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H 0087-2007 整装锅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范本整装

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范本整装尊敬的用户您好,以下是关于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范本整装的文章,希望能满足您的需求: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范本整装一、前言锅炉是工业生产中重要的热能设备之一,其安装过程和验收程序十分关键。
为了确保锅炉的安全性和运行效率,竣工验收资料的整装工作变得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的范本整装相关内容。
二、资料范本整装的必要性资料范本整装是指将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和整理,以便于后续查阅和管理。
这种整装工作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合规性:资料范本整装是为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对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
仔细整理和管理这些资料,有助于企业合规经营,避免违法违规行为。
2.工程管理:通过资料范本整装,可以更好地追踪和记录锅炉安装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为日后的工程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以及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3.知识积累:锅炉安装竣工验收资料范本整装也为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和学习者提供了宝贵的知识积累来源,便于他们学习和借鉴,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三、资料范本整装的内容1.合同文件:包括锅炉供应合同、安装合同等,这些合同是锅炉安装工程进行的基础文件,需要按合同编号进行整理。
2.设计文件:包括锅炉的设计图纸以及设计说明书等,这些文件是安装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需要按照设计文件编号进行整理。
3.施工文件:包括锅炉设备的各类施工记录和施工验收报告,这些记录是安装施工质量的重要证明,按施工日期和施工单位进行整理。
4.验收文件:包括初验和竣工验收的相关报告和证明文件,这些文件是锅炉安装工程合格性的重要依据,按验收日期进行整理。
5.质保文件:包括供应商提供的锅炉设备质保合格证明和相关技术资料,这些文件是锅炉质量保证的重要凭证,按供应商名称进行整理。
四、资料范本整装的操作流程1.整装前期准备:准备标签、文件夹、文件袋等整理工具,以及按照不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的文件盒。
整装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细则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文件

1、目的为规范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工作, 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特制定本细则。
2、编制依据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2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3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4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5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规则》2.6 其它相关技术规范、标准3、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2.5MPa的整装锅炉。
4、职责锅炉安装的监督检验, 由取得相应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担任;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地作好监督检验工作。
5、监督检验项目和方法5.1出厂资料5.1.1 核查锅炉出厂资料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5.1.2 核查安全附件、水处理设备的出厂资料。
5.1.3 核查水处理设备制水能力与当地水质及锅炉给水匹配情况。
5.1.4 锅炉移装查验其移装资料。
5.2 安装资格证件5.2.1 核查安装许可证。
5.2.2 核查安装告知书。
5.2.3 核查现场安装人员中应当持证人员的证件。
5.3 安装施工工艺文件5.3.1 核查现场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5.3.2 核查焊接工艺及相关焊接工艺评定文件。
5.3.3 核查调试和运行工艺。
5.4 锅炉外观、外购材料5.4.1 检查锅炉的外观(主要检查是否在运输等过程中造成损坏、腐蚀)。
5.4.2 核查管件、管材、法兰等外购材料的材质牌号、合格证及验收证明,必要时与实物核对,检查其质量。
5.5 安装位置、尺寸5.5.1 现场核查锅炉及锅炉安装位置。
5.5.2 核查锅炉就位后,锅炉本体水平误差的检查记录,必要是进行现场抽查。
5.5.3 核查可分式省煤器的安装记录。
5.6 主蒸汽管道及主出水管道焊接5.6.1 核查管道的焊缝质量检验记录,并对焊缝外观进行抽查。
5.6.2 核查焊缝无损检测报告和射线底片(核查100%底片,检查员底片的质量、缺陷评定的准确性、显示的焊缝质量)。
5.7 锅炉水(液)压试验5.7.1 试验准备5.7.1.1 核查水(液)压试验方案。
锅炉安装检验验收制度

锅炉安装检验验收制度一、目的根据《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中对检验控制的要求,对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做了规定,保证产品质量。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对检验程序的控制管理。
三、职责a)检验责任人负责对该环节的技术控制及计划、报告的审核。
b)质量技术部门负责对检验全过程的管理。
c)检验员负责各环节的检验。
四、质量技术部门应根据检验人员的专业情况,编制检验人员一览表并保持随时更新,更新前必须保留之前原稿。
五、检验责任人应按产品图样、工艺、法规及标准要求,编制检验规程(检验计划)、检验记录卡、检验大纲、检验流程图等系列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应规定检验的项目、合格准则,检验和试验的手段、方法等内容。
六、检验控制主要包括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等,由检验员按照赋于的职责和权限履行其检验工作,并出具其检验报告或记录,并经检验责任工程师审核,具体操作中必须控制下列几点:6.1检验与试验条件a) 检验与试验所用的器具(仪表、仪器、量具)必须经计量校准且在合格期内。
b) 检验与试验所用的场地、环境等必须满足所需的要求。
c) 属于检验停止点的项目(必须经第三方确认的环节),必须经第三方检验合格,且需在相关记录上签字。
6.2进货检验a) 应确保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产品、部件等不得投入使用、加工或销售。
b) 进货检验的数量、性质、标准应按照供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或行业、国家技术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
c) 分包、外协件、原材料,相关责任人必须对报告与证书审核并签字。
6.3过程检验a)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要求检验的产品或零部件必须在完成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流入下道工序并要做好检验标识及记录。
