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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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政府腐败的原因、危害和对策的分析

关于我国政府腐败的原因、危害和对策的分析

关于我国政府腐败的原因、危害和对策的分析摘要:世界各国政府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腐败现象发生,中国政府也不例外,相比较与世界大多数国家,目前中国政府正处在腐败的高发期。

政府反腐败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制约政府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在中国势在必行。

中国政府的反腐败工作在曲折中不断前进,在困境中不断探索新的对策。

腐败的本质是“以公共权力为资本,背离公共利益目标,为个人或集团谋取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简而言之,是以公权谋私利。

”拥有公共权力资源的主体是唯一可以实施腐败行为的主体,政府腐败的定义是指政府公务人员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并且这个愿望背离公共利益目标,而对政府角色和政府权力资源的滥用。

腐败损害政府权威,影响政府作用的发挥,对社会发展不利。

因此,政府反腐败势在必行。

关键字:腐败、廉政建设、官本位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一、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腐败现象泛滥的制度性原因社会腐败之风,固然与某些政府官员的思想、道德和作风有关。

然而,如果腐败之风屡禁不止,愈反愈烈,这就与制度高度相关了。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实际上,当前的腐败主要是制度性腐败。

腐败现象的产生之一的原因就是制度缺陷,即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制度缺陷。

因此,科学地探索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分析其现实基础和社会根源,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从而采取相应的制度化对策,才能收到切实有效的成果。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政府在各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正向宏观调控转变。

特别是价格“双轨制”的取消,为减少和消除一些腐败现象提供了重要条件。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方面还存在很多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之处。

由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度或失当,不仅制约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着民主政治的建设,更成为腐败现象泛滥的制度性原因。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们经济活动的范围不断扩大,为此必须及时建立相应的经济制度和管理机构予以规范和防范。

破解腐败长期潜伏难题

破解腐败长期潜伏难题

在当今的反腐败斗争中,怎样破解贪官长期潜伏是一个相当大的难题,所涉及的问题多而复杂,然而归根到底,则是一个如何吏治的问题。“有本事”还要“靠得住”长期潜伏的巨贪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有本事”但“靠不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批位高权重的贪官?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当初选官的时候只注意了“有本事”和“有能耐”,忽略了是不是“靠得住”,结果让一批心术不正的人混进了官场。另一个原因则是我们还缺乏有效的治官之法,那些原本还算是“靠得住”的“有本事”的贪官,慢慢地蜕变,变成“靠不住”了。怎么办?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安危在号令,存亡在所任’。用人上的不良之风,影响坏,危害大。反对腐败必须坚决把住选人关,发挥正确的导向作用。”所以在选拔用人问题上一定要讲政治、讲原则、讲大局,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对此要把好“三关”:一是“用人关”,将“靠得住”和“有本事”的人选进来,不能让“党的陌路人”混进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制度关”,用制度来管理、监督干部,让“有本事”的人永远“靠得住”。三是“淘汰关”,将一批“靠不住”的“有本事”之人坚决而彻底地清除出领导干部队伍。这“三关”把好了,贪官潜伏的源头就清除了。“苗头性问题”不仅是小节当今,除了“党的陌路人”坚决不能用外,另一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规定的那些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亦不能重用。“苗头性问题”一般是“两面人”的重要指标,领导干部走向腐败深渊往往是从“苗头性问题”开始的。什么叫“苗头性问题”?这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然而却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令人深思的“社会学概念”。譬如,一个领导干部的外号极多又极差时;一个领导干部的家族系统都当官、都暴富时;一个

领导干部的子女或夫人莫名其妙地出了国,在国外还有资产或一掷千金时;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富朋友、没有穷朋友,整天只是围着款爷转;一个领导干部的周围经常有漂亮、时髦的女性出入,外出公干、考察都有靓丽女子相伴时,甚至情人、二奶一大帮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看一看长期潜伏的巨贪哪一个不是从这些“苗头性问题”发展起

