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与强迫驱动电梯监督检验细则

3 监检人员与监检仪器设备 3.1 监检人员
从事本细则所述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检人员”), 应当持有有效的电梯检验资格证书,现场监检至少有 2 名监检人员进行。
3.2 监检仪器设备
实施日期:2014 年 03 月 01 日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通系电1,力过根保管据护线0生高不产中仅工资22艺料22高试可中卷以资配解料置决试技吊卷术顶要是层求指配,机置对组不电在规气进范设行高备继中进电资行保料空护试载高卷与中问带资题负料22荷试,下卷而高总且中体可资配保料置障试时23卷,23调需各控要类试在管验最路;大习对限题设度到备内位进来。行确在调保管整机路使组敷其高设在中过正资程常料1工试中况卷,下安要与全加过,强度并看2工且55作尽22下可2都能护1可地关以缩于正小管常故路工障高作高中;中资对资料于料试继试卷电卷连保破接护坏管进范口行围处整,理核或高对者中定对资值某料,些试审异卷核常弯与高扁校中度对资固图料定纸试盒,卷位编工置写况.复进保杂行护设自层备动防与处腐装理跨置,接高尤地中其线资要弯料避曲试免半卷错径调误标试高方中等案资,,料要编5试求写、卷技重电保术要气护交设设装底备备4置。高调、动管中试电作线资高气,敷料中课并3设试资件且、技卷料中拒管术试试调绝路中验卷试动敷包方技作设含案术,技线以来术槽及避、系免管统不架启必等动要多方高项案中方;资式对料,整试为套卷解启突决动然高过停中程机语中。文高因电中此气资,课料电件试力中卷高管电中壁气资薄设料、备试接进卷口行保不调护严试装等工置问作调题并试,且技合进术理行,利过要用关求管运电线行力敷高保设中护技资装术料置。试做线卷到缆技准敷术确设指灵原导活则。。:对对在于于分调差线试动盒过保处程护,中装当高置不中高同资中电料资压试料回卷试路技卷交术调叉问试时题技,,术应作是采为指用调发金试电属人机隔员一板,变进需压行要器隔在组开事在处前发理掌生;握内同图部一纸故线资障槽料时内、,设需强备要电制进回造行路厂外须家部同出电时具源切高高断中中习资资题料料电试试源卷卷,试切线验除缆报从敷告而设与采完相用毕关高,技中要术资进资料行料试检,卷查并主和且要检了保测解护处现装理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一、概述⒈本部分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式无机房乘客电梯、病床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汽车电梯,在具体内容上只是规定了无机房电梯与有机房电梯有区别的部分。
⒉把本部分内容和“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结合起来,并去掉“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细则"中与机房有关的部分后,就是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的完整内容.具体结合方法是:⑴用本文件的第54至57大项,完全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的第54至57大项;⑵用本文件其它项目,代替“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中编号相同的项目;⑶除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细则”中的其余所有项目(第59。
2项除外),全部作为本文件所说的无机房电梯的型式试验项目。
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除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第二项要求的文件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⒈整体结构布置说明及图示内容包括:如曳引机的布置位置与安装方式,曳引悬挂系统的布置,控制柜的安装位置,限速器系统的布置等;机器设备区间和维修保养作业空间的位置和尺寸计算示意图。
⒉紧急运行、紧急救援的措施与步骤内容包括:应分析在电源故障或设备故障使轿厢停在任意位置时的救援,以及救援后电梯本身的恢复问题.(此部分内容可以放在使用、维保说明书中).⒊安装和维修保养的操作方案内容包括:安装在井道内的曳引机、控制柜和限速器的安装、维保作业方案。
(此部分内容可以放在安装、使用和维保说明书中)。
⒋井道外紧急操作和动态试验的操作装置(检查屏)、轿顶检修操作装置和底坑检修操作装置(如果有的话)的示意图以及各开关、按钮的代号标志、功能说明。
三、试验样品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电梯,该电梯已通过安装验收或试验申请方的自检。
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无机房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和第一、⒉条的说明。
TSGT70022021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TSGT70022021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Rule for Type-examination of Traction orPositive drive Lift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1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2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方法 (5)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46)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的型式试验,统一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的一般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下同)、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
无机房或防爆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的型式试验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条开展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一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要紧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本细则附件《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附件1,以下简称《型式试验资料》)和《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方法》)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标有“△”的条款,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适用该标准电梯的型式试验,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2005年1月1日(含)起全部强制执行这些条款,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