b)工程的过程检验,检验部门应在工程施工前按照质量技术部门编制的产品质量计划编制产品检验大钢(标准)、检验流程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记录等,并在制造过程中严格执行与记录。
c)过程检验可实行全检、抽检和跟踪检查。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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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装工程验 收标准
锅炉安装工程质 量控制要求
锅炉安装工程施 工流程
锅炉安装工程施 工安全要求
锅炉安装工程环 境保护要求
施工准备
确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准备施工材料和设备 搭建施工设施和临时建筑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基础验收与划线
基础验收:确保 基础稳固,无裂 缝、沉降等问题
节能减排:锅炉安装工程应采用 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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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控制:锅炉安装工程应采取 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噪音排放 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
废弃物处理:锅炉安装工程应合 理处理废弃物,确保废弃物得到 妥善处理和回收利用。
验收记录与报告
验收内容:包括 外观、安全性能、 运行效果等方面
验收人员:专业 技术人员或第三 方机构
验收时间:在安 装完成后进行
验收报告:详细 记录验收过程、 结果及改进建议
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与防护装备
施工前应进行安 全培训,确保施 工人员熟悉安全 操作规程和应急 处理措施。
施工人员应佩戴 符合要求的安全 防护装备,如安 全帽、防护眼镜、 手套等。
施工期间应定期 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施工现场的 安全隐患得到及 时处理。
施工废水的处理与排放控制
施工废水来源:清洗、防腐、冷却等环节产生的废水 处理要求:沉淀、过滤、消毒等处理措施,确保废水达到排放标准 排放控制:建立废水排放记录,定期监测,确保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施工废水超标等突发情况
施工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利用
施工固体废物的分类与来源 施工固体废物的处理方式 施工固体废物的利用途径 施工固体废物的管理与监督
整装锅炉安装施工验收记录

整装锅炉安装
施
工
验
收
记
录
锅炉型号:
建设单位:
安装单位:
技术资料目录
锅炉安装质量证明书
锅炉使用单位:
锅炉型号:
产品出厂编号:单位内编号:
锅炉安装地址: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号:
该台锅炉由本安装单位负责安装,根据《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此证明。
安装单位:(公章)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单位法人代表:
日期:年月日
锅炉基本情况表
技术资料审查记录
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基础验收及锅炉就位检查记录
省煤器及空气预热器安装检查记录
阀门及管件单体水压试验记录
汽水管道安装检查记录
锅炉本体水压试验记录
省煤器水压试验记录
辅机安装及试运行记录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检查记录
安全阀调整试验记录
烘炉记录
煮炉记录
带负荷试运行记录
提交检验机构存档资料
31 / 31。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对应的新标准: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SDJ245—88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99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的通知(88)水电基字第1号为了适应我国电力工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0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J52—81》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修订本),现予颁发,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基本建设司。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1条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为3.82~18.3MPa(39~186.5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50~555℃的国产机组的施工及验收。
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可参考使用本规范。
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定。
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规范。
第1.1.2条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有关管道、焊接、泵类和热工测量仪表管道等部分应与本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一、锅炉范围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和工业水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79)。
二、承压管道配制和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
重要钢结构、承压部件上焊接的非承压件应由适合于该项工作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三、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J53—83)。
四、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57—79)。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对应的新标准: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SDJ245—88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99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的通知(88)水电基字第1号为了适应我国电力工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0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J52—81》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修订本),现予颁发,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基本建设司。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1条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为3.82~18.3MPa(39~186.5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50~555℃的国产机组的施工及验收。
