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个生活服务业营改增问题解答
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xiexiebang推荐)

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xiexiebang推荐)第一篇:餐饮住宿服务业营改增热点问题解答(xiexiebang推荐)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5月1日营改增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是否还可以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文继续有效,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兼营现场消费的纳税人,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也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2、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未达标,但外卖销售自己制作的月饼等收入超过50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二、征税范围1、酒店业应按照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
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2、如何界定“餐饮服务”和“饮食外卖服务”?答:提供了饮食,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饮食场地、传菜、分餐等),属于餐饮服务。
3、如何界定“住宿服务”和“不动产出租”?答:在提供了住宿场所的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房间清洁、住宿安保等),属于住宿服务;不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
营改增问题答案doc

营改增问题答案doc第一篇:营改增问题答案doc你最关心的营改增问题,答案都在这了从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纳税制度,你单位相关工作做得怎么样了?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为了方便学习,我们将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依据现行营改增管理办法进行了初步解读,仅供参考。
1、如何防止税改后税负有所上升?答:对于建筑业的实际情况,营改增在方案设计、税率确定时给予了充分考虑。
比如,采取过渡性措施,对老合同、老项目区别对待,对劳务用工方式的调整,甲方提供材料的处理等,政策上都给予照顾。
这些细化的政策措施国家规定得很具体,各单位应对照细学,以确保建筑行业总体上税负只减不增。
2、项目所在地和机构所在地不一致的情况,纳税地点在哪里?答: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计税方法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然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哪些项目不征收增值税,有何政策规定?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包含: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4、4月30日前执行合同在“营改增”后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有哪些?答:建筑企业、房地产“营改增”过渡期间有三种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营改增”前签订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经履行合同,但建筑材料在“营改增”后才收到并用于“营改增”前未完工的项目,而且“营改增”后才付款给供应商而收到材料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是“营改增”前采购的材料已经用于“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工程建设项目,“营改增”后才支付采购款,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营改增”之前采购的设备、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并支付款项,但“营改增”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营改增”后新业务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的有哪些?答:建筑企业、房地产“营改增”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金的特殊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一是供应商开具发票摘要为“材料一批”的运输发票、办公用品等汇总清单的发票,但没有补充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金。
北京市国税局营改增热点问题答疑集锦之生活和现代服务业(一)

北京市国税局营改增热点问题答疑集锦之生活和现代服务业(一)原创2016-08-02华政税务华政税务为了给大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华政小编将营改增推行以来全国各省市国税局的问答进行了汇总,并且按照行业进行了筛选,主要分为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和现代服务业以及综合性问题,供大家进行参考学习。
本周我们将主推北京市政策,欢迎大家持续关注哦~北京市国税局营改增热点问题答疑集锦之生活和现代服务业(一)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的规定,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按何税目缴纳增值税?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经纪代理服务的销售额是什么?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北京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8个疑难问题

北京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8个疑难问题第一篇:北京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8个疑难问题北京国税解答生活服务业营改增8个疑难问题一、我是一般纳税人,租金收入选简易计征5%,物业管理收入按6%计征,请问我用自已的产品维修了房屋附属设施(如消防器材)可以抵扣吗? 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 第二十九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二、物业管理可用于抵扣的费用有那些?只有办公用品、水电费吗? 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第二十五条规定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且不在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范围内的,可以抵扣。
三、如果餐饮采购方,直接从个人购买农产品,对方个人无法提供发票,采购方帐务上如何抵扣进项? 答:北京的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收购”字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四、以后取得的桥路通行费都可按计算后的金额抵扣?那发票如何认证? 答:按照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生活服务行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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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知识问答

营改增知识问答(四)1.销售不动产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答: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政府部门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核定抵扣迸项税额?答:土地出让金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可以差额扣除,具体规定如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3.本次营改増试点,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 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z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走。