《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附件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消防员电梯》(TSG T7002—2011,2013年第1次修改)第2号修改单一、正文修改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消防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消防员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消防员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层站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1.删除2.1(4)、3.6、3.8、3.9、3.10、4.11、8.1、8.5、11.2,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5.将1.1(5)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防火前室(环境)、井道和底坑的防水与排水等满足安全要求;”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TSG T7017-2004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17-2004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Rule of Type-examination for Lift Traction Machine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4年月日目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 (1)附件1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 (3)附件2 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 (5)附件 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9)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统一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的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传动或无齿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永磁同步电机驱动的曳引机的型式试验。
第三条开展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上述电梯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本细则附件《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方法》)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标有“△”的条款,为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适用该标准电梯曳引机的型式试验,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2005年1月1日(含)起全部强制执行这些条款,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
第五条同一型号系列的曳引机,按最大适用参数(最大额定输出转矩和最大额定速度)试验后即可覆盖其以下的参数规格。
申请方在申请时应列明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而且本细则附件1《电梯曳引机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也应完全包括所有被覆盖的参数规格。
所谓同一型号系列是指:曳引机的整体结构型式相同,减速箱的型式和中心距相同,电动机及制动器结构和型式相同。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一)新产品、新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三)产品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四)进口电梯的同类型首台产品或者部件;(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六)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五条执行本规程规定的电梯型式试验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核准。
第六条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的检验设备、仪器仪表、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其测量精度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质量、力、距离(长度)、时间和速度的测量精度为±1%;(二)加速度、减速度的测量精度为±2%;(三)电压、电流的测量精度为±5%;(四)温度的测量精度为±5℃;(五)流量的测量精度为±2.5%;(六)压力的测量精度为:1.压力不大于200Pa为±1%;2.压力大于200Pa为±5%。
15附件V 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

附件V电梯驱动主机型式试验细则V1 型式试验基本规定V1.1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和强制驱动式电梯驱动主机,可用于有齿轮传动或无齿轮传动、交流或直流以及异步或同步电动机驱动的电梯主机的型式试验。
本细则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驱动主机。
