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崇州邛崃彭州三市国营林场2006年人工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崇州邛崃彭州三市国营林场200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的批复
【法规类别】林场与林业企业
【发文字号】成林发[2006]44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6.04.26
【实施日期】2006.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崇州邛崃彭州三市国营林场2006年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
计的批复
(成林发[2006]44号)
崇州、邛崃、彭州市林业局:
你们关于《请求批准国营林场2006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作业设计的请示》(崇林字[2006]24号、邛林[2006]37号、彭林[2006]44号)收悉,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关于预安排2006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川林发[2006]37号)以及四川省林业厅森林资源管理处《关于认真执行工业原料林采伐指标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照国家人工商品林采伐的有关规定以及我市连续几年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的经
验,同意你们分批启动今年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崇。
新津竹林公园方案建设

新津竹林公园方案建设1. 引言新津竹林公园是位于四川成都新津县的一个新建公园项目,旨在打造一个以竹林为主题的绿色生态休闲公园。
本文将介绍新津竹林公园方案的建设情况,包括公园的设计思路、建设进展以及计划的完工时间等内容。
2. 设计思路2.1 竹林景观新津县地势起伏,气候适宜,非常适合种植竹子。
因此,在公园的设计中,我们将以竹林景观为主要特色。
通过合理规划和种植,将竹子打造成公园的核心景观,给游客带来独特的自然体验。
2.2 生态保护为了保护和增强公园的生态环境,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合理规划绿化带、建设生态湿地和采用可持续的管理措施等。
同时,我们也将推广环保意识,鼓励游客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
2.3 休闲设施除了竹林景观,新津竹林公园还将提供各种休闲设施,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这些设施包括散步小径、草坪休憩区、儿童游乐场、健身区等。
通过合理设置和规划,我们将为游客提供一个舒适、便利的休闲场所。
3. 建设进展新津竹林公园的建设工作已经展开,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以下是公园建设的主要进展情况:3.1 竹林种植在公园的核心区域,我们已经完成了竹林的种植工作。
根据设计方案,我们选择了几个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竹子品种进行种植。
初步结果显示,竹林的生长状况良好,预计将成为公园的一大亮点。
3.2 绿化带规划和建设公园的绿化带是为了增强生态环境和提供额外的休闲空间而设置的。
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绿化带的规划和建设,并在其中种植了一些花草树木。
这些绿化带将为游客提供一片宜人的休憩区。
3.3 设施建设为了提供多样化的休闲设施,我们已经开始了公园设施的建设工作。
目前,散步小径和草坪休憩区的建设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儿童游乐场和健身区的建设工作。
预计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所有设施将会完工。
4. 计划与时间安排4.1 竣工时间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展和计划安排,预计新津竹林公园将于明年年底竣工。
届时,公园将对外开放并迎接游客的到来。
4.2 后期管理计划公园建设完成后,我们将制定一份后期管理计划,确保公园的良好运营和维护。
候选人物doc-新津县公众信息网

岳树东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
51
幸洪举
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52
鲁建根
县文化体育局局长
53
赵大勇
县国税局计划征收科主任科员
54
张亚丹
五津镇党委书记
55
张 东
金华镇党委书记
56
杨学强
花桥镇党委书记
57
宋彬宏
方兴镇党委书记
58
谢 刚
邓双镇党委书记
59
潘小兵
普兴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60
陈育新
成都市人大代表、希望集团总经理、华西希望集团董事长
10
王华良
成都泰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11
伍建敏
成都三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2
杜诚斌
四川得益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13
叶其乐
四川琪乐塑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14
夏尚林
县离休老干部
15
田 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统筹办主任
16
岳险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维稳办主任
黄永昌
花桥镇武装部部长
61
熊巾元
五津镇武装部部长
62
徐文军
五津镇红石社区主任
63
屈志荣
五津镇桥津社区书记
64
雷加琳
县未成年人帮教中心负责人
65
徐德超
金华镇党委委员兼五星村支部书记
66
曾 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67
姜小力
永商镇兴友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长
68
杨弘琼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津分公司副经理
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

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1.09.22•【字号】•【施行日期】2001.09.22•【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2001年6月30日成都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1年9月22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行政管理,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创造良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林业行政管理是指对植树造林、森林保护、经营管理、森林采伐、木材加工运输过程中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林业工作。
区(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林业工作。
土地、工商、建设、环保、农业、水利、交通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业工作。
第二章植树造林第四条植树造林实行部门、单位负责制。
植树造林责任单位的造林绿化任务,由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予以确认。