4._般纳税人销售营改増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如何进行税勢处理?答:(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营改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营改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以生活服务业为例文/孙正燕摘要: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营业税已经被增值税全面取代,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就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所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阐述,进而提出了切实的解决对策,以期为该行业有关管理人员提供可以借鉴的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生活服务业;对策探讨一、“营改增”内涵解读(一)增值税的相关概念增值税是中国境内随着商品物流流转的环节增多、新增价值增多而产生的征税,主要针对增值额进行征税。
(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核心与内涵1.营业存在的问题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
包括重复征税等。
营改增的改革改善了这一问题,实现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税制改革,首先是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如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基减小带来的税负下降,部分一般纳税人按照低档税率进行纳税,税负得到降低,再就是使第三产业重叠征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并且推进了中央与地方收入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等等。
2.营改增税制改革实现了财税制度改革围绕市场经济服务的目标,从制度上主动为经济社稳定发展提供服务,包括为企业发展和运营服务、为国民经济稳定和平衡服务,为国民经济结构的顺利调整服务等。
通过营改增税制改革,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经营模式,实现自我升级转型,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得到长足发展的动力,社会和谐稳定拥有了坚强的基础和保障。
3.营改增税制改革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随着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各条产业链都在发生着变化并互相产生巨大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通过对税制进行改革,从税制体制源头上促进经济发展,保证产业调整的平稳运行,用税制制度的科学性完整性为产业与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实现产业链条的良性对接和运行,促进我国经济建设保持飞速发展态势和经济建设的繁荣昌盛。
二、“营改增”的政策背景及原因分析1979年,我国开始启动传统闪频销售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增值税改革,当时的增税税的课税范围基本没有包含第三产业,主要包括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零件加工、修理修配业等。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培训课件-和润会计教育

目录
• 营改增概述 •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影响 •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应对策略 •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案例分析 •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常见问题解答
01
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背景
增值税转型改革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增值税转 型改革势在必行,营改增作为改 革的重要一环,旨在优化税收结 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应对策略
餐饮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发票管理,尽可能获取进项税抵扣。同时,关注政策变化 ,合理利用政策降低税负。
家政服务营改增案例分析
总结词
家政服务营改增后,税负有所降低,企业效益提升。
详细描述
家政服务业在营改增后,税率从营业税的5%降低到增值税的3%。由于家政服务人员工资等成本较高,可以获得较多 的进项税抵扣,因此企业税负有所降低。同时,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也有助于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 。
发票管理
税务申报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 进行财务管理,对发票的开具、保管 和认证等方面有更严格的要求。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要 求进行税务申报,申报表比营业税更 为复杂,需要提供更多信息。
会计核算
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要 求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进项税额和销 项税额的核算、抵扣等,增加了财务 处理的复杂性。
及时沟通与协调
企业应与税务机关保持密切沟 通与协调,及时了解政策变化 增应对 策略
税务筹划策略
税务筹划原则
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 预测性。
税务筹划方法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选择合适的纳税人身份、 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安排 纳税时间等。
税务筹划风险控制
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税务 风险意识、建立税务风险 预警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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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一般纳税人,租金收入选简易计征5%,物业管理收入按6%计征,请问我用自已的产品维修了房屋附属设施(如消防器材)可以抵扣吗?
答:选择简易征收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这个行为既用于简易征收,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应该按照销售额比重进行划分。
2. 储值卡发票如何开具? 答:销售时可以不开,在应税行为发生时开具。销售时如果开了就要交税 3.物业公司有很多代收代付的水电、电话户名都不是自己的该如何处理? 答:不转售,只是代收代付的话,收的手续费交税就可以了。 4.物业公司管理多个小区,进项税额该如何核算? 答:如果专用发票抬头是该物业公司的,符合抵扣规定的话,都能抵扣。 5.物业管理可用于抵扣的费用有那些?只有办公用品、水电费吗? 答:这次营改增把所有项目和不动产都纳入抵扣范围,买和租办公楼,买固定资产如车,买办公用品、水电煤气电话费、运输油料费、维修费等都能抵扣。
6.我是混合兼营企业,即有销售又有物业出租,原来物业出租未收到的租金挂“其他应收款”,现营改增,是否改挂“应收帐款”?
答:这个和营改增没有关系,物业租金收入作为营业收入,应该挂“应收账款”,原来做的不对。
7.营改增后,客户要求换票的,账务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将原来用普通发票入的账用红字冲回,再用增值税发票重新入账。 8.如果餐饮采购方,直接从个人购买农产品,对方个人无法提供发票,采购方帐务上如何抵扣进项?
