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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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中不可或缺的药物,然而近年来抗菌药物的滥用现象日益严重,导致了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给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2. 组长由医务科负责人担任,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3. 副组长由药剂科负责人担任,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供应、使用和监管工作。

4. 组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负责本部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工作内容1. 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监测、评价和反馈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2. 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指导医生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避免滥用和误用。

3.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对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定期对医生进行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能力。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反馈机制,收集患者和医生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四、工作流程1. 抗菌药物采购: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和药品供应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符合要求的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储存: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储存和管理,确保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3. 抗菌药物使用: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 抗菌药物监测:医务科和药剂科定期对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 抗菌药物评价:医务科和药剂科对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及时调整和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6. 抗菌药物反馈:医务科和药剂科收集患者和医生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和优化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五、责任追究1.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1.目的1.1确保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1.2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预防临床感染的发生和传播;1.3提高医疗质量,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2.负责部门2.1医务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政策和流程;2.2临床药师:负责指导临床医生使用抗菌药物,提供药物信息和建议;2.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测和防控医院感染,包括管理抗菌药物使用。

3.抗菌药物管理3.1建立抗菌药物目录,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3.2设立抗菌药物审核委员会,定期审查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3.3制定医疗单位内抗菌药物管理的标准治疗方案,以指导医生的处方行为;3.4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需经过专业医生的审核和批准方可使用;3.5加强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避免过量和过期药物的浪费;3.6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的统计分析,评估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状况。

4.医师的责任4.1根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原学检测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4.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进行处方;4.3严守使用抗菌药物的剂量、疗程和给药方式,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4.4定期进行用药效果和不良反应的评估,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4.5增强自身的药学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医院举办的药学培训。

5.患者的权益5.1获得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保证医疗质量和疗效;5.2获得抗菌药物治疗的知情同意,了解治疗方案和可能的不良反应;5.3获得临床药师的解释和建议,了解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5.4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抗菌药物使用。

6.违规行为处理6.1发现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进行纠正,并进行思想教育;6.2重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分;6.3频繁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被要求接受进一步的专业培训;6.4严重违规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生,将面临撤销执业资格的处理。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三篇)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的内容:1. 应建立临床用药评价和监督制度:医院应成立药事委员会或药学会,制定医院内部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方案,并定期对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2. 严禁滥用抗菌药物:医生必须按照临床诊断标准进行合理用药,不得随意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使用应遵循“适应症、准确诊断、科学用药”的原则,避免无理由和例行使用。

3. 限制特殊抗菌药物的使用:一些强效抗菌药物需限制使用范围,如仅在医疗机构内使用,或在特定疾病或严重感染时使用。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嘱应由临床专家会诊,并经过药事委员会或临床药学部门审查和监督。

4.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建立适宜的诊疗指南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规范抗菌药物的选择、使用剂量、疗程和疗效监测,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

5. 提供教育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强调合理用药的重要性,防止滥用和误用抗菌药物。

6. 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抗菌药物使用信息系统,监测和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并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抗菌药物使用数据。

7. 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意识,减少不合理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保护公共卫生的效果。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是医院和医务人员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滥用和耐药性产生而制定的规范和措施。

它涉及到医院内部的制度建设、医生的抗菌药物使用行为、临床路径管理、教育培训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二)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的发生,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用药效果。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临床部门和药学部门,所有涉及抗菌药物的使用、申请、发放、配药等工作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政策和工作计划。

第四条医院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配发和监测工作,确保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医学部门负责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药敏结果进行合理的抗菌药物选择和使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

第六条全体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应实行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合理使用、监测评估的原则,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第八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应与院感管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学服务等工作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使用第九条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目录,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不良反应、禁忌症等内容,供医务人员参考。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核、申请、配药、发放、使用、监测等环节,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执行医嘱,不得私自更改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不得滥用抗菌药物。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加强抗菌药物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认识和技能,减少抗菌药物的误用和滥用。

第十三条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库,记录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包括种类、用量、疗程等信息,为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医院抗菌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使用、监测、评价、培训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规范的原则,保障患者用药权益。

第四条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实行责任制,医院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应当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包括医疗、药学、感染性疾病、微生物检验等相关专业的专家。

第七条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抗菌药物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采购管理制度,实行招标采购、阳光采购,确保抗菌药物质量。

