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认证规则
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

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电动车作为一种环保、节能的交通工具,在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中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
为了确保电动车的品质和安全性,国家对电动车实行了强制性的CCC认证制度。
本文将就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展开介绍。
一、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的背景与意义随着电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低质量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开始涌现,给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为了保障公众的安全,提升整个电动车行业的质量水平,国家引入了CCC认证制度。
CCC认证是指必须对通过认证范围内的电动车产品进行合规性和安全性评估,经过合格的产品方可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这种认证制度的实施,旨在引导电动车生产企业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的安全与环保标准,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的适用范围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各类电动车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
无论是国内生产的电动车产品,还是进口的电动车产品,在销售前都必须通过CCC认证,取得相应的证书。
CCC认证涉及的领域广泛,覆盖了电动车的整个生产流程,从材料的选择、设计制造、产品测试到售后服务,都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的颁发与管理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是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主管管理的。
电动车生产企业在申请CCC认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通过相应的测试和评估。
一旦电动车产品通过CCC认证,相关的认证机构将颁发CCC认证证书并进行登记。
CCC认证证书是电动车产品合法进入市场和销售的重要凭证,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确保产品是否具备CCC认证证书。
四、电动车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的意义1. 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CCC认证要求电动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2. 保障消费者权益:CCC认证证书是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的参考标准,有助于消费者选购到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的产品。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检测流程优化与质量控制的研究与实践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检测流程优化与质量控制的研究与实践张力伟 王 冰 刘治敏 樊婧婧(中检西部检测有限公司)摘要: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是电动自行车3C认证型式试验依据的唯一标准,该标准涵盖整车及零部件8大类43个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多、试验周期长,对测试人员在样品确认、检测和流转各环节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为了保证电动自行车3C检测工作的高效、高质量开展,我公司电动自行车检测项目组针对该标准所涉检测项目,结合一线检测环节中的具体经验,总结得出检测工作开展的优化流程,并从“人、机、样、法、环”五个方面阐述了电动自行车检测中质量控制的具体实践。
关键词: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 流程优化 质量控制GB 17761—2018 Research and Practice on Testing Process Optimization and Quality Control of New NationalStandard for Electric BicyclesZhang Liwei Wang Bing Liu Zhimin Fan Jingjing(CCIC WEST Testing Co., Ltd.)Abstract: GB 17761-2018 Safety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Bicycles is the only standard forthe 3C certification type test of electric bicycles. The standard covers 43 testing items in 8 categories of complete motorcycles and parts. The testing processes are more and the test period is long. The requirements to testers are high in the process of sample confirmation, testing and circulation. In order to ensure the high-efficiency and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of the electric bicycle 3C certification, our company's electric bicycle testing project team put forward optimization process and the specific practices and of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in electric bicycle testing in five areas based on the test items involved in the standard and the specific experience in testing process.Key words: GB 17761-2018 Electric bicycle Process optimization Quality control0472017年6月,国发[2017]34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将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3C认证管理。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规范20190530

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规范TC12电动自行车专业组秘书处2019.5目录前言 (3)1 通用要求 (4)1.1 车辆状态 (4)1.2 环境条件 (4)1.3 场地要求 (4)1.4 驾驶员要求 (4)1.5 特殊要求 (4)1.6 仪器设备要求 (4)1.7 原始记录格式 (4)2 检验项目要求 (4)2.1 整车标志-铭牌、整车编码、电机编码、号牌安装位置、产品合格证 (4)2.2 整车安全试验-01车速限值 (5)2.3 整车安全试验-02制动性能 (6)2.4 整车安全试验-03整车质量 (7)2.5 整车安全试验-04脚踏骑行能力 (8)2.6 整车安全试验-05尺寸限值 (8)2.7 整车安全试验-06 结构 (9)2.8 整车安全试验-07车速提示音 (10)2.9 整车安全试验-08淋水涉水性能 (11)2.10 机械安全试验-01车架前叉组合件 (12)2.11 机械安全试验-02把立管和鞍管 (14)2.12 机械安全试验-03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安装 (15)2.13 机械安全试验-04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 (16)2.14 电气安全试验-01电气装置 (19)2.15 电气安全试验-02控制系统 (20)2.16 电气安全试验-03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21)2.17 电气安全试验-04充电器与蓄电池 (21)2.18 防火性能要求 (22)2.19 阻燃性能 (24)2.20 无线电骚扰特性 (27)2.21 使用说明书检查 (28)3 数值取值和修约 (29)4 原始记录格式 (29)前言按照2017年6月24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的规定,助力车产品取消由省级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2017年10月11日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指出“助力车产品目前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认证实施将与新版标准实施协调一致,具体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的安排另行公告”。
