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友协会章程
棋社规章制度

棋社规章制度
第一条,社员资格。
1.1 只有在棋社注册的正式会员才有资格参与棋社的活动和比赛。
1.2 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成为棋社的会员,但需要经过审核批准
方可加入。
第二条,行为规范。
2.1 所有社员在棋社内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不得有
任何形式的歧视、侮辱行为。
2.2 在比赛和活动中,所有社员应当遵守裁判和主持人的指挥,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第三条,比赛规则。
3.1 棋社举办的比赛应当遵守国际通用的棋类比赛规则,如国
际象棋、围棋、中国象棋等。
3.2 参加比赛的社员应当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奖惩制度。
4.1 对于遵守规章制度、表现良好的社员,棋社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4.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不端的社员,棋社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会员的处罚。
第五条,社团管理。
5.1 棋社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棋社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5.2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社员自行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六条,解释权。
6.1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棋社管理委员会所有。
6.2 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社员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以上为棋社规章制度,所有社员都应当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希望所有社员能够共同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棋社的良好秩序和氛围。
象棋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象棋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象棋社团的运作,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象棋兴趣和技能,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象棋社团宗旨:以棋会友,提高棋艺,传承文化,促进交流。
第三条象棋社团活动原则:自愿参加,自主管理,公平竞争,共同进步。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象棋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各部门部长一名,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象棋社团设立宣传部、赛事部、外联部等部门,各部门设成员若干名,负责相应的工作。
第六条社长、副社长、各部门部长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第七条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象棋社团定期组织象棋比赛,包括内部比赛和与其他社团或校外的比赛。
第九条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并有权代表社团参加各级组织或兄弟社团间的一切赛事活动。
第十条社团成员应当遵守比赛规则,公平竞争,服从裁判判决。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期间,成员应当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不得干扰活动正常进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象棋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学校资助、社会捐赠等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社团宗旨和业务范围,合理合法,有据可查。
第十四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应遵循财务制度,设立专门账户,指定专人负责。
第十五条社团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社团成员大会报告,接受成员监督。
第五章会员管理第十六条象棋社团会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棋艺水平,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十七条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活动,遵守社团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
第十八条会员连续三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第十九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取消会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社团成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象棋社团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如有修改,须经社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围棋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围棋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围棋社团的运作,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围棋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围棋社团的宗旨是围绕围棋这一文化传统项目,举办各类围棋活动,为围棋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围棋的平台。
第三条围棋社团会员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尊重其他会员,团结友爱,共同维护团队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围棋社团以开展各类围棋活动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围棋比赛、围棋培训、围棋沙龙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围棋社团接受围棋爱好者入会,会员应具备一定的围棋基础知识,并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六条会员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正式会员或者观察员身份,正式会员享有投票权,观察员不具有投票权。
第七条会员应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缴会费,需提前向社团管理部门请假。
第八条会员有权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类围棋活动,如围棋比赛、围棋培训等。
第九条会员在围棋社团内应当尊重其他会员,不得进行人身攻击、辱骂等行为。
第十条会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社团纪律委员会进行处理,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退会等处罚。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十一条围棋社团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社团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负责社团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社团内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负责监督社团的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社团应每年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报告社团工作情况并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五条社团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经监事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六条社团应定期向会员公布社团的财务状况和工作进展,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七条社团对外事务由社团主席或者其委托的人员负责。
第四章围棋活动第十八条围棋社团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围棋比赛活动,各类围棋比赛活动包括个人比赛、团体比赛等。
第十九条围棋社团可以邀请专业的围棋选手、教练等进行围棋培训活动,提升会员的围棋水平。
第二十条围棋社团可以定期举办围棋沙龙活动,吸引更多的围棋爱好者参与其中,共同交流学习围棋知识。
围棋社团社规章制度