第九条抗菌药物采购应当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采购具有国家药品批准文号的抗菌药物。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采购记录制度,记录抗菌药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供应商等信息。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的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应当分类储存,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储存记录制度,记录抗菌药物的入库、出库、库存等信息。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第十五条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第十六条护士在执行抗菌药物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循处方要求,确保用药安全。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价制度,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促进合理用药。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管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效果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有管理抗菌药物的单位。

第三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是负责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成员由医院的药事部门、感染控制科、临床科室、药剂科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二)监督和检查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三)对医疗机构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四)组织抗菌药物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五)针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标准规范,积极提倡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促进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七条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流程,保证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登记和调查制度,记录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名称、用药剂量、使用时间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医生处方抗菌药物的行为进行审核,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量和使用频率。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储存和配送制度,保证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医疗机构内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分析。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报告制度,对抗菌药物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的信息共享系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抗菌药物管理经验的交流与分享。

第三章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宣传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生素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抗生素使用意识和水平。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完整版第一条目的和背景为了加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规范临床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抗菌药物耐药性形成,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合格的临床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抗菌药物:指具有抑制或杀灭细菌的药物。

2.合理应用:指在明确诊断、合理选药、科学用药的基础上使用抗菌药物。

第四条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要求1.遵循临床实践指南: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依据国家及本医疗机构制定的临床实践指南,选择适当的药物和剂量。

2.严控抗菌药物使用频率:医务人员应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导原则,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频率,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3.遵循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原则:医务人员在联合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以病原微生物的特征、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相互作用等为基础,明确联合应用的合理性。

4.完善抗菌药物审批制度:本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审批制度,对临床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监督与处罚1.质控科:本医疗机构设立质控科,负责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2.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的医务人员,本医疗机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第六条绩效考核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将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情况挂钩,达到优秀标准的医务人员将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附则1.本工作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后须重新评估。

2.本工作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医疗机构所有。

制定单位:制定日期:年月日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名:注意:本文档是示例文本,具体合同或协议书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化、调整和补充。

附件列表以下为与本工作制度相关的附件列表:1.附件一:临床实践指南 - 该附件包含了国家及本医疗机构制定的临床实践指南,用于指导医务人员在使用抗菌药物时的选择和应用原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防止细菌耐药的产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由医务科、感染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评价、干预及整改管理制度,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监测与评价第七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定期收集、整理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进行监测与评价。

第八条监测内容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用药适应症、用药时间、联合用药、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等。

第九条评价指标包括:抗菌药物使用合理率、细菌耐药率、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等。

第十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干预措施。

第四章干预与整改第十一条对监测评价中发现的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情况,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采取以下干预措施:(一)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提醒、教育,情节严重的,应暂停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二)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限制其抗菌药物使用品种和数量。

(三)对存在细菌耐药问题的抗菌药物,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限制使用、停用等。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根据监测评价结果,定期组织整改,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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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区妇幼保健院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积极推动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长田爱钊组长,成员有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科室负责人、主任护士长等组成,并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抗菌药物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为医务和药学部门。

三、医院定期组织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知识的培训。

四、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我院临床应用的抗菌药物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二)按照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

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种之内,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我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 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 种。

不重复采购具有相似或相同药学特征的药品。

其中,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注射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控制在 个品规之内,我院抗菌药物品种及品规目录附后。

(三)医疗机构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库提出同意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药库采购供应。

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均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 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四)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库一次性购入使用。

购用数量仅限于临床用量,不得有库存。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一年内 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的品种,工作组应当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五)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关于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的有关精神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制定本院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分级管理规定等实施细则。

(六)我院应当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

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内容应至少包括
)《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及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相互作用,
)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七)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得超过 ,清洁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百分率不超过 ,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术前三十分钟至两小时内给药,清洁手术
用药时间不应超过 小时。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 。

使用情况按科、按个人进行统计评价。

五、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药库信息科定期提供的临床、门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 单品种全院汇总数、分科室与医师汇总数、抗菌药物药占比等相关信息,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提供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检查、分析、考评做相应干预措施。

、要求医务科组织手术科室对本科室Ⅰ类切口手术和部分Ⅰ类切口手术,具体目录参见卫生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
☯号文件),制定抗菌药物用药协定,经审核后签订用药协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收集到的信息,依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对我院抗菌药物及处方医师做出监管决定。

每个月组织对 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 份处方。

对合理使用抗菌药
物前 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 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 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务科、药库定期向临床发布抗菌药物信息,定期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通报点评结果。

本规定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丰南区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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