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法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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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

贸易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

贸易相关知识点归纳总结贸易是指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在国际上的交换和流通活动。

它是国与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形式,也是国际分工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基础。

二、贸易的分类1. 商品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交换活动,主要包括出口和进口。

2. 服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服务交换活动,主要包括旅游、金融、信息技术、教育等。

3. 资本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资本流动活动,主要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等。

4. 劳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劳动力交换活动,主要包括跨境就业、人才引进等。

三、贸易的主体1. 国际贸易主体:包括国家、跨国公司和个人等。

2. 国际贸易组织: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等。

四、贸易的优势1. 绝对优势:指一个国家在生产某种商品上比其他国家所拥有的生产资源更多,生产效率更高。

2. 相对优势:指一个国家在生产某种商品上的机会成本比其他国家低。

五、贸易的形式1. 货物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买卖活动,主要通过进出口渠道进行。

2. 技术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技术许可、转让和购买活动。

3. 服务贸易:是指国与国之间的服务提供和消费活动。

4. 混合贸易:是指货物、技术、服务交易同时进行的活动。

六、贸易的影响1. 经济发展:贸易能够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的GDP。

2. 就业问题:贸易能够创造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

3. 社会福利:贸易能够带来更多的选择和更低的价格,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

4. 创新和科技发展:贸易能够促进创新和科技发展,提高生产效率。

七、贸易的障碍1. 关税: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费。

2. 非关税壁垒:包括配额、进口许可、技术壁垒等。

3. 汇率:汇率变动会对贸易造成影响。

4. 贸易战:是指国家之间的贸易纠纷和制裁措施。

八、贸易的发展趋势1. 自由化:各国在贸易方面的壁垒逐渐减少,贸易自由化程度逐渐提高。

2. 区域化:各国在地区范围内进行贸易合作,形成区域贸易组织。

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

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

法律知识: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贸易,因此了解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读者介绍国际贸易法基础知识:国际贸易的定义、国际贸易的规则、以及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

一、国际贸易的定义国际贸易是指跨越国界进行的商品和服务交换活动,通常涉及进口和出口。

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的远古时代,但是直到近代,国际贸易才真正得到了大力发展。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国际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繁荣的基础。

国际贸易活动大量增加各国的国内收入,促进了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改进,同时也为不同文化交流创造了机会。

二、国际贸易的规则国际贸易依赖于规则和协议,以确保交易的公正和公平。

国际贸易规则包括两个主要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和国际商会(ICC)。

世界贸易组织是为了促进自由、开放和有规则的国际贸易而成立的。

WTO成立于1995年,现有164个成员国。

WTO目前为各国提供对多边贸易规则的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商会是一个成立于1919年以代表各国商业利益和促进国际贸易的组织。

ICC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成千上万的会员,代表了所有范围的企业和产业。

在国际贸易中,还有其他规则和协议也非常关键,如自由贸易协定(FTA)和区域贸易协定(RTA)。

FTAs和RTAs的目标是降低贸易壁垒,增加市场准入,并创建优惠条件,以促进国际贸易。

三、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中,各种争端和纠纷都可能发生。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贸易法创立了一种特殊的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程序(DSM)。

DSM机制被用于解决各种争端,例如关税和非关税措施、贸易政策、贸易便利化、贸易技术措施、知识产权等。

DSM主要由WTO负责实施。

如果任何成员国认为其他成员国的措施违反了WTO规则,则新成员可以向DSM机构报告投诉。

该机构将召集一个专家小组来进行调查,并在数月内提出裁决。

该裁决最终由WTO批准。

除了DSM机制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解决争端的机制,如调解、仲裁、法院或其他形式的纠纷解决。

国际贸易知识点

国际贸易知识点

国际贸易知识点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跨境交易。

它对于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之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贸易知识点包括贸易形式、贸易政策、贸易壁垒以及国际贸易的利与弊等方面。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来讨论国际贸易知识点。

一、贸易形式1. 货物贸易:货物贸易是指各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买卖交易。

这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加工品和消费品等。

货物贸易可以是双边贸易,也可以是多边贸易。

2. 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是指各国家之间的服务提供和消费。

这包括金融、旅游、咨询和运输等各种服务。

服务贸易在全球经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

3. 资本贸易:资本贸易是指各国家之间的资本流动,包括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等。

