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发证试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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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

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2.23•【分类】国务院关于行政法规草案的审议意见正文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2018年12月2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个大事,涉及的主体、包含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必须审慎稳妥推进。

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更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安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授权决定,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现将试点情况报告如下:一、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作出重要部署。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2015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法律规定,授权期限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2015年3月23日至25日,原国土资源部召开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正式启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

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三权分置改革工作总结2013年,中国国务院提出了“三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国有土地、城镇建设用地、房屋所有权“三权”进行分置改革,实现产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的分离。

这一改革举措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深化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自提出“三权分置”改革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投入,加大改革力度。

在推进产权改革方面,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制定《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征收补偿金的归属,完善土地使用、流转、退出等机制,使土地流转更加便利,激发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在推进管理权改革方面,建立了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管理体系,明确规划用地的管理权限,细化管理权限划分,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管理。

在推进收益权改革方面,各地不断创新经济政策,采取承包地入股、农民股份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农民土地收益权与土地管理权的分离,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水平。

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三权分置改革的实施,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土地利用方面,分置改革使得城市用地更加灵活,市场配置的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农村土地也得到了更好的流转,有效地聚集了农村资源,提高了农业效益。

在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分置改革明确了用地的管理分工,有利于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建设用地的保护和利用。

在房屋所有权方面,分置改革使得住房市场更加活跃,有利于提升城市居民的居住品质,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在三权分置改革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各级政府部门间协调不够、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责任、一些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不够明确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制定更加明确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改革政策的有效实施;二是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各级政府的改革举措进行监督,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解决一些制度性问题,保障改革政策的顺利实施。

关于三权发证工作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三权发证工作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于三权发证工作问题的几点思考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为了对农村土地实施规范化管理,需要将地籍信息归纳汇总,以建立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

三权发证工作就是统计地籍信息的有效手段,即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土地登记发证,确保土地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本文将论述三权发证的原则、图件整理方法、具体的方法步骤以及工作要求,以供广大工作人员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地籍管理;三权发证;原则;方法步骤一、三权发证原则标准化原则:按照地籍信息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地籍信息。

安全性原则:地籍信息是确权发证的重要依据,需要设置多重保护,系统应具有自动存储和备份功能,并为不同用户开设不同的管理权限,严禁用户随意更改和删除信息。

兼容性原则:地籍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整合其他数据库的信息,实现不同数据库之间信息的共享和运用。

科学性原则:地籍信息量比较庞大,需要硬件系统具有良好的性能,可以迅速的存储和响应用户的指令。

二、地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人员需要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编撰目录,将地籍信息整理到相应的目录中,每块土地都要设立单独的索引文件,将土地的所有信息都记录到索引文件中,包括图片、土地规格、所有人等,图片要以JPG格式存储。

工作人员要核对每项地籍信息,如果发现调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应立即更改信息,按照实际情况录入数据库,并在调查资料上进行标注。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是:存储的信息量庞大,土地信息详实,录入土地信息后会自动生成编号,土地编号将作为土地信息查询的主要依据,便于土地信息的查找和运用。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源的集约化,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和最大化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方法步骤1、准备阶段首先,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三权发证工作的方针政策,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向和指导依据。

其次,县级政府建立领导班子,每个领导负责不同的工作项目,处理好管辖地区的土地纠纷事件,为三权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三权分置”在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中的实践

“三权分置”在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中的实践

“三权分I”練將親M工神的实践□范永杰I工作研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I◎“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展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有利于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本文以山东省鄄城县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项目为依托,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正确处理农民和宅基地关系为主线,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完善宅基地管理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宅基地改革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满足乡村发展需求,促进乡村振兴。

—、“三权分置”在农村宅基地试点工作中的基础按照《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不动产权籍调査的相关技术要求,以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中形成的权属调査资料、图形、图件为基础,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所需数据的摸底调查,包括闲散土地调查、村庄内部房屋产权状况调査及测量。

在房屋产权状况调查过程中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复核,对已经发生变化的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要求进行更新,对因各种原因没有实施调查的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要求进行补充调查及测量。

在此基础上,调查村庄内各地类用途、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并汇总、统计、分析,形成“三权分置”所需的数据成果,查清一户多宅、超占面积、闲置房屋、村内空地、附属设施等占地情况,以此为基础进行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的使用、盘活、流转等。

《2024年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范文

《2024年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范文

《宅基地“三权分置”下农户资格权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其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作为重要一环,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农户权益保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旨在研究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下农户资格权的相关问题,分析其内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概述宅基地“三权分置”是指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资格权和所有权进行分离,分别赋予不同的权利主体。

其中,使用权主要由农户享有,资格权则是农户获得使用权的前提条件,而所有权则归属于集体经济组织。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农户资格权的内涵及现状农户资格权是指农户依法享有的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