V1.2 样品规定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装配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电梯驱动主机及其随机附件一套(含运行所需的润滑油、盘车装置、松闸扳手、防护装置)作为型式试验样品,并且已经通过型式试验申请单位的自检。
对变频器有特殊要求的变频驱动电梯驱动主机以及其运行要依靠专用控制器控制的电梯驱动主机,申请单位根据需要还应提供配套的变频器和控制器。
V1.3 型式试验所需技术文件和资料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需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交下述型式试验技术文件资料:V1.3.1 产品基本信息(1) 试验申请单位(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2) 电梯驱动主机制造单位的名称、地址;(3) 电梯驱动主机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V1.3.2 主要结构参数(1) 驱动主机:整体结构型式、适用工作环境、适用的防爆型式、防爆等级、电梯驱动主机额定速度、额定输出转矩、输出轮轴许用径向载荷、所允许的安装方式和位置、整机效率技术指标值;(2) 驱动电机: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结构型式、额定功率、额定转速、额定电压、额定频率、额定电流、绝缘等级、外壳防护等级、电机工作制、启(制)动次数、过载保护方式;(3) 减速装置(如有):结构型式、减速比、减速级数、中心(锥)距、轴交角、减速装置润滑油的规格、容量;(4) 制动器: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电磁线圈供电方式(交流或直流)和额定电压、制动器数量和结构型式、制动轮(盘)直径、绝缘等级、作用部位、制动响应时间技术指- 452 -标;(5) 曳引轮:绳槽数量、绳槽类型、槽面热处理要求、悬挂绳直径、曳引轮节径、绕绳方式(单绕或复绕)、输出轴中心线高度;(6) 卷筒:节径、螺旋槽数量、悬挂绳直径;(7) 链轮:节径、悬挂链数量、悬挂链直径。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

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⒈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⒉gb7588-202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在下面相应条款的前面或者是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均用\△\标出.这些条款从gb7588-2021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对选择部分执行的,曳引条件,绳槽比压和悬挂绳的安全系数三项必须同时执行同一版标准要求.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⒈概述a.试验提出申请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b.电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c.电梯样梯的加装地址;d.电梯类别,型号,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乘客人数,试验样梯的行程,服务层站数;e.轿厢及对重(或平衡重)质量;f.电梯的拖曳变频方式,掌控方式和掌控装置类型.⒉井道,机房布置图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滑轮间(如果有的话)及底坑的通道,机房,滑轮间的位置和主要尺寸,驱动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和限速器的安装布置图和维修空间尺寸示意图,检修门,检修活板门和井道安全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⒊机房,井道的其它要求内容应当包含: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建议,同一井道内相连电梯间的防水措施,部分半封闭的井道表明,机房的温控建议,机房,井道的通风建议,机房,井道的照明设备建议和示意图.⒋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内容应当包含:机房地板受力建议,底坑地面受力建议,采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建议.⒌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维护内容包括:轿厢与对重(含相关零部件)之间的水平运动间隙,井道内其它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结构之间的运动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⒍驱动主机的型式和参数内容包括:驱动主机的型号,制造商名称,驱动电机的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和频率,额定转速,减速箱的类型和减速比,曳引轮的节径,绳槽数量,形状和尺寸,卷筒的节径,绳槽型式与尺寸,绳头在卷筒上的固定方式简图及说明,曳引机的选型计算(功率,输出扭矩,速度和主轴负荷)和使用说明.⒎悬挂,补偿装置的技术参数和计算内容包含: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及反应性能指标的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断载荷,装设比和拖绳方式示意图,装设系统属台方式,张力均衡和异常弯曲检查的加装或设计图,装设绳或链安全系数排序,补偿绳或链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补偿绳张很紧装置加装图.⒏轿厢和门系统的表明资料内容包括:轿厢内部净尺寸,轿厢面积计算,轿厢地坎和轿门至井道内表面的距离,轿厢上,下部位通风孔面积计算,玻璃门和轿壁的安装固定方式,玻璃轿壁上扶手固定方式的图示说明,轿厢安全门和安全窗的说明和简图,轿顶护栏的说明和简图,轿门上,下护板的安装和尺寸图.⒐门系统的说明资料内容包含:轿门型式和进门天量尺寸,层门型式,进门方式和净尺寸,轿门与停用后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收银区域的尺寸表明图示,横向滑动门装设件的安全系数,装设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排序,门板装设装置和导向装置体图.⒑电气资料和说明内容包含:从供电电源开关以后的所有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含井道照明设备和插座),应急电源供电的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电气符号表明(元器件代号表中),主机供电电路,制动器电路和安全电路所用接触器,品轩接触器,继电器的型式证明文件,安全触点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水等级等的证明文件,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文件.