这对于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贸易政策1. 关税:关税是一种国家实施的对进口商品征收的费用。

它可以作为一种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可以作为一种财政收入的来源。

关税的高低对于贸易流动和产品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

2. 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除了关税以外,国家还通过其他手段限制进口商品的方式。

这包括进口配额、原产地要求、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等。

3. 贸易补贴:贸易补贴是指国家通过给予出口企业或特定产业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增加其竞争力和出口量。

这对于国家来说,可以促进出口,但对其他国家产生不公平竞争。

三、贸易壁垒1. 关税壁垒:关税壁垒是指国家对于进口商品征收的关税。

高关税可以有效地限制进口,保护国内产业。

但是,它也会导致商品价格上涨,对消费者造成负担。

2. 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是指一些非关税手段对进口商品进行限制。

它们包括配额限制、进口许可证、技术壁垒等。

这些壁垒使得进口商品的市场准入变得更加困难。

四、国际贸易的利与弊1. 利:国际贸易可以带来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

它可以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使各国能够通过专业化和比较优势实现更高的产出。

2. 弊:国际贸易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如贸易逆差、失业和不平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2.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制度
《对外贸易法》规定,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据此,我国对自由进出口技术的进出口实行合同登记制度。但需要指出的是,此种合同登记仅具有备案意义,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不以登记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3.关于技术进口合同的特别规定
根据《技术进出口条例》,技术进口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或者有权转让、许可者。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
1.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对外贸易经营者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组织如合伙,还可以是个人亦即自然人。
2.对外贸易经营无需专门许可
2004年,《对外贸易法》修订时取消了外贸特许制,规定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或其他执业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从事外贸经营。当然,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依据《公司法》、《非公司型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设立登记。
《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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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知识点: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一、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概述
中国对外贸易是国际贸易的组成部分,是指中国同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进出口贸易、技术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
(2)商务部对《自动进口许可证》项下货物原则上实行“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同一进口合同项下收货人可以申请并领取多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对部分货物也可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同一份《自动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批次累计报关使用,但累计使用不得超过6次。国家对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采取临时禁止进口或者进口数量限制措施的,自临时措施生效之日起,停止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外贸行业法律知识点

外贸行业法律知识点

外贸行业法律知识点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外贸行业在世界各地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而在从事外贸业务的过程中,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外贸从业人员更好地规避风险和处理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些外贸行业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点。

1. 合同法合同是外贸交易的基础,也是双方权益的保障。

了解合同法是外贸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合同条款的明确: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要明确约定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支付方式、交货方式等重要内容,并对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规定。

- 双方权益的保护:合同中应对双方的权益进行明确规定,例如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或返修退换货的方式等。

- 合同的履行和终止: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按照约定进行,如逾期交货、拒绝接受货物、未按要求提供付款等都构成违约。

- 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纠纷解决方式,常见的有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2. 知识产权法在外贸行业中,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相对较多。

外贸从业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保护自己和企业的权益。

- 商标:外贸业务中涉及到商标的问题,需要注意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如使用他人注册的商标等。

- 版权:在外贸中可能涉及到版权的问题,如复制他人作品、使用他人独特的设计等都可能构成侵权。

- 专利:如果产品涉及到专利,需要确保所生产的产品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3. 进出口法外贸行业的核心就是进口和出口。

了解相关的进出口法律知识对于外贸从业人员来说尤为重要。

- 进口手续:进口商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报关、税款缴纳、检验检疫等。

- 出口合规:出口商品需要符合目的国和国际相关标准,了解目的国进口规定以及相关贸易协定,做好出口合规工作很重要。

- 关税政策:了解目的国的关税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选择最佳的产品出口市场。

4. 国际贸易法在进行国际贸易的过程中,还需要了解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知识。

-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了解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以及应对各种国际贸易争端。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法律法规

