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5—06—12批准 l996—07—01实施代替GB4917—85废水部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磷肥工业企业生产工艺改革,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按照生产工艺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磷肥工业(包括磷铵和硝酸磷肥)企业的排熬管撞,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2 引用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圾法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3 按术内容工艺分类本标准按磷肥工业的生产产品和工艺分以下五类;a.过磷酸钙(简称普钙);b.钙镁磷肥;c.磷铵(包括湿法磷酸生产部分);d.重过磷酸钙(包括湿法磷酸生产);e.硝酸磷肥。
企业规模3.2.1 生产规模按年生产万吨实物量(设计能力)划分,见1。
表 1 生产规模划分注 :硝酸磷肥不分规模标准分级按排人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3.3.1 排人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3.3.2 排人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四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3.3.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管网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ICS 备案号:19083-2006DB32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Provincial discharge standard of main water pollutantsfor chemical industry目次前言....................................... .... .... ............................. . (Ⅲ)56标准实施监督 (6)附录A(规范性附录) (7)前言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生态省建设纲要》,加强江苏省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化学工业企业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要求,规定了25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3458—2001《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

ICS13.020.10Z 60/79 DB地方标准DB XX/ XXXXX—XXXX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dischargedinto sewage network(报批稿)2010-XX-XX发布2010-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第1章、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灏龙、仝武刚、胡智锋、李宁、应珊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工业企业废水纳管氮、磷浓度限值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工业企业的纳管废水氮、磷浓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纳管的所有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或全部排入环境水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GB/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3-200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2009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2009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纳管企业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排放废水纳入污水管网的工业企业。
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工业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江苏省化学工业企业重点控制的25种水污染物排放的最高浓度限值,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仍执行国家相应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T 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酸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7475—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7478—19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指以处理工业废水为主的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4要求
4.1标准分级
4.1.1排入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19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一级标准。
4.1.2排入GB3838—2002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19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本标准二级标准。
30
精细化工及其它,mg/L
20
30
集中式工业污水处理厂,mg/L
20
30
5
化学需氧量
(COD)
石油化工工业(包括石油炼制), mg/L
60
120
化学肥料
合成氨工业
大型
mg/L
100
kg/t
1.0
中小型
mg/L
120
kg/t
6.0
其它排污单位,mg/L
80
120
重点行业企业总磷总氮排放整治提升规范-农副食品加工业

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暂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26
设立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以及运输情况。
27
危险废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
8
工艺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
9
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
10
厂区地面必须实现全部硬化,满足防渗漏要求,渗漏水必须由管网收集。
污染治理
废水处理
11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水分质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
15
现有工艺(如生物组合工艺)无法达到标准要求的,应根据废水性质增加不同的深度处理工艺;总氮难达标的,可增加补加碳源的‘缺氧/好氧'工艺等深度处理工艺;总磷难达标的,可增加化学除磷工艺;废水分质不彻底导致难达标的,应对原有的废水收集管线重新设计、安装。
16
污水原则上尽量纳管排放,未纳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应根据排入地表
5
鼓励对冷却水和冲洗水等低浓度工艺废水进行循环利用和工艺套用,冲洗设备时,应采用“少量、多次”的冲洗方法或逆流漂洗方法。
生产现场
6
企业生产现场环境清洁、整洁、管理有序,需做好“跑冒滴漏”预防措施。
7
生产现场物品分类分区存放,原材料、产品、固体废物不得露天堆放,所有生产过程必须在室内进行,不得露天作业。
类别
内容
序号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是指针对轻微污染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以及农业污水等进行排放的限制要求,在保障环境和水资源的前提下,实现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下面是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的详细介绍。
准四类水是指水质接近于四类水的污水,也就是轻度污染水质的废水。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是指针对准四类水的污水排放,确定的各项参数的限制要求。
这些参数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氨氮、总磷和总氮等关键指标。
1、COD限值要求COD是化学需氧量的简称,是反映有机物质含量的重要参数。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要求COD限值不得超过60mg/L。
3、氨氮限值要求氨氮是指污水中氨和氨基化合物所形成的氮的总量,是评价废水有机氮和无机氮含量的关键参数之一。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氨氮限值不得超过15mg/L。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适用于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等。
生活污水是指来自居民生活区、公共场所等的废水,主要包括洗浴污水、厨房污水、洗衣污水、马桶污水等。
工业污水是指来自工业生产活动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
农业污水是指兽医、饲料加工、灌溉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的稳定发展。
通过要求准四类水排放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既可以有效遏制废水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又可以保障人们生活和工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
定期检测和监测准四类水排放质量,对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污染问题、改善水环境具有重要作用。
准四类水排放标准限值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稳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各类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农业污水的准确分类,并对排放的污水进行科学管理和治理,可有效降低水污染和危害,促进水资源安全利用,为人们的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除了确定准四类水排放标准,实际的污水处理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技术和措施。
这些技术和措施包括传统的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物理处理以及新兴的膜技术、生物膜技术等。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_ 887-2013

