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分及氧气站的安全监管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1. 引言空分装置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用于将空气分离成氧气、氮气和其他气体成分。
为确保空分装置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并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空分装置的安全运行管理。
3. 安全责任3.1 管理层应明确安全责任,并将其分配给适当的人员。
3.2 空分装置的所有者应负有最终的安全责任,包括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并监督全过程的安全运行。
3.3 管理层应任命专门负责空分装置安全管理的人员,确保其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4. 安全管理制度4.1 空分装置的所有者应制定并贯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2 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安全运行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4.3 安全管理制度中应包括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和考核机制。
4.4 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技术和法规的变化。
5. 安全风险评估5.1 空分装置的所有者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5.2 安全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设备、工艺、环境和人为因素。
5.3 安全风险评估应定期进行,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设备安全管理6.1 空分装置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6.2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
6.3 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6.4 设备故障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7. 操作人员管理7.1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7.2 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掌握空分装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7.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
7.4 操作人员应及时报告设备异常和风险隐患,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8.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1 空分装置的所有者应制定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对措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空分设备运行中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空分设备运行中的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
空分设备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装置,其运行中存在一些危险因素,
包括以下几点:
1、高压气体的储存和输送可能会引发爆炸事故。
因此,必须定
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储存和输送系统的安全运行。
2、设备故障可能会导致气体泄漏,进而产生火灾和爆炸等危险
事件。
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维修体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3、设备运作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可能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等
安全隐患。
为避免这种情况,需要加强设备的通风和安全监测。
4、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操作人员应该
接受专业培训,了解空分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以免发生意外。
为防范以上危险因素,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对储存和输送系统进行检查,保障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
2、实行设备巡检制度,定期检查设备的电器和机械部件,确保
设备正常运行。
3、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应急预案,保障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及时
救援和处理。
4、设立管制区域,以减少人员和设备间的接触,提高安全性。
5、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能
够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3篇)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1.氧气站内禁止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用电热器、燃气炉等进行取暖。
2.氧气站中的设备和附件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和维修。
3.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氧站内,禁止将氧气作吹除气体使用。
4.排除漏气、更换元件和气瓶时,必须在管内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严禁带压操作。
5.金属软管使用期为____年(弯曲次数小于____次),到期视情况更换软管。
6.根据氧气质量洁净情况,定期清洗过滤器。
7.氧气表在使用和校验中注意禁油。
8.氧气管道必须按图纸要求接好地线,无地线严禁使用。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2)氧气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工作环境,因为氧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氧气站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安全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1. 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证书,了解氧气的特性、危险性以及应对措施。
2.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爆安全鞋等。
3. 在氧气站内禁止吸烟、明火或带有易燃物品的任何活动。
4. 在氧气站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便及时排除氧气的积累。
5. 高温设备和易燃物品必须远离氧气储存区域。
6. 氧气储存容器必须附有明显的标识,包括氧气的种类、压力、容量等信息。
