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寿险中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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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四种重大疾病保险

解读四种重大疾病保险

如今看病费用在不断升高,如果不幸患上重大疾病,那不但会给自己与家人带来沉重大家,而且看病所需要的费用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对整个家庭的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小编建议大家办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为大家提供保障,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重大疾病保险相关知识!常见的十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脏病(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冠状动脉旁路手术、癌症、严重烧伤、瘫痪、爆发性肝炎、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那么,针对这些重大疾病,有哪些保险类别呢?重大疾病保险的种类包括独立主险型、按比例给付型、附加给付型、提前给付型。

那么,什么是独立主险型呢?什么是按比例给付型呢?什么是附加给付型呢?什么是提前给付型呢?下面就给大家仔细的讲一下这几种险种。

首先是独立主险型,此类险种主要赔付死亡和重大疾病的保险,而且死亡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赔付是各自独立的。

例如,某投保人购买了20万元此类独立主险型的重疾险,若此人日后发生了重大疾病,就可获赔20万元的重疾险,死亡保险金额即为零;若日后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那么就可以获赔到20万元的死亡保险金额。

其次是按比例给付型的保险。

此类保险主要是针对一些花费频繁且花费金额常常比较大的重大疾病,比如治疗恶性肿瘤、脑中风、瘫痪、糖尿病、失明或者肝病等等。

若发生此类重大疾病,获得的赔付比例相对比较高。

第三是附加给付型保险。

此类保险产品,也常出现在寿险的附加条约里,起到保障重大疾病与死亡高残等责任。

此类产品有一个期限叫做生存期间,即被保险人自从患上某重大疾病(必须是保障范围内的疾病)到约定的某一时间为止的时间段。

这类产品有个优势,就是被保险人不会因为获赔了重大疾病保险金而减少死亡保障金。

第四种是提前给付型保险。

此类保险产品主要保障重大疾病、死亡或高残,总保险金额为死亡保额。

此类保险的优势在于若被保险人患上了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那么被保险人便可提前获得一定比例的重疾保险金,以支持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开支等。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1. 引言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保险产品,该产品旨在为保险人提供在罹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支持。

本文对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的条款进行了分析和说明。

2. 保险条款(1)投保对象该保险适用于16~60周岁的中国公民。

保险期间可选择终身,保险金额可根据需要选择。

(2)保险责任本保险的保险责任为当被保险人(以下简称“患者”)被确诊罹患以下疾病时,人寿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赔偿金:- 恶性肿瘤(不包括原位癌、皮肤癌和不典型细胞增生症)- 心肌梗塞- 脑中风- 严重器官移植(肝脏、肾脏、肺、心脏、胰腺、骨髓等)- 重大器官功能衰竭(肝衰竭、肾衰竭等)(3)保险金额本保险的保险金额可选择50000元、100000元、200000元、300000元、500000元、1000000元等。

被保险人年龄越大,所能选择的保险金额范围越小。

(4)等待期本保险的等待期为30天,即患者自确诊日起30天后方可获得保险赔偿金。

但是,如果患者保险起始日至确诊日的时间小于等于30天,则等待期无效。

(5)商业保密当患者的重大疾病被确认后,人寿保险公司需要在30日内从双方商业标准的角度出发对赔偿进行商业处理。

(6)保险费用被保险人应在每个保险年度开始时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用,保险费用不包括社保医疗费用。

(7)终止保险合同本保险合同的终止方式包括:-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事故死亡- 保险合同到期或被保险人终身赔偿金给付后- 被保险人主动解除保险合同- 被保险人违反合同条款被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

3. 结论人寿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的经济支持,有效减轻家庭负担。

被保险人应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金额,并且应该注意约定的等待期并及时缴纳保险费用。

全面了解人寿保险的各种附加险种

全面了解人寿保险的各种附加险种

全面了解人寿保险的各种附加险种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障人们一生的保险产品,它为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提供经济上的安全和保障。

除了基本的人寿保险之外,还有一些附加险种可以提供额外的保险保障。

本文将全面介绍人寿保险的各种附加险种,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附加保险。

1. 意外身故与伤残险意外身故与伤残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常见附加险种。

它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身故或者遭受身体伤害的风险。

一旦发生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提供一定的保险赔付。

2. 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附加险种。

不同于人寿保险只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提供保障,重大疾病险可以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某些特定疾病时提供一定的赔付。

这些疾病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癌症、心脏病、脑中风等。

3. 医疗费用报销险医疗费用报销险是一种可以帮助被保险人报销医疗费用的附加险种。

在被保险人发生医疗支出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比例为被保险人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

这种险种可以有效减轻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负担。

4. 全残保险全残保险是一种专门保障被保险人全残(无法从事任何职业工作)风险的附加险种。

一旦被保险人被认定为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一定的赔偿,并为被保险人提供长期的经济支持。