国内外电动自行车标准及认证

42 《 质量与认证》2020·5关注Focus 编辑 郝丽娟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产业稳步发展,已成为消费者出行重要的交通工具。
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法规及认证情况也不尽相同。
本文对不同国家及地区针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及认证进行介绍。
中国中国是电动自行车的生产大国及消费大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为2.5亿辆。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替代《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
新国标规定:一是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 m/h 、整车重量不超过55k g 、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超过400W ;二是电动自行车的尺寸:整车高度不超过1100m m 、车体宽度(除车把和脚蹬部分外)不超过450m m 、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0m m 、鞍座高度不超过635mm 、鞍座长度不超过350mm 、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不超过175mm 。
随着2019年4月15日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快捷、经济环保等优点迅速风靡全球。
但是各国的认证情况不尽相同,本文为读者介绍中国、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各国标准法规和认证情况,为电动自行车出口企业提供更好的参考。
国内外电动自行车标准及认证文/许丰 叶险实施,电动自行车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Q S )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未获得C C C 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欧盟有别于国内电动自行车,欧盟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助力自行车,必须具备脚踏行驶能力且带有脚踩助力功能,不能装有油门等加速装置以实现动力连续输出,最大功率不超过250W ,最高车速为25km/h 。
2017年5月28日,电动助力自行车标准E N 15194:2017通过CEN (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 )欧盟标准委员会批准,该标准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生效,原标准EN 15194:2009+A12011于2019年2月28日失效。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公布日期】2023.09.14
•【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18号
•【施行日期】2023.09.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认证认可
正文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18号
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安委〔2022〕10号)文件精神,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1)同时废止。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并向国家认监委备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
此前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电动自行车(CNCA-C11-16:2023)
国家认监委2023年9月14日。
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标准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交通便利性的重视,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安全标准的角度探讨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安全问题。
一、电动摩托车的安全标准1. 国家标准我国《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xxx-2018)对电动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做出了详细规定。
包括车辆的整体结构、电动系统、制动系统、灯光及反光器等方面的要求,旨在保障电动摩托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2. 制动性能电动摩托车的制动性能一直是关注的焦点之一。
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摩托车的制动距离、制动力和制动平衡等要求,以确保车辆在制动过程中能够安全稳定地停车。
3. 电池安全电动摩托车的电池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国家标准中对电动摩托车电池的充电、放电、过充、过放、短路等安全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以避免电池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标准1. 国家标准《轻便摩托车安全技术规范》(GB7258-2012)对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性能做出了细致的规定。
包括车辆的整体结构、动力系统、照明信号系统、制动系统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确保轻便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2. 动力性能轻便摩托车的动力性能也备受关注。
国家标准规定了轻便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加速性能、行驶能力等要求,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3. 燃油安全轻便摩托车的燃油安全问题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国家标准中对轻便摩托车的油箱设计、防火、防泄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因燃油安全问题引发事故。
三、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安全标准比较1. 制动性能电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制动性能方面有着不同的特点。
电动摩托车通常采用电动制动系统,制动距离短、制动平衡性好;而轻便摩托车通常采用机械制动系统,制动距离较长,制动平衡性稍差。
2. 燃油安全由于电动摩托车采用电池供电,不涉及燃油安全问题;而轻便摩托车则需要关注燃油的安全储存和使用,存在一定的燃油安全隐患。
电动车3c认证标准

电动车3c认证标准电动车3C认证标准。
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然而,由于电动车的特殊性质,其安全性和质量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对电动车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即3C认证。
