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细则(最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一、目的和职责1.目的2.职责(1)审查设计文件,检查施工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2)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提出改进措施。
(3)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使用情况。
(4)配合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
(5)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资料,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6)组织验收,提供评估报告和相关资料。
二、工作内容1.施工前准备(1)审查设计文件,核对图纸和规范的符合性。
(2)检查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进度计划、施工机具和材料等。
(3)协调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2.施工过程监督(1)定期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工作安全措施。
(2)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提出改进建议和技术指导。
(4)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5)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和检测。
3.竣工验收(1)根据施工合同和设计要求,组织验收。
(2)编制相关验收报告和评估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3)确定施工单位的质保期和维修责任。
(4)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工作和纠纷解决。
三、质量控制1.施工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组织施工。
2.进行施工材料、设备和工艺的质量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各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试验和检验。
4.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职质检员,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5.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和评估。
四、安全控制1.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
3.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检查。
4.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和纠纷。
总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工程监理细则是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规范和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前言为了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对于建筑物和其他公共场所来说至关重要。
监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可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理细则。
本文将介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理细则,包括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安装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试运行。
安装前准备1. 确认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在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之前,需要对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并确认。
监理人员要仔细了解技术方案中的工程内容,明确安装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并核实方案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对施工图纸要进行分析,确定材料和设备的摆放位置,必须满足适应实际安装的要求。
2. 审查有关证照和资质供应商和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证照和资质,并与安装合同中的要求相符合。
监理人员要对供应商和安装单位的资质和证照进行核查,并确保其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技术能力。
3. 制定监理计划和节点检查表监理人员应该依据技术方案和施工图纸提前制定监理计划和节点检查表,明确各项任务、验收标准、和监督检查细则。
检查表要做到细化管理,使工程监理流程清晰化,有条不紊地进行监理工作。
安装过程的监督和检查1. 确认验收标准和预验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应该在安装过程中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整个安装过程中,需要实现预验收和中间验收,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记录下来。
并指导安装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问题在核查后能够得到解决。
2. 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监督并检查施工的安全环保和质量,坚持施工质量与安全并重的原则,对于施工程序上的任何违规行为,需要及时制止和处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 建立监督档案和不良记录台账监理人员应当建立监督档案和不良记录台账,记录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问题发现及解决情况。
监理人员需要及时处理不良记录,对未及时消除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细则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监理依据:1.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变更文件1.2现行《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1.4天津市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2.消防电气工程监理预控措施。
2.1消防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熟悉电气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参加设计交底并做好记录,真正了解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了解工程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使监理工作有的放矢;了解图纸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图纸设计是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掌握整体消防系统的布局、结构、功能、各种联动控制方式。
2.2对消防电气施工企业的资格及技术人员审核。
2.2.1以交底形式要求消防电气施工企业提供与投标要求一致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入天津或开发区允许施工证。
2.2.2以交底形式要求消防电气施工企业提供其工程人员组织机构;提供组成人员的资格证书,天津市消防局颁发的消防施工人员上岗证。
2.2.3以交底形式要求消防电气施工企业提供施工操作人员上岗证——电工、焊工人员,要求这些人员上岗证必须是真实有效,且能够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足够证件。
2.3消防电气设备材料的预控。
2.3.1首先了解、熟悉设计图纸、文件说明对材料设备的要求,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材料使用特点,确定设备材料控制方针。
2.3.2以交底形式要求消防电气施工单位提供设备、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用时间、地点,采购设备、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要求采购之前必须提供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必须提供消防产品的天津市消防局出具的消防备案回执。
2.4对消防电气施工企业技术要求。
进场以后施工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可以指导工程施工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必须经消防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系统的施工监理要点3.1布管穿线工程3.1.1管、线进场后,填写材料报验单,监理确认是否能提供样品,一致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1. 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监理人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理人员应该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在该领域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
监理人员应该在工程施工开始前和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沟通,明确监理职责和工作要求。
3. 监理计划监理人员应该在施工前制定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工作的时间和步骤,确定监理检查指标和方法,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审核。
4. 施工过程监理1.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切实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2.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材料、设备进行检查,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且施工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3.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防止施工过程中存在偏差。
4.监理人员应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5. 施工验收1.施工单位应在协调监理人员的监管下组织对工程进行内部验收。
2.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完全按照合同、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建设工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施工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验收意见和建议。
6. 竣工报告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结构、电路、通信设备等各方面完成验收,并依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出具竣工报告。