针对后面表第7部分电气故障防水的表明.⒒闯红灯及其它保护装置的表明资料内容包括: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型号(直径,结构),破断载荷,安全系数计算,限速器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安全钳的型式和安全钳动作所需提拉力的范围,安全钳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缓冲器的型式,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类型,使用说明和选型计算;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关门保护的型式及说明.⒓导轨的说明资料内容包含: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状态(冷拔,机加工),导轨杀菌的建议,导轨强度和变形排序.⒔曳引条件计算内容包含:曳引条件和绳槽比压的排序,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排序,均衡系数的排序.⒕对后面表中第20部分要求的机械防护的说明或设计文件.⒖特别说明资料内容包含:对轿厢面积抽检(见到后面表第39.4条)的电梯,有关的设计排序和表明资料;观光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汽车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⒗部件型式试验证明内容包含:速度限制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导轨,绳头女团,玻璃门或轿壁以及耐热层门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电梯电气加装和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合乎en12021和en12021建议的试验证明文件.⒘安装使用资料内容包含:加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加装图,采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或加装送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等.⒙含有下表第59.2~59.4,59.7~59.11条要求的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⒚型式试验提出申请方自行顺利完成的,试验样梯30000次可靠性运转的记录和总结.⒛特定环境采用建议的表明资料及提出申请方指出其它须要表明或提供更多的资料.21.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程的规定,如果申请的型式试验样梯要覆盖几种规格的产品,则上述20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也应能覆盖对应规格的产品(样梯参数除外).22.型式试验机构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三,试验样品一台加装调试完,能正常运转的完备电梯,该电梯已通过试验提出申请方的送检.四,型式试验内容,建议与方法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建议检验方法1主开关1.1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轿顶电源插座;机房和滑轮间照明;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设备;报警装置.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及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1.2主开关应当具备平衡的断裂和滑动边线.Montmirail从机房入口处便利,快速地吻合主开关的操作方式机构.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方式机构应当不易辨识.如果机房有多个入口,或同一台电梯有多个机房,而每一机房又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入口,则可以使用一个断路器式接触器,其断开应由电气安全装置控制,该装置接入断路器式接触器线圈供电回路.断路器式接触器断裂后,除利用上述安全装置外,断路器式接触器不该被再次滑动或不理应被再次滑动的可能将.断路器式接触器应当与一手动分后断裂关联用.现场度角,审查电路图.检查主电源开关的型式,标识,安装位置;人为动作该电气安全装置,观察断路器式接触器的动作情况.1.3△主开关在断裂边线时Montmirail用起子或其它耦合装置粘住,以保证不能发生误操作.现场度角,检查设计文件.1.4对于一组电梯,当一台电梯的主开关断开后,如果其部分运行回路仍然带电,这些带电电路Montmirail在机房中被分别断裂,必要时可以阻断组内全部电梯的电源.检查实物及电路图.1.5任何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都应连接在动力电路主开关的前面.审查电气原理图及实物.2照明与插座电源2.1轿厢,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照明设备电源应当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离,可以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主开关供电两端相连,而赢得照明设备电源.检查方法同1.1条.2.2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应设置插座,插座所需的电源应取自上一条所述及的电路.这些插座是:a)2p+pe型250v,轻易供电,或b)根据gb1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审查图纸,现场目测,检查方法同1.1条.2.3理应一个掌控电梯轿厢照明设备和插座电路电源的控制器.如果机房中存有几台电梯驱动主机,则每台电梯轿厢均须存有一个控制器.该控制器应当设置在适当的主开关近旁.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展开检查和手动试验.2.4应有一个控制机房,井道,底坑电路电源的开关,此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2.5在机房内紧邻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度高度处,理应一个控制器或相似装置去掌控机房照明设备电源.在滑轮间内靠近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电源.