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1.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各项报告必须二人核对后方能发出。
避免和杜绝一切差错。
3. 仪器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定期进行质控测试和保养维修。
4. 除特殊病例需要会诊外,影像检查在三个工作日发出报告。
5. 严格执行放射性制剂存放制度,妥善保管好放射源及标记物。
6. 放射性药物必须按放射性防护规定使用,必须有二人签名,负责核对药物剂型和剂量后方可投放使用。
7.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同位素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8. 做好登记建档工作,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综、观察。
9. 配合省环境保护厅及市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辐射环境安全防护现场检查,每三月一次的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检查工作。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范文(3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核医学科作为医院中重要的影像学科之一,负责进行核医学相关的诊断、治疗及研究工作。
为了规范核医学科的日常工作,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核医学科负责执行核医学影像学检查和治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成像(PET/CT)、放射性核素显像(SPECT)、甲状腺扫描等;2. 核医学科负责核医学相关临床诊断的评估和解读;3. 核医学科负责与其他科室进行合作,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4. 核医学科负责临床核医学技术的研究及学术交流;5. 核医学科负责管理辐射安全及放射性物质的管理,确保医院的辐射安全。
三、工作流程1. 病患接待:核医学科负责安排接待病患并进行初步评估;2. 检查安排:核医学科根据病患情况和医嘱安排相应的核医学检查,确保检查按时进行;3. 检查执行:由核医学科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完成核医学检查,确保操作规范和准确性;4. 影像解读:核医学科医师对影像进行解读,并根据病患情况提供相应的诊断意见;5. 报告发放:核医学科负责编写并发送相应的检查报告;6. 数据管理:核医学科负责归档相关影像资料和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7. 故障处理:核医学科负责处理设备故障,并及时报告维修。
四、设备及设施管理1. 设备运行:核医学科负责保障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进行必要的日常检修和维护;2. 设备维护记录:核医学科负责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建立设备档案;3. 辐射安全:核医学科负责对设备进行辐射安全防护,保证医护人员及患者的安全;4. 质量控制:核医学科负责实施设备质量控制,定期进行质量保证检测和校准。
五、辐射安全管理1. 辐射防护措施:核医学科负责制定辐射防护措施并进行培训,确保医护人员正确使用辐射防护设备;2. 辐射安全培训:核医学科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辐射安全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辐射安全知识;3. 辐射监测:核医学科负责对辐射场所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核医学科配合医院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核医学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患者及环境的安全,防止放射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核医学行业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核医学科主任为核医学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核医学科的安全管理工作。
2. 核医学科所有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核医学科安全。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核医学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放射性物质储存柜、放射性废物容器、个人防护用品等。
(2)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放射性物质管理(1)放射性物质储存柜应配备双层门,并设置安全锁,确保放射性物质安全储存。
(2)放射性物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3)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泄漏。
3. 放射性废物管理(1)放射性废物应分类收集,分别存放于专用废物容器中。
(2)放射性废物收集、运输、处置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 个人防护(1)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2)工作人员进入核医学科工作区域,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5. 应急预案(1)核医学科应制定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放射性事故的能力。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核医学科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进工作人员应接受岗前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监督检查1. 核医学科应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核医学科安全运行。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5篇)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1、把医疗工作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2、配有兼职人员负责质管工作。
负责制定计划、并检查、总结,做出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
3、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并有操作记录,发现失控要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检验报告,纠正后再重检、报告。
4、加强仪器、试剂的管理,建立大型仪器档案。
新引进或维修后仪器经校正合格后,方可用于检测标本。
5、及时掌握业务动态,统一调度人员、设备,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6、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新技术的开发和业务技术的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水平。
