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学前教育2011-2015年发展规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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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发[2011]2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1】2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十一五”以来,我省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我省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保障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促进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全面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要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进一步完善均衡发展、布局合理、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强基层”的原则。

要从满足群众基本教育需求出发,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使城乡适龄儿童都能接受基本的学前教育。

坚持“广覆盖、多形式”的原则。

要以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方向,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面向大众、灵活多样、收费合理的幼儿园,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多形式保障留守儿童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入园需求。

坚持“建机制、强体系”的原则。

要以服务群众为宗旨,通过工程建设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的多渠道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增强学前教育服务能力。

赣州-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天津百姓问政学前教育

赣州-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天津百姓问政学前教育

赣州:大力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天津百姓问政学前教育1月15日,记者从赣州市教育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解决二孩全面放开后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全市正在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市拟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107所、新增村级公办幼儿园383所。

自二孩全面放开后,赣州市“离家近”“付得起”“质量好”的普惠性幼儿园较少,“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成为家庭最大的“烦心事”之一。

为解决这一日益凸显的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近年来,赣州市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科学测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需求,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

全市公办幼儿园较2010年增加了907所。

同时增加公办幼儿园总量,目前全市正在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攻坚工程,到2020年,全市拟新增城区公办幼儿园107所、新增村级公办幼儿园383所。

力争到2020年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公办幼儿园占比达50%。

图为孩子们在幼儿园内和老师互动。

(资料图片)为保障学前教育用地,赣州市要求资源闲置国有资产中适宜举办幼儿园的场所要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

同时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使用,明确规划部门要将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纳入规划,且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一律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在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长效机制方面,赣州市财政每年预算1300万元设立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通过补贴租金、购买学位、奖励升级等形式,扶持一批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下一步,赣州市将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契机,以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抓手,补齐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满足人民幼有所育,就近入园、入好园的美好需求。

(客家新闻网记者梁晟)发送邮件至zhengwu@thepaper申请加入澎湃政务号或媒体团特别声明本文为政务等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赣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赣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赣州市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障和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学前教育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开展学前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对儿童实施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积极发展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面向全体学龄前儿童的学前教育。

倡导和支持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早期教育。

第五条采取措施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各种形式依法举办或者捐助学前教育事业。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以捐资、赠物等形式支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学前教育责任第六条地方人民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科学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水平。

要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要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

县级人民政府要举办发挥示范作用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学前教育事业,采取多种形式保证辖区内学龄前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要举办发挥示范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

城镇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在社区内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学前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设置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前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及对各类学前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江西:打赢学前教育普惠底部攻坚战

江西:打赢学前教育普惠底部攻坚战

江西:打赢学前教育普惠底部攻坚战作者:汤平徐光明甘甜来源:《江西教育A》2020年第02期“物价涨了,房租涨了,孩子的保教费反倒降了。

”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中心幼儿园广润分园,中班幼儿龙芃安的妈妈开心地告诉记者,儿子上小班时去了民办园,2019年10月中旬,政府将民办的广润艺彩幼儿园转为公办,孩子在家门口就上了质优价廉的公办园。

学前教育曾是江西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2011年以前,江西公办园占比只有4.5%,“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一度成为人民群众的烦心事。

为此,2011年,江西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民生工程,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速补齐学前教育短板。

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江西省委将“解决‘入园难入园贵’”作为聚焦解决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聚焦攻坚。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还将加快全省公办园建设作为2019年度“教育厅长突破项目”,带头狠抓落实。

“2018年年底,我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足30%。

通过城镇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公办园建设,2019年我省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提高了近11个百分点。

”江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的同志介绍。

以小区配套园治理为抓手,盘活存量为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

并且以小区配套园建设和规范管理为抓手,印发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

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个小区、逐个配套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明确治理范围,完善台账信息。

对小区配套园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以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名义下发督办单,督促各地落实整改。