2.监理人员负责审核竣工报告,在感官上进行确认,确保施工单位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监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对竣工报告中提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做出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7. 总结本文档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和说明,制定了监理计划和步骤,希望能够帮助监理人员更好地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1.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工程概况2.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工程建设监理依据2.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2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有关文件;2.3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设计图纸、文件及变更;2.4消防监督部门审核意见;2.5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119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120号)《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5年5月1日实施)《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0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DB11/065-2000《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七分册) DBJ/T01-26-2003 北京市《建筑弱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883-2012国家标准图集《智能建筑弱电工程设计与施工图集》09X700(上)、(下)《建筑电气通用图集》09BD09火灾自动报警与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图示 14X505-1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本项目《监理规划》3.监理目标按建设单位与承包签定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做好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力争使火灾自动报警与消防联动系统工程达到合同目标。
火灾自动报警及火灾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及火灾联动控制系统施工监理细则一、系统布线的要求:1.一般规定1)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线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2)探测器的“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兰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3)传输线路铜等线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2.消防电流、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所采用的铜芯绝缘导线应采取穿金属管保护,并直暗敷设在非燃在烧体结构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
当必须明敷设时,应在金属管上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系统的绝缘电阻和工作接地:1)报警系统每回路的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系统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应小于4Ω,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小于1Ω。
2)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线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3)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极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不小于4mm2。
二、火灾探测器要求:1.探测器位置设置要求:(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5)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mm至600mm及600mm以上时,应考虑梁对探测器的影响,因而要考虑设置探测器的位置和个数。
(6)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
感湿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7)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0。
三、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要求:1.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其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 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墙不应小于1.2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展,人们对建筑物的安全性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在火灾方面,为了避免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的安全和财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逐渐异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的监理细则。
1. 监理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工作前,监理人员应该了解以下事项:1.1 项目投资与预算监理人员应了解项目的投资与预算,以确保项目的实施合理性。
1.2 施工方案监理人员应了解施工方案并评估其可行性。
1.3 施工进度计划监理人员应了解施工进度计划并制定项目监理计划,以确保施工进度的控制和管理。
1.4 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相关工作经验,在监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 施工监理工作2.1 施工现场检查在施工现场检查中,监理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状况;•检查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状态;•检查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数量;•检查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2.2 监理日志监理人员应定期记录监理日志,包括以下内容:•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工作状态。
2.3 施工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包括以下检查:•电气设备的接线和接地是否符合规定;•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系统的故障自动诊断和排除能力;•系统的测试和调试工作。
2.4 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理人员应参与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以下内容:•检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检查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与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起,评估设备和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规定;•提交验收报告。
3. 防范施工项目中的安全风险在进行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监理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保证现场的安全和卫生;•建立完善的施工组织和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现场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随时关注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并及时采取措施;•向业主和施工方反馈相关安全问题和提供建议。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一、前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现代化建筑装修和规划中的必需品,它不仅能够在火灾初期精准适时地发觉火灾,而且还能快速、精准地向火灾扑救部门进行报警,从而有效防备和掌控火灾。
因此,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工程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以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监理范围1. 监理掌控水平: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全部设备、器材以及配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掌控,确保质量达到预期标准。
2.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须是具有相应资质证书、有丰富的实际工作阅历,并且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监理本领。
3. 监理工作内容:针对工程的不同阶段,实施全面、系统、完整的监理工作。
三、工程监理要点1. 设备选型在选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时,应当依据工程的特点和自身要求,对各种方案进行分析和比较,结合对材料性能的分析,选择对工程最为合适的设备型号。
2. 设备安装在实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安装过程中,应依据设备的实在要求,订立严格的工作规范,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防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显现安全问题。
3. 线路布置为了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常工作,设备的线路布置应符合相关标准,且规范、整齐,同时应确保全部连接点和焊接点的连接牢靠,不会显现断裂等安全隐患。
4. 施工质量掌控监理应关注施工质量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全部工序符合各项规范,如材料质量检验、焊接工作检验、接地电阻检查、电器元器件设备检验与安装等。
5. 工程验收在工程的验收阶段中,监理应对工程的完备性、质量合格性等多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对发觉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看法并在整改后进行再验收。
四、工程监理程序1. 规划审核:依据业主供给的资料、计划、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材料,对预案进行审核,分析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并基于相关标准和指南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设备选型:从市场上筛选多家供应商和品牌,进行安装验收。
3. 设备安装:检查全部工作的质量,检查设备的配件,检查与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有关的安全问题,如振动、温度、湿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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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安装及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1.1监理的依据
1.1.1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技术证明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1.1.2技术标准、规范
1.1.
