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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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是一项非常危险的工作,需要严格的管理和规范。

为了确保施工场所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有效实施,我们制定了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

3. 明火作业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明显、易发生明火或引发火灾的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4. 所有参与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明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作业区域、检查作业设备等。

2.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清理干净,无易燃物、易爆物等火灾隐患。

3.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三、明火作业人员的管理1. 所有参与明火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明火作业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2.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服和安全帽,并使用防火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3.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4.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发现火灾隐患或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

四、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1. 明火作业必须在专门的作业区域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隔离措施。

2. 明火作业区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可靠有效。

3. 明火作业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防火人员,他们负责监视和及时处理火灾隐患。

4. 明火作业必须在风力较小的时候进行,避免风吹散火星或火焰。

五、明火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明火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监督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防火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3. 监督人员必须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中的火灾隐患,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惩罚。

4. 明火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演练,以提高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

六、明火作业事故的处理1. 发生明火作业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报告有关部门。

建筑工程明火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明火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明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中的明火作业,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明火作业管理,包括焊接、切割、熔炉熬煤、明火热工业等作业。

第三条明火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分级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明火作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合乎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明火作业方可开展。

第五条项目部应当配备专职明火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应当加强明火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置明火事故,减少损失。

第八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明火管理档案,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

第二章明火作业的审批第九条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程序才能开展。

明火作业审批程序包括编制明火作业申请、填写明火作业签证、核实明火设备状态、签发明火作业许可等。

第十条明火作业申请书应写明明火作业的具体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由项目经理审查后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明火作业签证应标注工程名称、作业单位、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并由安全管理部门核实后签发。

第十二条明火作业许可应标注工程名称、许可单位、许可内容、许可时间、安全措施等,并由安全生产部门审批签发。

第十三条未经审批的明火作业属于违章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章明火作业的管理第十四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操作规范、无遗漏、无失误。

第十六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明火设备的状态是否良好,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维修。

第十八条明火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随时保持警惕,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消灭隐患,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动用明火安全管理规定。

1.因工程施工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如防水、电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班组长根据施工作业点周围实际情况制定防火、灭火等安全措施,开出动火申请单,并经项目部批准,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时需携带作业人员上岗证,并留复印件交项目部存档备案。

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证件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3.现场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看护人,并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4.明火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点周围及垂直下方有无易燃、可燃物品。

如有,必须清理或使用阻燃材料进行覆盖浇水后方可作业。

作业点下如有孔洞,要采取遮挡措施,防止火花从孔洞中落下,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火花接挡措施,防止火花及切割物自由落下。

5.在遇有周围及下方有可燃物品又无法清除,必须施焊作业时,必须用铁板、防火布等遮接火花,并将可燃物品用水浇湿后,派专人看守,确保安全后方可施焊作业。

6.在气割作业时,必须控制切割物落点,并及时用水将切割落下物浇透。

切不可在类似聚苯板等易燃物品附近盲目作业。

7.五级风以上,停止室外一切电焊、切割等明火施工。

8.气焊用氧气、乙炔瓶保持____米以上,与火源作业点保持____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动火点与气瓶垂直作业,乙炔瓶严禁倒卧使用。

9.焊机一、二次防护罩齐全完好,焊把线必须用线鼻子与端子连接牢固,不准使用长螺栓压线,防止短路;焊把线不准破损露铜,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等作回路。

10.动火作业结束后,看火人员要留有足够的观察时间,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作业地点。

11.防水作业必须制定防火措施预案,经审批后按作业区域配备足够灭火器方可作业。

此规定适用于本项目现场所有施工单位。

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违章处理,如发生事故追究责任人责任。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斯文里办公楼项目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动用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施工动用明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的工作。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施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管理。

第三条明火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使用明火进行的加工、焊接、切割、熟悉、打磨等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执行人员为安全员和专职安全人员。

第二章明火作业前期准备第五条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源风险预评价,包括明火作业的可能燃烧物、作业地点的气候、环境、人员密集情况等相关要素的分析和评价,确定安全防范措施和所需设备。

