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
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制度

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规范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实施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浙江省《工贸企业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DB/T 33707-2022)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的气体检测适用于进入有限空间内部作业或对有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场合。
3定义3.1本制度所指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3.2有限空间的危险一般来自于空间内可燃性、爆炸性、有毒有害的气体;过浓的或是极度缺乏氧气等。
4检测实施4.1作业部门在进行有关密闭、有限空间作业时,在无法确认内部情况时,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进行气体检测,检测的实施和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管理。
4.2安全管理部门气体检测员负责作业部门对公司内有关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气体检测,并对所测数据负责。
4.3检测结论应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
5气体检测标准5.1气体检测应测定有限空间内空气含氧量和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
5.2有限空间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的含氧量应为19.5%~23%,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9.5%或高于23%,应有报警信号。
5.3有限空间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0%。
对储罐、管道的检修,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应低于可燃烧极限下限或爆炸极限下限的1%。
5.4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容许浓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和爆炸范围注:最高容许浓度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按触容许浓度指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受限空间气体检测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受限空间内的气体检测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氧气含量:氧气含量应在19.5%至21%之间(体积分数)。
在富氧环境下,氧气含量不应超过23.5%。
2.有毒物质的允许浓度:应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Z21)的规定来确定。
3.燃气体、蒸气浓度:需要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4.粉尘浓度:在有限空间中,粉尘的浓度应小于20g/m³。
5.可燃气体浓度:不同类型的可燃气体有不同的限制浓度。
例如,氢气的浓度应小于0.4%,而柴油的浓度应小于0.2%。
6.硫化氢浓度:硫化氢的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³。
7.其他气体浓度:对于其他气体,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氯、氢氰酸、氰化物、溴、溴化氢、液化石油气、一氧化氮、乙醚和乙醛,都有各自的标准浓度限制。
8.气体检测频率:作业前30分钟内,应进行气体检测,且检测点应有代表性。
在作业过程中,应持续监测气体浓度,并在超标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对现场进行处理。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标准

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标准介绍易燃易爆气体是指在常温下与空气混合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爆炸或燃烧的气体。
为了确保生产工艺的安全和人员的安全,需要对易燃易爆气体进行检测和监控。
本文将介绍易燃易爆气体检测的标准和注意事项。
检测标准国际标准ISO 10156-1:2010《气体检测器. 硫化氢、二氧化碳、氢气、氧气、苯、氨、甲烷和乙炔的可燃和有毒气体测定. 第1部分:通用要求》是气体检测的国际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方法和设备的性能要求,包括检测器的精度、灵敏度、响应时间等指标。
其适用范围包括工业过程控制、环境监测和安全管理等领域。
国内标准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一般要求》是我国易燃易爆气体的检测标准之一。
该标准规定了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结构要求,包括短路电流、防爆性能、温升等指标。
《石油化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中规定了易燃易爆气体检测的要求和标准。
该规程强调对易燃易爆气体进行实时监控,提供警告和保护措施,确保工艺与生产人员的安全。
检测方法传感器检测法传感器检测法是一种常用的气体检测方法,其原理是通过电化学、红外、光学等方式,在空气中检测有害气体的存在。
其中,电化学传感器是一种常用的检测方法,它是将气体与电池反应,根据电流变化来判断有害气体的浓度。
红外传感器则是利用气体的分子振动频率来检测其存在。
空气采样法空气采样法是一种目视检测方法,主要是通过人员对空气样品的视觉和嗅觉等感官来判断空气中是否存在有害气体。
该方法不需要使用检测仪器,所以使用范围广泛,但其准确度和精度较低,只适用于简单的气体检测。
注意事项1.检测设备要具备一定的灵敏度和响应时间,能够快速检测出有害气体的存在。
2.对于不同类型的有害气体,应使用相应的传感器进行检测,避免误判或漏检。
3.定期对检测设备和传感器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其性能和检测精度。
4.在易燃易爆气体环境中进行检测时,必须采取防爆措施,避免产生火花或引发爆炸。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保障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
第三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四条可燃性气体是指能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燃烧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甲烷、乙烷、氢气等。
第五条氧气含量是指单位体积空气中氧气的含量,通常用百分比表示。
第六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应建立相应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记录,并保存一年以上。