7. 氧气容器必须定期检查,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8. 氧气站内必须设有适当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和消防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9. 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以确保其具备应急处理火灾、泄漏等事故的能力。
10. 发生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11. 离职或调离氧气站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交接,并确认自己不再持有氧气站的任何钥匙或访问权限。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实际的制度需要根据氧气站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且需要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
氧气站安全工作制度(3)氧气站是提供氧气服务的场所,其安全工作制度是保障氧气站运营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
1. 在操作空分装置之前,必须熟悉设备的操作手册,并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程序和安全规范。
2. 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或耳罩、防护服和防滑鞋等。
3. 在操作空分装置之前,必须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各个部件的工作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排除存在的故障或异常。
4. 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或超负荷运行设备。
5.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保持机器周围环境整洁,防止杂物积聚或堵塞通风口或排水口。
6.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严禁穿拖鞋、长裙、脱下鞋袜或裸露脚部等不安全的行为。
7.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严禁饮酒、吸烟或吃零食等分散注意力、增加事故风险的行为。
8.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商或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操作设备,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9.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复。
10.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遵守紧急停车、急停、急刹车等紧急情况的操作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
11.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及时报告和记录设备的异常情况、故障和事故,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12. 在操作空分装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流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质量。
空分装置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类型的空分装置,包括污水处理厂制氧、臭氧系统。
第三条空分装置运行管理1. 空分装置应采取防爆措施,防止乙炔及其他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在液氧、液空中积聚、浓缩、堵塞引起燃爆。
2. 空分装置空气吸入口安全要求1)空分装置空气吸入口与散发碳氢化合物(尤其是乙炔)等有害气体发生源应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2)空分装置空气吸入口附近应设置风向标,监视因风向变化带来的空气质量变化。
当吸气条件超标时,应及时查清原因,消除污染源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空分车间要制定空气吸入口总烃超标的应急操作卡。
3)空分装置周围空气质量发生变化时,随时进行分析。
空分车间要加强与周围装置的联系,当有大量碳氢化合物、CO2排放或紧急放空时,应及时通报并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4)空分装置要建立吸风口空气组分监控台账,跟踪分析空气质量波动情况。
5)吸风口空气中有害杂质允许极限含量应通过实际检测,符合相关要求(见附件)。
每周至少对吸风口的空气做1次分析,每日定时对CO2含量进行分析。
3. 分子筛吸附器运行安全要求1)分子筛吸附器运行中应严格做到:分子筛质量符合要求,空气温度控制准确,按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分子筛再生,严禁随意延长吸附器工作周期。
2)分子筛吸附器出口应设二氧化碳监测仪,宜设微量水分析仪。
3)各种吸附器应按规定的使用周期再生,发现杂质含量超标时应提前倒换。
再生温度、气量、冷吹温度应按规定执行,蒸汽加热器排气出口宜设微量水分析仪。
4)空气预冷系统应设空气冷却塔水位报警联锁系统及出口空气温度监测装置。
5)液氧或液空吸附器应按规定定期切换,保证吸附剂的再生温度和时间。
4. 分离系统运行安全要求1)为防止空分装置液氧中的乙炔积聚,宜连续从空分装置中抽取部分液氧,其数量不低于氧产量的1%。
(外压缩空分装置主冷凝蒸发器液氧必须连续或定期排放,排放频次至少每班1次,排放量等于或大于于1%气氧产量)2)应定期化验液氧中的乙炔、碳氢化合物和油脂等有害杂质的含量。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空分装置的安全运行,并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的几个重要方面: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空分装置的安全管理责任。
厂方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职责。
2. 设备安全:确保空分装置的设备安全,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护。
厂方应对空分装置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 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空分装置操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厂方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4.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空分装置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操作程序和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并严禁擅自改变操作程序。
5. 应急预案:制定空分装置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置措施和救援计划。
厂方应将预案公布并组织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 安全检查和巡视:定期进行空分装置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厂方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制度,并记录检查和巡视的结果。