主体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01年12月 5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2001年10月五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9号)司法解释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苦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39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6号)相关规定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992年10月7日国务院批准10月23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分第5号发布)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今2002年第19号)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2年1月1日发布)软件出口管理和统计办法(2001年10月25日发布)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 2001年第28号)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1年第10号)机电产品进口配额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3号令)特定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今2001年第24号)货物进口指定经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21号)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2001年第18号)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分2001年第17号)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12号令)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分2001年第11号)出口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2001年第9号)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7月10日公布)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3号令)反倾销退税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2号令)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1号令)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0号令)反倾销调查公开信息查阅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9号令)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8号令)反倾销调查抽样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5号令)反倾销问卷调查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4号令)反倾销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3号令) 反补贴调查实地核查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7号令) 反补贴问卷调查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16号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国际贸易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但由于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一般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较大的不同。

外贸的常用知识点总结

外贸的常用知识点总结

外贸的常用知识点总结一、外贸基础知识1. 外贸概念:外贸是指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商品和服务的进口和出口贸易活动。

2. 外贸发展历程:外贸活动起源于古代,随着世界贸易的扩大和发展,外贸活动逐渐成为国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外贸主体:外贸活动的主体包括出口商、进口商、货代公司、报关行、货运代理公司等。

4. 外贸流程:外贸交易的一般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询盘、报价、谈判、签约、生产、包装、装运、报关、付款结算等环节。

5. 外贸政策:各国对外贸活动都会制定各种政策,包括关税政策、贸易壁垒、汇率政策等。

6. 外贸环境:外贸环境包括宏观环境、市场环境、行业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等。

二、外贸业务知识1. 国际贸易术语:包括FOB、CIF、DAP、EXW等术语,用于规定交货条件和责任的分配。

2. 支付方式:包括信用证、托收、跟单汇票、信用证议付等支付方式。

3. 报价技巧:报价时需要考虑产品成本、市场价格、竞争对手、客户需求等因素。

4. 谈判技巧:谈判是外贸中很重要的环节,需要掌握良好的谈判技巧和沟通能力。

5. 国际贸易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物流风险等。

6. 国际贸易文件:包括发票、装箱单、提单、信用证、出口许可证、产地证等。

三、产品贸易知识1. 产品选择:选择适合国际市场的产品,需要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对手、技术要求等因素。

2. 产品定价:定价策略需要考虑成本、市场价格、竞争对手等因素。

3. 产品包装:包装是产品贸易中很重要的环节,需要符合国际标准和客户需求。

4. 产品品质:产品品质是外贸业务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同时也需要符合国际标准。

5. 产品检验:产品出口前需要进行品质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6. 产品证书:包括产品质量认证、环保认证、安全认证等。

四. 外贸市场营销1. 市场调研:市场调研是外贸活动中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了解目标市场的产业结构、市场规模、竞争对手等信息。

2. 市场开发:开发适合的市场渠道,包括线上渠道、线下渠道、海外代理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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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一)实行全国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1法律规的容必须统一2 管理制度 3相关措施的实施(二)实行货物与技术的自由进出口的原则1实行一定必要限制管理下的自由贸易制度 2自由进出口的货物.技术;限制;禁止(三)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四)按协议承诺开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原则1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2《对外贸易法》对货物、技术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所采取的原则和做法不同a货物、技术进出口采取:自由、限制和禁止原则 B国际服务贸易采取:逐步开放服务业市场原则(五)实行平等互利、互惠对等的国际贸易关系的原则二.《对外贸易法》适用围有哪些?附则对一些情况的特别规定“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所称的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特别规定1边境贸易的管理。

不按法加以管理,而是采取灵活措施,给予优惠和便利,促进边境地区的繁荣和发展。

2单独关税区。

不适用。

3特定贸易的管理。

“与军品、裂变和聚变物质或衍生此类物质的物质有关的对外贸易管理以及文化产品的进出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外贸法对于国营贸易含义规定了三方面容1、国家只对部分货物,而不是全部2、一般由经授权3、允许部分数量的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义务由非授四.美国贸易法的特点1具有很强的政治倾向性,政和外交政策2贸易救济措施已成为保护国产业,阻止不公平进口的主要武器,也是实质部分3严格管制外国侵犯美国知识产权产品的不公平做法4把单边国法措施与多边、双边和地区性贸易管制措施结合起来。

五.免验的进出口商品包括哪两类?免予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包括一类是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物品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等。

这些物品由于不属于贸易畴,依法免予检验,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一类是符合免予检验条件的法定检验目录商品。