第八条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结果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章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要求第九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中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区域,应每年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可燃性气体浓度、氧气含量、爆炸下限等。
第十条可燃性气体检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要求测得的可燃性气体的浓度低于可燃下限。
第十一条氧气含量检测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一般要求氧气的含量在19.5%~23.5%之间。
第十二条检测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检测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按要求向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安全。
第三章管理和责任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配备专业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检测设备,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范文可燃性气体的检测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并防止可燃气体泄漏造成火灾或爆炸。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燃性气体检测管理规定:1. 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可燃性气体的定期检测,以确保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检测频率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安装气体检测仪器,如可燃气体检测仪,用于实时监测可燃气体浓度。
检测仪器应经过校准和维护,并有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和维护。
3. 在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泄漏的区域,应安装适当的通风设备,以降低气体浓度。
4. 确保所有可燃气体容器储存和使用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设置防爆措施。
5. 对于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泄漏或积累的工作区域,应设立明确的禁止吸烟和明火的规定,并进行员工培训。
6.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可燃气体的危险性和防范措施,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和操作相关设备。
氧气含量的检测管理规定是为了防止氧气过少或过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定期的氧气含量检测,以确保氧气浓度在人体能够正常呼吸的范围内。
2. 安装氧气检测仪器,如氧气检测仪,用于实时监测氧气含量。
检测仪器应经过校准和维护,并有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和维护。
3. 如果氧气含量过低,则需要采取相应的增氧措施,如增加通风量或使用氧气供应设备。
4. 如果氧气含量过高,则需要采取减氧措施,如增加通风或降低氧气供应设备的使用。
5. 对于工作场所中可能存在氧气泄漏的区域,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安装氧气泄漏报警装置,并进行员工培训。
6.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氧气含量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和操作相关设备。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范文(二)一、总则本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检测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健康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储存可燃性气体和氧气的工作环境,包括生产车间、实验室、工地等。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概述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是一种重要的安全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通过检测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可以及时发现危险区域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文档旨在规范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在工作场所使用这些气体时能够保证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和工程人员。
3. 可燃气体检测的要求3.1 可燃气体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3.2 可燃气体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3.3 可燃气体检测应当根据防爆区域的等级进行区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检测方案。
3.4 可燃气体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3.5 检测完成后,应将检测结果记录在相关的文件中,以备查阅。
4. 氧气含量检测的要求4.1 氧气含量检测的设备应该符合国家标准,并应当经过合格机构的检验和认证。
4.2 氧气含量检测仪器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格,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技能。
4.3 氧气含量检测应按照检测仪器的说明书规定进行。
4.4 如果在现场出现氧气含量不足的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5. 其他要求5.1 禁止使用未经认证的检测仪器进行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
5.2 禁止私自更改检测仪器的设置参数。
5.3 禁止在检测过程中进行打火或是其他形式的明火操作。
5.4 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仪器的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总结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对于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本规定通过明确可燃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相关要求,旨在规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检测任务时的操作,保证检测能够正常、及时、准确地进行。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防止可燃性气体泄漏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以及氧气含量异常导致窒息等风险,订立本规定,明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管理要求,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存在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区域,包含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等。