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建议检验方法2照明与插座电源2.6△井道照明设备控制器(或耦合装置)应当在机房和底坑分别装设,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够掌控井道照明设备.底坑内的井道灯开关,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2.7由上述2.3,2.4,2.5和2.6条规定的控制器所掌控的电路均应当具备各自的短路维护.3断错相保护及停止装置3.1电梯应当设置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并使电源供电发生断相或错相时,应当自动维护并使电梯无法启动.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不要求错相保护.断裂总电源,将电源输出线分别断去一相或互换相序后,拨打电源,分别用正常或检修速度压低,观测其运转情况.3.2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电梯并使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非服务的状态.停止装置设置在:底坑,且该装置应当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难吻合;滑轮间内部,紧邻入口处;轿顶,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距入口不大于1m,该装置可以是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交会操作方式的轿厢内.此暂停装置应当设置在距交会操作方式入口处不大于1m的边线,并Montmirail确切地分辨.检查实物,审查电气原理图和布置尺寸图.如有必要,有关位置尺寸用尺测量.3.3除存有交会操作方式功能的外,轿厢内不应当设置乘客可以碰触至的翘起的暂停装置.3.4停止装置应由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它应为双稳态的,误动作不能使电梯恢复运行.目测检查,手动试验实物.4暂停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暂停状态4.1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对照现场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在正常运转和检修运转状态下,现场分别演示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出来故障,观测电梯正常停放后的再启动情况.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对4.3条所述的情况还须要检查避免发电机中产生剩磁电压的措施.4.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4.3使用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的电梯,其暂停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暂停状态的部分应当合乎gb7588第12.7.3条的建议.4.4△上述4.3条和4.2条所述的监控装置不必是安全电路.但只有满足后面第7.1条要求以获得与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相同的效果,才能使用这些装置.5制动器的供电5.1正常运转时,制动器应当在持续通电下维持抬起状态.现场检查并审查电气原理图.5.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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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细则一,概述⒈本细则适用于曳引驱动式或强制驱动式普通乘客电梯(含住宅电梯,客货电梯),载货电梯,观光电梯,病床电梯和汽车电梯.⒉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相对GB7588-1995变化较大的内容,在下面相应条款的前面或者是在表中项目编号的右上角均用"△"标出.这些条款从GB7588-2003强制实施日起全部强制执行,在此之前企业可自愿选择执行或部分执行;对选择部分执行的,曳引条件,绳槽比压和悬挂绳的安全系数三项必须同时执行同一版标准要求.二,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在正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⒈概述a. 试验申请方(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b. 电梯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c. 电梯样梯的安装地址;d. 电梯类别,型号,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乘客人数,试验样梯的行程,服务层站数;e. 轿厢及对重(或平衡重)质量;f. 电梯的拖动调速方式,控制方式和控制装置类型.⒉井道,机房布置图内容应包括:进入机房,滑轮间(如果有的话)及底坑的通道,机房,滑轮间的位置和主要尺寸,驱动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和限速器的安装布置图和维修空间尺寸示意图,检修门,检修活板门和井道安全门的布置和尺寸,井道平面布置图和井道立面图,井道顶层和底坑空间计算示意图,井道下方存在的任何可进入空间的布置图.⒊机房,井道的其它要求内容应包括:机房,井道和底坑的专用要求,同一井道内相邻电梯间的防护措施,部分封闭的井道说明,机房的温控要求,机房,井道的通风要求,机房,井道的照明要求和示意图.⒋机房,井道结构的受力要求内容应包括:机房地板受力要求,底坑地面受力要求,使用膨胀螺栓时对井道壁的要求.⒌井道内各部件之间的间隙和保护内容包括:轿厢与对重(含相关零部件)之间的水平运动间隙,井道内其它运动部件之间或运动部件与固定结构之间的运动间隙,对重(或平衡重)运行区域防护的要求和简图.⒍驱动主机的型式和参数内容包括:驱动主机的型号,制造商名称,驱动电机的型号,额定功率,额定电压和频率,额定转速,减速箱的类型和减速比,曳引轮的节径,绳槽数量,形状和尺寸,卷筒的节径,绳槽型式与尺寸,绳头在卷筒上的固定方式简图及说明,曳引机的选型计算(功率,输出扭矩,速度和主轴负荷)和使用说明.⒎悬挂,补偿装置的技术参数和计算内容包括:钢丝绳的型号,直径,根数,破断载荷及反应性能指标的试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链条的型号规格,节距和破断载荷,悬挂比和绕绳方式示意图,悬挂系统端接方式,张力平衡和异常伸长检查的安装或设计图,悬挂绳或链安全系数计算,补偿绳或链的型号,规格和数量,补偿绳张紧装置安装图.⒏轿厢和门系统的说明资料内容包括:轿厢内部净尺寸,轿厢面积计算,轿厢地坎和轿门至井道内表面的距离,轿厢上,下部位通风孔面积计算,玻璃门和轿壁的安装固定方式,玻璃轿壁上扶手固定方式的图示说明,轿厢安全门和安全窗的说明和简图,轿顶护栏的说明和简图,轿门上,下护板的安装和尺寸图.