5. 健康管理服务险健康管理服务险是一种专注于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附加险种。

在购买此险种时,被保险人可以享受到各种与健康管理相关的服务,如健康咨询、体检、健康计划等。

这种险种不仅可以提供保障,还可以帮助被保险人更好地管理自身的健康状况。

6. 重大疾病豁免险重大疾病豁免险是一种可以帮助被保险人继续享受保障的附加险种。

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某些特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对后续的保险费用进行豁免,使被保险人无需继续承担保费负担,同时仍能享受人寿保险提供的保障。

综上所述,人寿保险的各种附加险种可以提供多样化的保险保障,从意外身故与伤残险、重大疾病险、医疗费用报销险、全残保险、健康管理服务险到重大疾病豁免险等。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是人寿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人在出现重大疾病时获得充足的医疗保障而推出的一种保险产品。

本篇文章将就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进行详细阐述。

一、产品概述1.保险责任本合同针对重大疾病发生所提供的保险保障。

当被保险人被诊断患有本合同所列明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款,以保证被保险人能够获得必要的医疗治疗。

2.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终身。

也就是说,只要被保险人每年缴纳相应的保费,保险责任将一直保持有效。

3.投保年龄限制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限制为20周岁至70周岁。

二、保险责任及保险金1.保险责任根据本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在被确诊患有以下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为被保险人提供以下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100%保额赔付- 急性心肌梗塞:100%保额赔付- 脑中风:100%保额赔付- 冠心病重大手术:100%保额赔付- 严重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100%保额赔付-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需要肝脏移植者:100%保额赔付- 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需进行透析、肾移植者:100%保额赔付- 失语和失明:100%保额赔付- 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终身依赖呼吸机、人工支气管或其他机器扶助呼吸者:100%保额赔付2.保险金额及保费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被保险人需支付相应的保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是否吸烟等因素而定,保费随年龄增长而增高。

3.保险金的申请和领取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需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以便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的发生。

一旦保险公司确认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将及时为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领取保险金。

三、退保及解除合同1.合同解除被保险人有权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应当返还被保险人支付的全部保费。

人寿保险中的重大疾病保险解析

人寿保险中的重大疾病保险解析

人寿保险中的重大疾病保险解析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障未来风险的重要方式,它旨在提供保障,并为客户和其家人提供安心。

在人寿保险的范畴中,重大疾病保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附加保障,它为被保险人在罹患特定疾病时提供经济支持。

本文将对重大疾病保险进行解析,分析其保障范围、理赔条件和优势等方面内容。

一、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特定严重疾病的保险,通常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脏病、脑卒中、器官移植等。

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一定的保险金额或给付一定比例的保险合同金额。

这种保障范围可以有效减轻患病后的经济负担,迅速对疾病进行治疗和康复。

二、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不同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赔条件,具体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在确诊罹患某种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获得理赔:1. 保险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已满:等待期是指被保险人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必须等待一段时间才能享受保障。

这是为了防止患者在购买保险后立即诊断出疾病而购买保险的潜在风险。

2. 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不同的保险产品对于重大疾病的诊断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医院或医生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和证明材料,证明其确诊了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3. 保险合同约定的存活期限:有些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对于存活期限有一定的要求。

如果被保险人在约定的存活期限内因重大疾病过世,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三、重大疾病保险的优势重大疾病保险在人寿保险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相较于传统人寿保险的优势如下:1. 灵活性:重大疾病保险通常可以作为附加保险来购买,与传统人寿保险可以灵活组合,根据个人的需求和预算来选择保险产品。

2. 保费可负担性:相比于人寿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相对较低,更符合一些人的财务承受能力,使更多人能够购买得起保险来保障其健康。

重大疾病保险的基础知识

重大疾病保险的基础知识

重大疾病保险的基础知识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专门针对重大疾病风险的保险产品。

它为被保险人在被诊断出患有某些预定的严重疾病时提供金钱上的援助,帮助其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

这种保险产品通常会列出具体的确诊疾病范围,例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一旦被确诊患有其中的疾病,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一笔固定赔偿。

重大疾病保险的作用重大疾病保险的主要作用是为个人和家庭在面临可能巨大的医疗支出时提供财务保障。

当一个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时,不仅需要应对高昂的医疗费用,还可能需要支付其他生活开支,如房贷、家庭支出等。

重大疾病保险可以帮助缓解被保险人和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应对疾病的挑战。

重大疾病保险的特点•预防性较强: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会包括健康检查和预防保健等方面的服务,提倡早期预防和筛查,以减少疾病的发生。

•赔付快速:一旦被确诊患有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迅速支付赔偿金,帮助被保险人尽快面对疾病挑战。

•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是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不同于医疗保险的报销制度,重大疾病保险是以一次性给付的方式来帮助被保险人应对疾病带来的财务压力。

