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甘肃省教师人文素养提升工程的通知》和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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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陇原名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陇原名师评选办法

附件2-1甘肃省中小学陇原名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2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重点选拔培养一批具有领军才能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名师,强力打造全省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团队,引领和带动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在职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

现任正职校(园)长符合评选条件,且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可以参加评选,人数控制在总名额的10%左右;参评时必须连续5年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与申报高级职称时所教学科一致),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

第三条陇原名师评选以培养造就学者型、专家型和导师型中小学教师和建设优秀教师团队为目标,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素养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基础教育优秀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第四条陇原名师评选坚持面向教学一线,面向基层,公开、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把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教学业绩突出,在同行、学生和家长及社会评价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水平的教师评选为陇原名师,培养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教学名师,发挥示范、引领、带动、激励作用,研究、总结和推广陇原名师的教育教学思想和经验,打造在省内、国内有影响的教育家型教师,引领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

第五条陇原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

已确定为陇原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六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乐于奉献,深受学生、家长爱戴及同行的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较高声誉;有情系陇原、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可贵品质。

“国培计划(2023)”——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实施指导方案

“国培计划(2023)”——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实施指导方案

“国培计划(2023)”——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实施指导方案,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民勤县东关小学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23]13号)、中国教师研修网基于《关于组织实施甘肃省?国培计划(2023)?,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甘国培【2023】35号)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实际,特制定本培训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全校教师信息素养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运用的基本理论与实际操作的技能,自觉把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实际教育教学过程中,加快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的步伐,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二、培训目标1.通过诊断测评,帮助参训教师了解自己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水平,明确自己的信息技术教学应用短板和努力重点;2.通过任务驱动式混合研修,引导教师从自身学科教学出发,掌握能够为自身工作学习带来便捷和更高效率的信息化工具,使得教师工作事半功倍;3.通过成果研磨,引导参训教师将信息技术与本学科教学进行深度融合,做中学,在成果打磨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4.在项目组专家及区域教研员、骨干教师的带领下,积极参与研修社区、教师工作坊的研修活动,促进自身专业发展。

三、培训对象全校教师148人。

四、培训内容基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诊断测评,自主选学并完成40学时网络研修和4次线上活动、10学时线下课堂应用实践活动以及实践测评活动的培训课程。

四、培训方式1.采取诊断测评、按需选学、任务驱动、成果导向的方式,通过?个人提交作业,教研组和校级坊研磨作品,学科坊推选优品,区域学科坊展评精品?,层层推选精品,逐级提炼成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2.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唐山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冀教基…2017‟5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该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标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利用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认识度,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小学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

保证参与“晒课”教师超过4万名,提高“优课”质量,做好“优课”资源的推广应用。

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推荐,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看课学课,开展网络教研,推广优秀案例,推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二、活动范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面向全市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

三、活动内容(一)组织网上晒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家平台登录,利用国家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

1.版本要求“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级以上“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

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2010]14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2010]14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工作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工作的通知(甘教职成〔2010〕14号)各市(州)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筹备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0〕93号),教育部拟于今年11月份举办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

该成果展旨在全面总结展示项目实施5年来所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探索推动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良好氛围。

所有参展活动资料需在8月15日前提交成果展组委会审定。

整个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为了按时高质量完成我省参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我省参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萍副组长: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何金保成员: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赵振文省职教中心主任周铁锚甘肃银行学校校长周和平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魏琦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书记李常锋兰州城市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章伟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史文权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传媒系主任杜军二、工作任务1、有关市(州)、省属中职学校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参加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出国进修项目的老师,每人撰写一篇出国进修心得体会,包括教学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法创新、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估等,要求3000字左右,将电子版发至*************。

2、各市州、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相关文件。

关于加强教师人文素养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教师人文素养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教师人文素养的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教师人文素养是指教师的道德、文化、情感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的重要职业素养之一、加强教师人文素养的实施是为了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服务水平。

提高教师人文素养,不仅是教育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教师人文素养的培养需要长期积累和不断磨砺,因此,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方案来指导和推动。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加强教师人文素养,培养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广博的人文知识、独立思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队伍。

2.任务:建立完善的教师人文素养培养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审美素养、道德修养、文化底蕴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实施步骤与措施1.制定教师人文素养培养计划:根据培养目标和任务,制定全面系统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内容、方法和考核评价标准。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的师德建设制度,加强对教师的道德教育。

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教师道德规范的引导和监督。

建设师德师风示范校,打造师德典型,树立榜样形象。

3.提升教师的审美素养:通过艺术教育和文化活动,提高教师的艺术修养和审美素质。

组织教师参观艺术展览、观赏音乐会、戏剧表演等文化活动,引导教师欣赏美、创造美、传播美。

4.加强人文知识教育:组织教师学习和研讨人文知识,开设人文科学研修课程,推动教师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深入学习和思考。

鼓励教师阅读各类人文著作和经典作品,提升其文化修养。

5.引导教师开展研究与思考: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反思,鼓励教师深入思考教育问题和教学实践,提高其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讨会、研究班等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6.建立教师人文素养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指标和方法,定期对教师的人文素养进行考核评价。

通过考核评价结果,给予教师奖励和表彰,激励教师提高人文素养。

四、实施机制与保障措施1.建立教师人文素养培养机制:学校要制定鼓励教师参与培养计划的政策,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兰州市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兰州市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兰州市师资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兰州教育满意行动计划》,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教师成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带动、示范作用,全面提高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教师培训培养机制、竞争激励机制、师资成长发展机制,逐步建立起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

二、目标任务(一)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二)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推进青年教师、教学新秀的快速成长;(三)强化名优特教师的培训,使之在教师发展中起到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四)打造以全体教师为基础,教学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为支撑,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中坚,以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为龙头的“金字塔”形师资队伍结构;(五)形成教师培训培养管理激励的有效机制,建立师资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为兰州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师资资源支持。

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8月)。

市、县区教育局制定出师资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和培训培养计划,以及名优特教师的评定管理办法,有计划地开展教师的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计划中的年度任务和评选认定工作。

(二)推进阶段(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

继续按实施方案和培训培养计划加大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不断总结培训过程中的经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完善培训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完成好各年度的培训任务和评选认定工作。

(三)深化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

进一步总结第二阶段的培养培训工作,改进完善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模式,深化培训工作,在继续搞好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及完成评选认定任务的同时,加大对外交流与开放的力度,组织已经成长为专家型、研究型的教师和校长,参加国内外的高端研修和培训。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要求,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评为甘肃省陇原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月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五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甘教师[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3〕39号)各市(州)教育局,厅直有关学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12〕121号)文件精神,按照《甘肃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甘肃省中小学(含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名额及分配2013年拟在全省范围内评选省级骨干教师800名,从中遴选100名省级学科带头人。

为了便于综合比较,好中选优,参照各市(州)专任教师数,按1:1.2的比例分配推荐名额(见附件2),评选实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对象本次省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参选人员,必须是我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已评为特级教师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1.严格依照《评选办法》所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实施。

2.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评选方案和细则,3.按骨干教师推荐总数的15%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

4.兼顾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学科间的平衡。

四、评选日程本次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2013年9月20日-10月20日为学校推荐、申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上报阶段;10月20日-11月5日为各市(州)初评阶段; 11月11日-30日为省级复查审定阶段。

各市(州)初评结果于11月8日前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上报材料相关表格在省教科所网站()本站通知栏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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