⒐门系统的说明资料内容包括:轿门型式和开门净尺寸,层门型式,开门方式和净尺寸,轿门与关闭后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开锁区域的尺寸说明图示,垂直滑动门悬挂件的安全系数,悬挂绳轮直径与绳径比值的计算,门板悬挂装置和导向装置简图.⒑电气资料和说明内容包括:从供电电源开关以后的所有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包括井道照明和插座),应急电源供电的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电气符号说明(元器件代号表),主机供电回路,制动器回路和安全回路所用接触器,继电接触器,继电器的型式证明文件,安全触点的额定绝缘电压和外壳防护等级等的证明文件,随行电缆结构型式的证明文件.针对后面表中第7部分电气故障防护的说明.⒒超速及其它保护装置的说明资料内容包括:限速器绳或安全绳型号(直径,结构),破断载荷,安全系数计算,限速器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安全钳的型式和安全钳动作所需提拉力的范围,安全钳的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缓冲器的型式,选型计算和使用说明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类型,使用说明和选型计算;层门门锁装置的结构和安装示意图,关门保护的型式及说明.⒓导轨的说明资料内容包括:型号,摩擦面的尺寸和表面状态(冷拔,机加工),导轨润滑的要求,导轨强度和变形计算.⒔曳引条件计算内容包括:曳引条件和绳槽比压的计算,曳引轮,滑轮或卷筒的节圆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计算,平衡系数的计算.⒕对后面表中第20部分要求的机械防护的说明或设计文件.⒖特别说明资料内容包括:对轿厢面积超标(见后面表中第39.4条)的电梯,有关的设计计算和说明资料;观光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汽车电梯设计和结构的特别说明资料.⒗部件型式试验证明内容包括: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曳引机,控制柜,导轨,绳头组合,玻璃门或轿壁以及耐火层门等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的复印件.△电梯电气安装和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符合EN12015和EN12016要求的试验证明文件.⒘安装使用资料内容包括: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或安装自检合格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等.⒙含有下表第59.2~59.4,59.7~59.11条要求的电梯整机运行性能指标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⒚型式试验申请方自行完成的,试验样梯30000次可靠性运行的记录和总结.⒛特殊环境使用要求的说明资料及申请方认为其它需说明或提供的资料.21.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程的规定,如果申请的型式试验样梯要覆盖几种规格的产品,则上述20条所要求提供的资料也应能覆盖对应规格的产品(样梯参数除外).22.型式试验机构要求的其它补充资料.三,试验样品一台安装调试完毕,能够正常运行的完整电梯,该电梯已通过试验申请方的自检.四,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曳引和强制驱动式电梯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具体内容见下表.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主开关1.1在机房中,每台电梯都应单独装设一只能切断该电梯所有供电电路的主开关.该开关应具有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的能力.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轿厢照明和通风(如有);轿顶电源插座;机房和滑轮间照明;机房,滑轮间和底坑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根据设计文件和实物,判断主开关的容量和类别是否适当.断开主电源开关,检查照明,插座,通风及报警装置是否被切断.1.2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如果机房为几台电梯所共用,各台电梯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易于识别.如果机房有多个入口,或同一台电梯有多个机房,而每一机房又有各自的一个或多个入口,则可以使用一个断路器式接触器,其断开应由电气安全装置控制,该装置接入断路器式接触器线圈供电回路.断路器式接触器断开后,除借助上述安全装置外,断路器式接触器不应被重新闭合或不应有被重新闭合的可能.断路器式接触器应与一手动分断开关连用.现场目测,审查电路图.检查主电源开关的型式,标识,安装位置;人为动作该电气安全装置,观察断路器式接触器的动作情况.1.3△主开关在断开位置时应能用挂锁或其它等效装置锁住,以确保不会出现误操作.现场目测,检查设计文件.1.4对于一组电梯,当一台电梯的主开关断开后,如果其部分运行回路仍然带电,这些带电回路应能在机房中被分别断开,必要时可切断组内全部电梯的电源.检查实物及电路图.1.5任何改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都应连接在动力电路主开关的前面.审查电气原理图及实物.2照明与插座电源2.1轿厢,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照明电源应与电梯驱动主机电源分开,可通过另外的电路或通过与主开关供电侧相连,而获得照明电源.检查方法同1.1条.2.2轿顶,机房,滑轮间及底坑应设置插座,插座所需的电源应取自上一条所述及的电路. 这些插座是:a) 2P+PE型250V,直接供电,或b) 根据GB14821.1的规定以安全电压供电.审查图纸,现场目测,检查方法同1.1条.2.3应有一个控制电梯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如果机房中有几台电梯驱动主机,则每台电梯轿厢均须有一个开关.该开关应设置在相应的主开关近旁.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2.4应有一个控制机房,井道,底坑电路电源的开关,此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内靠近入口处.2.5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有一个开关或类似装置来控制机房照明电源.在滑轮间内靠近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处,应设有一个开关来控制滑轮间的照明电源.