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
植树造林要选育良种壮苗,遵守造林技术规程,实行科学造林,提高林木的成活率、保存率。
本行政区域内当年造林,验收成活率不足85%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
切实加强幼林管护。
需封山育林的,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条依法保护单位和个人植树造林、承包造林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造林者依法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植树造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第三章森林保护第七条禁止盗伐、滥伐林木。
禁止毁林开垦、采土、采石、采沙及其他破坏林地的行为。
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
成都市林业产业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

成都市林业产业现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文明;胡尚贤;夏正林;张旭庆;余小晏【摘要】针对成都市林业产业发展现状,从完善林业产业保障措施、加强科技支持力度、科学决策树种配置、以现代理念拓展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加强林产业品牌建设、加强林业人才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成都市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期刊名称】《安徽农业科学》【年(卷),期】2013(000)023【总页数】2页(P9637-9638)【关键词】林业;产业发展;现状;可持续发展;对策【作者】文明;胡尚贤;夏正林;张旭庆;余小晏【作者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成都610081;四川省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四川成都610031;四川省成都市林木种苗站,四川成都610031;四川省成都市林木种苗站,四川成都610031;四川省成都市林木种苗站,四川成都61003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9成都市位于四川省中部,东北与德阳市、东南与资阳市毗邻,南与眉山相连,西与雅安、阿坝藏族自治州接壤,地理位置介于102°54'~104°53'E 和30°05'~31°26'N 之间。
辖有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9个区,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都江堰市4个县级市,蒲江县、郫县、双流县、大邑县、金堂县、新津县6个县,幅员面积123.9万hm2。
1 成都市林业产业发展概况1.1 森林资源成都市现有林地面积约43.8万hm2,占国土面积的35.3%,其中有林地面积35.25万hm2,疏林地面积0.46万hm2,灌木林地面积6.89万hm2,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4.00 hm2,苗圃地面积112.00 hm2,宜林地面积0.41 万 hm2,林业辅助生产用地面积0.74万hm2,森林覆盖率为36.80%;有林地覆盖率28.45%;活立木总蓄积2 400万m3。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9.03•【字号】成林发[2006]85号•【施行日期】2006.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林发[2006]85号)各区(市)县林业局:今年上半年,我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及时整治,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1-6月,我市林业行业未发生一起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实现2006年林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现就做好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统一思想,责任落实各区(市)县林业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和“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并从组织上、制度上、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层层落实,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防范,突出重点各区(市)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牢固树立“消除隐患是最好的防范”的思想,把治理隐患作为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的重要手段,切实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
另一方面,要狠抓林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秩序整顿,加强巡护和监管工作,特别是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基层林业单位所处较为偏远,道路交通不便,要切实加强上述地域的消防、交通、汛期防洪、森林防火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预测,完善抢险预案和救援队伍建设。
三、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区(市)、县林业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期间形成的声势延续下去。
天津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津林营〔2018〕3号

天津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正文:----------------------------------------------------------------------------------------------------------------------------------------------------天津市林业局关于2017年度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津林营〔2018〕3号有农业的区林业主管部门,市交委,食品集团:按照《天津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办法》规定,2017年11月,市林业局组织安排各区、市交委和食品集团开展了2017年度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验收结果通报如下:一、检查验收范围和内容涉及有农业的十个区、市交委和食品集团,包括新造林和提升改造两项内容。
二、检查验收方式有农业的十个区采取林业主管部门抽调技术人员交叉互查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查,抽查比例不小于各区上报面积的20%。
市交委、食品集团的检查验收由市交委、食品集团自行组织。
三、检查验收结果(一)全市总体情况。
2017年全市下达营造林计划面积54.05万亩(其中造林41.99万亩,提升改造12.06万亩),各区、市交委和食品集团上报完成造林绿化进度统计面积51.29万亩(其中造林39.88万亩,提升改造11.41万亩)。
