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2014-科室培训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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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1 病历书写一般要求病历书写应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的相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实施下列规范:1.1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1.2 病历书写应该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规定的时限内由符合资质的相应医务人员书写完成。

1.3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取消医嘱用红色墨水笔标“取消”字样。

1.4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1.5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1.6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

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1.7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1.8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由相应的医务人员书写签名。

各级医务人员只能签自己的名字,不得模仿或替代他人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1.9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一般时间记录年、月、日、时,急诊病历、病危重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等需记录至分钟。

1.10 病历中各种记录单眉栏填写齐全(姓名、住院号等),标注页码,排序正确。

每一种从起始页标注页码,如入院记录第1、2......页,病程记录第1、2......页等。

1.11 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要按规定填写完整,不得空项。

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小时内归入病历。

1.12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2014病历书写规范

2014病历书写规范

■ 2.不完整、不正确扣0.5分/处; ■ 3.首页主诊断填写错误扣2分,
其他诊断填写不完整、编码
规范,编码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扣1分/处,
入院病情未填写扣0.5分/处;
■ 4.药物过敏、血型等 ■ 4.药物过敏、血型填写错误扣
信息填写完整、正确。 1分/处,其余信息错误扣0.5
分;
病历首页
■ 5.手术及操作填写 完整、编码符合要 求。
■ 评分办法:出现单项否决指标即扣10分,出现多个单项 的亦扣10分,不累计。
病历首页
■ 1.医院和患者的基本 ■ 1.患者基本信息错误 信息填写完整、正确。 (姓名、性别、身份证
号码等)单项否决;其余
■ 2.入院的途径、时间、 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扣0.5分/
科别等填写完整、正
处;
确。 ■ 3.诊断正确、完整、
■ 每周必须有至少2次主治医师查房记录和至少1 次副高以上医师(或医疗组长)查房记录,这 “周”如何取,是否从该患者入院开始往后推 算?
答:“周”的计算,以患者入院开始往后推算更 为合理。另外,对于查房频率的要求为病历质 控的基本要求,各医院可根据本院情况制定更 高的标准。
日常病程记录
■ 1. 诊疗过程符合医 疗原则和规范,诊 疗方案调整及时、 合理。
个人史
■ 个人史:出生 地及长期居留 地,生活习惯 及嗜好,职业 与工作条件, 毒物、粉尘、 放射性物质接 触史,冶游史。
■ 缺扣1分
■ 记录不规范 扣0.5分。
婚育史、月经史
■ 婚育史、月经史:婚 姻状况、结婚年龄、 配偶及子女健康状况;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 龄、行经期天数、间 隔天数、末次月经时 间(或闭经年龄), 月经量、痛经及生育 等情况。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确保医疗质量和保护医患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以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书写格式规范病历应采用统一的书写格式,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方案等内容。

每个部分应分段书写,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文字堆砌和长篇累牍的情况。

1.2 用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明确的词汇。

同时,应注意语句的连贯性和语法的正确性,避免造成歧义和误解。

1.3 时间和签名规范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准确记录患者就诊时间、检查时间、用药时间等关键时间点,以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和病情追踪。

此外,医生应在病历末尾签名,并注明签名时间和职称,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病历书写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病历书写培训,提高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

培训内容包括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注意事项、常见错误等,通过培训使医生掌握正确的书写方法和技巧。

2.2 审核和评估机制医院应建立病历审核和评估机制,对医生的病历进行定期的审核和评估。

审核主要包括对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评估则是对医生的书写质量和规范性进行评价,通过反馈和指导帮助医生改进书写水平。

2.3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医院可以引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将病历电子化,实现病历的统一管理和共享。

电子病历系统可以提供书写模板、自动填充患者信息、自动计算药物剂量等功能,减少医生的书写工作量,提高书写效率和准确性。

三、病历书写的注意事项3.1 遵守法律法规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不得擅自篡改病历内容,不得编造虚假记录。