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2照明与插座电源2.6△井道照明开关(或等效装置)应在机房和底坑分别装设,以便这两个地方均能控制井道照明.底坑内的井道灯开关,在开门去底坑时应易于接近.审查电路图并对实物进行检查和手动试验.2.7由上述2.3,2.4,2.5和2.6条规定的开关所控制的电路均应具有各自的短路保护.3断错相保护及停止装置3.1电梯应设置断相和错相保护装置,使电源供电出现断相或错相时,应自动保护使电梯不能启动.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不要求错相保护.断开总电源,将电源输入线分别断去一相或交换相序后,接通电源,分别用正常或检修速度操纵,观察其运行情况.3.2电梯应设置停止装置,用于停止电梯并使电梯包括动力驱动的门保持在非服务的状态.停止装置设置在:底坑,且该装置应在打开门去底坑时和在底坑地面上容易接近;滑轮间内部,靠近入口处;轿顶,距检修或维护人员入口不大于1m的易接近位置.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距入口不大于1m,该装置可以是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的停止装置;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对接操作的轿厢内.此停止装置应设置在距对接操作入口处不大于1m的位置,并应能清楚地辨别.检查实物,审查电气原理图和布置尺寸图.如有必要,有关位置尺寸用尺测量.3.3除有对接操作功能的外,轿厢内不应设置乘客可接触到的外露的停止装置.3.4停止装置应由电气安全装置组成,它应为双稳态的,误动作不能使电梯恢复运行.目测检查,手动试验实物.4停止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4.1由交流或直流电源直接供电的电动机,必须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的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必须防止轿厢再运行.对照现场实物分析并审查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在正常运行和检修运行状态下,现场分别模拟接触器的主触点不释放故障,观察电梯正常停车后的再启动情况.分析,检查监控装置的有效性.对4.3条所述的情况还需检查防止发电机中产生剩磁电压的措施.4.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用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 4.3采用直流发电机——电动机组驱动的电梯,其停止电梯驱动主机以及检查其停止状态的部分应符合GB7588第12.7.3条的要求.4.4△上述4.3条和4.2条所述的监控装置不必是安全电路. 但只有满足后面第7.1条要求以获得与用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电动机电流相同的效果,才能使用这些装置.5制动器的供电5.1正常运行时,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现场检查并审查电气原理图.5.2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不论这些装置与用来切断电梯驱动主机电流的电气装置是否为一体.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检验方法见上面第4.1部分.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5制动器的供电5.3断开制动器的释放电路后,电梯应无附加延迟地被有效制动.使用二极管或电容器与制动器线圈两端直接连接不能看作延时装置.动作试验并目测检查5.4当电梯的电动机有可能起发电机作用时,应防止该电动机向操纵制动器的电气装置馈电.审查电气图纸及现场实物.6电动机运行保护6.1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采用手动复位的自动断路器(下一条所述情况例外)进行过载保护,该断路器应切断电动机所有供电.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自动断路器规格和设定是否与电机相匹配.6.2当对电梯电动机过载的检测是基于电动机绕组的温升时,则只有在符合下列要求时才能切断电动机的供电:如果一个装有温度监控装置的电气设备的温度超过了其设计温度,电梯不应再继续运行,此时轿厢应停在层站,以便乘客能离开轿厢.电梯应在充分冷却后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审查电气原理图,检查热敏电阻的规格和整定值是否与电动机相匹配.6.3如果电动机具有多个不同电路供电的绕组,则上述6.1和6.2条的规定适用于每一绕组.检查电气原理图及实物,确认是否保护了电机的每一绕组.6.4当电梯电动机是由电动机驱动的直流发电机供电时,则该电梯电动机也应该设过载保护.审查图纸,检查实物.6.5直接与主电源连接的电动机应进行短路保护.6.6曳引驱动电梯应设有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在下述情况下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转动并保持在停止状态:当启动电梯时,曳引机不转;轿厢或对重向下运动时由于障碍物而停住,导致曳引绳在曳引轮上打滑.对照实物审查图纸,必要时现场试验检查.6.7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应在不大于下列两个时间值的较小值时起作用:①45s;②电梯运行全程的时间再加上10s. 若运行全程的时间小于10s,则最小值为20s.审查设计资料,检查现场接线和设定情况.6.8△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动作后,恢复电梯正常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恢复断开的电源后,曳引机无需保持在停止位置.审查设计资料,分析现场实物.6.9电动机运转时间限制器不应影响到轿厢检修运行和紧急电动运行.7电气故障的防护7.1电梯电气设备中如果可能出现GB7588第14.1.1.1条所述的任何一种故障,其本身不应成为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原因.对于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触点,可不必考虑其触点不断开的情况.审查电气原理图, 检查实物接线及布置.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7电气故障的防护7.2如果包含有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而造成接地,该电路应:使电梯驱动主机立即停止运转;或在第一次正常停止运转后,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再启动.恢复电梯运行只能通过手动复位.审查电气原理图,分析其电气安全回路接地或接触金属构件的保护原理.8电气安全装置及其动作8.1GB7588附录A列出的某一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应按下面8.7条的规定防止电梯主机启动,或使其立即停止运转.