第六条明火作业前,必须成立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明火作业人员组成的明火作业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明火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七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明火作业的基本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明火作业方案,对作业步骤、作业顺序、安全措施等进行系统安排,明确责任人和执行人。

第九条明火作业前,必须配备齐全的作业防护设备,包括防火服、防火鞋、防火面罩、防火手套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明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相应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具等,并由专人负责检查和保养。

第三章明火作业的安全控制第十一条明火作业必须进行现场验收,由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人员参与,确保施工现场满足明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火作业区域标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必要时,可以设置警戒线或隔离带。

第十三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畅通,防止燃烧物积聚和烟雾扩散。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防止杂物积聚和易燃物品靠近。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灭火器,离明火作业区域近,操作人员熟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明火作业的安全操作第十六条明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的人员操作。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必须在现场指定位置进行,禁止在不设防的地方进行明火作业。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昌江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2.1.动火定义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明火熬制沥青;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

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

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

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和高效施工,规范明火作业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

第三条明火作业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并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管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第六条所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第二章安全措施第七条明火作业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包括耐火服、防火鞋、安全帽等。

第九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避免积聚可燃气体。

第十一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消防知识培训,了解火灾防范措施和逃生方法。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十二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事先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作业计划和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对明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批,必要时可要求立即终止作业。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会议,明确作业内容和风险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警示他人注意作业进行。

第十六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遵循施工现场的安全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计划进行作业。

第十八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做好维护工作。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九条明火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二十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疏散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二十一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第二十二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火灾应急演练,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和救援技能。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员必须对明火作业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止明火引发火灾事故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以下是一个示例: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烧烤等作业。

二、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的管理和组织;2.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明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3. 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明火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明火作业前的准备1.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火灾危险性评估,确定作业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2.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3. 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清除易燃物和可燃物。

四、明火作业操作规范1. 明火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切割作业操作规范或者相关标准;2. 明火作业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3. 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火区域,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4. 明火作业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器材完好可用;5. 明火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监控,防止明火蔓延。

五、明火作业后的处理1. 明火作业完成后,必须立即关闭明火,并严禁抛撒烟蒂;2. 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进行清理,确保没有遗留的明火或可燃物。

六、不得进行明火作业的情况1. 风力超过6级或有大雨等恶劣天气;2. 明火作业现场有易燃气体泄漏或贮存;3. 明火作业现场有易燃液体泄漏或贮存;4. 明火作业现场有易燃固体积聚;5. 明火作业现场有易燃物过多,无法有效控制。

七、应急处置1.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2.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警,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制定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的行为,并确保员工和施工设备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班组长和施工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喷漆、火焰喷枪作业等。

第四条明火作业的管理原则是“防控为主、安全第一”。

第五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批准和指定专人负责,明火作业人员需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七条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

第二章明火作业流程管理第八条明火作业前,明火作业负责人需要编制明火作业方案,明确明火作业范围、时间、人员和安全措施等。

第九条明火作业方案需要报送给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在明火作业前15分钟进行施工现场通报。

第十条明火作业负责人需组织明火作业人员在明火作业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第十一条明火作业前,需对作业范围内的易燃物和可燃气体进行清除和隔离,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明火作业负责人需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并指定专人进行监督和安全警戒。

第十三条明火作业期间,禁止使用明火照明和吸烟,严禁携带易燃物品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四条明火作业结束后,明火作业负责人需对明火作业区域进行彻底清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第十五条明火作业负责人需对明火作业进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安全保障和事故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明火作业现场应设立明火作业警示标志和明火作业警示牌,以提醒周围工人和附近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七条明火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操作安全,并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装备。

第十八条明火作业负责人需对明火作业区域进行巡查,确保作业区域无明火、无残余火源。

第十九条明火作业期间如发现火源,立即采取措施将火源进行灭火,确保火源被彻底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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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64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施工现场明火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在贮存过燃料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2)各种受压设备,在禁火区域内,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3)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一般的登高焊、割作业。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7、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8、动火时,必须有防火防范措施及监护人监护。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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