务科、药剂科每季度都要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量,确定随机抽查开方日一天的住院处方和病历数,对各疗区中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点评公示。
同时,还要将全院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15位的西药(重点是抗菌药物)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2、点评内容(1)无指征使用药物;(2)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药者;(3)违反联合用药原则;(4)针对性不强的“大包围”用药处方;(5)无指征超剂量使用药物。
进行通报医院3、公示方式病历点评、处方点评存在问题和不合格人员排序将在每季度质量例会中公示,以此教育和警示当事医生及更多的医务人员规范用药行为,提高病历和处方质量。
三、对查房过程中发现的医生不合理用药医嘱进行通报,并提出合理用药意见或建议。
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实施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在查房过程中进行病案讨论,对疗效不佳病人及时进行会诊,提出合理用药建议,适时监测临床用药工作。
科主任在医护交接班会上要通报分析查阅病历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方案,然后与医师一起查看患者,了解病情,提出合理用药方案。
四、对住院病历和处方进行专项用药质控。
1、质控原则坚持“事前控制,过程维护,结果评价”的原则。
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医院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为了落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降低患者医药费用,促进医院临床合理用药,避免超常规、超剂量使用药品,防止滥用药品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和药物不良反应的伤害,提倡安全、有效、经济、规范使用药品,特制定合理用药信息公示通报制度。
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发布,即日起执行。
并由医务部门、门诊部、药学部进行检查,汇总公示做好督导工作。
1. 医院使用单品种总量监控公示通报制度
每季度对医院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和金额进行汇总排序。
对前十位的药品及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
每季度对抗菌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和金额汇总排序,对前十位的药品及生产厂家、经销商进行公示。
对明显不合理的品种应给予淘汰。
2.对医师用药情况监控通报制度
对公示的药品结合专业特点对前十位使用的医师内部通报,对有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警示谈话,查出问题严肃处理。
3.对合理用药评价通报制度
威立合理用药评价组定期抽查病历,对医师药物治疗进行评估。
(每次抽查病历总数应该不少于单科病历 10%)。
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范本(2篇)

医院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范本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制定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临床应用监测,提高医疗质量,遏制医疗服务过程中乱开药、开高档药、开大处方等不正之风,遏制药品回扣,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规范药品使用,特制定我院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
一、工作原则建立健全药品使用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工作制度,有计划、有重点、连续性的进行监测,掌握药品使用动态,分析药品使用合理性,查找用药中的异常现象,建立药品动态用量发布渠道和超常预警公示渠道,做好监测和超常预警公示记录。
二、动态监测对象本院内使用的所有药品均为动态监测对象,其中抗菌药物、新特药及中成药为重点动态监测对象。
三、药剂科负责每月对使用数量、总金额排名前____位的药品(重点是抗菌药物,溶媒及电解质类药物不在统计范围之内)和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____%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按科室、医生进行综合分析,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四、药剂科负责根据药品用量动态,对超常用药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建议,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并在科主任会议上进行反馈。
五、根据每月药品使用动态监测结果与分析情况,具体措施如下:1、预警。
对近两个月内用量及使用金额排名前三名、对院内个别科室异常使用情况被列入预警、监控的药品,由院领导口头预警并密切监测,对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
2、限制使用。
对连续____个月药品使用量增长幅度过大、临床又必须使用的品种,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提高处方职务级别,限制该品种初、中级职称医师使用。
3、暂停使用:(1)对有投诉____的药品,在调查期间暂停使用;(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前____名的药品中连续____个月出现超常增长、有可疑促销行为的品种,经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对药品供应商给予严重警告,并暂停使用;4、停用。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评价处罚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用药行为,有效避免抗菌药物滥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细菌耐药情况发生,经研究,决定在我县二级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评价公示和处罚制度:一、各单位每季度要对全部临床科室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按照其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多少进行排序,对各临床科室排在前3名的,结合专业特点、工作量和我局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对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应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病历数与其应用抗菌药物病历数之比)排在前10名的,要进行医院内部通报;对抗菌药物应用明显不合理或不合理比例较高的科室及医务人员,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的28日前,把抗菌药物应用的评价情况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我局备案。
二、县卫生局成立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执业医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确认其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程度,评价及对相关医师的处理结果进行社会公示。
各单位要分别在每年的1月10日和7月10日以前将上一个半年应用抗菌药物金额前3名的医师姓名报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抗菌药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专家委员会成员对上报医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价,对存在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医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抗菌药物应用不合理比例小于20%的,进行警示谈话,并由所在医疗机构在院内公示;不合理比例在20%—30%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不合理比例在30%—40%的暂停3个月处方权,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资格;不合理比例在40%—50%的,暂停6个月处方权,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不合理比例在50%—60%的,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不合理比例在60%—70%的暂停1年执业活动,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不合理比例大于70%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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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合理用药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规范临床医师用药行为,减少和避免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提高医疗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费用,特制订不合理用药警示谈话、通报和公示制度
如下:
一、为做到临床合理用药,重点落实合理用药监管的各项制度,对临床医师
进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提高临床医师药学知识水平,强化医师合理用药意识。
二、医院开展处方点评工作,根据药事管理每月进行处方点评,对特定的药
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处方评价,评价结果进行全院公示。
三、严格控控制药品收入,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39%以下,抗菌药物收入占
药品收入的30%以下.
四、对使用抗菌药金额前10名的药品和前10名的医师,每月公布一次,对于
连续3个月进入被监控的药品或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用药异常情况的,由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医师本人警告,并进行警示谈话,对出现处方三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限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两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并通报全院,责令处方医师待岗一个月,到医政科学习,学习期间发基本生活费300元,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用,并与年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勾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六、对严重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按相关条款进行警告、通报
批评、责令停职、吊销执业证书或开除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