我国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反腐败机构与体制

我国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反腐败机构与体制

我国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反腐败机构与体制
任建明
【期刊名称】《廉政文化研究》
【年(卷),期】2010(001)001
【摘要】一个反腐败成功条件的分析框架,应该包括五个必要条件:领导人的政治决心、反腐败法律(立法)、反腐败机构和体制(执法)、反腐败战略、人民大众的支持.我国未来反腐败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反腐败机构和体制.改革的方案应是纵向垂直、横向整合、授权充分、分步实施.一是对反腐败机构内部进行垂直化改革;二是对反腐败机构进行整合改革;三是通过体制改革和立法对反腐败机构进行充分授权;四是通过体制改革设置与反腐败机构权力对应的外部和内部制约机制;五是对党纪和法律的某些关系做出必要的调整.
【总页数】8页(P12-19)
【作者】任建明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8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9
【相关文献】
1.论我国反腐败机构的整合与完善——以监察体制改革为视角 [J], 刘夏
2.我国跨境反腐败追逃体制的法律重构 [J], 李伟
3.构建以阳光政权为主体的反腐败体制机构的研究 [J], 金麟;温志强
4.我国高校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J], 张发平[1];崔旺来[1]
5.反腐败关键要深化体制改革 [J], 张岩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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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十六期市直科长班结业论文——当前反腐败斗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王光辉[内容提要]:腐败是官场痼疾和社会毒瘤,腐败现象直接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繁荣稳定,已成为关系着我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已成为我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新中国成立61年来,我党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始终坚持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努力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2007年10月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并列,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确定了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并向全党做出部署。

国务院每年也召开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工作,提出要求。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做了大量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全党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的势头,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反腐败各项工作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近些年来,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不允许的,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增强。

各级党组织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认识和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国内反腐提高的建设质量的关键之举

国内反腐提高的建设质量的关键之举

国内反腐提高的建设质量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国内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

本文将分析国内反腐提高建设质量的关键举措,并探讨如何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发展。

一、加强监督机制要提高反腐建设的质量,首要任务是加强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能够有效监督权力的运行和行使,防止腐败的滋生。

应当加强对监察机关的建设,提高监察机关的专业水平和效能。

同时,还应当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腐败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法治力度推进反腐败工作,必须依法治理。

加大法治力度,深化司法改革,严肃执法,是提高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

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

同时,还应当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反腐建设的质量,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干部素质提升,能够提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反腐败意识。

应当注重培养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提高他们的忠诚度和担当精神。

同时,还应当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不断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反腐败工作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可借鉴他国的反腐经验,加强信息分享和执法合作。

同时,还可以通过国际公约和协定的签订,加强国际间的法律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腐败行为。

五、落实惩治腐败的责任要提高建设质量,必须严肃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

应当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加强对涉腐干部的查处和惩罚。

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反腐败工作的落地落实。

综上所述,国内反腐提高建设质量的关键举措包括加强监督机制、加大法治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国际合作以及落实惩治腐败的责任。

只有通过这些关键之举,才能够有效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提高反腐建设的质量。

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及主要对策

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及主要对策

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面临的重大挑战和主要对策铁岭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徐海航近几年来,全国质监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质监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质监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当前,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确处理和解决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加强质监系统自身建设及长远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质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加强,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当前质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部分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数领导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缺乏责任意识,过分看重“业绩”,不敢揭露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有的干部则认为抓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份内事,与已无关。

有的干部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复杂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

(二)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足,基层单位普遍没有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也在不断加重,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履职能力的建设。

目前地市级质监局普通设置了专职纪检组长和监察科室,但部分单位领导过分重视质监监管业务工作,忽略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对其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的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因不被领导重视,在工作中也逐渐被边缘化。

反腐倡廉如何深化关键在于制约权力

反腐倡廉如何深化关键在于制约权力

反腐倡廉如何深化关键在于制约权力当前我国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发案率高、涉案金额高、腐败分子级别高和查处难度高等“四高”是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要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则首先需要加强系统防治,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其次要推进制度建设;同时还应把握关键环节,抓住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批租和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加强制约和规范;最后形成反腐合力。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建立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此外,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关键在于制约权力。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对于如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问题,没有什么灵丹妙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建立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

”今年2月16日,被称为“行贿黑名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凡被查询到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和企业,都将在一定年限内被取消参与工程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的资格。

行贿犯罪档案是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主要包括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领域的个人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的案件。

环境污染如何遏制2011年以来,我国多地灰霾天气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原本十分陌生的词汇PM2.5迅速成为社会热词。

2012年全国“两会”上,PM2.5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全社会对PM2.5的关注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的严峻。

《从怎么看到怎么办——理论热点面对面·2012》从PM2.5引起热议说起,详细分析了我国的环境污染情况和解决办法。

“据统计,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每增加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废水排放量要高出4倍,一些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要高出10倍以上……”环境问题涉及诸多方面,但究其实质而言,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反腐败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反腐败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反腐败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是现代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奠基人,他们对社会问题的分析和解决方法具有深刻的见解。

