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oc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
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2
2。
最新浙江、杭州中小学幼建设标准

17550
13.00
21924
16.24
36
11437
7.05
14005
8.64
20104
12.41
25126
15.51
初中
11
18
7903
8.78
/
/
16533
18.37
/
/
50人/班
24
10052
8.38
12507
10.42
19764
16.47
24708
20.59
30
12227
8.15
15083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小学
18
24300
30
45人/班
容积率≥0.5
24
29160
27
30
36450
27
36
37260
23
初中
18
35100
39
50人/班
容积率≥0.5
24
44400
37
30
55500
37
36
59400
33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设发[2007]293号)
杭州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学校类别
百户
指标
(生)
班级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市中心区
新区
市中心区
新区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一、办学条件。
1. 幼儿园场地面积,幼儿园场地面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每个幼儿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2. 教室,教室应明亮、通风、宽敞,设施设备应齐全,符合幼儿健康成长的要求。
3. 操场,幼儿园应有安全、整洁的操场,满足幼儿户外活动的需求。
4. 卫生设施,幼儿园应有干净、卫生的厕所和洗手间,保证幼儿的健康。
5.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
二、师资队伍。
1. 教师资质,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质,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2. 保育员比例,幼儿园应保证每个班级有足够的保育员,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 师德师风,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幼儿,尊重幼儿,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
三、教育教学。
1. 教学计划,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教学活动。
2. 教学内容,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培养幼儿的兴趣和爱好。
3. 教育环境,幼儿园应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注重教育教学设施的创设和环境的布置。
四、家园合作。
1. 家长参与,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家长教育,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2. 家访活动,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幼儿在家庭生活中的情况,促进家校沟通。
3. 家长会,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健康状况。
五、管理服务。
1. 课程管理,幼儿园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2. 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3. 管理规范,幼儿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中小学、幼儿园的电源插座

(1)《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第8.0.6条第6款:“在住宅和儿童专用活动场所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
”对此款规定要注意:第一,此款规定将“安全型插座”改称为“带保护门的插座”。
所谓“安全型插座”就是指“带保护门的插座”。
那么不如直接叫做“带保护门的插座”。
单从字面上说,一方面,不戴保护门的插座如果采取了其它安全措施(比如有的插座为了防止意外电击将插孔略向下凹等),算不算安全插座呢?另一方面,设置了保护门,能在多大程度上保证安全呢?所以,还是叫做“带保护门的插座”更为贴切。
另外,称为“带保护门的插座”也符合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 2099.1关于插座分类的规定。
第二,此款规定取消了安装高度是否满足1.8米的要求。
这就是说,在住宅和儿童专用活动场所,不论安装高度是多少,都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第三,根据此款规定《民规》JGJ 16-2008第10.8.1条第13款:住宅“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时,应选用安全型插座。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第8.5.5条:“住宅建筑所有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低于1.8m及以下时,应选用带安全门的产品。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8.5.5条:“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应视为无效。
(2)《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310-2013第5.2.4条(强条):“中小学、幼儿园的电源插座必须采用安全型。
幼儿活动场所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应低于1.8m 。
”。
关于本条:第一,本条是强制性条文,条文中的用词为“必须”和“不应”,要严格执行;第二,中小学、幼儿园的电源插座,不论安装高度,不论什么场所,必须全部采用安全型(带保护门的);第三,中小学、幼儿园的幼儿活动场所的电源插座,不仅要带保护门,还要求底边距地不应低于1.8m 。
(3)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 33/1040-2007第6.3.3条第5款:“电源插座应带接地孔与安全密闭,离楼地面的高度不低于1.7m。
幼儿园设计说明范文

幼儿园设计说明范文第一篇设计总说明一、主要设计依据1.用地规划红线图2.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甲方的设计要求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它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和标准5.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及各专业所提供的条件和要求6.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筑标准DB33/1040-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兰溪市女埠街道六班幼儿园设计。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女埠街道,地块大致范围为:北为规划道路、东、南为现有居住区,西为老年文化宫,东北角为一公共广场,用地面积约2682.03㎡。
三、设计指导思想和设计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规定,尊重各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意见,尽最大的努力将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做得更加完善。
2.充分考虑各种使用功能的特点,合理布局,发挥土地的最大经济效益。
3.合理利用现有的环境资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在满足基本教学功能的基础上,经过绿化休闲娱乐设施、景观,创造人性化自然、健康的现代教学环境。
5.合理组织交通,安排停车位;严格执行防火规范和抗震规范,采用保温屋面和外墙保温处理,使建筑物达到实用、安全和节能的要求。
6.注重建筑物形体和立面的处理,使建筑物满足儿童教学的活泼生动的要求,同时注重整体比例和材料组合以及主要细部的刻画,使建筑物展现出一种精致与活泼的美感。
7.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做到技术设备先进、合理,利用现有条件,节约能源。
四、总指标1、总用地面积:2682.03㎡。
2、总建筑面积:2315.62㎡第二篇总平面一、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2. 《托儿所、幼儿园设计规范》(JGJ39-87)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 )4.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 )5. 金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其它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和标准二、场地概述本项目位于兰溪市女埠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为:北为规划道路、东、南为现有居住区,西为老年文化宫,东北角为一公共广场,用地面积约2682.03㎡。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5.20•【字号】浙教学前[2014]62号•【施行日期】2014.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的通知(浙教学前〔2014〕62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标准)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实施6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进一步发挥等级评定在促进各类幼儿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中的作用,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的任务要求,在认真调研各地试行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省教育厅对试行标准和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予以印发,并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以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促进内涵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是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各地要以幼儿园等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
以培育优质学前教育为导向,引导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为幼儿创设安全、卫生、适用的生活学习环境;指导幼儿园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支持和推进园长、教师的专业发展,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同时为家长和社会提供较为准确全面的办园条件和水平的相关信息。
二、重新审核认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新修订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分级负责评估,分级认定发证。
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一级幼儿园评估,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发证;二级幼儿园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认定发证,三级幼儿园由各县(市、区)组织评估认定发证。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办园条件(一)园舍场地xx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xx)。
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以下标准:1、园舍产权明晰、合法(民办幼儿园园舍产权为幼儿园自有);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设计、造型和室内设计符合幼儿特点,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
2、幼儿园有专用的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地等户外活动区域;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
3、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
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合用,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午睡室分设,则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
有适合幼儿并符合卫生要求的午睡床铺设备,确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专用的盥洗室,面积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厕所大便器4个,小便器4个或骑槽2、5米,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4、幼儿园各类服务用房齐全。
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可兼家长接待室)、教职工厕所等;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儿专用活动室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设施设备5、活动室内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各种设备和用品较为齐全、适用。
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配置玩教具;玩具种类、数量丰富,能够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教具(黑板、钢琴或电子琴、多媒体设备等)较为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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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
“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
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一、幼儿园用地面积指标表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二、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
表
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四、幼儿园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五、幼儿园生活用房使用面积表(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