经各区、市交委和食品集团自查,完成造林绿化面积51.24万亩(其中造林37.33万亩,提升改造13.91万亩),其中造林绿化合格面积50.08万亩(其中造林36.23万亩,提升改造13.85万亩)经检查验收,各区、市交委和食品集团造林绿化核实面积49.35万亩(其中造林35.97万亩,提升改造13.38万亩),其中造林绿化合格面积42.5万亩(其中造林30.99万亩,提升改造11.51万亩)。
(二)分区情况。
1.蓟州区。
市下达计划面积10万亩,上报造林进度统计面积10万亩。
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

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一、公开指南内容规范(A类)二、主动公开内容规范(B类)三、补充公开内容规范(C类)说明:一、本规范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总汇,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根据规范明确的适用范围制定各自规范,并明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审核程序和责任单位。
二、规范中,“类别”分两级设置,各单位在制定各自规范时可以适当增加项目,但不能调整原有项目名称:“描述”是对公开类的内容界定,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修改;“适应范围”中“县本级”指县政府及部门适用,“乡镇”指乡镇政府适用。
“类别号”用于生成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
三、规范中的A类内容用于生成各镇乡和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B类内容用于生成各镇乡和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将作为指南中的“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向社会公布;C类内容用于拓宽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分类规范不作为承诺内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各部门在制定B类规范时,须根据职责分工注明哪些类别要进入本级政府公开目录。
四、各单位在制定各自规范时,“公开形式”包括政府公报、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七种,可根据实际工作多重选择,除特殊情况或条件不具备,门户网站为必选项目;“公开时限”分为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及时公开三种,具体根据公开内容性质确定;“审核程序”填写该项公开内容的最后审核环节;“责任单位”填写具体公开该项内容的责任部门、科室。
五、C类内容中的“办事指南”应包括除行政许可、审批以外的所有服务类事项,根据业务职能,按照用户对象和生命周期确定应用主题。
用户对象可分为公民、企业两大类,具体如下。
附件2: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索取号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的规定和《新津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每条信息编写一个信息索取号”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编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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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办〔2010〕43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津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委发〔2010〕26号),设立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挂新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其基本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定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园林绿化建设目标并监督检查,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系统规划,会同县规划局审查全县市政工程(含新建绿地广场、公园、小游园、城市雕塑及城市道路)绿化配套项目设计方案,依法划定城市绿线并监督管理;承担生态林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
3、负责全县林业和园林绿化生态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及园林绿化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种苗、造林、营林质
量管理;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森林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的保护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木材流通管理;负责森林资源和城市园林绿化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
5、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6、负责全县公园、森林公园等行业管理,依法对其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组织实施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城市规划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林木和绿地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和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林木、林地的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协调全县林权争议调处工作;负责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片站的建设和管理。
9、负责全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负责管理森林公安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0、制定林业、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参与林业和园林绿化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11、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制定林业和园林绿化技术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林业和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化管理。
12、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情况
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共有编制人数87人,其中:参公编制31人,事业编制56人;在职实有人员数48人,其中:参公22人,事业26人;退休人员10人,临聘人员11人(其中越战人员公益性安置1人)。