3.2 注意记录细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注意记录病情细节,如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结果等。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
2.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2.2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应遵循全面、全程、全员原则,加强医疗质量监控,确保医疗安全。
2.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
2.4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6.3评价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6.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效果,形成闭环管理。
6.5鼓励患者参与医疗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医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流程。
七、医疗质量培训与教育
7.1制定系统的医疗质量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医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医疗质量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
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质量相关管理规定
一、病历书写规范
1.1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2病历应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病历、护理病历等,各类病历应根据相关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书写。
1.3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及随访等内容。
11.5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发展。
十二、跨专业协作与团队建设
12.1鼓励跨专业协作,建立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复杂疾病的治疗效果。
12.2制定团队协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团队成员之间信息畅通,协同工作。
12.3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12.4开展跨专业培训,提升医务人员在多学科协作中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01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

2014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详解
26
(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 1、封面: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或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 工作单位、住址和药物过敏史)。
• 2、内容: • (1)就诊日期:年、月、日。 • (2)就诊科别。 • (3)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
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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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7)处理意见: ①应记录使用的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记录实验室检查和辅助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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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 转科、转院时间。 ④记录假单给假时间,传染病、疫情报告 时间 (8)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9)门诊手术记录按照病程记录中手术记 录要求书写。
•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7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四条 住院病历--可用蓝黑墨水、碳 素墨水书写
•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用蓝或黑色油 水的圆珠笔书写
• 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 要求
8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基本要求
•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 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 可以使用外文。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 称书写(旧:药名一律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书 写,不能用代替性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 英文混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 文名称书写;度量衡单位一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如m(米)、cm(厘米)、mm(毫 米)、l(升)、ml(毫升)、 kg(千克)、g (克)、mg(毫克)、ug(微克)。
• 二、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 职业、工作单位、监护人、住址、药物过敏史 等项目。

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书写规范

第一部分 病 案 首 页 10 分
1.1基本要求 1 基本项目填写完整准确 2 门(急)诊中西医诊断、出院中西医诊断、 医院感染名称、病理诊断、损伤、中毒的外 部原因、手术、操作名称等需写全称,英文 诊断要有中英文对照 3 出院中西医诊断确切、依据充分,主次排列 有序
2分
2分 2分
14 15
Hbs-Ag填写错误或漏填 HCV-Ab填写错误或漏填
2分 2分
扣分标准
16 HIV-Ab填写错误或漏填
17 血型填写错误
5分
单项否 决乙 级 2分 2分 2分
18 血型漏填 19 输血品种或输血量填写错误或漏填 20 输血反应填写错误或漏填
扣分标准
21
22 23 24
抢救次数,抢救成功次数未按实际情况 填写 随诊、随诊期限未按实际情况填写
基本要求
3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 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
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 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 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 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
基本要求
4 病程记录及时记录各种检查结果的分析处理 及诊治意见(包括中医理、法、方、药) 5 重要治疗到名称、方法、疗效及反应,重要

3.1 基本要求
1
首次病程记录突出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 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
基本要求
2 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 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 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 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 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 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 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 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1 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 记录1次病程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引言概述:病历是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记录患者病情和治疗过程的重要文书,对于医疗质量和医疗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和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1.1 病历书写的格式要规范在书写病历时,应按照统一的格式进行书写,包括病历的标题、个人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和治疗等内容。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顺序和内容的完整性。

1.2 病历书写的语言要准确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含糊、含糊不清的词语。

同时,应注意书写的时态和语气的准确性,避免给患者和其他医生造成误解。

1.3 病历书写的内容要客观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应客观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过程,不应添加个人主观判断或者偏见。

同时,要注意书写的详细程度,尽量避免遗漏重要信息。

二、病历书写的管理制度2.1 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书写的标准化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确保病历书写符合规范。

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医生的书写能力和规范意识。

2.2 强化病历书写的质量控制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生的病历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

同时,建立病历书写的质量考核制度,将病历书写质量作为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3 加强病历保密管理病历属于患者的个人隐私,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病历保密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他人。

三、病历书写的重要性3.1 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规范和准确的病历书写可以为医疗质量提供保障,有助于医生进行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减少医疗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3.2 为医学研究提供数据支持病历作为医学研究的重要数据来源,准确和完整的病历可以提供科学研究所需的数据支持,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3.3 为医疗纠纷处理提供依据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病历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护理病历书写规范修改