9、制订技术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证核医学科的工作质量、安全性和准确性,规范核医学科的各项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标准。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核医学科的工作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核医学科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核医学科在诊断、治疗和康复方面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和控制潜在的风险,还能提高核医学科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和损失,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确定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制定质量管理部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
2.质量目标和指标:制定核医学科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指标,设定衡量质量管理效果的关键绩效指标,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3.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制和修订核医学科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如质量方针、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范和流程进行。
4.质量体系运行流程:制定核医学科质量体系的运行流程和程序,如工作流程、风险管理、培训和继续教育、不良事件处理等。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

核医学科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核医学科工作,保障患者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营,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核医学科是指负责核医学诊断、治疗和研究的专业科室,属于医院的紧要构成部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核医学科工作以及与核医学检查、治疗和研究相关的各项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设立科室负责人,负责核医学科的日常管理和工作。
科室负责人必需具备核医学专业背景和相关管理经验。
第五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工作制度应包含科室例会、工作布置、人员考勤、技术培训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学术沟通,提升技术水平。
培训内容可包含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质量掌控要求的培训等。
第七条医院核医学科应与其他科室和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确保患者的综合治疗效果。
在与其他科室和部门进行合作时,应明确责任分工和沟通要求。
第八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保障核医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设备管理制度应包含设备维护、设备保养、设备更新等内容。
第三章检查与治疗管理第九条医院核医学科应确保核医学检查和治疗的质量和安全。
核医学检查和治疗应严格依照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患者权益。
第十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合理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患者信息管理制度应包含患者信息手记、存储、传输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一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标准化的检查和治疗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操作规程应明确检查和治疗的步骤、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定期对检查和治疗设备进行质量掌控,确保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
质量掌控内容应包含设备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评估等方面。
第十三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核医学检查和治疗中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应分级报告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核医学科应建立放射防护管理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辐射安全。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一、各级医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
二、配药及注射过程中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及三查七对制度。
三、服务行为符合文明规范的要求,与人沟通时使用礼貌用语、热情、及时、准确解决患者的问题及需要。
四、各项操作需要履行告知制度,对新技术、新业务、自费项目、创伤操作等履行知情告知义务。
五、做到首问负责制,对不明白、不了解的问题不能推委、要询问专业人士搞清楚后再告知患者。
六、抢救车要定期检查,保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熟练掌握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
七、保持科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放置合理有序。
八、做好放射防护工作,避免公众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九、如出现差错或事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科室,并做出相应处理。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5篇)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1、凡需放射性核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临床科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办理预约手续。
做好登记,定期追踪观察。
2、核医学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造成污染和差错事故。
3、病员使用放射性核素前,应有严格患者识别规范,要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实验室内使用。
4、按操作规程经常对机器进行清洁、保养和校正,并进行记录。
5、严格执行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
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保管。
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实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
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科主任进行清查。
6、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并有应急处理的预案。
7、每天由上级医师主持的集体读片制,确保诊断质量,经常研究诊断技术,解决疑难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8、按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核医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