实施“月报告”制度和现场调度机制。

省政府领导全面部署和现场推进全省小区配套园专项治理工作。

赣州市章贡区城乡接合部的水南镇原本没有公办园,城投公司建起的小区配套园正打算出租,赣州市市长曾文明就到现场开起了调度会。

赣州市集团化办园助力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

赣州市集团化办园助力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

赣州市集团化办园助力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作者:廖肇银万永勇蔡华风来源:《江西教育A》2021年第10期“人生百年,立于幼学。

”这是梁启超在《论幼学》中的话,意思是人生百年,建树立足于幼年所受的教育。

近年来,赣州市把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逐年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2016年实现了每个乡镇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目标,2017年实现了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行政村有公办幼儿园的目标,2018年起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园战略,优质园发展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

近日,记者在赣州市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采访,了解到赣州市在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园战略后,形成了以强园带弱园、名园带新园、总园带分园、城区园结对乡村园的集团化办园模式,看到了“名校+”集团化办园助力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喜人成效,看到了在优质园里孩子快乐幸福的童年生活,看到了孩子入优质园后家长的获得感,看到了幼教老师们满脸的自豪感。

快速化“能让孩子在家门口上一所好幼儿园”是不少家长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期盼,“成幼教之业,奠百年之基”成为赣州市教育工作者谱写学前教育新篇的共识。

2015年前,赣州市章贡区保育院是区属唯一的公办幼儿园,是家长们心目中的“好园”。

2015年至2019年,章贡区顺民意、为民想,出台了《章贡区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实施意见》,早先一步推进集团化办园实践,实行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教研、一体化培训,以章贡区保育院为总园的集团化分园达6所。

“树大分杈,子大分家。

”2020年,为挖掘各分园的潜力、激发各分园的活力,章贡区实施了集团化分园“退出”总园的试点工作,建立了由总园的单元集团化到分园独立、并驾齐驱的多元集团化发展机制。

章贡区保育院和区第八、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保育院退出原章贡区保育院教育集团,实行独立办园,与新建成的区第十五保育院组建成6个学前教育集团、13个园区。

2020年9月、10月相继开园的赣州市保育院国际院区、天玺院区、经开院区,使得老牌优质的赣州市保育院“品牌进社区、覆盖中心城区”的战略由思路变成了现实。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发文字号】南府办[2011]161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7.26【实施日期】2011.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南府办〔2011〕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南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0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扩大我市学前教育规模,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幼儿发展为本,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到2013年,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4%,力争每个县(区)至少有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和6所市级示范幼儿园,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发展规范有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有较大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格局,逐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提高学前教育保障水平和保教质量。

关于对2011年度县、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复查)的通知

关于对2011年度县、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复查)的通知

通知龙教体字…2011‟217号关于对2011年度县、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复查)的通知各有关学校: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府教督字[2011]6号)、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督导评估的通知》(龙府字[2011]18号)及县教体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县、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学校实际,经研究,对2011年度县、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验收(复查)时间2011年9月20日—28日二、评估验收(复查)学校市级评估:桃江中心小学、渡江中心小学、程龙中心小学、东江中心小学、里仁中心小学、东坑学校(小学部)(6所)市级复查:桃江初中、渡江初中、程龙初中、东江初中、里仁初中(5所)县级评估:新杨小学、杨村小学、东水小学、蕉陂小学(4所)三、验收人员组长:赖伟龙成员:廖成房、廖寒清四、有关要求1、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6月21日龙南县2011年度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动员暨培训会议的要求,对照《2011年赣州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细则》及《龙南县2011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有关准备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迎检工作。

在做好硬件建设的同时,要按照《龙南县2011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资料建设指导意见》,认真做好资料建设工作,按评估细则中27个C 级指标逐个指标建设资料,要求做到内容翔实、数据准确、装订美观、进盒规范。

2、各有关学校务必2011年9月18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并认真填写好自评表(即填写《2011年赣州市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细则》中“完成情况”和“自评得分”栏),于2011年9月18日下午5时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将电子稿发至lcf621007@邮箱。