3. 管理标准3.1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设备1.企业应购置适用于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检测的专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设备的校准。
2.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准确可靠地检测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
3.2 检测区域划分及标识1.企业应依据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的特点,合理划分检测区域,并在入口、出口和紧要通道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2.检测区域应进行细致测量,确保全部可能泄漏的可燃性气体和氧气降至安全标准以下。
3.3 检测频率和方法1.检测频率应依据企业所处行业、环境特点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但至少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2.检测方法应依据检测区域的不同,选择适用的方法,如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氧气浓度测定仪等。
3.4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应记录检测时间、地方、结果等信息,并保管相关记录及报告,至少保管两年。
2.检测记录和报告应依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数值等。
3.5 可燃性气体和氧气泄漏应急处理1.发现可燃性气体或氧气泄漏时,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止相关操作、撤离人员、关闭气源等。
2.经紧急处理后,应重新检测检测区域,并确保可燃性气体和氧气含量降至安全标准以下,方可连续工作。
4. 考核标准4.1 检测设备维护和校准1.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检测记录和报告1.每次检测记录和报告应符合规定的格式,而且准确完整,包含必需的检测信息。
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

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一、应进行“氧气/可燃气体检测”的范围1.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
2.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包括双层底、管子弄、边柜、艏尖舱、艉尖舱、油舱、油柜、泵舱、隔离舱、锚链舱、艉轴弄、锅炉内部、应急消防泵房、舵杆弄、污水舱/柜、污油舱/柜等)必须在测氧测爆合格后才能进入。
3.易燃易爆场所。
凡属下列部位,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或者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照明器具和其他设备时,必须向安全监督部申请,取得《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并且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施工:1)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舱室、管道以及油舱的蒸汽加热管、透气管、测量管。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进行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202胶水、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4、非易燃易爆场所凡不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固体及液体的场所,如艏尖舱、锚链舱、高边柜、压载水舱、艉尖舱、干隔舱等,安全监督部应在开工前对上述场所进行首次测氧测爆,并保存检测记录,安全主管定期检查舱室状态的保持情况。
如上述场所的状态发生改变后(如涂装后、漏油后等情况),安全监督部应进行再次检测,并保存记录。
二、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的范围1.进入盛装、存放过危险物品的舱室、场所(如化学品轮、液化气轮货舱等)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如苯、硫化氢等)检测,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2.进入长期封闭的下水道、电缆沟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3.进行密闭舱室油漆、泡沫喷涂、清洗泡沫、清洁油舱(柜)作业,密闭舱室CO2保护焊作业及进入油轮货油舱、非油轮的油舱(柜),公司或单船总管小组认为必要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三、检测周期1.船舶进厂后,公司应在8小时之内对货油舱、液货舱、危险品舱、污油水舱、机舱、泵舱、隔离空舱等进行首次测氧测爆或测毒,确认是否符合允许进入的条件。
2.油轮/油舱测氧测爆间隔时间不得大于四小时一次,每热工作业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测,船舶环境发生变化时,实施动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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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
一、应进行“氧气/可燃气体检测”的范围
1.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
2.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包括双层底、管子弄、边柜、艏尖舱、艉尖舱、油舱、油柜、泵舱、隔离舱、
锚链舱、艉轴弄、锅炉内部、应急消防泵房、舵杆弄、污水舱/柜、污油舱/柜等)必须在测氧测爆合格后才能进入。
3.易燃易爆场所。
凡属下列部位,因需要进行热工作业或者使用非防爆型电动、气动工具、照明器具和其他设备时,必须向安全监督部申请,取得《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并且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施工:
1)盛装过易燃易爆液体、气体的容器、舱室、管道以及油舱的蒸汽加热管、透气管、测量管。
2)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进行油漆、泡沫喷涂作业和使用202胶水、丙酮、乙醚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围禁区内。
4、非易燃易爆场所
凡不存在易燃易爆气体、固体及液体的场所,如艏尖舱、锚链舱、高边柜、压载水舱、艉尖舱、干隔舱等,安全监督部应在开工前对上述场所进行首次测氧测爆,并保存检测记录,安全主管定期检查舱室状态的保持情况。
如上述场所的状态发生改变后(如涂装后、漏油后等情况),安全监督部应进行再次检测,并保存记录。
二、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的范围
1.进入盛装、存放过危险物品的舱室、场所(如化学品轮、液化气轮货舱等)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如