9、进修或实习医师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核医学科工作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时间:核医学科一般是24小时连续工作的,因为核医学检查和治疗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反应,因此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配合轮班制度,确保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岗。
2. 值班制度:核医学科一般会安排医生和技术人员轮流值班,以保证随时可以进行核医学检查和治疗。
值班期间,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留在医院内,以便能够迅速应对紧急情况。
3. 福利待遇:核医学科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因此一般会提供较高的薪水和其他福利待遇,以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生和技术人员。
此外,医生和技术人员也可以享受到其他普通员工的福利,例如医疗保险、养老金等。
4. 培训和进修:由于核医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医生和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保持专业水平。
因此,医院一般会提供培训和进修机会,让核医学科的工作人员能够接受最新的知识和技术。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

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制度一、岗位职责1.核医学科医生:核医学科医生负责核医学检查的临床操作、病例诊断和报告等工作,并承担医学科研工作。
2.核医学科技师:核医学科技师负责核医学的具体执行工作,包括核医学设备的操作、放射性药物的制备和注射、影像采集及图像重建等。
3.核医学科护士:核医学科护士负责核医学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病人的接待、监护和医疗器械的消毒等。
二、工作时间1.核医学科的工作时间为全年无休,根据医院排班制度执行。
2.岗位之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轮班,确保核医学科的工作连续运行。
三、工作流程1.核医学科医生:核医学科医生接收患者后,会根据病人的相关病史及临床症状,选择适当的核医学检查,并进行操作。
同时,核医学科医生负责核医学影像的诊断和报告编写。
2.核医学科技师:核医学科技师在医生的指导下,负责核医学设备的操作,包括参数的设置、辐射防护和设备的维护保养。
核医学科技师还负责核医学药剂的制备和注射操作,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3.核医学科护士:核医学科护士负责核医学患者的接待工作,包括病人信息的登记和核医学检查的准备工作。
核医学科护士还负责对患者进行监护和医疗器械的消毒,保证核医学检查的安全性。
四、质量控制1.核医学科严格按照国家、地区和医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作,确保核医学检查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2.核医学科定期进行质量控制检查和评估,对设备的参数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影像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核医学科医生、技师和护士需要根据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可重复性。
五、安全防护1.核医学科全体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辐射安全培训,并依照国家及医院相关规定进行辐射防护。
2.核医学科需要建立完善的辐射工作场所,对辐射区域进行限制区域的划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穿戴个人防护装备等。
六、病例管理1.核医学科需要建立完善的病例管理系统,对每一个核医学患者进行完整的病例记录和归档。
2.核医学科医生在完成核医学报告后,需要及时归档和存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至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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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科工作制度1、凡需放射性核素检查、治疗的病员,由医师填写申请单,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详细介绍病情,并经核医学科同意,方可办理预约手续。
2、核医学科仪器的使用、药品的分装、投药,均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污染和差错事故。
3、病员服用放射性核素前,应严格核对品种、剂量、用法,准确无误后在高活性室内服用。
对应用不同放射性核素的病员,应分开病室。
4、检查结果要定期出报告,统一保管资料,定期追踪观察。
5、经常对仪器进行清洁、保养,每月进行一次检修。
6、严格执行放射性核素制剂的有关管理规定。
放射性核素应有专人保管,建立并执行来药登记,核对制度,存放于专用储藏室内,设立专用登记本,定期清点,严格交接手续。
如有疑问,应马上报告主任和院领导,进行清查。
7、核医学科必须有急救药品、设备,医师要掌握抢救技能。
8、对防护用具、放射性废物及被污染的一切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置。
9、按“放射保护规定”做好防护和保健工作。
ECT机房及操作室管理制度1、ECT机房及操作室的仪器设备(包括空调)由ECT室技术人员负责保管及操作。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2、ECT的技术资料由专人保管。
3、对病人耐心体贴,态度和蔼,工作严肃认真,不得在室内谈笑或谈论与工作无关的问题。
显像时认真观察病人,若有异常,立即停止采集。
(病情较重者送往急诊室)。
4、实行集体阅片制,经常研究诊断与检查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报告书写完整,叙述准确、客观,结论明确。
5、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谢绝进入机房。
各科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者,每次不得超过两人。
一般参观者(包括学生)请勿进入机房,可在观察窗观看。
6、任何人进入机房及操作室,均需要更换拖鞋(或穿鞋套)。
注意维护机房及操作室整洁,严禁吸烟。
7、每天上午上班时倒除湿机水,记录温、湿度及仪器使用情况。
8、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检查病人时注意申请单上须有“已记帐”之标记(门诊病人须盖缴款收费专用章)。
9、督促工人,每天搞好ECT室及操作室卫生。
定期清洗机房空调过滤网一次。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防护监督员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1、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存放等由放射防护监督员按照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法规、标准和规范执行监督。
2、按要求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处理的案件要做好归档工作,遇有疑议或争议的放射防护问题,须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监督员按照规定对本科室的放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供有关资料,不拒绝不隐瞒。
4、积极学习相关的放射防护法规;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法规教育。