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可参考使用本规范。
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定。
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规范。
第1.1.2条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有关管道、焊接、泵类和热工测量仪表管道等部分应与本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一、锅炉范围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和工业水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79)。
二、承压管道配制和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
重要钢结构、承压部件上焊接的非承压件应由适合于该项工作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三、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J53—83)。
四、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57—79)。
锅炉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对应的新标准:DL/T 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SDJ245—88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基本建设司水利电力部电力建设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实行日期:199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修订本)的通知(88)水电基字第1号为了适应我国电力工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1980年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J52—81》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定名为《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SDJ245—88》(修订本),现予颁发,自1988年7月1日起执行。
希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总结经验,若发现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基本建设司。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1.1条本规范适用于容量为25~600MW,主蒸汽压力为3.82~18.3MPa(39~186.5kgf/cm2),主蒸汽温度为450~555℃的国产机组的施工及验收。
对于大于或小于上述容量和参数的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可参考使用本规范。
国外引进机组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应执行制造厂的规定。
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则应执行本规范。
第1.1.2条锅炉机组安装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施工,有关管道、焊接、泵类和热工测量仪表管道等部分应与本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
一、锅炉范围内的蒸汽管道、给水管道和工业水管道的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J56—79)。
二、承压管道配制和安装中的焊接工作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焊接篇)》(SDJ51—82)。
重要钢结构、承压部件上焊接的非承压件应由适合于该项工作并经考试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
三、泵类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SDJ53—83)。
四、热工测量仪表安装应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SDJ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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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主控项目 8.1.1 阀门在安装前应按 SH/T 3064—2003 中 4.2 阀门试验、4.3 阀门验收的要求检验合格。 8.1.2 安全阀安装前应符合下列要求:
—— 安全阀经压力整定,并校验合格; ——蒸汽锅炉锅筒和过热器的安全阀始启压力的整定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蒸汽锅炉上应有一个安全阀按表 3 中较低的始启压力进行整定。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按较低
7 整装锅炉安装
7.1 一般规定 整装锅炉安装平面布置、安装基准线的验收,应按设计图纸与本标准要求执行。
7.2 主控项目 7.2.1 应划出锅炉纵向和横向安装中心基准线、锅炉前面板基准线或锅炉炉排前轴基准线,如有数台 锅炉,应一次放出前面板基准线。 7.2.2 整装锅炉就位应控制各中心线与相应的基准线的误差,安装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2007-04-20 发布
2007-04-25 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Q/SH 0087—2007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 ................................................................................ 1 4 基本规定 ............................................................................ 1 5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材料验收 .......................................................... 2 6 基础验收 ............................................................................ 2 7 整装锅炉安装 ........................................................................ 3 8 阀门、仪表和吹灰器安装 .............................................................. 4 9 锅炉辅机及省煤器、预热器安装 ........................................................ 6 10 烟、风道安装 ...................................................................... 10 11 锅炉管道安装 ...................................................................... 11 12 水压试验 .......................................................................... 11 13 烘、煮炉及严密性试验 .............................................................. 12 14 锅炉试运行及总体验收 .............................................................. 1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锅炉随机技术文件 ................................................ 1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锅炉、附机基础验收保证资料....................................... 17