2.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
2.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规范GB50067-97
1.1.
2.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
1.1.
2.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1、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构件、管材等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重要的设施、设备及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如:报警主机、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湿式报警阀、喷头、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水泵结合器等);
2、暗敷在不燃烧体的结构的线路,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明敷金属线管或金属线槽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3、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正极“+”线应为红色,负极“-”线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4、重复显示器底边距地面高度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
5、地下车库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W;
6、电话塞孔的底边距地面高度1.3~1.5m;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Ω;
8、专用接地干线采用线芯截面积不小于25m㎡的铜芯绝缘导线;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接地线截面积不小于4m㎡铜芯绝缘导线;
9、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壁挂式时,其底边距地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采用落地式时,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小于3m,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小于1m;10、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5m,探测器至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5m;
11、手动火灾报警按扭底边距地高度1.3~1.5m;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13、地下式水泵接合器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小于井盖的半径;
14、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大于750㎜;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
设置的吊架均不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的距离小于
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应大于3.6m;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时,每段配水管或配水干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15、管道横向安装设0.002~0.005的坡度,坡向排水管;16、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17、湿式报警阀安装高度距地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小于1.2m;
18、水力警铃和报警阀采用公称通径15㎜的镀锌钢管时,其长度不大于6m,公称通径为20㎜时,长度不大于20m,安装后水利警铃启动压力不小于0.05MPa;
19、水流指示器与安装在其前面的信号阀的距离不小于300㎜;20、系统设计工作压力为1.0MPa,水压强度试验为设计工作压力的
1.5倍,并不低于1.5MPa,在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分钟,目测管网无泄漏变形,压降不大于0.05MPa;
21、管道冲洗水流速度不小于3m/s,其流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冲洗方向的水流与灭火时水流方向一致,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水口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为合格;
22、水压严密性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23、喷头溅水盘与楼板距离不小于75㎜,不大于150㎜;24、风管材料均采用镀锌钢板,钢板厚度,法兰角钢规格及制作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43-2002的要求;25、排烟风管法兰接口密封垫料为不燃烧材料,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距离不大于150㎜,矩形风管法兰四角设螺孔;
26、矩形风管大边长大于或等于630㎜,其管段长度大于1200㎜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27、风管咬口应连续、紧密、均匀,无孔洞、半咬口和胀裂,金属矩形风管咬口应设在四角部位,纵向咬口必须错开;
28、风管与法兰连接的翻边量不小于6㎜,防火阀应设单独的支、吊架;
29、气体灭火贮存容器的操作面距墙或距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贮存容器的支、框架固定牢靠,且应采取防腐措施;
30、管道末端喷嘴处支架与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一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应设防晃支架;
31、气体灭火管道强度试验:将压力升试验压力后保压5分钟,管道各处无滴漏,管道无变形;管道气压严密性试验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将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关闭气源3分钟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在管道连接处涂刷肥皂水,无气泡产生;
32、气体灭火管道吹扫:管道末端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无铁锈、尘土、水渍及其它等脏物出现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