5、积极配合省卫生厅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监督,6、配合省环境保护部门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源的射线装置在应用中排放放射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实施的监督。
7、配合省公安厅对放射性同位素应用中的安全保卫实施的监督管理。
核医学科体内放射性药品的使用、观察制度1、从事体内放射性药品使用工作的人员须经专业培训。
2、使用体内放射性药品时,应针对具体临床问题逐例计划,并选取物理化学性能合适的放射性药物及恰当的诊治程序和技术。
3、对所用的放射性药物进行活度测定,严格按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确保诊疗安全。
4、在确定使用体内核医学诊断或治疗前必须作出正当性判断,对于有正当理由进行核医学诊断或治疗的患者,不要超过能达到诊断或治疗目的所需要的剂量。
5、给患者使用放射性药物时应严格核对,注射时小心谨慎,注意检查放射性药物的静脉周围有无泄漏,规定的活度是否已全部注入。
给患者口服放射性药物前应检查其是否能正常吞服,服时应观察这些药物是否已被吞下,并注意患者是否出现呕吐等症状。
6、使用体内放射性核素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
7、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或检查的患者,必须使用专用厕所,严禁随地吐痰,污染地面。
8、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的患者必须于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9、放射性药品到货后,应及时通知患者检查或治疗,以减少浪费。
10、患者服用放射性药品后,应注意观察,发现情况及时准确处理。
11、工作人员须佩戴个人剂量监测仪。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核对制度1、标记放射性药物时,要核对药物种类是否与检查目的相符,核对注射放射性药物的剂量是否符合检查要求,核对注射方法是否符合检查目的。
2、接受检查申请单时,做到三查(查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查临床诊断及检查目的是否清楚,查是否已交费)。
3、核对检查报告是否符合规范,图片与报告是否一致,SPECT报告有无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签。
4、放射性核素治疗剂量必须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审核。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登记、保管制度1、标记放射性药物时,要核对药物种类是否与检查目的相符,核对注射放射性药物的剂量是否符合检查要求,核对注射方法是否符合检查目的。
2、体内使用的放射性药物(包括诊断与治疗用药),由高活性室工作人员负责领取、核对和保管,及时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放射性核素种类,厂家,发货日期,发货时的放射性浓度,到货时间,实测的放射性浓度,以及使用情况等。
出厂说明书加以妥善保存,以备查对。
3、用于放射性标记的药盒,由工作人员负责领取、核对和保管,及时登记。
登记项目包括时间,种类,数量等。
并定期清除过期药盒。
4、放射性药品到货时应及时通知患者检查或治疗。
5、做好防盗工作,90Sr敷贴器存放于专用的保险柜内,双人保管。
核医学科放射性药品采购、注销制度一、采购1、对供货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应重点查对其有无《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登记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证件)。
2、按照国家规定订购与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实行许可证制度。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规定允许使用量范围内,制订年度或月订购计划。
4、订购计划外紧急或临时加订,应报知科主任,由主任审批订购。
5、诊断用的短半衰期核素(如99m Tc标记的药品等),应视预约情况及时足量订药。
订购时校对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以防误订。
6、如遇订药错误,应及时通知厂家,并报告科主任,以及时更改,不延误使用。
二、注销过期的或使用完毕的放射性药品应于放射性药品登记本中的用途栏内注明,统一予以注销,并按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
放射性核素管理、操作、防护制度放射源管理:1、放射源订货由科主任统一安排。
2、放射性药品由使用者保管,造册登记,任何存放放射源的容器均要有标签(药品名称、日期、比度、体积)。
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病人投药剂量必须两人核对,并做好使用记录(日期、放射性衰变计算、使用剂量、使用者与核对者签名)。
3、树立明确的三区观念(高、中、低活性区)不同区的放射性物品、病员、一般用品分开管理使用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4、放射性固定废弃物,可以放置衰变处理,放射性液体物还另加稀释法处理。
5、90Sr敷贴器用毕应加锁保管,谨防丢失。
放射性同位素操作:要求精神贯注,严谨、认真,并严守下列操作规程:1、试验前了解放射源的性能,熟悉其操作步骤,使用有挥发性的放射源是应戴口罩、帽子、分装,宜在通风橱内进行。
2、弱源可在低活性区内操作,强源应在通风橱或手套箱内操作,放射性操作的工作台面要铺吸水纸,任何放射性操作要戴手套,并注意做好时间、距离与屏蔽防护,注意防污染。
3、放射性操作应及时洗手,并在污染检查仪上测定手部符合标准后方可离开或进行其它操作。
4、孕期、哺乳期应避免高活性操作,皮肤暴露部位(尤其手部)有未愈合的伤口不得进行开放性同位素操作。
5、一旦发现污染要沉着、谨慎处理,严防污染范围扩大,被病人呕吐物或排泄物污染的布类,可根据同位素的种类和污染程度采取丢弃、掩盖或放置衰变等形式处理。
防护措施:1、要有专人负责防护监督;2、备铝屏、铅砖、铅围裙、铅眼镜、橡皮手套或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3、新来人员要进行就业前体检,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并立档。
4、根据科室工作安排每年每人休保健假1个月;5、有大剂量污染情况或意外事故发生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及环保、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废物处理(注销)1、固体放射性废物(棉签,注射器,131I 、99m Tc、89Sr、153Sm-EDTMP、等)置铅废物储罐衰变8-10个半衰期后处理;125I试剂瓶长半衰期核素根据残留试剂量置放10个以上半衰期。
2、放射性废液专门处理。
3、过期或使用完毕的放射性药品应于放射性药品登记本中注明,统一注销,按固体放射性废物处理。
核医学科高活性室安全管理及交接班制度高活性室安全管理1、高活性室、配药注射室班内时间使用,下班后加锁,专人负责。
2、所有轮转到高活性人员一定注意安全防护,操作时穿防护衣,戴铅眼镜。
3、高活性室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病人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注射器和止血带)。
防止交叉感染。
高活性室交接班制度1、清点高活性室器具。
2、清点放射性核素显像剂配套药物的品种及数量,并按规定摆放整齐。
3、交接99m Tc-99Tc发生器的使用情况,包括厂家,启用日期,最后一次淋洗日期,淋洗量,若有其他核素,同样交接。
4、清理垃圾,贮存放射性污物,污物塑料桶外标明存放日期,并督促工友清除上个月污物。
空铅罐摆放整齐。
若铅罐内有放射性核素要于罐外贴标签(注明核素名称、日期)。
5、交班时桌面、地面、墙壁、池子应干净,整洁。
6、月末交班人员主动做好准备,写好交班记录并签名。
7、拒绝交班与接班的人员扣发当月奖金。
核医学科质控标准核医学科甲状腺功能仪操作规程1.接通电源,开机预热20分钟。
2.测量时间按30s再按定时键。
3.按“本底”键测量本底并保存,按“标准源”键测量标准源并保存.最后按“病人”键测量病人计数并保存记录检查结果。
4.测量下一个病人按“病人”键测量病人计数并保存记录检查结果。
检查完毕后关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