围棋社团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棋社团的管理秩序,加强学习对局,弘扬围棋文化,提高成员水平,特订立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围棋社团内全部成员。
第三条围棋社团是全体会员共同的集体组织,遵守社规是每一位社员的义务。
第四条围棋社团实施实名制管理,会员名单按照会籍登记簿和会员信息库为准。
第五条围棋社团举办的所有对局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六条围棋社团成立宗旨:弘扬围棋文化,促进围棋普及,增强围棋活动的欢乐性。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会员权利:1. 享有围棋社团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机会;2. 有权参与围棋社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对局;3. 有权享有优惠政策和权益待遇。
第八条会员义务:1. 遵守本规章,服从围棋社团的管理和安排;2. 尊重围棋社团管理人员和其他会员的权利;3. 积极参与围棋社团的活动和学习;4. 遵守围棋社团的规章制度,维护团体荣誉;5. 不得在围棋社团内从事违法活动。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九条围棋社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班子领导制度,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
第十条围棋社团主席负责围棋社团的整体工作,组织和召开社团例会及年会。
第十一条围棋社团的职务由社员自愿与自荐,经社员发表意见通过后,报主席同意,改选担。
第十二条围棋社团设立财政部门,负责围棋社团的财务管理和经费管理,必须进行定期审计。
第十三条围棋社团设立宣传部门,负责围棋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围棋比赛和活动的组织、宣传等。
第四章活动规定第十四条围棋社团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社团例会,听取成员建议,讨论规划活动。
第十五条围棋社团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围棋对局活动,组织成员学习对弈,交流经验。
第十六条围棋社团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围棋比赛,可以是社团内部比赛或者与其他围棋社团的交流比赛。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围棋社团规章制度的行为,按照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严重警告、记大过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围棋社团有权将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棋社章程制度(初稿)

社团编号:0910ST200504SJ05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繁星棋社章程以棋会友,棋乐无穷棋社职位一、会长:为协会总负责人,负责协会组织机构的建立,人员的安排分配,活动大纲制定,协会总体规划等。
二、副会长:直接对会长负责,配合会长的总体工作,同时负责特定的项目,担任特定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三、秘书部:有决策权,负责协会的管理、财务收支、考勤、申请物资和会议记录等日常运作。
四、宣传部:负责协会中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协会中大小事务的宣布,制作PPT、视频。
五、外联部:联系校内各个组织和和校外各大院校进行学术交流及拉赞助等一些对外交流。
六、组织部:负责协会活动有关的赛场布置、赛程编排以及策划书的制定,管理棋具。
七、学术部:制定比赛流程,比赛规则,负责棋艺教学,棋队管理,棋谱记录和裁判工作。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一)具有讨论、建议、监督、批评棋社工作的权利。
(二)具有参加棋社各项活动的优先权。
(三)具有要求加入棋队,参与每周的常规活动交流和棋队分组的权利。
(四)具有租借棋社棋具、获取干事通讯录等资源的权利。
(五)具有优先获得棋社信息的权利。
二、义务:(一)自觉遵守本协会的有关规定。
(二)执行协会决议、全力支持协会工作;同时入会是要按规定缴纳会费。
(三)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比赛。
(四)爱护棋具、保持下棋场所的环境卫生。
(五)积极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携手努力推动棋社的发展。
三、会员须知(一)会员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让,会员卡在校期间有效。
(二)每周四下午3:00-5:00举行常规活动时,会员可以带一名非会员参与活动,地点在教学楼。
(三)繁星棋社6号群:114151293,博客(四)我们会指定一名干部/干事专门负责几位会员的联系、通知和解答各种问题。
制度体系一、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总结之前的工作和准备接下来的工作。
二、要维护棋社形象,对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棋社的形象。
三、积极参与棋社举办的各项活动。
象棋社团规章制度大全简单

象棋社团规章制度大全简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象棋社团的行为,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竞技,提高象棋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象棋社团的宗旨是: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共同提高象棋水平,健康快乐地享受象棋乐趣。
第三条象棋社团的活动范围为全体会员,包括学校学生、教师及社会爱好者。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是象棋社团的基本准则,所有会员均应遵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象棋社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秘书一名、财务一名等职务,由社团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六条主席负责制定年度活动计划、组织执行社团活动,并代表象棋社团向外单位联系。
第七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持社团会议,并在主席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秘书负责社团档案管理、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九条财务负责社团经济管理、会费收支、经费审查等工作。
第十条上述职务任期为一年,届满后经社团成员重新选举。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资格:凡对象棋感兴趣并愿意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学生、教师及社会爱好者均可申请加入象棋社团。
第十二条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可以参加象棋比赛、培训班等活动。
第十三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尊重社团领导,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维护社团形象。
第十四条会员违规处理: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损害社团利益的会员,社团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暂停活动资格或开除会员等处理。
第四章活动安排第十五条象棋社团每周定期举行会员集体活动,包括象棋比赛、学习交流、观摩大师对局等内容。
第十六条社团可组织象棋培训班、讲座等活动,提高会员的象棋水平。
第十七条社团还可以举办象棋比赛、友谊赛等活动,增加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象棋社团年度经费由社团财务负责管理,必须进行公开透明的支出报账。
第十九条社团经费主要用于购买象棋棋具、赛事组织、培训讲座等方面。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棋牌协会章程