电动车的3C认证标准对于电动车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动车3C认证标准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一种质量保证。
通过3C认证,电动车生产企业需要符合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这不仅有利于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能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对于消费者来说,电动车3C认证标准是一种权益保障。
3C认证的产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测和技术评定,消费者购买3C认证的电动车可以更加放心。
3C 认证标志是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标志,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只要看到3C标志,就可以放心选购,避免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保障自身的安全和权益。
另外,电动车3C认证标准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通过3C认证,可以杜绝一些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减少消费者因购买不合格产品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规范市场秩序,也有利于促进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推动行业的良性竞争,提高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总的来说,电动车3C认证标准对于电动车生产企业、消费者和整个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生产企业需要严格遵守3C认证标准,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则可以通过3C认证标志来选择安全可靠的产品,保障自身的权益和安全;而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电动车3C认证标准的实施,将对电动车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希望电动车生产企业能够重视3C认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共同推动电动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电动自行车实施3C认证 更高安全标准将落地

2 0 1 7年 6月 2 9日 ,国 务 院 印 发 了 《关 称 。 它 是 我 国 为 保 护 消 费 者 人 身 安 全 和 国家 于 调 整 T业 产 品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目录 和试 行 安 全 、加 强 产 品 质量 管 理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实
简化 审批 程 序 的决 定 》( 以下 简称 《 决 定 》), 施 的一 种 产 品 合 格评 定 带 l J 度 。3 C 认 证执 行 围 对 于 大 众 消 费密 切 桐 关 、直 接 涉 及 人 体 健康 家 公 布 统 一 的 月 录 ,确 定 统 一适 用 的 围 家 标 安全 等 3类 产品 , 实 行强 制性 认 证 ( 3 C认 证 ) , 准 、技 术 规 则 和 实 施 程 序 , , 韦 l J 定 统 一 的 标 志
准 要 求将 得 到进 一 步提 高 。
它 的某些指标代表了产 品的安全质量合格 , 但 并 不意 味 着 产 品 的使 用性 能 也 同样 优 异 ,
1 . 3 C 认 证即 中国 强制 性 产 品认 证
按 照 国家 质 检总 局 2 0 1 1年 发 布的 《助 力 因 此 购 买 商 品 时 除 了 要 看 它 有 没 有 3 C标 志 车 产 品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细 则 5 5,助 力 车 包 含 外 ,其 他指标 也很 重要 。
不 再 实 施 生 产 许 可 证 管 理 ,包 含 电动 自行 车 标 识 ,规 定统 一 的 收 费标 准 。 凡 列 入 强 制 性 品类 的 助 力车 正位 列其 中 。 随 着 交通 工 具 电 气 化 时 代 的 日益 临 近 , 产 品认 证 目录 内 的 产 品 ,必 须 经 国家 指 定 的 认 证机 构 认 证 合 格 ,取 得 相 关 证 书 并 加 施 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 按照附件 1《电动自行车安全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 7.3 监督检查结论 检查组负责报告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查结论为不通过的,检查组直接向 CQC 报告。监督检查存在 不符合项时,工厂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CQC 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未能按期完成整改 的或整改不通过,按监督检查不通过处理。 7.4 结果评价 CQC 组织对监督检查结论、监督检验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的,认证证书持续有效。当监督检 查不通过或监督检验不合格时,则判定年度监督不合格,按照 9.3 规定执行。 8. 复审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6 个月内提交复 审申请。复审申请资料同本规则 3.2 条要求。 认证委托人应按认证机构要求送样品至指定机构检测,检测项目由认证机构从本规则 4.2 条规定的 认证标准中选取。 工厂检查按本规则第 5.1 条执行。复审工厂检查人·日数根据工厂的生产规模来确定,一般工厂复审 检查时间为 2 人·日。 9. 认证证书 9.1 认证证书的保持 9.1.1 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 4 年。证书有效性通过定期的监督维持。 9.1.2 认证产品的变更
本规则代替 CQC/RY577-2003。主要变化是规定证书有效期为 4 年。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主要起草人:彭爱军 鲍军 王江东
CQC11-499131-2009 电动自行车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的性能认证。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
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自行车,且最高车速不大于 20km/h,最大连续额定功率大于不大于 240w,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 40kg。
本规则步适用于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20 且不大于 50km/h ,使用电动机、最大连续额定功率不大于 4kw 的两轮或三轮电驱动机动车辆(电动轻便摩托车);和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50km/h,使用电动机、最大 连续额定功率大于 4kw 的两轮电驱动车辆(电动摩托车)或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 400kg 的三轮机动车辆。 2. 认证模式
一次/年
√
动
12.蓄电池标称电压
(5.2.8.4)
一次/年
√
自
GB17761-1999 13.制动断电装置
(5.2.8.5)
一次/年
√
行
14.欠压、过流保护功能 (5.2.8.6)
一次/年
√
车
15.整车道路行驶要求
(5.1.6)
一次/年
17.把立管安全线
(5.2.3.1)
持证人应按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申请备案或购买认证标志。使用标志应符合《产品认证标 志管理办法》。 10.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认证标志:
获证产品如需使用 10mm 及更小规格的认证标志时,允许使用变形标志( 或 )。 10.2 认证标志的加施
证书持有者应向 CQC 购买标准规格的标志,或者申请并按《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合适 的方式来加施认证标志。应在产品本体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11.收费