答:国家规定可以由购买方开收购发票,需要去税务机关办理手续认定,则可以抵扣。如果没有发票不能抵扣,进成本。
9.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是按17%开具,还是按6%开具发票 答:一般的维修是17%,但是如果是建筑物修缮按建筑业11%。 10.我公司外包的保安公司开具的发票税率是***,这个是正常的普票吗? 答:是正常的普票,税率出现***是正常的。 11.为什么劳务派遣的发票税率是隐藏的? 答:因为劳务派遣目前是差额的,税额和用税率计算出来的数字不一样。 12.以后取得的桥路通行费都可按计算后的金额抵扣?那发票如何认证? 答:1.只给3个月,到7月31日就截止了,不用认证,计算抵扣,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给大家的红利。
2. 三个月后路桥费如何抵扣,还不清楚。 13.6月30日之后,公交卡充值,停车费等手撕发票还可以使用吗? 答:可以,门票,定额发票,国税卷票都可以继续使用,不过改由国税机关管理。
14.物业行业安排退伍军人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什么必要条件? 答:免税包括退伍军官、随军家属,税额递减包括退伍士兵等,36号文附件3有明确的适用条件规定,可以去查。
15.物业行业的水电费收取问题该如何开具发票和计税 答:如果是转售行为是要交税的,可以开具专票,进项可以抵扣。作为经纪代理的话可只就收到的手续费交税。开具6%的发票。
16.住宿费的3%和6%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大部分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是3%。 17.物业公司的工装、工装清洗费用计入劳保用品,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税 答:可以。 18.餐饮业从市场采购小菜肉类基本不能取得进项,餐饮进项抵扣困难 答:可以开收购发票,或者到正规可以开票单位去购买,如果没有发票就无法抵扣了。
19.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企业之间的借调,是否可以按照劳务派遣的规定操作
答:不可以,要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0.客房住宿提供矿泉水呢? 答:住宿时提供免费矿泉水不需要交税。 21.国税对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有简易征收3%的税率政策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3%,一般纳税人没有。 22.酒店房含早按住宿服务计税开票,在会计核算上是否需分开? 答:不需要分开。 23.出租的临时性建筑(没有房产证)按什么税率纳税? 答:不管有没有产证,税率都是11%。 24.公司房屋出租的税率如何掌握,简易征收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一般纳税人11%,5月1日前的老项目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5%征收率 25.个人出租住房给企业,而此房屋无房产证,该怎么开具发票? 答:可到地税机关代开。 26.预估收入要先预交增值税吗? 答:预交税款要交税的情况不多,房地产企业销售不动产取得预收款的时候要预缴,预收房屋租金要交,通常没有发生应税行为预收款不用交税。
27.物业行业中的多种经营场地服务费收入,增值税发票上应该开什么项目呢?可以开“有偿服务”么?
答:没有有偿服务这个项目,按实际项目开票,项目要分开,但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
28.物业合同外,业主另行委托物业公司代购设备、工程/保洁的消耗品或装修办公室,最终业主验收后以物业变更费用支付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收取供应商开的发票,再给业主开发票取得变更收入,物业公司开此部分发票什么税率?可以差额征税么?
答:肯定不能差额征税,以上问题属于转售行为,按货物税率17%交税。 29.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提供维修服务,是按17%开具,还是按6%开具发票,还是材料部分按照17%,服务部分按照6%分开开票?
答:一般维修17%,小规模纳税人3%,没有6%。对建筑物的修缮按建筑业11%。
30.请问对不动产的转租业务,转租人如何纳税? 答:按租赁不动产11% 31.我公司是给各大食堂配送货物的,我们是否能给食堂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可以,不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可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 32.餐饮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购买方不能抵扣,没规定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3.营业税服务企业,营改增之前是免税,之后还需要到国税进行备案吗?开票时税率应该填写什么
答:一般需要重新备案,开票时税率可以不填。 34.保安公司开具的发票3%的点的普票,说是差额征税,但是按照47号文规定是5% 答:保安公司一般认为不能视同劳务派遣,不能开差额,全额6%,小规模纳税人3%;个别省市视同劳务派遣,则可以开差额,即5%。
35.酒店里提供的会议室,是开具会议费发票按照会议展览6%缴纳增值税,还是开具不动产租赁按照11%加纳增值税
答:如果不提供任何会议服务如茶水清洁等按不动产租赁11%,如果提供服务则6%。
36.我公司从事企事业食堂承包的餐饮单位,目前是一般纳税人6%税率,但我们单位也同时配送食堂的原材料,请问食堂的米面油菜肉等原材料应该缴纳多少税率的税款?
