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蚌埠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下半年(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下半年(2024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教师资格证认定一般为一年两次,大多数地区在春季的认定时间为3、4月份,秋季的认定时间为9、10月份。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人如果错过了当前的认定时间,可以选择下次认定机会进行申请。
但是如果错过了3年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机会,那就需要重新报考教师资格证的笔试和面试了。
因此,申请人需要及时关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认定公告,以确保不错过教师资格证认定的机会。
教师资格证认证条件1、学历要求达到有关的合格标准;2、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认定资格;4、体格检查达到相关标准要准;5、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拥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与品质。
教师资格证认定注意事项1、面试成绩合格后,成绩3年有效,大家需要在这期间内进行教师资格证认定,过期成绩自动失效。
2、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三月份左右,大部分省份都是一年一次机会,部分省份一年两次机会。
3、北京、上海两地的教师资格证认定有专门的网申网站。
4、体检证明选择的医院体检应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严格按照各地的各地发布的认定通知书里面的要求执行,不然大家随便找家医院体检可能会浪费一次认定机会。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是什么准备材料:根据申请教师资格所需要具备的各项条件,申请人需提前将各项条件所对应的证件或证明等材料准备好,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
网上申报:从2008年开始,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一律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
目前,大多数省份统一使用“中国教师资格网”为报名网址,也有少数省份使用本省份的报名网址。
申请人需登录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网址进行网上申报。
现场确认:请根据网上申报中提供的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在当地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材料交到现场确认点审核。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5‟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含内聘)专任教师;(二)经学校聘任,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外聘兼职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即: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从事本专业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条件。
2. 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即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且年度教学考核合格。
3.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虽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但专业实践能力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认定,由院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确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条件各类专业各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认定标准》。
三、“双师型”教师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并公布。
(二)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应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2020年上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年上半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敏试教师资格带大家直击2020年河北省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范围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2.本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接本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以专科或本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3.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在河北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1.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2.考试条件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8•【字号】榕教审〔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榕教审〔2024〕4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上半年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和条件(一)认定权限及受理对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户籍在福州市的中国公民;2.持有福州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3.2024年福州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福州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5.驻榕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等事项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申请条件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通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
教师资格证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说明

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目录具体要求:1、认定机构选择:山东省教育厅2、现场认定点选择: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3、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4、户籍所在地:户口在学校的请填写“郭店派出所”5、现从事职业:教师6、电子邮箱、政治面貌必填7、个人简历至少从高中毕业填起,填写到现在的工作单位“山东协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申请人...................................................................................................................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1)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1)三、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6)四、申请状态查询 (7)五、查看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8)六、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9)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下载 (9)教师资格申请人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左侧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1、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如下图所示:2、是否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必须完全同意网上申报协议才可进行下一步。
3、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任教学校(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省份及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需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6、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页面左边为“信息填写说明”,页面中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必须填写。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注册信息时,可以选择“保存注册信息”或“提交注册信息”的操作。
2020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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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7月6日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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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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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6月24日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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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7月20日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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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批次:6月6日-8月20日
秋季批次:9月14日-12月18日
பைடு நூலகம்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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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6月19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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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6月30日
安徽
推迟至下半年
推迟至下半年
新疆生产兵团
5月9日-6月30日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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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6月23日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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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8月7日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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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6月22日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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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批次:6月10日- 6月25日
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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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认定
吉林
暂未公布
暂未公布
辽宁
暂未公布
暂未公布
湖北
暂未公布
暂未公布
上海
暂未公布
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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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网上报名时间:5月14日—8月7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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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8月3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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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网上报名时间:5月18日至7月31日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至9月30日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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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网上报名时间:6月9日至6月22日
秋季网上报名时间:9月15日至9月28日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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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6月30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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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资格证考试资格认定时间
地区
2020年春季新疆喀什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导语】⽆忧考从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获悉,2020年春季新疆喀什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作的通知已公布,报时间为5⽉12⽇-7⽉5⽇,具体详情如下: 各县市教育局,喀什地区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下半年⼀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春季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作的通知》(新教传〔2020〕85号),为做好喀什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认定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的予以认定: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学校属地在喀什地区)且申请认定学段、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取得教育部考试中⼼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试均合格),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的⼈员: (1)具有喀什地区户籍或持有喀什地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在喀什地区全⽇制普通⾼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和在读研究⽣); (3)驻喀什地区部队现役军⼈和现役武警; (4)在喀什地区学习、⼯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学教师资格。
在喀什地区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相应的师范⽣政策。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陆)申请⼈相同。
(⼆)以下⼈员本次不予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下半年⼀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在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作中不组织教育教学能⼒测试(⾯试)。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再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测试(⾯试)。
1.⾮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 2.师范、⾮师范教育类历届毕业⽣; 3.已有教师资格证且再次申请其他学段、学科教师资格的⼈员。
2020年秋季安徽六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0年秋季安徽六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17年秋季安徽六安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范围及对象(一)认定范围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二)认定对象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安徽省的中国公民。
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一)网上申报2017年秋季全市教师资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统一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9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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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我市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蚌埠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
1、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即2014年以前入学且申请与所学专业相一致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蚌埠市的中国公民。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原则上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认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其他申请人向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
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认定流程
蚌埠市及各县(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受理认定工作,具体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时
间和要求,由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
蚌埠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各县区教体局受理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符合认
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名蚌埠市及各县(区)教育行政
部门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
书领取。
(一)信息公布。
3月28日至4月2日,在蚌埠教育网和相关新闻媒体发布教师
资格认定相关信息,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网上申报
2017年春季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
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阶段:2017年4月12日—4月24日;
第二阶段:2017年6月14日—6月21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
网”()进行网上报名。
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
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
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
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每天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
7:00—24: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蚌埠市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蚌埠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蚌埠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请材料及现场确认均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人须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如确需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相应受理申请的机构现场办理。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按规定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蚌埠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4月27日,4月12日至4月24日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务必于本阶段完成现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