证书的使用应符合 CQC 有关证书管理规定的要求。当证书持有者违反认证有关规定或认证产品达不到 认证要求时,CQC 按有关规定对认证证书做出相应的暂停、撤消和注销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证书持有者可以向 CQC 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证书暂停期间,证书持有者如果需要恢复认证证书,应在规定的暂停期限内向 CQC 提出恢复申请, CQC 按有关规定进行恢复处理。否则,CQC 将撤消或注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10. 认证标志的使用
第 1 页 共5页
CQC11-499131-2009 电动自行车
典型型号的送样数量为同型号、同规格的整车 4 辆,2 辆实施零部件性能检验,2 辆实施整车性能检 验。须补做差异试验的带按照认证机构要求的数量送样。 4.2 检测标准
GB 17761-1999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检测项目为标准规定的全部适用项目。 4.3 型式试验时限 一般为 25 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重新试验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从收到样 品起计算。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试验费 起计算)。 4.4 判定 当否决项目、重要项目的试验结果均符合 GB 17761-1999 标准规定的要求时,可认为本次型式试验 结果合格。 产品如有部分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需经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实施认证。否则试验结果 判为不合格,认证中止。 4.5 样品的处置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型式试验结束并出具试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和资 料由检测机构保存,并按 CQC 规定处置试验样品和相关资料。 4.6 试验报告 检测机构应按 CQC 规定格式出具试验报告。认证批准后,申请人凭证书到检测机构领取试验报告。 5.初始工厂检查 5.1 检查内容 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5.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按 CQC/F 001-2009《CQC 标志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附件 1《电动自行车性能认证工厂质 量控制检测要求》进行检查。 5.1.2 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检查时,应在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认证产品的一致性,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次/年
4.整车质量
(5.1.2)
一次/年
5.脚踏行驶能力
(5.1.3)
一次/年
6.续行里程
(5.1.4)
一次/年
7.电动机功率
(5.1.7)
一次/年
8.把立管静负荷
(5.2.3.3)
一次/年
9.脚蹬间隙
(5.2.5)
一次/年
10.鞍座调节夹紧强度 (5.2.6.2)
一次/年
电
11.绝缘性能
(5.2.8.2)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 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认证依据标准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制造商、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
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7.1.2 监督检查人日数一般为 1 人·日。 7.2 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 3 页 共5页
CQC11-499131-2009 电动自行车
9.1.2.1 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或产品中的设计、结构参数、外形、关键零部件及 CQC 规定的其他事项发
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 CQC 提出变更申请。 9.1.2.2 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 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如需安排检验和/或工厂检查,则 检验合格和/或工厂检查通过后方能进行变更。原则上,应以最初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的认证产品为变更评 价的基础。检验和工厂检查按 CQC 相关规定执行。对符合要求的,批准变更。 9.2 认证证书的暂停、恢复、注销和撤销
产品性能认证规则
CQC 11‐499131‐2009
电动自行车安全认证规则
Safety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Electric bicycles
2009 年 10 月 28 日发布
2009 年 10 月 30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 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或工厂检查不通过,CQC 做出不合格决定,终止认证。终止认证后如要继续申请认 证,重新申请认证。 7.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监督检查)
获证后监督的内容包括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监督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 7.1 监督检查的时间 7.1.1 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 6 个月后即可以安排年度监督,每次年度监督检查间隔不超过 12 个月。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电动自行车的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检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f. 复审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结构型式(主要指传动方式、驱动轮及蓄电池的位置)、安全关键件、材料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电动 自行车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生产场地(工厂)不同,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但生产场地不同的产品应 划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 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c. 电动自行车产品描述(CQC11-499131.01-2009)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 b. 生产许可证、CCC 证书(如有) c.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d.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e. 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 f. 认证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4.型式试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型式试验的样品由申请人送样。 认证单元中只有一个型号的,送此型号的样品。 以多于一个型号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申请认证时,应由认证机构从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典型 型号进行检测,其他型号需要时送样品作差异试验。 4.1.2 样品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