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下,农户资格权的保障对于维护农户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农户资格权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格权申请条件不明确、审批程序繁琐等。

四、农户资格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4.1 存在问题(1)资格权申请条件不统一。

不同地区对农户资格权的申请条件规定不一,导致农户在申请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2)审批程序繁琐。

农户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审批,耗时耗力,影响了农户的积极性和土地利用效率。

(3)权益保障不足。

部分地区对农户资格权的保障措施不够完善,导致农户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4.2 原因分析(1)法律法规不健全。

当前我国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

(2)政策宣传不到位。

部分地区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宣传不够充分,导致农户对政策了解不足,难以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

(3)监管机制不健全。

对宅基地使用和农户资格权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导致部分地区出现违规操作、侵害农户权益的现象。

五、对策建议5.1 完善法律法规(1)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为政策执行提供法律依据。

三权发证文档

三权发证文档

三权发证一、引言三权发证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发证给相应的权利人的行为。

这一行为是保障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方式,也是现代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从三权发证的概念、意义、程序等方面进行讨论。

二、三权发证的概念与意义1. 三权发证的概念三权发证是指国家依法将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别发证给相应的权利人的行为。

三权发证的核心内容是确权,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通过发证的方式,将权利人与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对应,为土地、房屋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三权发证的意义三权发证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发证后,权利人可以凭证证明其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保其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通过确权发证,可以规范土地的流转和管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三权发证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手段之一,有利于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和抵押权的确权制度。

三、三权发证的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三权发证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土地权属证明:包括土地证、测绘报告等证明土地权属关系的文件。

2. 相关手续办理在申请材料准备完毕后,权利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前往相关部门办理三权发证手续。

具体的办理流程包括:•提交申请:权利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

•审核核实: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核对权利人信息和土地、房屋的权属关系。

•发布证书:审核核实无误后,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发放土地使用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 公示和申诉发证后,相关部门会对发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权利人拿到三权证书。

如果有异议,权利人可以提出申诉并得到相应的处理。

县三权发证土地调查经费预算

县三权发证土地调查经费预算

故城县三权发证工作经费预算及说明故城县国土资源局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权发证预算目录一、“三权发证"工作任务 (2)二、时间安排 (3)三、基本概况 (3)四、预算编制依据和原则 (4)(一)编制依据 (4)(二)编制原则 (5)五、经费预算 (6)六、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说明 (10)(一)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 (10)(二)建制镇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费 (11)(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 (12)(四)组织实施费 (13)(五)省市对县级的检查和验收费 (15)(六)其他费用 (15)(七)县调查经费测算标准 (16)七、土地调查资金年度分配计划 (16)八、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17)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60号)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争到2012年底把全国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做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

为保证我县“三权发证”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编制我县“三权发证"工作经费预算。

一、“三权发证”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任务是:1、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通过调查核实,2012年底前完成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登记工作,将土地所有权证书发放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手中;2、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充分利用原土地登记等相关资料,开展村庄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到“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我省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3、将地籍成果上图入库,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开展土地总登记及初始和变更登记,逐步实现地籍调查成果、土地登记资料动态更新,全面提升地籍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程度.二、时间安排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3年,完成全省建制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4年,完成乡政府所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2015年,全面完成我省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地籍信息系统,做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覆盖,实现对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

立足“三权分置”改革_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立足“三权分置”改革_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

山区的特殊性,集中专门人才
农 2000 人。要在项目资金、基
木子系统。同时,要树立全省
和资金,针对产业的具体需求
础设施、人才政策、产销服
一盘棋的观念,切忌重复建
开展集中攻关,充分利用土专
务、科技帮扶等方面加大对乡
设,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共
家研制实用新产品。林业产业
土专家的支持力度,使乡土专
享”。 现 行 的 “ 一 亩 山 万 元
应加强对宅基地的管理、利用
基地跨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宅
蓄、流转、交易平台,保障宅
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
基地使用权转让等内容有与现
基地和其他资源资产流转方使
流转对象等规范,防止侵占耕
行法律相冲突的情况。
用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房流
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
转市场的透明度。
保盘活利用的闲置宅基地和闲
3.对策建议
的优先支持范围。落实“两进
村农户之间的转让由于缺乏市
权)流转市场运行机制,重点
两回”行动,鼓励创新金融产
场化的对价机制,成交有限。
是农房交易的中介机制、宅基
品和服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
四是政策冲突,流转保障难。
地使用权收益分配机制及监督
投入,多渠道筹集盘活利用资
象山在开展试点过程中为保障
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农房
件。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
律法规。有关部门和立法机构
意、养生养老、农村电商、来
等项目,要尽快出台消防、特
要尽快扫清现有农房及宅基地
料加工等产业,或用于农产品
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
使用权流转、抵押等相关法律
仓储、分拣、初加工等,不断
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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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县大南镇三权发证试点
工作总结
江西省地矿局赣东北大队测绘院
2012.04
在县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及大南镇政府全力配合下试点工作从去年12月开始至今年4月底基本圆满完成。