苯、硫化氢等)检测,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2.进入长期封闭的下水道、电缆沟前,必须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3.进行密闭舱室油漆、泡沫喷涂、清洗泡沫、清洁油舱(柜)作业,密闭舱室CO2保护焊作业及进入油
轮货油舱、非油轮的油舱(柜),公司或单船总管小组认为必要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三、检测周期
1.船舶进厂后,公司应在8小时之内对货油舱、液货舱、危险品舱、污油水舱、机舱、泵舱、隔离空舱
等进行首次测氧测爆或测毒,确认是否符合允许进入的条件。
2.油轮/油舱测氧测爆间隔时间不得大于四小时一次,每热工作业前必须进行一次检测,船舶环境发生
变化时,实施动态检测。
3.密闭舱室涂装喷漆开始后半小时内应检测舱内可燃气体浓度和氧气含量,其后每小时检测一次,如果
不合格应立即停止该舱喷漆,所有人员出舱,待检查改善通风效果后可恢复作业。
4.非易燃易爆场所应在开工前进行首次检测,如果非易燃易爆场所的状态发生改变后(如涂装后、漏油
后等情况),安全监督部应进行再次检测。
四、实施检测的条件。
凡申请测爆应分别结合下列条件:
a)船舶分段、舱室喷涂作业后,已进行有效的机械排风使得油漆表面基本固化(通常通风时间为24小
时,根据不同的油漆和涂料性质以及环境条件表干时间有所不同)。
b)油船全船货油舱(包括管系)已进行有效的清洗,可燃气体已清除,保持通风;管系阀门已关闭;泵
舱及干隔舱已清除可燃气体,保持通风。
洗舱后,油舱的内表面(包括所有船体构件)的油层已洗去,可见钢板出白(发亮),旧船可见钢板锈迹,同时舱底部的油垢(油脚)业已挖空洗净,吸口管路已进行有效封堵防止泄漏。
c)需进行热工作业的货油舱(包括邻舱和可能传导热量的邻近舱室)在有效洗舱后,已清除可燃气体及
舱内锈垢和油泥,舱内的加热盘管、货油管、扫舱管等已用蒸汽或其它有效方法冲洗,有关管系的阀门均已关闭。
d)需要进行热工作业的泵舱、干隔舱及压载舱等,若其舱底积有油污,应予清理干净,清除可燃气体并
保持良好通风(包括邻舱,如燃油深舱、货油舱等)。
e)需要进行热工作业的燃油舱(柜)、污油舱(柜)、滑油舱(柜)等,其要求与货油舱相同。
五、检测人员的要求
1.检测人员应具有法定资质,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熟悉氧气/可燃气体和蒸汽空气混合的爆炸极限,懂得所用
测爆仪器的性能和正确操作方法。
3.气体检测人员在进舱工作时着装必须符合防静电要求,不准穿化纤工作服、不准脱衣服、帽子和鞋等,
不得穿带铁钉的鞋子。
4.随身携带的工具、器械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严禁携带火种、手机、对讲机、非防爆电筒、BP机、
打火机等可以产生静电或火花的物品进入。
5.身体不适或对油舱气、有毒有害气体敏感或有职业禁忌的不得进入舱室检测。
六、检测仪器的要求
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必须是经国家认可并且按周期检定合格。
检测仪器必须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七、检测过程的要求
1.检测人员接到检测任务后,必须先了解清楚所检测部位及其毗邻舱室有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
有毒有害气体。
在不了解情况时,不准盲目进入。
如一时弄不清舱内有毒有害气体的成分,就必须将舱室的道门打开,用防爆风机吹风数小时,确认无有毒有害气体后,方可进入舱内检测(如对舱室积聚的毒性气体有怀疑,则应使用气相色谱仪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2.凡被长期封闭的油舱、干隔舱、箱柜、容器罐等,不能在刚刚打开道门就立即进去检测。
因为有的舱
室因航运中安全的需要充有惰性气体加以保护;有的干隔舱因长期没开启道门严重缺氧,所以要有足够的通风后方可进入,防止因缺氧造成窒息事件的发生。
3.凡进入危险舱室(场所)检测前,应先在进口处检测氧气和可燃气体的浓度,氧气浓度在%-23%,可
燃气体的浓度在爆炸下限的5%以下(油漆作业为10%以下)时,方可进入舱内检测(如对舱室积聚的毒性气体有怀疑,则应使用气相色谱仪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如确因特殊需要,在进入前,检测人员必须做好个体防护并有专人监护下方可进入,而且要尽量缩短在舱室内的时间。
检测人员应尽可能避开高浓度条件下进行检测。
入舱前测爆仪开关必须打开。
4.检测方法
测试前在新鲜空气中校对测爆仪。
按上、中、下顺序选择测点。
下层至少取舱四角四个测点。
测点应取通风不良的死角、盲区和船体复杂构件易停留积聚可燃气体之处。
5、测试数据的确定
取各测点中最大值为该舱的测定记录值(针对可燃气体)。
6、在检测过程中,严禁更换电池或拆卸测爆仪。
八、检测结果/结论及检测证书
1.每次检测完毕,检测人员必须在《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上根据测得数据,作出准
确的鉴定并签发证书。
2.对于非盛装易燃易爆物质的舱室、空间(如双层底水舱、边水柜、管子弄等),在人员进入作业之前
必须进行第一次测氧测爆,签发证书后方可允许进入。
在上述舱室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如涂装后、漏油后等情况),证书自动失效。
在通过相关处理措施(如通风、清洁)后应再次对舱室进行检测并签发证书。
3.进入密闭舱室和狭小空间的条件:可燃气体、油泥、惰性气体和其它可能造成危害的气体已清除;已
进行了充分的通风并保持通风;含氧量为%~23%,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5%。
热工作业的舱室(场所)可以施工的条件: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且再无产生易燃气体的油源及途径,保持良好的通风。
4.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只能证明检测时签发证书上所指舱室(场所)内的氧气/可
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处于相应的安全范围,并不保证该舱室(场所)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在检测后永远保持不变。
因此,对允许热工作业的舱室(场所)及周围区域,在施工前以及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复测,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再次申请复测。
5.签发证书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
使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6.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人员进不去,仪器放不进去的狭小部位,所以对这些部位
的热工作业要采取特别的安全措施(如通风、吹通、灌水、惰化、一端拆开等)。
九、本规定所指的热工作业,不只是明火作业,而是泛指工作中产生的火星、火焰或温度足以使易燃易爆
物质燃烧爆炸的作业。
十、记录
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
附件1
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证书
船名: 工程编号:
检测人:日期/时间
备注:
1.证书签发的部位,不应包括各种管系、泵及人员进不去,仪器放不进去的狭小部位。
2.签发证书后,如在证书所指的舱室(场所)内发现任何在检测时已关闭的管道和阀门被开启、损坏致
使油类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重新进入时,证书则失效。
3.必要时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4.在上述舱室的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再次对舱室进行检测并签发证书。
5.本检测证书一式二份,安全部门、生产现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