棋牌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棋牌运动的发展,增强棋牌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棋牌运动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棋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组织,依法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风尚,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棋牌爱好者,推动棋牌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棋牌水平,丰富棋牌文化,促进棋牌运动与社会经济的融合。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举办棋牌比赛、培训棋牌人材、推广棋牌文化、开展公益活动等。
第五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积极主动,服务棋牌爱好者,维护会员权益。
第六条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款项、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组成。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理事的允许方可生效。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组织协会活动、管理会员、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
第十条协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味员两类。
第十二条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年满18周岁,热爱棋牌运动,遵守协会章程,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团体味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注册登记的棋牌组织或者单位,遵守协会章程,缴纳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参预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积极参预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会员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退出协会,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协会,并缴清会费。
第四章赛事组织第十七条协会可以组织各类棋牌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围棋、象棋、国际象棋、麻将等。
第十八条比赛的组织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公开。
棋社规章制度

棋社规章制度为促进社团发展的需要,不断丰富与发展本棋社的活动,提升社团的组织性纪律性,同时为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
特制定本社团规章制度:1 、出勤率:累计三次不参与棋社展开的各项活动者,取消其会员资格,迟到30 分钟以上按半次为参与活动计算。
对出勤率100% 以及无迟到现象的会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 、棋社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社长请假。
3 、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品行端正、学习良好、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社团安排分配,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言语与活动损害本社团的荣誉与形象4 、必须严格遵守棋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与拥护其正常运行,受到处分的取消其会员资格。
5 、凡本社团的成员都有权代表本社团参加各级组织或兄弟棋社间的一切赛事活动。
6 、本社团下设:宣传部、赛事部、外联部,且每部设部长一名,担任该部的主要事物及组织安排赛事活动。
7 、各类比赛裁判由本社团成员担任也可向团外邀请,但裁判必须了解比赛规则且公平、公正。
8 、在棋社内部有严重违纪行为者,自动脱离本社。
9 、人事安排上,必须有社长、副社长、部长一致同意方可认同,否则无效。
对在比赛中获奖的。
都有棋社颁发的荣誉证书与相应的奖品。
棋社章程第一章总纲:棋社是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的社团,组织上接受社会监督。
本社以开发棋类爱好者智力潜能,发扬积极进取精神、锻炼社员的意志为宗旨;丰富棋类爱好者的文化生活,以棋会友,积极推动棋类运动的发展,提高棋类竞技水平。
社团开展活动国家法纪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积极配合其他社团开展活动,本社的成立为广大棋类爱好者提供一个非常便利的以棋会友、切磋技艺、展示自我的平台。
第二章业务:本社团的业务范围:中国象棋、五子棋、跳棋、围棋、军棋。
第三章会员:1、承认棋社章程,有一定的策划能力、宣传能力、棋类竞技基础的棋类爱好者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2、加入方式:本人提出申请,本社理事会审查批准同意。
(在各级以上的棋类赛事活动中获得前三名可直接进入)!3、会员的义务:交纳会费,遵纪守法与本社章程,积极参加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例会、积极维护本社团的形象与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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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友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全名为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棋友协会。
第二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棋友协会为兴趣爱好类社团,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棋友协会的宗旨是“以棋会友,相互交流,;自我提高共同进步;发展个性,陶冶情操。
”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社团是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接受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指导老师是李洪生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在我校校园内举行各种正常的和棋类有关的活动,如:迎新棋艺大
赛、社团文化节棋艺大赛等;
(二)和兄弟协会举行联谊大赛。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
(二)承认本社团章程;
(三)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爱好棋类活动。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或在协会招新期间加入;
(二)报名考核;
(三)由社团执行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享有协会一切评比权利;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二)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十元会费,以后不要交)
(五)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遵守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协会章程的规定。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
有社团向向社联提出申请,通过批准。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执行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社团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决定社团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本社团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五)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十八条本社团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时间由社团会员大会决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本社团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本社团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服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向协会成员传达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思想。
第二十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一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赞助商的资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三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
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河南理工大学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由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上报社团联合会。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四条本社团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五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团委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0年9月9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校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