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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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方案(一)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方案(一)

方案名称: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方案一、基地定位- 通过传统中医药文化的宣传教育,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升广大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知和了解。

- 打造一个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展示、体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学习、交流、体验的平台。

二、基地建设内容- 中医药文化宣传展示区:展示中医药的历史渊源、发展演变、特色疗法等内容,以图片、文字、实物等形式展示。

- 中医药文化教育体验区:开设中医药文化知识普及、中医药养生技能培训、中医药文化体验活动等。

- 中医药文化交流互动区:组织中医药文化讲座、康复技能培训、中医药文化交流活动等,增进社会各界对中医药文化的认识和认同。

- 中医药文化保健服务区: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如中医体质辨识、中医养生咨询等,让群众切身感受中医药的保健作用。

三、基地运营模式- 合作共建:与中医药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共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共同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 社会参与:邀请中医药专家、学者、爱好者参与基地的运营管理和活动开展,丰富基地的文化内涵和活动形式。

- 多元融合:结合线上线下宣传教育,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社区服务站点等多种形式,让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

四、基地效益评估- 宣传教育效果评估:定期对基地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评估,了解各项活动的受众覆盖率、反馈意见等,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 社会影响评估:通过社会调研、参观者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基地对社会的影响力和认知度,为基地的长期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五、基地建设周期- 筹建阶段:完成基地规划、选址、合作伙伴确定等工作,预计耗时1年。

- 建设阶段:进行基地场地规划设计、场地施工、展示内容策划等工作,预计耗时2年。

- 运营阶段:基地正式投入运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接待参观者等,形成常态化的运营模式。

六、基地建设投资- 场地租赁费用:按照当地市场价格确定基地场地租赁费用,预计年度支出。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加强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提高全民对中医药知识的知晓,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相关制度。

一、成立宣传教育基地领导组,做到有组织、有规章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有活动总结、有经费保证和保障措施,以此明确教育基地的重要性,规范基地行为。

二、基地工作实现制度化、社会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活动档案材料。

三、明确分工,岗位责任制。

由院长进行指导,分管领导负责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相关工作,专职管理人员具体实施。

四、有专门的专题展示场所,建设水平较高的中医药知识宣传栏,并不断更新。

五、定期举行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六、建有一支中医药文化知识宣传队伍,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七、每年投入3~5万元资金用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相关工作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2022年版)精选全文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2022年版)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基本标准(2022年版)一、场馆类基地(一)内涵建设1. 以展示中医药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充分体现当地中医药文化特色,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2. 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导游材料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3. 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二)场地设施1. 有专用参观场所。

大型综合性展馆用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4000平方米;在中医药院校内的中医药博物馆室内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600平方米;传统老字号、中医药名人纪念馆用于中医药文化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原则上不小于1200平方米;在中医研究机构和中医医院内设立的博物馆室内展厅面积原则上不小于800平方米。

2 。

除常规展品外,可供观众演示、互动、体验的展品数量不少于总展品的10%。

定期更新、补充展品,展品总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三)开放接待1. 年开放天数不少于190天,并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

2. 年参观人数不少于8000人次。

3. 在市级以上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能对公众开放。

(四)经费投入1. 设有专项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2. 除一次性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专项经费投入占单位年度总经费固定比例,确保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队伍1. 有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其正职由该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担任。

2. 配备不少于4名的专职人员,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12人以上。

3. 有继续教育制度,基地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六)宣传教育活动1. 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大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和当地重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宣传教育活动。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分表(企业类)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分表(企业类)

—40—基地建设单位:评审时间专家签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得分一.内涵建设(25分)(一)文化主题(10分)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在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医德医风等方面有典型意义。

展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所涉及的中医药文化知识以及中医历史人物及事件内容,表述规范、准确。

1.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传统技艺、医德医风等典型意义突出,展示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规范而准确,得8-10分;2.中医药特色优势较明显,传统技艺、医德医风等典型意义较突出,展示内容较丰富、形式较新颖,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较规范和准确,得4-7分;3.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传统技艺、医德医风等典型意义不突出,展示内容、形式单一,相关展品、图片、标志、标牌等内容表述不规范、欠准确,得0-3分。

(二)文化产品(10分)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如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

1.有与本基地相关、制作精良的科普读物、画册、音像制品及中医药创意产品等,每件产品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2.产品内容表述规范、准确,得2分;3.产品设计精美,每件产品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

(以上3项相加为本项得分)(三)新媒体(5分)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内容科学准确、专人维护,内容更新间隔应小于1个月。

1.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微博或微信公众号等中医药文化载体,并有专人维护,得2分。

缺乏专人维护扣1分;2.网站、微博或公众号内容每月更新,且内容科学准确,得3分。

内容不够科学规范扣2-3分,未做到每月更新扣3分。

(以上2项相加为本项得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评分表(企业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得分二.场地建设(15分)(四)场地面积(5分)宣传教育展厅原则上不少于400m2,能供公众参观学习相关中医药文化知识、展示企业文化。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是为了推广和传承中医药文化,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了解。