答:向其他单位销售米面油菜,按增值税税率交税。 37.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请问如果我不动产是租赁来的来适用这一条款吗,如果适用是按不动产原值来计算超50%这一条件吗?
答:目前租赁不动产没有明确规定50%条件,建议参照适用。 租赁不动产小修小补可以直接抵扣。 38.工装既包括直接在项目上工作的也包含在总部工作的职能人员,是否都能抵扣
答:如果是统一核算的一家单位,统一交增值税的话,可以。 39.住宿费可以抵扣,如果员工出差自己付款回来报销的也能抵扣吗,还是只能对公转到酒店的才能抵
答:个人可以直接付款,不需要对公转账。 40.公司提供伙食費及宿舍租金是否属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答:是的。 41.如果服务提供方选择了简易征收方法,我们是否不能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答:对方可以开。 42.我们是物业行业,开票系统里面设置商品编码,有对应的税目和税率文件可以参考吗?
答:有,系统里也可以搜索。 43.物业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平价代收水电,是不是要贴3%的税? 答:如果符合代收代付条件,可以不用交税。 44.物业费一般为预收,如何计税,按开票金额计税还是实际收入? 答:预收款不交税,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收入胶水,要是先开票了就要先交税。
45.一般纳税人物业公司请问代收收交的二次供水,水厂不能开专票,怎么处理? 答:水厂不是面对直接消费者的话应该可以开专票,不按规定开发票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
46.我公司是摄影服务行业,有房产出租,其中有水电费情况,客户想我要求开具水电费发票,我可以给他开吗?我是小规模企业。
答:可以开普通发票。专票去税务机关代开。 47.营改增后对企业员工日常报销的影响都有哪些呢? 答:如果是普通发票,企业不需要抵扣,照旧处理; 如果是专用发票,开具本身不能有瑕疵,上面供货方,销售方都要非常完整清楚;销售不动产等要求在备注上提供补充材料,比以前严格。
需要注意的有尽量索取专用发票而不是普通发票以进行进项抵扣,另外因为有180认证期限规定,所以要及时把发票交财务。注意付款不要出现三流不一致问题。
48.物业公司按照项目所在地成立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否可以就地独立交增值税。(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由总公司负责核算财务账务)
答:可以。 49.生活服务业酒店业会务费可抵扣,但其相关茶歇属会务费还是餐费(因餐費不可抵),是否应分开项目开立?
答:目前各省有差异,有的省规定可以全抵扣。一般认为其中的餐饮部分不能抵扣,开票时应该分开。 50.营改增后,业主持收据来换发票,之前收据已经交税,换票后,发票又记收入,是否重复交税?
答:原则:一笔收入不可交两笔税。如果纳税义务发生在营改增之前,现在不用交税。
51.不动产租赁业务,如何界定按11%税率还是按简易征收5%? 答:如果不动产是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可以按简易5%。 52.我们是物业公司,已缴纳营业税的2016年5月1日之前代收的水费,业主后期来缴费,我们应该如何提供发票?
答:如果已经办理了新发票系统,可以开增值税发票,不用再缴税。 53.劳务派遣公司的票该怎么开具,比如,劳务派遣,我可以开差额的增值税专票吗?因为政策说工资,保险不可以开具专票,可以开具普票,所以有的公司说工资,报销开普票,管理费开专票,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还有,营改增后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答:选择差额的话,差掉的那部分如工资,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不能开专用发票,只能开普票,剩余部分可以开专票;就差额问题做会计分录问题,可以查看财会2012年13号文,对应交增值税增加一个3级科目叫“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来把差额部分的销项税反映出来。
54.5月1日前开具的代理地税发票错误,在5月退回冲红重开,报税适用5%还是6%?以及如何在国税申报?
答:5月1日前发生的行为还是交营业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