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稿)资料

合集下载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行为,保障安全用电,维护供电设备和人员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临时用电活动。

第三条临时用电应当遵循安全第一原则,保证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负责临时用电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制定临时用电计划,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和用电量,确保供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本规定的术语定义:1. 临时用电:指非永久性的、临时性的电力供应,在一定时间内满足具体工作要求的用电行为。

2. 临时用电设备:指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和器材,包括电缆、插座、插头、开关等。

3. 临时用电申请:指申请进行临时用电活动的申请人提交给责任部门的用电申请。

第二章临时用电流程第七条临时用电活动前,申请人应当向责任部门提交临时用电申请。

第八条责任部门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和用电时间。

第九条临时用电活动进行期间,责任部门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并配合申请人进行必要的事后检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条临时用电活动结束后,申请人应当进行用电设备的检查,并将设备归还或者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活动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应当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试运行。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点,避免损坏和触电风险。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未经授权人员禁止操作。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应保持干燥,避免与水源接触,以免发生漏电或触电事故。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应控制在设备额定负荷范围内,防止过载和短路。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保持通风良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区、临时设施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 组织开展临时用电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 负责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向上级部门报告临时用电安全工作情况。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设备与材料第七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可靠的产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载流量符合要求的电缆或电线,并按照规定进行敷设。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应具备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2. 经过检验合格;3. 有明显的铭牌和警示标志;4. 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四章施工与使用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工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人员进行操作,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工程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配备安全防护设施;2.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应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老化等现象;3.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敷设应符合规定,不得交叉、重叠;4. 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配件的接地保护应符合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临时用电项目,包括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工程等。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项目的主办单位(以下简称主办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第二章临时用电安全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主办单位应当成立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开展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教育培训;(三)监督、指导临时用电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四)处理临时用电安全事故;(五)其他与临时用电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临时用电项目实施前,主办单位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临时用电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八条临时用电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办单位应当对以下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临时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二)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三)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四)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五)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

第三章临时用电设施与操作第九条临时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计:临时用电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二)施工:临时用电设施施工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

(三)验收:临时用电设施验收应当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参加,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施应当具备以下安全性能:(一)绝缘性能良好,防止漏电、短路等事故;(二)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完善,防止人身触电;(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装置齐全,防止电气火灾;(四)警示标志明显,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电源接线与检查、线路敷设与保护、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用电安全教育、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二章电源接线与检查第五条临时用电应有临时用电设备,电源必须与主电源分离。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应通过定期检测并定期维护。

第七条电源接线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标准,禁止暴露和交叉敷设。

第八条电源箱应按要求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第九条电源与用电临时用电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管理。

第三章线路敷设与保护第十条临时用电线路敷设应遵守安全规范,符合电气工程施工标准。

第十一条敷设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尽量降低电源和用电设备之间的距离,减少线路阻抗。

第十二条线路敷设应绕过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避免尖锐物体刺穿线路。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有足够的线缆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线路敷设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严禁擅自改变线路走向或随意插拔电源设备。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工程安装标准,其维护和保养应按照设备生产商的要求进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线缆应整齐排列,固定牢固,并保持干燥、通风。

第十八条电源设备的插头应符合国家电力部门标准。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清除积尘和杂物。

第五章用电安全教育第二十条临时用电场所应加强用电安全教育。

第二十一条用电人员应接受专业的用电安全培训。

第二十二条临时用电场所应明确用电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告知各相关人员。

第三十三条组织定期开展用电事故案例的学习和讨论。

第六章事故应急处理第三十四条临时用电场所设立专人负责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预防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建筑工地、临时活动场所等需要临时供电的场所进行的电气设备安装、连接、运行和维修等作业活动。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应按照“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追究责任”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临时用电作业应编制详细、全面的安全管理方案,并进行认真贯彻执行。

第七条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电气安全培训,持有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第八条临时用电作业应进行专门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临时用电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相关责任人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十条对于临时用电作业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取得临时用电的使用资格。

第十二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电气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临时用电作业。

第十三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电气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

第十四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与供电单位进行密切配合,确保电气设备的供电安全。

第十六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进行电气设备的巡查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演练,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九条进行临时用电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和器材。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安装和使用,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维护电力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有需要临时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地施工、临时展览、广告搭建、临时娱乐活动等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临时用电是指在需要电力供应的特定场所或活动中,通过临时设置的电源进行供电的行为。

第四条临时用电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合法手续申请和审批。

第五条临时用电的安装和使用应严格按照电力局或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电力设备的符合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临时用电的申请和审批第六条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向当地供电部门递交申请,详细说明用电目的、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供电部门应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根据相关要求和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用电容量、电线规格、线路布置等。

第八条供电部门应在收到临时用电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并发放相应的临时用电手续和批准文件。

第九条临时用电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临时用电的安装和使用第十条临时用电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可靠的电源及相关设备,并经过质量检测合格。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的设备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和接线,并保证线路的良好绝缘和可靠接地。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的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电气安全要求,并备案存档。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的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不得私拉乱接,不得超载使用,不得擅自改动、拆除设备。