电气安全装置包括:a) 一个或几个安全触点,它直接切断向驱动主机供电的接触器或继电接触器的供电;b) 满足标准要求的安全电路,包括下列一项或几项:一个或几个满足标准要求的安全触点,它们不直接切断主回路接触器或继电接触器的供电;不满足安全触点要求的触点;对照GB7588附录A检查现场元件或电路是否满足对电气安全装置的要求,同时审查电气原理图.8.2△符合GB7588附录H要求的元件.(接上一条)8.3除开门情况下的平层和再平层,紧急电动运行和对接操作运行外,电气装置不应与电气安全装置并联.审查电气原理图,必要时检查现场接线布置.8.4△与电气安全回路上不同点的连接只允许用来采集信息.这些连接装置应该满足安全电路的要求.8.5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发出的信号,不应被同一电路中设置在其后的另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发出的外来信号所改变,以免造成危险后果.审查分析电气原理图,必要时检查现场接线布置.8.6记录或延迟信号的电路,即使发生故障,也不应妨碍或明显延迟由电气安全装置作用而产生的电梯驱动主机停机,即停机应在与系统相适应的最短时间内发生.8.7GB7588附录A列出的某一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时,应防止电梯驱动主机启动或立即使其停止运转.制动器的电源也应被切断.电气安全装置应直接作用在控制电梯驱动主机供电的设备上.由于输电功率的原因使用了继电接触器控制电梯驱动主机,则它们应视为直接控制电梯驱动主机启动和停止的供电设备.审查分析电气原理图;手动使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观察电梯的停止情况.8.8操作电气安全装置的部件,应能在连续正常操作产生机械应力条件下,正确地起作用. 如果操作电气安全装置的装置设置在人们容易接近的地方,则它们应这样设置:即采用简单的方法不能使其失效.注:用磁铁或桥接件不算简单方法.对于冗余型安全电路,应用传感器元件机械的或几何的布置来确保机械故障时不应丧失其冗余性.审查分析电气原理图和现场接线布置.目测检查操作部件结构.8.9△用于安全电路的传感器元件应符合GB7588附录F 中F6.3.1.1的要求.核查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9安全触点,安全电路元件9.1安全触点的动作,应由断路装置将其可靠地断开,甚至两触点熔接在一起也应断开.安全触点的设计应尽可能减小由于部件故障而引起的短路危险.注:当所有触点的断开元件处于断开位置时,且在有效行程内,动触点和施加驱动机构之间无弹性元件(例如弹簧)施加作用力,即为触点获得了可靠的断开.检查实物结构.9.2如果安全触点的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X,则安全触点应能承受250V的额定绝缘电压.如果其外壳防护等级低于IP4X,则应能承受500V的额定绝缘电压.安全触点应是在GB14048.5中规定的下列类型:AC-15,用于交流电路的安全触点;DC-13,用于直流电路的安全触点.审查安全触点的资料,必要时使用仪器进行检测.9.3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不高于IP4X,则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3mm,爬电距离不应小于4mm,触点断开后的距离不应小于4mm.如果保护外壳的防护等级高于IP4X,则其爬电距离可降至3mm.审查安全触点的资料.如有必要,用尺进行测量.9.4对于多分断点的情况,在触点断开后,触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2mm.9.5△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是安全部件,应按照GB7588中F6的要求来验证.检查型式试验报告.9.6△对于印制电路板应符合GB7588附录H表H1(3.6)的规定.审查分析原理图.10电气设备及安装10.0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a) 动力电路主开关及其从属电路;b) 轿厢照明电路开关及其从属电路.10.1△电梯电气安装和电气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宜符合EN12015和EN12016要求.检查试验报告或证书.10.2在机房和滑轮间内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护罩壳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用IP标准试具检查10.3每个通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安全电压250 ≥0.25≤500 500 ≥0.50>500 1000 ≥1.00用兆欧表测量.当电路中包含有电子装置时,测量时应将相线和零线连接起来,且所有电子元件的连接均应断开.10.4对于控制电路和安全电路,导体之间或导体对地之间的直流电压平均值和交流电压有效值均不应大于250V.用万用表测量10.5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检查电路图及实物10.6电梯随行电缆应符合GB5023.6和GB5013.5的规定.审查产品证明文件10.7门电气安全装置导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2.审查产品证明文件,必要时测量并计算.检验项目项目编号检验内容与要求检验方法10电气设备及安装10.8如果电梯的主开关或其它开关断开后,一些连接端子仍然带电,则它们应与不带电的端子明显地隔开,如带电端子电压超过50V,应注上适当标记.偶然互接将导致电梯危险故障的连接端子,应被明显地隔开,除非其结构形式能避免这种危险.现场目测并用万用表测量.10.9设置在安全电路中的连接器件和插接式装置,如果不需使用工具就能将其拔出,或者错误的连接能导致电梯的危险故障时,应保证重新插入时绝对不会插错.目测检查,插拔试验.11运行控制11.1电梯运行的控制应是电气控制.正常运行的控制应借助于按钮或类似装置,如触摸控制,磁卡控制等.这些装置应置于盒中,以防止使用人员触及带电零件.现场目测检查11.2控制柜应按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对照实物核查型式试验报告.12开门时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12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允许层门和轿门打开时进行轿厢的平层和再平层运行:运行只限于开锁区域:应至少由一个开关装置防止轿厢在开锁区域外的所有运行.该开关装于门及锁紧电气安全装置的桥接或旁接式电路中;该开关应是满足要求的安全触点,或者其连接方式满足对安全电路的要求;如果该开关的动作是依靠一个不与轿厢直接机械连接的装置,例如绳,带或链,则连接件的断开或松弛,应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驱动主机停止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