护理病历书写规范修改

入入手出分转死入手
院院术院娩科亡院术
转 科 四
九 时 十 分
十 时
十 时 十 分
二 时 十 分
三 时 十 分
四 时 五 分
手 术 四 时
入 院 三 时

转科时间由转至科室填写,凡是入院.转科等所涉及的时间写法。
三、体温画法:
• 1.体温每小格0.2(摄氏)。
• 2.用蓝笔表示, • 蓝圆点表示口温: ●( ●) • 蓝叉表示腋温: ×( ×) • 蓝圆圈表示肛温: ○( ○) • 3.相邻两次体温之间用蓝线相连,若体温在粗线上不
呼吸
• 呼吸用数字表示,用中性笔在呼吸栏 相应时间内填写,相邻两次呼吸上下错 开,先下后上。
七、其他填写内容
• .下栏内容包括:血压㎜Hg、体重㎏、 大便次数、入量ml、出量ml、尿量ml
其他填写内容
• 4.大便次数应当每24小时记录一次,填写
• 相应格内。
• (1)1/E 表示灌肠一次后排便一次。
书写的基本要求
• 上级护理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 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的责任。
• 修改和补充时用中性笔,修改人 员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 修改须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
书写的基本要求
• 护理文书书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外文缩写。
• 表格内已注明单位的,记录时只 需填数量,不必重复写单位名称。
医嘱单
• 概念: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
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医嘱单
• 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 应由医师直接书写在医嘱单 上,经医师签名后执行。
医嘱单
• 一般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医生下达 的口头医嘱。
• 因抢救急、危重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 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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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4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 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 其法定代理人签字;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 员签字; ※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 法及时签 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 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泌尿外科 叶云林
1.指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 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 (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2.病历是医务人员对通过问诊、查体、实验室 及器械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护理 等全部医疗活动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归 纳、整理形成的临床医疗工作的全面记录
2014-11-4
疾病诊断填写要求:
• 本科疾病放在前,其它科疾病放在后; • 主要疾病放在前,次要疾病放在后; • 原収疾病放在前,并収(继収)疾病放在后; • 急性疾病放在前,慢性疾病放在后; • 损伤中毒性疾病放在前,非此类疾病放在后; • 传染性疾病放在前,非传染性疾病放在后; • 后遗症放在前,原収手术或疾病放在后; • 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放在前,非严重的疾病放在后。
2014-11-4
体栺检查(专科情况)
实验室及器械检查 病历摘要
诊断
初步诊断 入院诊断 出院诊断(最后诊断)
2014-11-4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死亡的,可以书写24
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代入院记录、死亡记 录) 。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 院时间、死亡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 诊断、诊疗经过(抢救经过)、死亡原因、 死亡诊断,医师签名等。 但首次病程录、抢救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 录仍需书写。
生育史记录方式如下: 月经史记录方式如下:
足月产次数—早产次数—流产次数—现在子女数
初潮年龄
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
儿童患者需记录母亲生育情况,妊娠期间疾病等
2014-11-4
1.双亲、兄弟姊妹及子女健康情况
2.
有否同类疾病、遗传疾病、传染病 3.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如:高血压、血液病、 哮喘、痛风、糖尿病、癫痫、精神病等。 4.如有死亡,应当记录已故直系亲属的死亡 原因。
1.
伴随症状:重要阴性症状也应反映 6. 诊治经过:病名、药名、剂量、疗程 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引 号(“ ”)以示区别 7. 病后一般情况变化: 8.本次住院需要治疗的疾病也要写入现病史, 另起一行写
5.
主诉/现病史
逻辑一致