中医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底蕴。

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不仅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医药的独特魅力,还可以促进中医药的发展和传承。

首先,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硬件设施。

这包括建筑物、展览馆、图书馆等。

建筑物应该符合中医药文化的特点,可以采用传统的建筑风格,以展示中医药的独特魅力。

展览馆应该展示中医药的历史、理论和实践,通过展览、模型、图片等形式,向公众传递中医药的知识和价值。

图书馆应该收藏丰富的中医药文献,供研究和学习之用。

其次,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需要有专业的人员和教育资源。

这包括中医药专家、教授和研究人员等。

他们可以为公众提供专业的中医药知识和服务,解答疑惑,指导实践。

此外,还需要有相关的教育资源,如培训课程、讲座、研讨会等,以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了解。

再次,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需要与社会各界合作。

这包括与医院、学校、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医院可以提供临床实践的场所,让公众亲身体验中医药的疗效;学校可以开设中医药相关的课程,培养中医药人才;企业可以提供资金和资源支持,推动中医药产业的发展。

最后,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需要注重创新和实践。

中医药文化是一个活的、不断发展的文化体系,需要与时俱进。

基地可以开展中医药研究和创新,推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的发展。

同时,基地还可以开展中医药实践活动,如中药制作、针灸推拿等,让公众亲身参与,增加对中医药的体验和认同。

总之,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应该包括硬件设施、专业人员和教育资源、社会合作以及创新实践等方面。

通过建设标准化的基地,可以更好地推广和传承中医药文化,提高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了解。

这对于中医药的发展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助于促进中医药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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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该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是为了推动中医药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升公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和了解而设立的一项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中医管理【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74号【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5.04.14【实施日期】2015.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落实中医药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关于建设50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目标,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我办计划于4月下旬开展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目的(一)总结“十二五”期间基地建设成绩。

(二)明确下阶段基地建设工作目标。

(三)交流各地基地建设工作经验。

二、督导形式与内容(一)查阅资料。

由各基地及基地建设单位提供2000字左右的2014年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 基地建设情况;2. 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及参观人数;3. 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培训情况;4.网站建设与更新情况;5.中医药科普宣传作品、影视资料与中医药文化产品制作情况;6.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中医药文化科普公益性活动情况;7.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未承担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培训项目的单位此项可不写);8.其他。

我办将现场通报各单位建设情况。

(二)现场督查。

实地督查广东省基地建设情况。

三、时间2015年4月29日全天。

4月28日报到, 4月30日离开(由于预定酒店有广交会接待任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2.24
•【文号】国中医药通〔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告
国中医药通〔2021〕1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中医药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经2021年2月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04件)
四、医政管理(69件)
七、法制标准化建设与监督(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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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
一、范围
《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适用于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5〕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目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中医药文化基地)和基地建设单位的现状,制定本标准。

三、功能
中医药文化基地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展示场所,是中医药文化的宣传阵地,是中医药工作者、院校学生接受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医德医风教育的课堂,是向社会普及中医药知识、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展示的窗口。

四、形式
中医药文化基地可以各类中医药资源为依托,以多种形式为载体,紧密围绕中医药文化主题和特色开展工作。

凡符合基地标准和要求、具备成熟完善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功能和能力、具有中医药文化显著特色、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的中医药相关机
构,均可以开展基地建设,例如,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历史遗迹遗址、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的中医药文化展馆、中药企业(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等企业)、中医药养生体验馆等。

鼓励和支持具有创新价值的机构形式开展基地建设,不断拓展中医药文化基地的内涵,丰富基地展示的形式和手段,扩大中医药文化基地的社会影响力。

五、标准
(一)具备丰富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具有与本基地相关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典故、传说、事迹等,具有对其进行深入挖掘、整理和研究的能力;
(二)以展示中医药文化为主题,要突出本基地的特色和优势,开展有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服务与传播;具备专门的中医药文化专题展示场所,场所面积须适应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文化科普需求,一般不少于500平米;
(三)具备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所需的配套设施和外围环境,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完善、更新;
(四)面向社会开放,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接待能力,每年接待参观不少于10000人次,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200天;
(五)能够结合本基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学术交流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六)具备专业的宣教队伍,宣教人员应具备中医药类专业学历或接受过专门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应具备专职讲解员资质;
(七)建有介绍本基地的中医药文化网站或网页,内容丰富,制作精美,形式生动活泼,更新及时;
(八)具有与本基地相关的文化产品,产品(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中医药特色突出,内容丰富,适时更新,有本基地的特色;
(九)设有专门的中医药文化基地管理部门,配有专职管理人员,能够对基地建设、运行、维护开展日常管理;
(十)具备健全规范的中医药文化基地管理制度,每年度均制定基地工作计划,按时上报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十一)具备保护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基地的经费和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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