新津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编制人数5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数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1638.85万元,比2015年2288.73万元减少649.88万元,同比下降28.39%,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38.85万元,比上年减少649.88万元,同比下降28.39%。
2016年部门预算当年支出合计1638.85万元,比2015年2288.73万元减少649.88万元,同比下降28.39%。
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96.92万元,2015年460.49万元,同比增长29.63%;项目支出预算1041.93万元,2015年1828.24万元,同比下降43.01%。
三、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为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相同。
2、2016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为8.3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17.5万元下降52.57%。
3、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经费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23.8万元下降24.37%。
四、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支持的主要方向
全年行政事业专项预计支出共计1041.93万元,其组成情况如下:
1、退耕现金138万元(上级专款)—2016年中央财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现金补助(11054.4亩×125元/亩)。
2、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集体公益林(地)生态保护资金17万元,主要用于我县8247亩集体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
3、城市环境卫生支出—鲜花生产、摆放及维护115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建成区主要街道、公路、节点、小游园等实施鲜花增美工程。
2016生产时令鲜花110万盆,主要用于金山角广场、新蒲路口、红石桥、新贸招待所、邓双高速路口三角绿地,老南河大桥、迎宾大道、五津东路、五津西路、五津北路端头或路边美化等环境改善。
4、森林培育(林业)40.86万元
(1)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为巩固龙泉山脉建设成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并为市级政策兑现提供依据,每年必须对项目进行县级和市级核查所开支的工作经费。
(2)"五河一江"景观绿廊建设项目经费36.86万元,主要是对2013年验收合格的460.7亩一年的土地补偿460.7亩×800元/亩
=36.856万元。
5、森林资源管理16万元,主要用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6万元和林地变更工作经费10万元。
6、动植物保护4万元,主要用于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治疗,奖励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月,爱鸟周的宣传费,资料费;全年打击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工作经费,举报费。
7、湿地保护110万元,主要用于新津县白鹤滩国家湿地公园工作经费。
8、林业防灾减灾42.4万元
(1)森林防火经费30万,主要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基础设施建设及物资购买和人员工资,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森林防火宣传等。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12.4万元。
主要用于老君山古柏保护,老君山登山步道防治、松褐天牛、白粉病、樟叶蜂、方翅网蝽等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9、其他林业支出558.67万元
(1)公园管理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对100亩老君山风景纪念林核心区及77.3亩宝资山公园内地面清扫、林区影响树木生长的杂草、藤蔓进行清理,植物进行修枝,对老君山风景纪念林核心区栽植的小柏树、香樟、樱花、桂花等共计15000余株进行一次施肥;对公园内地质灾害区域进行监测试,汛期24小时轮流值班;2016年党政军义务植树活动宣传牌、展板、横幅等制作。
(2)维稳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安全工作以及林业局苗圃遗留问题。
(3)上级配套(预留)20万元,主要用于集体公益林生态保护资金按市县7:3比例筹集配套经费以及天保、退耕还林项目县级配套。
(4)项目土地租金185.5万元(预留),此项目主要用于林业园林工程项目的土地租金共1007.51亩,金额185.4961万元(大米按2.1元/斤测算)。
(5)新津县全域公园系统规划4.5万元,主要用于新津全域公园系统规划设计费4.5万元。
(6)成雅高速普兴站往雅安方向入口景观整治项目43.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为通过打造疏林景观,对成雅高速普兴站往雅安方向入口约11000㎡亩的景观进行整治、提升改造。
(7)解决遗留问题2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1年—2015年我局组织实施的《新津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9-2020)》修编、新津县江山多骄外侧滨河公园建设项目、新津县兴义镇波尔社区绿化工程(新津县兴义镇广滩社区绿化工程、新津县兴义镇田渡社区绿化工程)、新津县迎宾大道机非隔离带绿化改造工程、新津县三号桥小游园绿化工程、成都市新津县五河一江景观绿廊建设新津县国光山水半岛外侧滨河公园建设项目、新津县2013年党政军义务植树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场平工程)、老君山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八个工程项目应付还未支付的工程款。
收支预算总表
编制单位::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表
编制单位: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单位:万元
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3万元,较2015年预算41.3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了
36.3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为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0万元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为8.3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17.5万元下降52.5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经费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23.8万元下降24.37%,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指定停放和节假日封存等制度。
附表:
新津县林业和园林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