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赤峰市鹏圣工程造价咨询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6号――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6号――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2.07.13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56号
•【施行日期】2012.07.1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56号)
关于房地产估价师初始、变更、延续,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首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方满红等489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许可条件、程殿卿等671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许可条件、殷艳丽等837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许可条件现给予注册。
周玉红等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条件,现给予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略)
2.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略)
3.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略)
4.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赤峰市鹏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报告-天眼查

5.1 被执行人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6
5.2 失信信息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动产抵押、欠税公告、经营异常、开庭公告、司法拍卖 六.知识产权信息:商标信息、专利信息、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网站备案 七.经营信息:招投标、债券信息、招聘信息、税务评级、购地信息、资质证书、抽查检查、产
品信息、进出口信息 八.年报信息
*以上内容由天眼查经过数据验证生成,供您参考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天眼查接受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天眼查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
5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4.3 核心团队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根据国内相关网站检索及天眼查数据库分析,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不排除因信 息公开来源尚未公开、公开形式存在差异等情况导致的信息与客观事实不完全一致的情形。仅供客户参 考。
赤峰市鹏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
本报告生成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 22:08:56,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天眼查数据快照。
目录
一.企业背景:工商信息、分支机构、变更记录、主要人员 二.股东信息 三.对外投资信息 四.企业发展:融资历史、投资事件、核心团队、企业业务、竞品信息 五.风险信息:失信信息、被执行人、法律诉讼、法院公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股权出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
三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1.01.29
•【字号】〔2021〕23号
•【施行日期】2021.01.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1年度第三批行
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21〕23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对2021年度第三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18家建筑业企业、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1家工程监理企业、1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35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予以公布。
以上已启用电子证照的事项,自核发电子证书之日起,原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三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2.第三批审查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
3.第三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名单
4.第三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单
5.第三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企业资质名单
6.第三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
2021年1月29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赤峰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赤峰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01.17•【字号】第7号•【施行日期】2017.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关于批准赤峰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公告第7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及《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的要求,经审核,同意赤峰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内蒙古宏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符合《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第四条规定,批准延期。
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统一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如在检查、复查中发现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发证机关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企业名单2017年1月17日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批准企业名单1.赤峰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包头市闳林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3.内蒙古信创劳务有限公司4.包头市忠信建筑劳务分包有限责任公司5.包头市华亿燃气技术有限公司6.包头市世纪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内蒙古润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包头市夏禹防水保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西乌珠穆沁旗星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鄂尔多斯市三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1.鄂尔多斯市中和建市政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2.开鲁县利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内蒙古宏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包头环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5.内蒙古畅益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6.阿左旗新淩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7.扎鲁特旗鸿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关于我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建建[2015]229号)第四条规定,批准延期企业18.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19.中国内蒙古森工集团根河森林工业有限公司20.呼伦贝尔恒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21.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2.包头市大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包头市广联建设有限公司24.包头市中实伟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5.阿巴嘎旗鑫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26.内蒙古鑫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7.内蒙古圣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8.内蒙古吉泰恒岳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发改费字〔2012〕6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发改费字〔2012〕6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参考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的、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见附件)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10%,具体收费金额由咨询服务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的咨询项目,其服务价格可由双方以工日费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自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企业,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并收取费用。
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内发改费字〔2012〕65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发改费字〔2012〕6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盟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内蒙古自治区经营性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并参考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的、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见附件)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价格标准》为基准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为10%,具体收费金额由咨询服务企业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不适宜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的咨询项目,其服务价格可由双方以工日费为基础协商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规〔2009〕339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项目选址研究报告编制导则》的通知
2013.9.3
33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村〔2009〕353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9.9.10
4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设〔2012〕381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工程界定规定》的通知
2012.7.11
序号
发文机关
文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2.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
1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设〔2000〕15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建人〔2008〕447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建设工程社保费机构财务办法》的通知
2008.12.26
25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人〔2008〕309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8.8.18
26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工〔2009〕208号
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机构内部审计办法》的通知
2009.12.21
37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规工〔2010〕1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1.27
38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内建规工〔2010〕2号
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内建工造价咨询收费标准修订稿

内建工造价咨询收费标准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内工建协 [2016] 18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号:内工建协 [2016] 18号|浏览量:29|发布日期:2016-12-230内蒙古自治区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组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行业内专家,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GF-2015-0212),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2〕65号),及参考安徽省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发布的《2016年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本调查测算报告》等有关工程造价服务费计费规则,经市场调研、分析论证,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2016年12月23日附: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委托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其他省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结合自治区实际,根据服务类型、内容、深度及质量要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的收取及行业自律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依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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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赤峰市鹏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升级、
新设立的公告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7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1.22
【实施日期】2015.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赤峰市鹏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4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升级、新设立的公告
(第7号)
根据企业申请和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由我厅资质审核评审会研究并经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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