7. 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和维护空分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故障和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8. 事故统计和分析:对空分装置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以上是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管理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空分装置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确保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空分装置安全运行管理规定:1.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空分装置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包括开机、关机、运行中的操作要求等。
2. 安全培训:对空分装置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其能够正确操作设备。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制氧站是生产制取氧气的工厂,因其生产的氧气用于医疗、工业、航空等领域,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危险因素。
因此,制氧站的安全生产管理非常重要。
下面介绍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一、安全生产管理组织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2.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3.建立安全生产督导机制,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二、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维修、保养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
2.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不得擅自改动、修理、拆装设备。
3.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对设备每一次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生产作业安全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如穿戴防护用品、操作流程必须正确、操作前进行检查等。
2.设立防火、防爆措施。
严禁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吸烟、使用明火等。
3.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消防系统完好,随时能够投入使用。
四、安全防护与应急措施1.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如疏散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演练等。
2.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判,提前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
3.设立应急救援队伍,保证能够快速响应和处理应急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五、员工安全教育1.为员工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正确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加强年轻员工和新员工的安全教育,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并能够正确处理各种紧急情况。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是保障制氧站安全正常运转的必要手段。
制氧站作为一种特殊的场所,存在比较高的生产危险性,因此,在日常生产中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生产安全。
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空分装置安全运行规定第一条空分装置是指炼化企业所用各种类型的空分装置。
第二条对主冷凝蒸发器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的有关指标均执行《空分设备液氧中乙炔及其它碳氢化合物控制指标的规定》[中石化(1989)生字56号](见附件)。
第三条空分装置操作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操作人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法。
第四条空分装置空气吸入口安全要求1、空分装置应在空气吸入口附近设风向标,监视风向变化带来空气质量的变化。
2、每周至少应对吸入口空气分析1次;周围空气质量发生变化时,随时进行分析。
当吸气条件超标时,应及时查清原因,消除污染源或采取其他安全运行措施。
3、加强与周围装置的联系,当有大量碳氢化合物排放或紧急放空时,应及时通报并立即采取防范应急措施。
第五条防止碳氢化合物进入液氧系统和积聚。
1、分子筛吸附应严格做到:装入的分子筛质量应保证;空气温度应控制准确,分子筛再生应彻底;再生切换周期应按操作规程准时进行,特殊情况应缩短再生切换周期。
2、硅胶吸附器应按规定定期切换,保证硅胶的再生温度和时间。
3、分离装置液面和工况禁止大幅度波动。
分子筛流程的主冷凝蒸发器应采取全浸式操作,即让主冷换热器浸没在液氧中,减少乙炔等碳氢化合物在换热翅片等部位浓聚。
4、保持主冷凝蒸发器液氧连续排放,不能连续排放时要求每班排液氧1次,排放量等于或大于1%气氧产量。
当液氧中碳氢化合物超标时应增加排放量,严重超标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至停车。
5、循环液氧泵应保持连续运转,停运检修时主冷凝蒸发器应每班排液3次,每次1%左右,同时尽快恢复运转。
6、1000m3/h以上大中型空分设备应安装在线气相色谱分析仪,连续监测液氧中的总烃化合物单项组分的含量,液氧系统的在线监测色谱分析仪应完好投用、分析准确。
7、大中型空分设备应采用浓缩气相色谱法分析液氧中乙炔及其他碳氢化合物的含量,分析频次:每天至少1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分析次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空分及氧气站的安全监管
(武廷魁)
1、概述
1.1 空分原理简述
空分即空气分离,将空气中21%的氧气和78%的氮气及1%的氩气等惰性气体分离开。
空分的方法主要有变压吸附法、膜分离法及常用的低温法。
变压吸附法是利用分子筛对空气中氧气、氮气组份的选择性吸附而将其分离。
此法制氧的回收率为60~70%,因氧气与氩气无法分离,故所制的氧气纯度只达到93~95%。
膜分离法是利用有机聚合膜的渗透选择性,从空气中分离出富氧气体,其氧气纯度可达40~50%。
低温法即目前大部分空分装置所采用的空气分离方法,该法首先将空气压缩、冷却使之液化,利用氧气、氮气沸点不同(大气压下氧气沸点90°K即-183℃,氮气沸点77°K即-196℃),在精馏塔中使气液相进行质热交换,高沸点的氧气不断从气相中冷凝为液相,低沸点的氮气不断转化为气相,从而达到二者分离。
因不论空气液化或精馏都在120°K即-153℃以下温度条件进行,故称低温法空气分离。
氩气的沸点在氧气与氮气之间,在精馏上塔中部含量最高称为氩馏分,将其抽出进一步分离提纯可制得副产品氩气。
1.2 空分装置现状
目前世界上空分装置即制氧机容量已向15万m3/h等级发展,单位制氧电耗(制氧单耗)降至0.37KW·h/m3。
我国生产的6万m3/h级空分设备具有较强竞争力,制氧单耗已由0.6KW·h/m3降至0.4KW·h/m3,氧提取率由80%提高至97~99%,氩提取率由24%提高至80~90%。
空分流程按空气压缩机压力分为高压流程(>5Mpa)、中压流程(1~5Mpa)、全低压流程(≤1 Mpa)。
