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标准的规定
城管局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度

城管局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改善城市景观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中心城区从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一)建(构)筑物外部、户外场地、道路、交通设施上设置的广告牌、展示牌、招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模型、布幅以及绘制的广告;(二)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三)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四)其他利用户外空间设置的广告。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实施第五条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户外广告设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第六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
不得妨碍公共设施功能,不得妨碍相邻方的通风、采光等权利。
不得损害市容、市貌。
第二章户外广告设置第七条申请户外广告设置、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户外广告发布、设置的时间、地点、形式应当符第八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设计方案。
在供电、供气、供暖、供水、排水和通讯及其他管线周围设置户外广告的,还应当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第九条(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三)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四)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第十条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环境卫生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场地使用权应依法采取拍卖或公开招标方式出让。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在现代城市化进程中,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然而,为了保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视觉环境的舒适度,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必须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技术标准,以提供参考。
一、尺寸规范市区内的户外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应符合尺寸规范。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情况下,广告牌的高度不应超过建筑物的屋顶高度,以免影响城市景观和乘风设施。
此外,招牌设施的尺寸应适合所在建筑物的大小和比例,不能过于突兀或影响市民正常行走。
二、安装位置正确选择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安装位置非常重要。
规划部门应根据市中心的整体规划和道路交通流量,合理划定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区域,并明确相关的安装要求。
例如,广告牌应避免阻挡重要交通标志和信号灯,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通行。
三、材料要求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材料选择也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标准。
一般来说,室外广告牌应使用防水、耐腐蚀和耐候性好的材料,以确保其长期使用。
而对于招牌设施,应优先考虑使用对人体无害、环保可持续的材料,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照明设计针对夜间广告展示效果,照明设计是不可忽视的一方面。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照明设计应注重光线的均匀分布和节能环保。
对于亮度的控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夜晚的广告效果能够既吸引眼球,又不会给附近居民带来过度的光污染。
五、维护管理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在长期使用后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维护制度和管理体系,及时处理广告牌和招牌设施出现的破损、老化等问题。
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规范广告牌所有者的责任和义务,确保他们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以保持城市形象的整洁和美观。
六、文化要求对于城市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还应考虑当地的文化和历史背景。
在设计和内容上,应尽量避免对当地文化产生冲击或偏离当地特色。
同时,通过广告牌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可以传递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特色,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和形象。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

户外广告设置最新标准规范户外广告作为城市视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商业信息的传播,也影响着城市的美学和环境。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户外广告设置的标准规范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户外广告设置标准规范:一、基本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所有户外广告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安全性:确保广告设施的结构安全,防止因广告设施倒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3. 美观性:广告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避免破坏城市景观。
4. 环保性:广告材料和制作工艺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设计规范1. 尺寸限制:广告牌的尺寸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
2. 色彩搭配:广告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避免使用过于刺眼或不和谐的色调。
3. 字体大小:广告文字应清晰可读,字体大小应适中,避免影响行人视线。
4. 内容健康:广告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违法违规、低俗不雅的信息。
三、设置规范1. 位置选择:广告牌应设置在不影响交通视线和行人通行的位置。
2. 照明控制:夜间照明应适度,避免造成光污染。
3. 材料选择:使用耐用、安全、环保的材料,确保广告设施的长期使用。
4.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广告设施,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部分。
四、技术规范1. 结构设计:广告牌的结构设计应满足抗风、抗震等安全要求。
2. 安装工艺:安装过程应符合技术规范,确保广告设施的稳固性。
3. 电气安全:广告牌的电气系统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防止漏电等安全隐患。
五、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广告设置前,需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关材料。
2. 审核批准: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3. 施工监督:施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4. 验收备案:施工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六、违规处理1. 违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设置的广告,将依法予以处罚。
2. 整改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规范的广告,要求限期整改。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景观和商业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户外广告的无序设置和不规范管理也给城市形象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户外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
户外广告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场地、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设置的广告,以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充气装置、条幅、旗帜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管理原则户外广告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与城市景观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
三、管理部门职责城市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交通运输、公安、规划、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四、规划与审批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区域、路段、位置、形式、规格、色彩等要求。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广告设置方案、场地使用证明、广告内容审查证明等。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
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
五、设置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不得妨碍交通、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2、不得影响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3、不得损害城市容貌和城市景观。
4、不得利用行道树、路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
5、不得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户外广告。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执法手册

