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流产假工资怎么算按劳动法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20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2020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要求老师去学生家里家访,这都是正常工作之内的,不能算加班,中学老师上晚自习,还有上早操,这都是工作性质所定,算下来一天时间超过国家规定8小时了,但这都不能是加班来算的。
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关于产假规定孕期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难产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北京流产假规定

北京流产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北京对于女职工的流产假有一定的规定。
以下为北京流产假规定的内容:
1. 流产假的定义:女职工因妊娠来不及分娩所造成的胎儿死亡或胎儿已经死亡或胎儿患有不可治疗的缺陷等情况,符合医学上的流产标准。
2. 流产假的休假期限:女职工符合流产条件时,可享受连续15天的流产假,其中包括手术后恢复期。
3. 休假期的具体安排:女职工要及时通知单位,并提供医生出具的流产证明。
具体休假的时间可以根据女职工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建议进行调整,但总休假期不得超过15天。
4. 流产假的工资待遇:女职工享受流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其正常工资的100%。
5. 法定流产假的延长:若女职工在规定的15天内仍未适应工作、未能恢复健康,需要继续休养,可继续休假。
此时,女职工的休假期将由医生出具的医疗证明上所需要的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0天。
6. 补充流产假的安排:如果女职工在流产后需要更多的时间用于休养或治疗,可以通过补充流产假的方式,延长休假时间。
补充流产假可不超过30天,但总流产假的休假期加上补充流
产假不得超过60天。
7. 流产假期间的保障: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包括保险、奖金、福利等。
总的来说,北京对于女职工的流产假有明确的规定,保障了女职工的权益,使其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休养和康复。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建议,合理安排流产假的时间,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
同时,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也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待遇和保障。
国家规定流产假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国家规定流产假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按《⼥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款规定:⼥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第⼆款规定:⼥职⼯⽣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按照⽣育保险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这个⼀般是⽤⼈单位中⽅⾯规定的内容,因为只有⼥员⼯需要⽣孩⼦,并且⽣完孩⼦之后还要疗养⼀段⾝体,这样才可以继续的进⾏之后的⼯作,关于产假的内容,国家有中有规定。
那么关于国家规定流产假期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国家规定流产假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职⼯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款规定:⼥职⼯怀孕未满4个⽉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条第⼆款规定:⼥职⼯⽣育或者流产的,按照规定的项⽬和标准,对已经参加⽣育保险的,由⽣育保险基⾦⽀付;对未参加⽣育保险的,由⽤⼈单位⽀付。
但有⼀点需要特别注意,⽆论是流产或引产,都必须持有当地计⽣部门为其出具的同意终⽌妊娠的证明。
特别是对做引产⼿术的当事⼈。
如果当事⼈是由于性别鉴定的原因作出选择胎⼉性别的引(流产),其所有的费⽤都得⾃理(包括产假期间的等)。
⽆论是国家的《》还是各省市的《⼈⼝与计划⽣育条例》都明确规定了“严禁利⽤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段进⾏⾮医学需要的胎⼉性别鉴定;严禁⾮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终⽌妊娠”。
具体的,你可向当地县级计⽣部门咨询。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出⽣证和孕期检查相关证明,各个公司要求也不同。
按国家规定正常⽣产的⼥职⼯有权⼒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不得苛扣其⼯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不影响晋级、调⼯资,并计算其,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职⼯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
三、公司发放标准1、⾸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资和局发放的⽣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育津贴的计算⽅法为:⽉缴费⼯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需向职⼯⽀付⼯资,⽽是由公司凭⼥职⼯的⽣育凭证,到⽣育保险基⾦处为其申请⽣育津贴,以⽣育津贴作为期间的⼯资。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2020年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全文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一条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2020劳动法对产假待遇的新规定

2020劳动法对产假待遇的新规定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第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第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流产产假期限及产假工资待遇:①三个月以下的,产假十五天;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三十天;③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四十二天;④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执行细节(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晚育者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2024国家规定流产的假期是多少天

2024国家规定流产的假期是多少天国家规定流产的假期是15天,具体规定如下: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那么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
如果还有其他身体损伤,小产假期还可以更长。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流产假有工资吗流产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流产假工资怎么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流产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维权这属于违法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
一般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女职工流产假规定:
流产假是指女职工因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而暂时离岗休息期间的假期。
流产假的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而制定的。
下面是一个通常的流产假规定,仅供参考:
1. 流产假的时间:
a) 自然流产:一般规定为休假时间为10天到14天,如果情况复杂可能会延长一段时间。
b) 人工流产:一般规定为休假时间为14天到21天,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
2. 提交证明材料:
a) 自然流产: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自然流产证明。
b) 人工流产: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人工流产证明。
3. 薪资待遇:
a) 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期间,女职工按照正常工资的100%发放工资。
b) 如果女职工延长流产假的时间,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规定视公司内部规定而定。
4. 流产假期间的权益保障:
a) 在流产假期间,女职工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
b) 在流产假期间,女职工不得因此事由遭受任何歧视或不公
平对待,否则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5. 流产假的申请:
a) 流产假的申请一般需要提前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b)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对流产假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回复。
总的来说,女职工在流产假期间应获得一定的休假时间和薪资待遇,并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的权益保障。
具体的流产假规定可能因公司内部规定、国家法律法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申请。
以上是一个常见的流产假规定,具体规定应以公司的内部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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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流产假工资怎么算按劳动法
2017年湖北关于产假护理假的新规定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法定的产假及生育津贴;妻子生育时,丈夫有望享10天的护理假。
《湖北省职工生
育保险办法》2月24日至4月5日在省政府法制网上征求意见。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征求意见稿规定,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社会组织须按
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0.5%~1%缴纳生
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地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本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月、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符合
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费用。
其中参
保职工发生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
支付范围。
女职工晚育可休120天产假
征求意见稿规定,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休假期间,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其中,正常生育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难产的,增
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婚妇女年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符合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享受45天休假及生育津贴,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0天休假及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休假内遇法定节假日不再另算。
男职工有望享10天护理假
生育津贴以产、休假天数为基数,按日计算。
支付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意见稿还提出,参保单位男职工,其配偶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男职工所在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费满6个月,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享受10日的护理假和护理假津贴,护理假日津贴标准按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人均日缴费工资基数计发。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
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和分娩应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因情况紧急实施抢救或者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转诊转院的,可以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