反腐败问题作为当代社会的一大难题,也引起了他们的关注和论述。

本文将就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反腐败的论述进行分析,并探讨相关的解决途径。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反腐败问题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腐败是无法避免的。

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了腐败现象的存在。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个人的私利和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导致了腐败行为的泛滥。

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腐败与剥削密切相关。

资本家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常常与政府官员勾结,进行贿赂和行贿等腐败行为。

这种腐败现象使得资本主义社会中贫富分化更加严重,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更加激化。

二、列宁对反腐败问题的论述列宁在其著作《国家与革命》中进一步阐述了腐败问题的本质及其解决途径。

他指出,腐败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一种特征。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机器的权力,通过腐败手段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剥削人民群众,导致社会的不公平和不稳定。

列宁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消灭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将权力交到工人阶级手中,才能彻底解决腐败问题。

他提倡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通过集体化的管理方式,减少个人私利的追求,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解决反腐败问题的途径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解决反腐败问题的途径。

1. 改革体制:彻底清除腐败分子,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建立透明、公正的法治体制,实施严厉打击腐败的法律法规。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建立有效的反腐败机构,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府。

2. 增强人民觉悟:通过教育、宣传等途径,提高人民对腐败问题的认识。

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使人们自觉抵制腐败行为。

3. 加强权力监督:建立独立的反腐败机构,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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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豕讲坛 
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 

反腐败斗争在我国是一个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问题。从当 
前的形势来看,腐败问题已经不是危言耸听了,不从根本上解决 
它,党就会失掉民心。在十八大的中央人事布局中,中纪委领导班 
子有显著的加强,说明了我们党对反腐工作的高度重视。但是,我 
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如果不从制度上进行重大的改革和推进,特别 
是在预防腐败方面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顶层设计和具体措施的跟 
进,当前的腐败问题就不会有根本的改观。 
《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加强了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 
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这三种犯罪的打击,与加强反腐力度相关 
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这些规定为反腐提供了法律支持, 
不仅适应国内反腐败的需要,同时也契合联合国的反腐败公约的 
规定。 
第一,在侦查措施方面增加了技术侦查。如采取监听、秘密摄 
录等手段。原《刑事诉讼法》对这种侦查措施缺乏明确授权和规 
范,在实践中,检察机关需要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时,一般采取请公 
安机关协助的做法,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也不能在法 
庭上公开使用。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反腐部门可以直接作 
出决定,进行技术侦查,把侦查腐败案件采取技术手段纳入了法 
治的轨道,既有利于加强惩治腐败犯罪,又有助于规范公权力的 
行使。 
第二,在强制措施方面强化了对腐败犯罪的追究。修订后的 
《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 
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 
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扩大到 
特别重大贿赂犯罪,这无疑加强了反腐败犯罪的力度,有助于提 
高破案实效。 
第三,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凭“三证”会见犯罪嫌疑人对特别 
重大贿赂案件例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 
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 
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这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一个进步。 
但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 
可。这一例外的规定充分彰显了追诉机关加强惩治重大贿赂犯罪 
案件的决心和力度。 
第四,增加了四个特别程序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 

◎文/陈光中 
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为了解决长期以来我国司 
法实践中常常出现的腐败案件犯罪嫌疑人逃匿或者死亡后,其 
犯罪所得巨额财产长期无法追缴的难题,根据新修订的《刑事诉 
讼法》第280条的规定,在其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诉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 
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 
申请。可以说,在“特别程序”一章中专门增加“没收程序”的设 
置,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这一难题是个突破性进展,也与我国 
已经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衔接,对于惩治腐败提供了 
有力的法律支持。 
破解反腐难题最关键的是体制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党和 
国家的领导制度入手。薄熙来案件充分反映了权力不受制约的危 
害性,也再次验证了“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是一条颠扑不 
破的真理。要从根本上解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过大的问题,必须 
对领导干部加强民主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到实处。一 
个真正的法治国家,就是规则之治,就是要依靠制度、规则和程序 
来行事。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谈到“民主”一词,摆在我们面前 
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制度化,而切入点则必须从改革党的领导体 
制入手,真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让老百姓从其切身感受 
中体会到我们国家法治与民主的进步。 
(作者系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 
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导) 


20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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