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功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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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功率密度表格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格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04前言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

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3 一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整理)照明功率密度值

(整理)照明功率密度值

表8.2.2部分场所照明标准值房间和场所参考平面及其高度水平照度标准值(lx)UGRRa艺术专业的美术教室桌面7501990健身教室地面300 2280网络中心0.75m水平面500 19 80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0.75m水平面500 19 80 会堂观众厅0.75m水平面200 22 80 学生宿舍0.75m水平面150 -- 80 学生活动室0.75m水平面200 22 806.1 照明功率密度值6.1.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6.1.1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2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干表6.1.2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3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3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子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4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5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5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劝塞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干表6.1.6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子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7 工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7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04前言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2 术语3 一般规定3。

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

1.1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3。

1。

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 0001x分级.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04前言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

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3 一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 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照明功率密度值快速查询表

照明功率密度值快速查询表

6.1 照明功率密度值6.1.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宜大于表6.1.1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6.1.2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2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2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6.1.3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3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3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6.1.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4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6.1.5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5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子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劝塞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6.1.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6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5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表6.1.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6.1.7 工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表6.1.7的规定。

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表6.1.7 工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6.1.8 设装饰性灯具场所,可将实际采用的装饰性灯具总功率的50%计入照明功率密度值的计算。

6.1.9 设有重点照明的商店营业厅,该楼层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每平方米可增加5W。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04前言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

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3 一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 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GB 50034-2004前言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

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3 一般规定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4.1 照度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不同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不同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7
6
200 300 50 300
房间或场所 治疗室、诊室 化验室 手术室 候诊室、挂号室 病房 护士站 药房 重症监护室 表6 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教室、阅览室 实验室 美术教室 多媒体教室
现行值 11 18 30 8 6 11 9 17 9
对应照度值/Lx 300 500 750 200 100 300 500 300
照明功率密度(W/m2) 现行值 目标值 11 9 11 9 18 15 11 9
对应照度值/Lx 300 300 500 300
注:1、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本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可增加20%; 2、在照度值不变的情况下,若选用LED灯具目标值可再降低50%。
表1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起居室 卧 室 餐 厅 厨 房 卫生间 表2 办公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普通办公室 高档办公室、设计室 会议室 营业厅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 档案室 表3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一般商业营业厅 高档商业营业厅 一般超市营业厅 高档超市营业厅 表4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客房 中餐厅 多功能厅 客房层走廊 门厅 表5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照明功率密度(W/m2) 现行值 目标值 15 13 13 11 18 15 5 4 15 13 对应照度值/Lx 照明功率密度(W/m2) 现行值 目标值 12 10 19 16 13 11 20 17 对应照度值/Lx 300 500 300 500 照明功率密度(W/m2) 现行值 目标值 11 9 18 15 11 9 13 11 11 9 8 7 对应照度值/Lx 300 500 300 300 300 200 照明功率密度(W/m2) 现行值 目标值 对应照度值/Lx 100 75 15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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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房、空调机房
5
4
2
1
100
泵房
5
4
2
1
100
冷冻房
8
7
3.5
3
150
压缩机房
8
7
3.5
3
150
锅炉房、煤气站的操作层
6
5
2.5
2
100
仓库
大件库(如钢柸、钢材、大成品、气瓶)
3
3
1.5
1
50
一般件库
5
4
2
1
100
精细件库(如工具、小零件)
8
7
3.5
3
200
车辆加油站
6
5
2.5
2
100
2机、电工业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目标值
一般商店营业厅
12
10
5
4
300
高档商店营业厅
19
16
8
7
500
一般超市营业厅
13
11
5.5
5
300
高档超市营业厅
20
17
8
7
500
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17
8
7
500
精细线圈
27
24
11
10
750
线圈浇注
12
11
5
4
300
焊接
一般
8
7
3.5
3
200
精密
12
11
5
4
300
钣金
12
11
5
4
300
冲压、剪切
12
11
5
4
300
热处理
8
7
3.5
3
200
铸造
熔化、浇铸
9
8
4
3
200
造型
13
12
5.5
5
300
精密铸造的制模、脱壳
19
17
8
7
500
锻造
9
8
4
3
200
目标值
教室、阅览室
11
9
4.5
4
300
实验室
11
9
4.5
4
300
美术教室
18
15
7.5
7
500
多媒体教室
11
9
4.5
4
300
工业建筑照明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目标值
1通用房间或场所
实验室
一般
11
9
4.5
4
300
精细
机加工
粗加工
8
7
3.5
3
200
一般加工,公差≥0.1mm
12
11
5
4
300
精密加工,公差<0.1mm
19
17
8
7
500
机电
仪表
装配
大件
8
7
3.5
3
200
一般件
12
11
5
4
300
精密
19
17
8
7
500
特精密
27
24
11
10
750
电线、电缆制造
12
11
5
4
300
线圈绕制
大线圈
12
11
5
4
300
中等线圈
19
18
15
7.5
7
500
检验
11
9
4.5
4
300
27
23
11
10
750
计量室、测量室
18
15
7.5
7
500
变、配电站
配电装置室
8
7
3.5
3
200
变压器室
5
4
2
1
100
电源设备室、发电机室
8
7
3.5
3
200
控制室
11
9
4.5
4
300
18
15
7.5
7
500
电话站、网络中心、计算机站
18
15
7.5
7
500
动力站
电子零部件
20
18
8
7
500
电子材料
12
10
5
4
300
酸、碱、药液及粉剂
14
12
6
5
300
注: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本表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可增加20%.
电镀
13
12
5.5
5
300
喷漆
一般
15
14
6
5
300
精细
25
23
10
9
500
酸洗、腐蚀、清洗
15
14
6
5
300
抛光
一般装饰性
16
12
6.5
6
300
精细
20
18
8
7
500
复合材料加工、铺叠、装饰
19
17
7.6
7
500
机电修理
一般
8
7
3.5
3
200
精密
12
11
5
4
300
3电子工业
电子元器件
20
18
8
7
500
目标值
客厅
15
13
6
5
--------
中餐厅
13
11
5.5
5
200
多功能厅
18
15
7.5
7
300
客厅层走廊
5
4
2
1
50
门厅
15
13
6
5
300
医院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目标值
治疗室
11
9
4.5
4
300
化验室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目标值
普通办公室
11
9
4.5
4
300
高档办公事、设计室
18
15
7.5
7
500
会议室
11
9
4.5
4
300
营业厅
13
11
5.5
5
300
文件整理、复印、发行室
11
9
4.5
4
30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档案室
8
7
3.5
3
200
商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18
15
7.5
7
500
手术室
30
25
12
11
750
候诊室、挂号室
8
7
3.5
3
200
病房
6
5
2.5
2
100
护士站
11
9
4.5
4
300
药房
20
17
8
7
500
重症监护室
11
9
4.5
4
300
学校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现行值
目标值
现行值
目标值
起居室
7
6
3
2
100
卧室
75
餐厅
150
厨房
100
卫生间
100
办公室照明功率密度
房间或场所
传统照明功率密度(W/m2)
LED照明功率密度(W/m2)
对应照度值(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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