谱写教育均衡发展的“章贡篇章”——访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教育局局长欧阳自通

谱写教育均衡发展的“章贡篇章”——访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教育局局长欧阳自通

谱写教育均衡发展的“章贡篇章”——访江西省赣州市章贡
区教育局局长欧阳自通
郭纪勇
【期刊名称】《基础教育参考》
【年(卷),期】2014(000)018
【摘要】多年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一直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当做最大的民生来抓。

其基础教育一直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文化先进区、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单位等,且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教育工作综合考评先进区。

那么,这些成就是如何取得的呢?近日,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该区教育局局长欧阳自通。

【总页数】2页(P8-9)
【作者】郭纪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社区居家养老PPP项目:在养老服务领域探索可行标准
2.中部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现状的调查及对策——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社区教育发展研究为例
3.坚持产业扶贫为核心加快扶贫开发新步伐——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阶段扶贫开发主要做法
4.项目引资产业带动全力打造高质量乡村振兴示范带——访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钟业洪
5.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颁发首张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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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学前教育2011-2015发展规划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发展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实现以优质公办幼儿园全覆盖,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整体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如下规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的决策精神,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投资4900万元(其中,2011年投资1700万元;2012年投资200万元;2013-2014年投资1500万元;2015年投资1500万元),用五年时间,新改扩建一批优质公办园,使我区学前教育的配置更加科学,优质资源得到扩充,人民群众更加受益,幼儿园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保教质量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1、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

到2015年,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95%以上,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城区达90%以上,郊区达60%以上。

2、公办优质园覆盖面逐步扩大。

在城区新改扩建6所公办幼儿园,每个镇新建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逐步形成以公办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种形式并存的多元化办园的格局。

3、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明显提升。

到2015年,全区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一)科学规划,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础教育发展规划。

根据人口出生及人口流动趋势,科学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学前教育布局与建设的科学性,加快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鼓励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投入足够财力,在辖区范围内至少办好1-2所示范性幼儿园,以补充城区优质幼儿园的数量。

各镇人民政府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规划,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社会多渠道投入和家长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投入机制。

力争每个镇办好一所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中心幼儿园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指导村办幼儿园的发展。

充分利用在学校规划布局调整中撤并的农村中小学校来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

在政府建设公办幼儿园的同时,采取“共建”形式,即:区域开发实行“谁开发、谁负责”的建园责任制,在城市改造和城市居民小区建设的过程中,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与居住人口相适应的幼儿园、托儿所。

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幼儿园,免费移交教育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用途。

区域配套建设幼儿园要做到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设的新区,一次性完成在该区按规划配置的幼儿园的建设用地的征地工作。

按照“保证规模、就近入园”的原则,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整合资源,全力实施新改扩建工程2011年实施6个项目:1、现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室(原景风山小学)区直部门单位搬迁至区政中心腾退后,将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整体搬迁到合适地点办公。

现教师进修学校和教研室(原景风山小学)用于新改建幼儿园。

学校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15个教学班,525名学生,投资概算200万。

2011年春季开始招生。

2、现审计局及区保育院西院区审计局搬迁后,现址划归区保育院,增加面积800平方米,新增6个教学班,新增学生210人。

同时,区保育院西院旧礼堂进行拆除改建,增加面积400平方米,新增3个教学班,新增学生105人。

投资概算500万。

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

3、区二保分院对区二保分院进行扩建。

学校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新增6个教学班,210名学生,投资概算200万元。

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

4、原和乐中学学校占地面积6752平方米,12个教学班, 420名学生,投资概算100万元。

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

5、沙石镇原埠上村委会旧址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可新建9个教学班,315名学生,投资概算500万元。

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

6、厚德路小学荷包塘分校章贡中学整体搬迁到新校址后,厚德路小学荷包塘分校整体搬入章贡中学,原校址用于举办优质公办园。

学校占地面积5792平方米,校舍面积2565平方米,15个教学班,525名学生,投资概算200万元。

2011年秋季投入使用。

2012年实施2个项目:7、水东沿坳小学学校面积2572平方米,6个教学班,210名学生。

投资概算100万元。

2012年投入使用。

8、现沙河中心小学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沙河中心小学异地新建,可改建9个教学班,315名学生,投资概算100万元。