第四章临时用电的风险防范与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供电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期限届满或者临时用电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停止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设备和线路。

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某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提高企业用电安全意识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一、公司安全负责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各职责分工。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安全培训,提高临时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员工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用电安全意识,做好使用电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用电设备管理一、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在使用前应经过安全验收,并定期进行巡检维护。

二、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且按规定位置和用电容量进行合理布线。

三、禁止擅自改变用电线路或接线方式,严禁绕过电表或私拉乱接电线。

第四章用电操作规范一、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操作、检修、维护等作业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

二、使用电器设备时应注意用电负荷,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三、维护人员在插拔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四、在临时用电设备作业场所,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第五章用电安全保障措施一、建立用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协作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二、定期进行用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三、加强用电设备巡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四、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用电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六章用电事故报告和处理一、发生用电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二、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进行事故报告,并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和调查。

三、对于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用电事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和追责。

第八章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和总结。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保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施工临时用电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电气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相关单位应设立用电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相关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八条施工临时用电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负责设计、施工和检查,并报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章用电设备和线缆的安装和使用第九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且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应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清除积尘,并保持干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与易燃、易爆等物质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进行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应合理布设,并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严禁私拉乱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的接线应牢固可靠,接插口应处于安全位置,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和线缆应设有安全警示标识,以提醒施工人员注意用电安全。

第三章电气保护和应急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应设置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等电气保护装置,并经常检测和测试。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应急电源的管理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测试和演练。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人负责监控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讨论稿)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健康安全,预防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省系统所属各单位以及工程建设、检维修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或380∨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1.3 应用领域本规定应用于全省系统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所有可能发生因临时用电作业而造成人员伤害危险的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临时用电作业活动。

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可参照执行。

2 参考文件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4-200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或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4 职责4.1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4.2 省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加油站管理处、非油品仓储配送中心、投资与建设管理处、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临时用电作业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4.3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安全环保部门根据本规定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4分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所属油库、加油(气)站按要求执行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并对本规定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4.5 临时用电作业的员工要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现场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挖掘作业时,应同时办理动火、高处、受限空间、挖掘作业许可证。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实验按钮进行测试。

5.1.5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6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7 在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5.1.8 进行临时用电拆、接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5.1.9 油库、加油(气)站禁止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进行正常的收、发、输转油品作业。

5.1.10 临时用电线路在使用期内,要坚持做到“三定”,即:定人进行停、送电联系;定人对沿线进行巡视检修;定人对电气设备进行操作。

5.1.11 作业现场停止作业或每日全天作业结束后无人工作时,应由专业电气人员负责断开临时线路的电源并加锁。

5.2 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a)现场勘测;b)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c)负荷计算;d)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e)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f)确定个人防护装备;g)制定临时用电设备接线、拆除方案;h)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工程建设施工作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负荷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3 架空和地面走线5.3.1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一下要求:a)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

b)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

c)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d)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a)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

b)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应用混凝土预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c)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

d)电线埋地深度不小于0.7m5.3.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伤害等危害的部位,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 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46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4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4.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害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电盘、箱应设置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大于 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距离不大于0.6m,小于1.5m。

5.4.7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4.8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盒熔丝(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5.4.9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

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5.5.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5.5.2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 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5.5.3 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5.5.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a)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b)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Ⅰ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c)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d)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

若使用Ⅱ类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e)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5.5.5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a)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b)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防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

c)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

d)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

e)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5.6 标签、标识5.6.1 所有断开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5.6.2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应有安全标识,在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m远处的地面上用黄色油漆或黄色安全警戒带做警示。

5.7 临时用电许可证5.7.1 临时用电作业计划5.7.1.1 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根据施工计划安排,提前向所在油库、加油(气)站提出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

油库、加油(气)站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后,向相应批准人转交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

批准人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后,应确认现场临时用电作业时间和赴现场审核时间,保证现场审核时间的有效性。

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接到临时用电作业计划反馈意见后,根据确定的时间,着手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

5.7.1.2 如果原批准人无法赴现场进行审核,应指定授权人,并在作业计划表中予以明确。

指定授权人为相关部门管理人员。

5.7.1.3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的留存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留存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计划表见附录A。

5.7.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应实地参与临时用电作业所涵盖的工作,否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不能得到批准,当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涉及到多个负责人时,则被涉及到的负责人均应在申请表内签字。

作业前由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同时提供如下相关支持资料:——临时用电作业计划和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内容详细说明;——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风险评估结果(如工作安全分析);——相关安全培训证明和会议记录。

——其他相关资料。

5.7.3 书面审查在收到申请人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后,批准人应组织申请人和作业涉及相关方人员,集中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提出的安全措施、作业方法进行书面审查,并记录审查结论。

审查内容包括:a)确认临时用电作业的详细内容。

b)确认所有的相关支持文件,包括风险评估、安全工作方案、作业区域相关示意图、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等。

c)确认作业前、作业后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

d)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并确认安全措施。

e)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期限。

f)其他。

5.7.4 现场核查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所涉及的工作区域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与临时用电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