六.337条款及法律适用该条款规定,以不公平竞争方式和不公平行为将货物进口美国,由其所有人、进口人、进货人及其代理人在美国销售,造成现存的工业企业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该工业企业的建立,或限制和垄断商业贸易,这种不公平竞争方式和不公平行为属于。

七。

我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取得外贸经营资格的具体方式有哪些?1货物和技术进出口备案登记制2国际服务贸易经营权3国营贸易及其授权八。

简述我国对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实行的管理制度1国家准许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对部分自由进出口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商务部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2在特定条件下限制或禁止进出口.3对特定货物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4对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九.出口退税定义和作用1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

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2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已纳税款来平衡国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 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一缔约国对产自或运往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给予的优惠,应当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产自或者运往所有其他缔约方的同类产品。

(1).最惠国待遇的特点:1普遍性:任何成员给予任何第三方(无论是否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的最惠国待遇,其他成员都有权享有。

2无条件性:指给予最惠国待遇不得以与产品产地相关的要求为条件,不得以产品产地不同为由给予歧视性的待遇。

3相互性:缔约方彼此都是给惠者和受惠者,同时兼有两种身份。

(2).最惠国待遇原则例外a区域性经济组织(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b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优惠c边境贸易的优惠措施d《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20条规定的一般例外e第21条规定的安全例外2. WTO规则中规定了哪些具体的保护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协议,保护知识产权等为什么允许正当贸易保护的存在?a国家利益有差别,国家保护有其正当性b国家间贸易利益分配不均,贸易保护有其必要性c保护幼稚工业论3.区域贸易协定与多边贸易体制关系区域贸易协定(RTAs)是指政府之间为了达到区域贸易自由化或区域贸易便利化的目标所签署的协定。

多边贸易体制(MTS),通常认为是WTO所管理的体制。

这一体制的基石是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原则。

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贸易协定的影响(一)多边贸易体制的宽容推动了区域贸易协议的扩(二)多边贸易体制的低效促进了区域贸易协议的发展区域贸易协定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一)区域贸易协定在某种程度上侵蚀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二)区域贸易协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发展4.我国参加区域经济组织的意义这是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把握当前国际国的各种影响因素的必然抉择。

一、多边贸易谈判受挫、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方兴未艾。

二、有利于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三、中国“和平崛起”的发展战略需要。

四、中国经济及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需要。

中五、中华民族统一事业的需要。

判断(考其中十个)参考答案,仅供参考:带下划线的都是错误的。

如发现哪个答案有误,请致电.!1. 关税、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判断题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一种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义务的无条件性使得其他成员也能享有双边谈判达成的利益。

♦由于最惠国待遇义务的无条件性,中国给予印度的边境贸易的优惠,也必须给予其他成员。

♦中国对从蒙古进口的牛肉征收5%的关税,对从澳大利亚进口的肉牛征收6%的关税,中国违反了最惠国待遇义务。

♦由于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部分,因而中国给予其他成员的利益,特别行政区不能根据最惠国待遇义务要求享有。

♦日本对中国出口的新鲜水果征收10%的关税,而对国出口的罐头苹果征收8%的关税。

日本这一措施违反了最惠国待遇义务。

♦中国规定从日本进口的小汽车必须在中国海关入关,从美国进口的小汽车可以在或入关。

但同时规定从日本进口的卡车可以从或入关,而从美国进口的卡车必须从入关。

中国这种做法与最惠国待遇是不符的。

♦中国规定凡是在中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前已经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公司,其国外产品进口到中国时,可以按56%的关税进口;在中国成为WTO成员前没有在中国投资的外国公司的产品,在进口到中国时按65%的关税进口。

这种规定符合公平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

♦中国申请加入WTO时,与40多个成员进行了双边谈判,相互作出了减让。

某一成员没有与中国进行谈判,中国没有对其作出减让,所以中国不能享有该成员国给予其他成员的好处。

♦美国为了保护海豚,对使用某类捕捞方法捕捞与海豚通常生活在一起的金枪鱼的进口征收30%的关税,对不使用这类捕捞方法捕捞的金枪鱼,征收60%的关税,这种做法明显违反最惠国待遇义务。

♦美国对中国某种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却不对其他国家出口的同类产品征收此税,这是赤裸裸的对中国产品的歧视,违反最惠国待遇义务。