2012年投入使用。

2013-2014年实施1个项目:9、杨公路新建一所幼儿园。

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15个教学班,525名学生,投资概算1500万。

2013-2014年投入使用。

2015年实施1个项目:10、章江新区G5地块按照赣州市城市控规,拟在水南中心小学新校址对面(G5地块),新建1所幼儿园,土地面积8000平方米,新建校舍6300平方米,规模为15个教学班,525名学生,投资概算1500万元。

2015年投入使用。

新建的幼儿园名称,章贡区城区按建成时间排序依次定名为“章贡区第×保育院”,郊区按所在镇定名为“章贡区××镇中心幼儿园”。

(三)完善机制,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附1)规定的最低比例“I:7”确定编制,配备园长、副园长、专职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医务人员、财会人员等教职工。

2、根据我区实际,所需教职工在10年内到位,具体为:2010年到位55%公办教职工,以后每一年递增5%,在2019年全部到位。

在公办教职工未全部到位的年度,允许幼儿园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外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区财政按照核定外聘人数,按照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按此原则,第一批需新招聘97人(含现2所公办幼儿园),核定外聘人数139人,详见《2010年新改扩建幼儿园人员需求测算表》(附2)3、新建公办幼儿园的园(院)长从我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中公开选拔。

所需教职工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进行招聘,对象为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区外在职教师(教龄满5年,年龄在28岁以内)和应历届毕业生,其中区外在职教师比例不超过10%。

4、公办幼儿园所需教育经费及教职工绩效工资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纳入财政预算,以确保学前教育的持续发展和教师队伍稳定。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保教质量1、实行办园准入和等级管理制度。

凡设立学前教育机构必须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

对未经批准的园(所)先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出具通知书,责令其停止办学,若还继续办学的将依法强制取缔。

2、规范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

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突出启蒙教育,规范幼儿园的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注重幼儿体育锻炼、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活动,要防止和纠正“小学化”、“保姆式”的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对严重背离教育规律,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幼儿园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要责令其停止办园。

3、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

区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加强对学前教育实验和科研的管理与指导,建立科学的学前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城乡学前教育业务辅导和科研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科研活动。

组织开展幼儿名师下农村、进薄弱园开展支教帮教活动。

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定期举办学前教育学术论坛,探讨研究学前教育先进理念和教育教学办法,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

(五)加大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规范学前教育收费制度。

公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根据幼儿园生均教育成本和收费等级,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自行提出收费标准,报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同一城镇或同一乡镇辖区内农村,同一性质、同一等级的幼儿园,应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2、完善公办幼儿教职工工资财政统发制度。

全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包括地方出台的各种津贴、补贴等)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保证公办教职工在编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时足额发放。

(六)落实责任,加强学前教育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学前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能,配备专职管理干部和教研人员具体负责学前教育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要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拟定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实施分类定级,根据上级要求及事业发展,向物价部门提出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认定制度;具体指导和推动家庭幼儿教育工作。

财政、编制、卫生、物价、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公安、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学前教育工作,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七)完善督导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发展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对学前教育规划落实、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保障、保教质量等进行专项督导。

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督导结果公告制度,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2.章贡区公办幼儿园新改扩建教职工需求测算表3.章贡区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投资测算表赣州市章贡区教育局二○一○年十二月五日附1: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 1 9 8 7 ) 3 2号为提高幼儿园编制的科学性,进一步发挥幼儿园在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作用,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标准。

一、班级的规模小班(三至四岁):20~25人。

中班(四至五岁):26~30人。

大班(五至六岁):31~35人。

二、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全日制幼儿园:I:6~I:7寄宿制幼儿园:I:4~I:5三、主要教职工的配置比例园长:三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一人;四个班以上的幼儿园一般设二人:十个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儿园可设三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儿园平均每班配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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