第35条第1款
5
违法涂写、刻画、 张挂、张贴
第35条第2款
6
违法经营洗车业务 不履行清扫保洁义 务 违法处理生活垃圾 违法清运、处理垃 圾、粪便 违法排放空调冷却 水 违法抛弃、倾倒废 弃物
第35条第3款 第12条第2款
7
8
第32条第2款
9 10
第29条第2款 第13条 第36条
第40条第1款
2
影响城市规划违法 建设
第40条第1款
3
违法临时建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一)未经批准进 行临时建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第44条第1、2款 (二)未按照批准 规划法 内容进行临时建设 的; (三)临时建筑物 、构筑物超过批准 三、城市绿化管理
违法行为 违法条款
12
违法排放污水
12
违法排放污水
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 (一)未取得城市 排水许可证,向城 市排水管网及其附 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超过城市排 水许可证有效期限 向城市排水管网及 其附属设施排放污 水; (三)违反城市排 水许可证书规定的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 第14条 内容,向城市排水 法 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排放污水; (四)向城市排水 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排放剧毒物质、易 燃易爆物质和有害 其他等; (五)堵塞城市排 水管网或者向城市 排水管网及其附属 设施内倾倒垃圾、 渣土、施工泥浆等 易堵塞物; 五、食品卫生管理
1
第12条第1款
2
第16条第1款
3
第29条第2款
4
违法吐痰、便溺、 乱扔废弃物
随地吐痰、便溺、 乱扔果皮核、纸屑 、烟头和动物尸体 等废弃物。 在城市建筑物、设 施以及树木上涂写 、刻画或者未经批 准张挂、张贴宣传 品。 在城市道路、街巷 经营机动车辆清洗 业务。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 清扫保洁义务的。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 场不按照国家生活 垃圾卫生填埋的规 定对垃圾进行处理 的。 不按照规定清运、 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 临街空调器冷却水 凌空排放的。 向河流、河涌、湖 泊、池塘等抛弃倾 倒废弃物的。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 鸡、鸭、鹅、鸽、 兔、羊、猪等家禽 家畜影响市容和环 境卫生的。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执法手册

第27条第1款
32
违法处置废弃物、 工业固体废物、危 险废物
第27条第2款
33
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擅自倾倒建筑垃圾 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 的。
第28条
34
违法委托清运建筑 垃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擅自清运建筑垃 圾,或者委托未经 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 核准的单位或者个 人清运建筑垃圾的 。
第28条
序号
案由
1
违法改变规划绿地 性质
擅自改变规划绿地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性质
第24条
2
违法涂写、刻画、 悬挂
在城市绿地内,在 树木和公共设施上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涂、写、刻、画和 悬挂重物。 在城市绿地内攀、 折、钉、栓树木, 采摘花草,践踏地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被,丢弃废弃物的 。
第32条第2项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 条例
第44条
26
未按照标准设置环 卫设施
第11条
27
未经核准从事城市 垃圾经营Biblioteka 第19条第2款28
无证运输城市垃圾 擅自关闭、闲置或 者拆除垃圾处置设 施、场所
第21条 第26条
29
30
违法排放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 法
第16条
31
违法排放生活垃圾
居民、单位不按照 规定的时间、地点 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 和方式排放生活垃 圾的。 将科研机构、医院 、疗养院、屠宰场 、生物制品厂产生 广东省垃圾管理条例 的废弃物,工业固 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混入城市垃圾的。
第3条第2款
4
无证生产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包括单位和个 人)未取得食品生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 产许可证而擅自生 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 产加工已实行生产 细则(试行) 许可证管理的食品 的。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技术标准一、设施设置规划1.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美化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要求。
1.2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制定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规划。
1.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置规划应当合理布局,使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与城市容貌相协调。
二、设施设计2.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牢固、美观、安全。
2.2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规范,明确设施的尺寸、形状、材料、色彩等方面的要求。
2.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报经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设施安装3.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装应当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设施的安装质量和安全性。
3.2 从事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3.3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装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确保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设施维护4.1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维护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4.2 维护单位应当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整洁、美观和安全。
4.3 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设施损坏或者安全隐患时,维护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五、设施检测与评估5.1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5.2 检测和评估内容包括设施的尺寸、形状、材料、色彩等方面的符合性;安装质量和安全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等方面。
5.3 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设施管理6.1 市容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管理,制定管理规定和相关制度,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设置要求和标准。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一、概述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和商业活动的日益繁荣,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为了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和保障市民的居住环境,必须对户外广告进行规范管理。
下面将针对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户外广告设置范围1. 市政府将划分不同地区的户外广告设置范围,特定区域内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设置,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将被处罚。
2. 针对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等,设置户外广告的种类和数量也将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三、户外广告审批程序1.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包括广告内容、形式、数量、地点等相关资料。
2.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将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否则将要求修改或拒绝申请。
3. 持有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按期缴纳广告费用,并定期接受整改检查。
四、户外广告内容规范1. 户外广告内容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有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2. 广告文字、图片必须清晰,无误导性,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被要求立即更改或撤下。
五、户外广告维护与更新1. 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需对广告牌的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广告内容清晰可见,不脱落、损坏。
2. 广告牌使用寿命到期后,需及时进行更新,否则将被视为违规,并被要求进行整改。
六、户外广告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许可设置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将被责令立即撤下广告牌,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2. 对于违规内容严重的户外广告,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七、结语户外广告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管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维护市民生活环境至关重要。
各方应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
希望本文所述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能对相关单位或个人有所启发,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