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南镇位于县城北部,南邻吴村、下溪,西靠湖丰、壶峤,东北界玉山县文成镇、华村乡。

总面积46.3平方公里。

其中耕地占总面积16.3%,林地占60.6%,水域占4.9%,道路村庄和其他占18.2%。

镇驻地大南桥距县城17公里。

全镇下设大南、李家、茭塘、古村、石桥、塘狮6个行政村(社区)、72个村民小组。

共有总户数约5千户,总人口近2万人。

为了搞好试点工作,我院共组织了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8,技术员11人,中海达静态GPS四台套、中海达V8RTK1+1二台套,拓普康及索佳全仪器各四台。

此次调查试点工作从去年12月至今年4月份底历时5个月,所有权调查全部完成,1:500宅基地调查底图及建设用地调查和宅基地调查进近收尾。

共调查村民小组97个。

其中:李家村11个、茭塘村17个、古村村23个、大南村12个、塘狮村17个、石桥村17个。

所有权498宗。

其中:李家村91宗、茭塘村98宗、古村村149宗、大南村30宗、塘狮村52宗、石桥村78宗。

宅基地调查底图月底测完,集
体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调查目前尚未完成。

完成的有:李家村677宗、石桥村883宗;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正在调查:茭塘村596宗(未全部完成,还有6个村小组)、塘狮村307宗。

通过试点培训了人员,锻炼了队伍,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积累了经验,找出了问题,奠定了基础,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三权发证工作的责任感
在进场工作前我院召开动员大会,统一职工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三权发证工作的责任感。

(二)选好队伍,精心组织试点工作
为了做好此次广丰县大南镇三权发证试点工作,我院由总工程师亲自带头,并特别挑选了有二调经验的技术骨干和技术能力强的刚招入的大学生组成队伍。

(三)上下结合,方法灵活,搞好培训
参加试点工作的人员通过书籍、多媒体课件及网络认真学习相关的技术规范和计算机软件,并听取二调专家传授经验。

而专家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也一一作答。

(四)周密安排,分步实施,分村调查
为提高试点工作进度,我院前期就宅基地调查的1:500工作底图实施控制测量,随后逐步增加人员进行1:500工作底图的测绘。

对于集体所有权调查,一个村分二至三个同步进行,对于需要签字盖章的工作,采取集中签字盖章方式进行。

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的调查,则采取分村同步进行。

(五)克服困难,保证质量,全力协调配合
实行调查人员每天保持信息畅通,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气解决,对自身不能解决的汇总上报。

院专家组对技术问题讨论形成正确意见后书面发文统一执行,保证了调查效果。

(六)现场指导,答疑解惑
在现场进行调查工作时,对有思想顾虑的村民,调查人员耐心说服,讲明意义和作用,使村民打消顾虑,积极配合调查工作。

三、主要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调查工作的关键
此次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县局领导及大南镇政府相关领导的重视起了相当关键的作用。

(二)选好队伍,建立严密的工作机制是做好试点工作的重要保证
试点工作事情多、责任重、时间紧,在县局和下属机构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调查人员加班加点,有时还不得不冒着小雨在野外调查。

由此可见,做好本次的试点工作,建立好调查队伍十分重要。

(三)好方法是提高试点工作效率坚强动力
比如对于需要签字盖章的工作,采取集中签字盖章方式进行,提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5个月的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还需加强。

时间短,宣传面窄,调查氛围不浓,导致广大民众参与少,在宅基地调查中不少调查对象不在家。

二是部分村的组织,村民小组的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不够。

权属现场指界人员调配到位不够及时。

三是由于前期未下发相关技术规范,致使试点工作不够规范,一定程
度上降低了试点工作的作用和意义。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村干部,深刻理解三权发证工作意义与目的。

使广大群众,知晓三权发证工作的主要内容,让三权发证工作家喻户晓,增加民众了解度,提高群众认知度,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特别是要得到调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从政府到部门到广大群众形成一种合力,为三权发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班子要实,部门配合要紧,合力搞好三权发证工作
根据工作量大小,可以适时增减人员,必要时需要有人脱产出来,从头到尾做下来,确保三权发证工作的连性性、整体性。

3、规范三权发证工作成果
建议制定三权发证工作成果的统一格式,包括文字格式、表格及分析数据库具体标准,以便于更好地指导三权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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