♦如果进口国对进口葡萄酒征收的国税为14%,对国白酒征收的国税为13.9%,则进口国无疑违反了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

♦某进口国第一季度对进口的产品A征收国税费15%,低于国同类产品的20%;第二季度该进口产品征收国税费为25%,高于国同类产品的20%。

前后两个季度平均,进口产品与国产品都是20%,这种做法是GATT的国民待遇义务所允许的。

♦进口产品在入关时查明是侵权产品,由海关没收,而国产品在查明是侵权时由法院拍卖。

这种双重做法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关税☐中国在减让表中规定的进口汽车关税是60%,这表示中国对进口汽车的关税最多是60%,但不表示只能是60%。

☐中国减让表中规定的进口汽车关税是60%,但对国汽车征收45%的关税。

中国对从美国进口的汽车也应征收45%的关税。

☐一成员减让表中的待遇构成了减让表所列产品的最低待遇。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关税是约束关税,除减让中规定的关税外,不征收任何形式的关税。

☐一种产品即使在减让表中列明的关税是7%,也可以在入关时对其征收国产品也适用的费用。

☐虽说减让表中列明的产品的关税是约束关税,对所有的进口产品都适用,但实际上不同产地的产品,可能适用不同的税率。

☐中国对进口手机的约束关税是55%,一段时间实际适用40%,后来中国统一适用55%。

中国的做法违反了约束关税的义务。

☐一进口国在减让表中的关税之外,对进口产品按海关处理实际发生的费用收费,违反了关税减让的义务。

☐中国入世的双边谈判中,有关汽车进口与美国达成了45%的进口关税,与EU达成了42%的进口关税,入世的减让表中是42%。

中国后来对国汽车适用40%的进口关税。

中国对EU和美国统一适用42%。

☐美国对中国某种彩电的进口关税是3%,但却征收高达23%的反倾销税,这明显违反了约束关税的义务。

☐中国产品出口到EU的某一国后,再转售到其他EU国家,不用交纳关税。

☐进口产品在进入中国保税区时,应按中国对该产品适用的进口关税征收关税。

2.WTO的判断题●简单地理解,倾销就是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国的消费价格。

●如果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某一产品存在倾销,美国当局有权对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必须对来自所有国家的倾销产品实施。

●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产业实质损害的主要原因时,才能征收反倾销税。

●实质损害指的是对国产业的整体损害,对某一区域的产业损害不能视为对国产业的损害。

●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是抵消倾销幅度,因而反倾销税的税额必须与倾销额相等。

●一出口产品被进口国征收反倾销税后,该产品的出口商可以要求进口国法院进行审查,也可以要求行政当局进行复查●在倾销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国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进口国可以对进口商或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

●如果一种产品全部出口,不在国市场销售,这种产品不可能倾销,或者不能确定为倾销。

●如果除倾销进口外,还有其他因素对国产业造成了损害,应当对这些因素造成的损害与倾销进口造成的损害区别开来。

●在裁定倾销进口对国产业损害时,除要求进口商缴纳保证金外,还可以对进口商罚款。

●发展中国家在反倾销程序中享有一定的特殊利益,如一定倾销幅度下的倾销,可以免征反倾销税。

●如果倾销进口产品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或替代产品的国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进口国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价格承诺通常由出口商主动提出,但进口国当局可以主动要求出口商接受价格承诺●与GATT1994国民待遇中的同类产品相比,反倾销调查中的同类产品的围要窄●反倾销调查程序一旦发起,对受调查的产品就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进口国滥用反倾销调查程序,出口商可以向WTO提出申诉。

●反倾销措施中的因果关系要求表示,如果没有倾销,就不可能有国产业的损害。

●与《反倾销协议》不调整倾销本身不同,《反补贴协议》除规反补贴措施外,还含有约束补贴的规定●一项补贴,如果不是针对某一具体产业、企业或企业集团实施,一般不会受到WTO的补贴纪律的约束●确定补贴是否存在,是否以比市场提供的更优惠条件获得某种利益,是其中的条件之一●如果某一措施并不涉及政府支出,该项措施就不能被认定为补贴●为扩大出口量而提供的补贴,是禁止性补贴●某一出口公司因出口成绩明显而受到了政府的奖励,这实质上构成了一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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