重大疾病保险的购买建议1.了解产品细则: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前,务必详细阅读保险产品的条款和细则,了解保险的覆盖范围、赔付条件、不保障的情况等信息。

2.考虑个人需求: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家庭情况、健康状况等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确保能够覆盖最需要的保障范围。

3.购买额度抉择:考虑到医疗费用的上升趋势,建议购买较为充足的保额,以更好地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风险。

4.与其他保险搭配: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时,可以考虑与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其他保险产品搭配购买,形成全面的保险保障体系。

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流程1.确诊疾病:当被保险人确诊患有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时,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交医院出具的确诊证明。

2.保险公司审核:保险公司会对报案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被保险人的疾病确诊情况符合保险条款要求。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介绍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介绍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险种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保险,通常又称为重疾险。

其主要目的,是让投保人在患上重大疾病,或接受特定类型手术时,获得特定金额的报销补偿。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中风、心肌梗塞、冠状动脉血管手术、癌症、糖尿病、脑梗塞、重大器官移植、双耳失聪常见的各种重大疾病,或者需要接受特定的手术治疗的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通常比普通的人身保险费用稍微要高些,由于重大疾病险中各种疾病的保障项目通常都是比一般人身险所包含保障项目更丰富。

重大疾病保险也需要投保人提供一定的体检资料,体检资料可以用来确定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避免发生出卖假保单的行为。

投保人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合理的投保金额下进行投保,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在未来可能患病对自己造成极大影响时可以减轻负担,同时,在大病到来时也可以借助保险公司在经济上减轻病情带来的压力,为自己提供更安全的生活。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人寿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终身保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遭受重大疾病时能够获得及时的经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为18至60周岁的中国公民。

如需要扩展保险范围,请与保险公司协商。

第三条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第四条本保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最低保额为人民币50万元,最高保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五条本保险的保费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保险金额等因素确定,保费一次性缴清。

第六条被保险人不得对本保险的给付进行指定受益人,如有指定无效。

第七条本保险不设等待期。

第八条如果被保险人故意隐瞒、失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给付责任。

第九条本保险保费未交清时,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给付责任,已交费将不予退还。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十条本保险对于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以下原因导致被确诊为下列重大疾病时,给付保险金:(一)恶性肿瘤:指由恶性肿瘤组织和(或)恶性肿瘤细胞引起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恶性淋巴瘤等。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由急性冠状动脉闭塞导致的特定区域的心肌缺血、坏死引起的疾病。

(三)脑中风:指由急性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局部或整个脑血液供应严重障碍或破裂而导致的脑功能紊乱。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被保险人因获得捐赠的实体器官或造血干细胞,经过合理的医疗程序和术前准备后,完成外科手术或医疗治疗。

(五)冠状动脉搭桥手术:指被保险人因冠状动脉疾病而实施的心脏搭桥手术,须是依据科学医学手段经过的手术。

(六)大面积严重烧伤:指被保险人皮肤被火焰、热气、熔化的金属或其他化学物质直接灼伤并引起的疾病。

(七)慢性肾功能衰竭:指被保险人两肾功能持续下降至难以维持正常生命活动所需要的一定水平,须经透析或肾移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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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寿险中的重疾险
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重疾险,俗称大病保险),就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

一、参加重大疾病保险的必要性
1、食品案例、环境案例时刻侵蚀着本已很脆弱的身体,以至于重疫发病年逐年上升,低龄儿日趋严重,当我们走进医院,走进统计数据,感受到到的是人人未有过的心寒。

近期英视报通称“上海盛绿食品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色素、防腐剂等,将白色馒头染成玉米面馒头、黑米馒头,工人还随意更改馒头的生产日期,“染色”馒头进入部分超市销售。

生活中的食品危害案例数不胜数,这将直接影响中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人吃五谷杂粮,我们无法抗拒,网上流行着这样一句话:吃荤菜怕激素,吃素菜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老百姓到底吃什么呢?心里真没素(数)了。

2、环境杀手,在环境污染被广泛认识的今天,室内的污染尤其是空气污染远远没有进入大多数人的认知视野,专家认有导致室内污染的危害很多,集中归纳为七类:①电磁波辐射:人体在受到外界电磁波射入时,会导致免疫力出现波动,久而久之,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身体健康,家用电器中,微波炉、吸尘器、移动电话的电苦笑波均可达到20mg。

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包括装饰材料、家具、地毯粘漆剂,建筑
涂料、化妆品,清洁剂和日用品,会使人体引起过敏的反应,笨族化合物还可能诱发癌症。