表2 各中心线与相应基准线间的允许偏差值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炉排前轴中心线与其基准线
±2 mm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
锅炉纵向、横向安装中心线与其中心基准线
±5 mm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
无炉排前面板与其中心基准线
±5 mm
用经纬仪、直尺、和尺检查
锅炉及炉排纵向水平度,应向锅筒或集箱排污一侧倾斜 5 ° ±0.3 °
表3 蒸汽锅炉安全阀的始启压力
单位为兆帕
额定蒸汽压力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0.8
工作压力+0.03 工作压力+0.05
0.8<P<2.5
1.04 倍的工作压力 1.06 倍的工作压力
注:表中的工作压力,对于脉冲式安全阀系指冲量接出地点的工作压力,对其他类型的安全阀系指安 全阀装置地点的工作压力。
表4 热水锅炉安全阀的起座压力
用经纬仪检查
锅炉及炉排横向水平度
<5 mm
用水准仪、水平仪检查
7.2.3 锅炉安装应用垫铁找平调正。 7.2.4 检验数量:全部。 7.2.5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水准仪、水平仪和尺检查,查看锅炉安装记录。 7.3 一般项目 7.3.1 锅炉基础标高桩(或标志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7.3.2 锅炉炉底风室的密封应符合下列规定:
4 基本规定
1
Q/SH 0087—2007
4.1 安装锅炉的施工单位应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与锅炉安装类型相符合的锅炉安装 许可证。 4.2 锅炉安装施工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4.3 锅炉安装应有施工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4.4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相应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4.5 锅炉安装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锅炉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 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4.6 锅炉安装施工单位的锅炉安装过程应接受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 的监督检验。 4.7 水压试验和总体验收时,除锅炉安装单位和建设单位外,还应有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参加。 4.8 整装锅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质量验收 规范、条例的规定。
3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整装锅炉 integral boiler 整体出厂、不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受压元件进行焊接的承压蒸汽锅炉和承压热水锅炉。 3.2 额定蒸汽压力 specified steam pressure 指锅炉设计工作压力,又称额定工作压力。 3.3 额定蒸汽温度 specified steam temperature 锅炉输出蒸汽的最高温度,对有过热器的锅炉是指过热器出口处蒸汽的最高温度,对无过热器的锅 炉是指额定压力的饱和蒸汽温度。 3.4 锅筒 boiler-container 用来汇集、储存、分离汽水和补充给水的容器。 3.5 锅炉管道 boiler-piping 包括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冷(热)段管道、给水管道、以及锅炉本体主要管道。
Q/SH 0087—2007
整装锅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整装锅炉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纳入国家机关强制监督检验的,以水为介质、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2.5 MPa的整装固 定式蒸汽锅炉和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安装的质量验收。 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热载体炉、铸铁锅炉、车载和船载锅炉、电加热锅炉和核能锅炉安装的质量验 收。
6 基础验收
6.1 一般规定 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尺寸和位置的质量验收,应按设计图纸与本规范执行。
6.2 主控项目 6.2.1 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保证资料应齐全,保证资料见附录 B。 6.2.2 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的验收,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1 整装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基础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纵、横轴线的坐标位置
±20
经纬仪或尺量检查
不同平面的标高
0 -20
水准仪或用尺量检查
平面的水平度
5(每米) 10(全长)
水准仪或水平仪检查 水准仪或水平仪检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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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87—2007
表 1 整装锅炉及其辅助设备基础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续)
I
Q/SH 0087—2007
前言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伟荣、赵宝杰、崔保水、邓廷军、潘护军、王文成。
II 标准分享网 免费下载
5 锅炉及其辅助设备、材料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锅炉铭牌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有关规 定。 5.1.2 锅炉及其辅机、附件的油漆和包装应符合 JB/T 1615 的规定。 5.2 主控项目 5.2.1 锅炉出厂资料应符合附录 A,应有制造监督检验证书。 5.2.2 安全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5.2.3 锅炉外观无缺陷。 5.2.4 管件、管材等外购材料的外观无缺陷,材质、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5.2.5 辅助设备及配件的外观应无缺陷,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5.2.6 检验数量:全部。 5.2.7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查验资料。
ICS 75.180.10 P 93 备案号: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 0087—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