DB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3.7
磷肥工业企业 new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
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企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 钙(简称重钙)、复混肥及其他(包括复合肥和掺合肥及硝酸磷肥),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磷 酸及其他副产品。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9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2013年4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ICS 13.020.10 Z6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ewater
环保工程师说:间接排放限值可商议,反映出哪些环境监管新动向?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无论白酒还是啤酒,在 中国文化中都展现出了特殊的地位。据不完全统计, 2020 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过千家,未上规模 的白酒企业更是数不胜数。据《中国酒业“十四五” 发展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预测,到 2020 年年 末白酒将完成产量 750 万千升,白酒产品销售收入 约 5900 亿元,收入和利润总额持续增长。啤酒行业 自 2017 年进入大规模整合期以来,目前已形成华润雪 花、百威、青岛啤酒等鼎立局面,这些企业的年均产 量约为 4000 万吨,占全球啤酒年均产量的 20% 以上。
环保工程师说 :
间接排放限值可商议, 反映出哪些环境监管新动向?
◎ 张传兵 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传兵 华夏碧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河南理工大学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 ;从事废水处理 等环保工程技术研发、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年,拥有 17 项发明专利及 50 多项实用新型专利,有 3 项国际先 进、1 项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具有 600 多项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经验;2017 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勘察设计院长,2018 年 被评为郑州市优秀企业家领航计划“成长型企业家”并入选郑州市第三批“智汇郑州·1125 聚才计划”高层次创业紧缺人才项目, 2019 年被认定为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并被评为中原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与此同时,一些产业集聚区或城市污水处理厂本 身面临脱氮除磷的要求,而由于进水中碳氮比较低, 使用常规生物脱氮工艺时仍需补充一部分碳源,这无 疑也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酒类企业周边的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可核算其所需要的碳源量,将酒类 企业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作为生物脱氮碳源。这对 酒类企业和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双方来说,是一个双方 共赢的局面,酒类企业不需要再投入大量的费用处理 废水,而污水处理厂也无需再外购碳源。两项标准修 改单的出台,给双方指明了新的方向,同时也给双方 拉起了警戒线 :尽管排放限值可以调整,但监管并不 能有丝毫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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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料工业企业
60
1
氨氮
2
总磷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磷肥工业企业 其它企业
50
3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
20
8
2
5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DB33/ 887—2013
5.1 对企业排放废水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处理 设施的,应在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污口标志。 5.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 办法》的规定执行。 5.3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 录。 5.4 对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 规定执行。 5.5 对企业排放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 2 所列的方法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1893-1989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 535-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6-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
3.6
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 fermentatio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发酵的方法产生抗生素或其他的活性成分,然后经过分离、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出药物的工 业企业。按产品种类分为抗生素类、维生素类、氨基酸类和其他类,其中,抗生素类按照化学结构又分 为β -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多肽类和其他。
23 - 04 - 19 实施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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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等法律、法规,加强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防治水体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ICS 13.020.10 Z60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 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Indirect discharge for emission limitation of nitrogen and phosphorus for industrial wastewater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为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补充,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综合或行业水污 染物间接排放标准严于本标准的,执行国家和地方综合或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浙江省人民政府2013年3月19日批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自2013年4月19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 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 工业集聚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3.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charge 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表2 污染物项目的测定方法
序号 1 2
污染物项目 氨氮 总磷
方法标准名称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方法标准编号 HJ 535-2009 HJ 536-2009 HJ 537-2009 HJ/T 195-2005 GB 11893-1989
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
1
DB33/ 887—2013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建设项目。
3.5
染料工业企业 dye industrial enterprise 通过有机合成方法生产的产品,该类产品能够使纤维和其他被着色物质获得鲜明而坚牢的颜色,这 类企业被称为染料工业企业。按照应用特性可分为直接染料、硫化染料、还原染料、酸性染料、酸性络 合染料、反 应性染料 、冰染染 料、氧化 染料、分 散染料和 阳离子染 料和其他 。
3.7
磷肥工业企业 new sewer-connected enterprise
生产磷肥产品的工业企业。磷肥产品包括:过磷酸钙(简称普钙)、钙镁磷肥、磷酸铵、重过磷酸 钙(简称重钙)、复混肥及其他(包括复合肥和掺合肥及硝酸磷肥),以及生产磷肥所需的中间产品磷 酸及其他副产品。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I
DB33/ 887—2013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废水间接排放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 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6 实施与监督
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与监督。 6.2 在任何情况下,废水间接排放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 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 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
4.1 自 2013 年 4 月 19 日起,新建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4.2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现有工业企业废水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按表 1 规定执行。
表1 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范围
间接排放限值
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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