③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排放引起,甚至呼吸功能衰弱。

④二氧化硫:主要由机动车尾气,可引起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

⑤甲醛:名种家具,装饰材料中挥发至空气中,对某些人群引起眼鼻喉的炎症。

⑥重金属铅等,在房屋拆修式油漆烤过程中,有大量含铅物逸散,铅的毒性对神经系统,选择血系统,心血等系统;生殖系统均有明显影响;
⑦噪音污染:主要指白色污染和人工白昼。

在大城市中,大面积采用玻璃幕装饰建筑外墙面随处可见,长期在白色光亮污染环境下工作生活,易导致视力下降,使人产生头昏目眩,食欲下降等类似神经衰弱的病症。

3、工作压力:现代人工作节奏加快,生活没有规律,再加上抽烟、喝酒、熬夜过度的神经紧张,特别是平的白领人群大都处于亚健康状态,长而久之,身体各个机能免疫力下降,对病毒性传染不有很强抗拒力;卫生部公布的最新企业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中患病人数不断增加,每年有50.8亿人次患病,其中13%的居民被确诊患有慢性病。

4、查询:从2003年的非典型肺炎、2004年的高效病性禽流感、2005年流行性脑膜炎、2008年平足口病……常常都有重大疫情威胁我们的健康,以有余悸之后也迫使我们不断提高生存环境的认识,加强
防范意识,疫病随时都有可能入侵,普通的老百姓也是越来越关注自己的生活环境和身健康。

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存在着影响我们健康的不利因素。

二、重大疫病保险的内涵和作用
1、21世纪中国长期发展了社会稳定面临重大挑战,具体表现为:工作不安全,收入不安全,养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

国家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公布《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因引起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仅2008年高达8000多亿元,占当年GDP比重的7%左右,调查结果十分清楚地表明,中国人面临最大的挑战是健康不安全。

2、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宪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都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些保障是一个人生存的基本保障,是“广覆盖、低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前总理朱镕基。

3、“什么都可以有,就是不能生病,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不能没钱”,在一些地方农村流传着这样几句顺口溜:“伤风感冒,一头肥猪跑样;割条阑尾,一年收入全交;一人大病,,小病小危,大病,因贫致病,因病致贫,医行住院是有6.0%以上报错比例,而实际医疗医用往往不能被列入医保报销范围,傅彪因肝癌末期进行肝脏移植手术,实际花费303,其中能被列入医保范围的不到10%。

三、重大疾病保险产保情况和赔付
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百姓的风险意识日益增强,重症保险越来越被人们认同接受,每年的投保重症险的客户不断增加,2011年在整个平安公司投保人寿险的客户中,其中购买重症险的客户占7%以上。

我们人人平安一款智星万能重症险投保数据来看:1、智盈人生从07年至今是计划800多万个人客户投保,为客户提供1.37万亿元保障。

2、累计总保费950亿元,在寿险产品中保持领先。

3、累计赔付总额5.8亿元,历史单笔最高赔付金额达346万元。

4、2010年平均每月增加客户800余名,即每10秒就有一位客户选择智星人生,我们从绍兴平安提取2010年赔付责任类型件数,疾病医疗占42.55%,从赔付责任类型金额统计划:重大疾病赔付金额占
28.96%,疾病医疗赔付占23.83%,疾病死亡赔付占13.33%。

四、重大疾病存在不足问题
五、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中应注意问题
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很好补充,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面对目前保险市场上众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种,人们往往对自身的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因而购买的保险第六条补“量身订做”没有起到应有保险作用,结果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理赔纠纷,专家提醒大家,购买称心如意的医疗保险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①已有社保,宜买补贴型保险同时增加对大病治疗费用的准备;
②健康险的核保较其他险种严格,应对健康及早人寿规划。

③关注直系亲属的遗传倾向,如心血管、糖尿病和某些肿瘤都有很明显的遗传倾向。

④职业和生活方式对身体的影响,比如长时间的埋头工作会造成颈椎、腰椎疾病,太多应酬会造成脂肪肝,工作压力大造成的过荣死。

⑤长、短期险应合理搭配,关注短期的小额支出,更应关注长期保障,可通过适当组合,获得全面保障。

⑥能不能保很养分,有些健康险在连续缴费3年后净享受无条件续保的权利。

⑦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避免后续问题。

⑧注意投保过程中的调节,关注投保年龄的限制,保险责任范围和观察期。

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正在普及中,商业医疗保险份额还很低,人均覆盖面还不广,因此,在积极推进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大力发展商业保险(重病保险)是十分重要的,发展商业医疗(包括重症保险)可以建立不同保险形式,合理分担医疗费用,有助于弥补当前社会的不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商业医疗市场保险不有一种不可缺少的社会保险形式,仍处于起步所致,随着手国经济的发展,人口结构和症病的变化,人们会越来越通切需要不同层次的卫生服务,倒弃,因此,我们有必要大力发展商业医疗(制度)保障,为人民生活医疗想起加坚实基础。

真正做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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