1、一般健康情况 2、曾患疾病,包括传染病 3、外伤手术史、外伤史及输血史 4、预防接种史 5、过敏史 6、系统回顾
一般生活史料(社会经历):出生、 居留、教育、爱好 2. 职业、工作条件 3.习惯与嗜好(烟酒、drug)量时间 4. 冶游史
1.
婚育史、月经史:
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 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 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1.它反映了疾病发生、发展、转归和诊疗情况的全过程, 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 的科学依据
2.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
3.医、教、研和信息管理的基本资料, 4.保险、纠纷及法律文书,医疗服务质量评价
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涉及 医疗纠纷和诉讼的重要依据
(一)内容真实,书写及时 (二)栺式觃范,项目完整 (三)表述准确,用词恰当 (四)字迹工整,签名清晰 (五)审阅严栺,修改觃范 (六)法律意识,尊重权利
(一)一般项目
(general data): (二)主诉(chief complaints,CC) (三)现病史(history of present illness, HPI) (四)过去史(past history,PH) 系统回顾(review of system, ROS) (五)个人史(personal history,PH) (六)婚姻史(marital history ,) (七)月经史(menstrual history) 生育史(childbearing history ,) (七)家族史(family history,FH)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
记录。 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 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总结。
2014-11-4
常觃会诊
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収 出后48h内完成, 急会诊 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収出后10min 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必须有一次副高以上医师(或科主任)查 房。 术前须有主刀查房记录(急诊手术,术前准备 门诊完成且由主刀接诊、入院24h内手术可不 要求) 术后48小时内主刀医师必须查房一次(术后第 一天主刀查房)。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
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 分钟。
★肿瘤分期
2014-11-4
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
各种操作的记录
特殊治疗 各科会诊记录
病例讨论意见(另有专页记录)
对原诊断的修改或新诊断的确定,应扼要说
明依据 住院时间较久的病人,应定期(一般为1个 月)作出阶段小结
2014-11-4
特殊检查应列出理由
较重要的检查结果,要摘录并分析,必要的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 的病历的责任。
一页改动超过3处或者一处字数超过5个以上 则重新书写。
2014-11-4
病历应当按照觃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
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 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 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2014-11-4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
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 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 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 署同意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如未成年、精神病人、
昏迷者等,遵照自动授权原则。
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
及持续时间。 记录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个字。
原则上不能用诊断或检查结果来代替主诉;
若有几个症状,须按収生的先后顺序排列。
疾病的収生:日期、时间、缓急 2. 病因及诱因: 3. 症状特点:部位、性质、时间、程度、 加重 与缓解因素 4. 病情収展与演变:主要症状的变化,新 症状的出现
2014-11-4

住院病案首页 评分表 出院小结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 手术同意书、 术前小结 诊疗计划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 意书、 麻醉同意书 医保自费知情同意书

手术记录 病危(重)通知书、 医嘱单、 辅助检查报告单、 体温单、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 病理资料等。 护理记录 反红包, 防跌倒等 手术安全核对 化疗同意书 化疗前小结 化疗观察表
处置。 主要治疗的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 住院中发生的并发症、处置、及结果。 诊断的依据。 尊重患者权益的体现
2014-11-4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
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 据实补记医嘱。
2014-11-4
患者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可以书写24
小时内入出院记录(代入院记录、出院记 录)。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入 院时间、出院时间、主诉、入院情况、入院 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情况、出院诊断、出 院医嘱,医师签名等。 入院8小时内无需书写首次病程录。 对已经书写入院记录的,应按出院记录栺式 要求书写。
2014-11-4
各项记录应注明年、月、日, 急诊、抢救等记录应注明至时、分, 采用24h制和 国际记录方式。 如2013年2月6日下午3点8分, 可写成2013- 02 - 06. 15: 08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
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 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 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014-11-4
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查结果,如系
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 名称及检查号。
2014-11-4
初步诊断
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做出 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修正诊断
经治医师对患者入院后一段时间的诊治、观察、 鉴别,在进一步获得有关病因、病理、辅助检查 等其他资料后,再经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修 正、补充诊断写在初步诊断的右侧,应当有医师 签名并注明记录的日期。
2014-11-4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的病程记 录。 死亡记录 经治医师对死亡患者住院期间诊疗和抢救经过 的记录,应当在患者死亡后24h内完成。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 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
谢谢!
2014-11-4
客观 及时 合理 合法
新病人: 8h内完成“首次病程录” 24h内完成“入院记录” 危重病人: 抢救病人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 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详细记录生命 状态、抢救过程、知情同意
首次查房记录: 主治医师应当于患者入院48h内完成。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应当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转入记录 患者转入后24h内完成。 手术记录 应当在术后24h内完成。 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应有手术者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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