高、中压流程通常用于中小型装置和液体产品,全低压流程用于大型空分装置,一般800m3/h以上空分均为全低压流程。
特点是采用常温分子筛吸附净化、增压透平膨胀机、规整填料上塔、全精馏制氩以及DCS控制的工艺流程。
1.3 空分装置与氧气站的区别
钢铁、冶金、化工行业大型企业因对氧气的大量需求,大都建设配套的大型全低压流程的空分装置,其设计和监管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现行的相关行业标准。
而氧气站的空分能力一般不大于300m3/h且基本采用高中压流程。
近年新建氧气站大都采用液氧分装方式,原有小型空分装置也因电耗等成本问题逐渐被淘汰。
氧气站的设计和监管应执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该规范第1.0.2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二、氧、氮等空分液态
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
1.4 氧气的危险特性
氧:气相相对密度(空气=1)为1.43,液相相对密度(水=1)为1.14(-183℃).助燃,是可燃物燃烧的基本要素之一,与易燃气体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常压下氧浓度超过40%时可发生氧中毒,吸入氧浓度80%以上时可出现呼吸衰竭而死亡。
2、空分及氧气站的监督管理
(1)新建、改建、扩建的空分及氧气站的建设项目,应按《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附属于相关企业的空分装置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只有液氧分装的氧气站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为相应级别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即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企业所属空分装置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主要应执行《建规》的相关要求。
空分装置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空分厂房和储存仓库的类别均为乙类,其耐火等级应达一、二级,层数和防火分区等布置应符合表3.3.1和表3.3.2的相关规定。
厂房和库房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3.4.1和表3.5.2的相关规定。
如厂房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表3.4.1要求时,应按该表的注3和注4进行封堵门窗等改造,如仓库的防火间距不能满足表3.5.2要求时,应按该表的注2进行相关改造,可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
因氧气
为助燃气体,本身无爆炸危险性,故空分厂房无防爆泄压的要求,但厂房和仓库的安全疏散应符合《建规》第3.7章和第3.8章的相关规定。
(3)对氧气站的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应执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对此后章节中专述。
(4)空分和氧气站应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申报监管,对氧的辨识应满足《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表2中氧化性气体的临界量200t的相关要求。
(5)空分与氧气站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氧气和液氧管道的使用、检验和维修应符合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
(6)空分和氧气站的相关从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氧气站的安全要求
目前我省氧气市场除大型钢铁化工等企业靠内部空分装置自产自用外,已由黎明气体公司的液氧分装的方式控制。
各地氧气站为数不多的小型空分装置,因电价提高成本上升、规模效益进一步降低,且设备陈旧难以更新等原因相继停产,绝大多数氧气站被黎明气体公司并购,采用液氧分装的经营方式。
以下即以液氧分装来说明氧气站的各项安全要求。
3.1 总图布置的安全要求
液氧分装的氧气站,主要由液氧贮罐、液氧泵、气化器等室外设备及灌氧站瓶库等室内设备组成。
有些氧气站还经营液态惰性气体(液氩、液氮、液态二氧化碳)的分装,其布置与液氧分装相同。
氧气站属乙类建筑,与各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执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表2.0.3的相关规定。
按其注⑤规定液氧贮罐以1m3液氧折合800m3标准状态气氧计算,≤1000m3气氧贮罐相当于低于1.25m3液氧贮罐,1001~50000m3气氧贮罐相当于1.25~62.5m3液氧贮罐,>50000m3气氧贮罐相当于62.5m3以上液氧贮罐。
目前各氧气站液氧贮罐容积均在1.25~62.5m3之间,其与其他各建筑物和设施的防火间距应为12m。
站内一、二类耐火等级的灌氧站房和瓶库等建筑物与其他各建筑物和设施的防火间距,均应执行表2.0.3的相关规定。
不难发现与周边生产建筑物、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液氧贮罐比氧气站建筑物的要求更远,说明液氧贮罐的危险性更大。
需要说明的是,表中“其他各类生产建筑物”是指不属于氧气站内的其他各类站外生产建筑物(按该表注⑿规定,其他甲类生产建筑物应增加2m),液氧贮罐与站内灌氧站房的防火间距不执行“12m”的数据,应按注⑹“氧气贮罐(含液氧贮罐)、惰性气体贮罐(含液态惰性气体贮罐)、室外布置的工艺设备,与其制氧厂房(含灌氧站房)的间距,可按工艺布置要求确定,即
无防火间距的要求。
注⑼中液氧贮罐的所属使用建筑物是指焊接切割厂房或医院等使用氧气的建筑物,并非灌氧站房等氧气站内的建筑物。
3.2 工艺布置的安全要求
(1)灌氧站房内氧气实瓶的贮量不应超过3400个。
(2)当空瓶、实瓶设在同一房间时,二者必须分开存放。
(3)液氧贮罐(及液态惰性气体贮罐)宜布置在室外,当确需布置在室内时,宜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并非独立建筑物),且液氧的总贮量不应超过10m3。
(4)空瓶间、实瓶间应设置气瓶的装卸平台,其宽度为2m,高度0.4~1.1m。
(5)灌瓶间、空瓶间、实瓶间均应有防止倒瓶的措施。
(6)灌瓶间的氧气(含惰性气体)放散管(并非安全阀泄放管),液氧贮罐(含液化惰性气贮罐)的排放管,应引至室外安全处,放散口的高度宜高出地面4.5m以上。
3.3 建筑与结构的安全要求
(1)氧气站内建筑物宜为单层,且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其外围结构不需采取防爆泄压措施。
(2)当液氧气化设施布置在灌氧站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隔墙和丙级防火门,并应通过走道相通。
(3)氧气站建筑物的门窗应向外开启。
(4)灌瓶台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钢筋混凝土防护墙。
(5)气瓶装卸平台应设置大于平台宽度的雨棚,而棚和支撑应为非燃烧体。
4、瓶装氧气经营类的安全要求
(GB50030-91)(1)独立的气瓶贮量应符合《氧气站设计规范》
表4.0.20的相关规定。
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气瓶(空瓶与实瓶合计)的最大贮量为13600个,每一个防火墙间为3400个。
对三级耐火等级库房则分别减为4500个和1500个。
(2)瓶库为乙类建筑物,与周边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3.5.2的相关规定。
(3)瓶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表2.0.3中25m的规定,实瓶贮量折湿式氧气贮罐容积<1000m3。
(4)瓶库距架空电力线的防火间距应为1.5倍电杆高度。
(5)瓶库与其他各类建筑之间的距离应按《规范》表 2.0.3中≦1000m3湿式氧气贮罐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