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建设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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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14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143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5.25施行日期2010.05.25文号兰政办发[2010]143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1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通知》精神,继续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支持,充分发挥重点工业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支持重点工业企业的重要意义2009年,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出台了《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兰政发〔2009〕 75号)全力支持重点企业积极应对危机,着力解决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中突出问题,促进平稳发展。

省列14户重点企业和市列50户重点工业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56.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0.25%;实现利润52.7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3.9%;利税222.7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88.99%。

重点工业企业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0年,尽管工业经济总体上已呈现企稳向好的态势,但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还不巩固,增长还不平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继续依靠和发挥重点工业企业拉动增长的龙头作用,调整结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促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重点工业企业从恢复性增长向好快并进发展转变,带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5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51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正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已经2014年9月29日第7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0月13日兰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办法为规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报备、认定行为,科学、准确地反映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各单位、部门招商引资积极性,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一)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各县区、园区、产业组、招商小组及个人通过招商引资行为,引荐市外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通过资金、实物、产权(知识产权)等方式,以合资、独资、合作或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当年签约项目。

(二)本办法所称总部经济企业是指在兰州市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实行统一核算,并在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控股(相对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达到3家以上并对其行使经营、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

二、项目报备(一)引荐人及报备主体。

项目报备确定一名主要引荐人,并以该引荐人所属单位作为报备主体进行报备,其他有关人员(单位)作为引荐团队成员。

主要引荐人所属单位不承担招商引资任务的,主要引荐人个人作为报备主体报备。

(二)项目报备程序。

1.线索登记。

引荐人主动与企业对接洽谈,在获得项目投资信息后,应及时填报《兰州市招商引资线索项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市经合局。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6•【字号】兰政办发〔2019〕97号•【施行日期】2019.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等5个办法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9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实施办法(试行)》、《兰州市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26日兰州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工作,科学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9﹞8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生成主要是建立我市三年投资项目计划库,并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项目合规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提出项目建设所需条件,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根据项目审批方式不同,分为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

需上报国家、省审批的建设项目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发改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

市直各行业部门、各区县政府、兰州高新区、兰州经济区、甘肃(兰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及其组成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工作依托兰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具体实施。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生成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生成管理主要包括建立三年项目计划库、年度项目计划库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4•【字号】兰政办发[2010]135号•【施行日期】2010.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兰政办发[2010]1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印发你们,请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安排,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进一步和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衔接项目有关情况的报告2010年5月5日至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志武,市政协副主席魏邦新带领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财政、建设、环保、文化、国土、农委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在京拜会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文物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等部委和公司,并就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轨道交通建设、中山桥维修加固、低温核供热等重大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关系我市发展的重大问题向有关部委做了汇报,并进行了深入沟通。

现将此次赴京衔接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赴京衔接的基本情况1、赴国家环保部情况5月5日上午,袁占亭市长一行拜会了国家环保部,国家环保部副部长XXX、副部长周健、总工程师万本太参加了会见。

袁市长介绍了兰州市委、市政府近年来在“治污染”这一关乎兰州发展的重大问题上所做的努力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向环保部汇报了目前我市正在规划和实施的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等一系列生态和环境保护工程,希望环保部能从兰州污染治理难度大、困难多的实际出发,支持和帮助兰州加快城市环境污染治理步伐。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4号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的通知兰政办发〔2020〕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市属各重点企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班子现状和工作需要,现将班子成员及其他领导干部分工通知如下: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段廷智:协助张伟文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吕林邦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包括市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

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工作。

联系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兰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分管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主任颜烨鲁:兼任办公室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各类发文把关、督查落实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综合一科(政策法规科)、综合二科、市政府总值班室、督查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淡汉荣:协助吕林邦常务副市长负责兰州奥体中心建设项目。

协助马彩云副市长联系民政、残疾人,商贸物流、招商引资,体育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做好市政府参与“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秘书十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张成虎:协助魏旭昶副市长工作。

协助马彩云副市长联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科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韦青祥副市长联系文化旅游,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秘书六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钱崇麟:协助左龙副市长联系科技创新,工业经济、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生态环境保护,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兰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第二水源地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创建等方面的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6•【字号】兰政办发[2011]26号•【施行日期】2011.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1〕26号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为了确保质量振兴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0〕153号),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分解(一)全面推进质量振兴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将推进质量振兴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

要在认真总结质量兴县(区)活动经验、巩固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充实扩展质量振兴工作方案,强化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开展。

(各县区政府负责)(二)设立兰州市市长质量奖。

2011年完成《兰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及评定实施细则,力争2012年启动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评定一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优秀企业,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改进质量、追求卓越绩效,提高市场竞争力。

(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工商局配合)(三)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

继续在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和名牌企业中大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引导企业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质量管理、工艺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突破,确保质量兴企活动取得实效。

到2015年,全市50%的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内企业和所有名牌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市质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配合)(四)着力实施品牌创建工程。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兰政办发〔2016〕265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26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18日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施“11+6+3+1”重大工程建设(“11”为信息电网油气等网络、健康养老服务、生态环保、清洁能源、粮食水利、交通、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现代物流、新兴产业、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11大工程包;“6”为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文化教育体育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6大消费工程;“3”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3大发展战略;“1”为重大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是国家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实施定向调控、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开放水平的重大战略部署。

为贯彻落实“11+6+3+1”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我市重大项目和工程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国家“11+6+3+1”重大工程建设部署要求,建立我市“11+6+3+1”工作任务体系,根据国家支持领域,加快项目工程谋划、凝炼、争取和建设,充分发挥重大工程引领带动作用,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切实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围绕国家11大工程包,到2017年,实施重大工程560个,总投资2570.27亿元,投资对促进产业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围绕6大消费工程,到2020年,消费在增强发展动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到2020年,累计实施631项重大工程,力争完成投资一万亿元,与中亚西亚国家在产业投资、经贸合作等重点领域的开放合作基础框架初步形成,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机制初步建立;围绕重大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到2020年,对外经济发展迈向更高端,企业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从产品输出向产业输出的提升。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新区工业项目评审论证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新区工业项目评审论证小组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新区工业项目评审论证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8•【字号】兰政办发[2013]269号•【施行日期】2013.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兰州新区工业项目评审论证小组的通知(兰政办发【2013】2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为加快全市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步伐,根据兰州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成立兰州新区工业项目评审论证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组长:牛向东副市长副组长:郑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左龙市工信委主任张爱胜兰州新区经发局局长刘军平兰州新区规土局局长杨军兰州新区环保局局长赵旭东市工信委副主任成员:一、石油化工类王彦斌西北民族大学化工学院院长、教授朱博超中石油兰州化工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工李贵贤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副院长、教授周斌兰州石化公司高级工程师XXX泰兰州大学化工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崔芳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二、装备制造类王先荣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五院510所副所长、研究员董海鹰兰州交通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韩少平甘肃省机械研究院院长、高级工程师俞树荣兰州理工大学副校长、教授张延丰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范多旺兰州大成科技股份公司总经理、兰州交通大学教授吴继祖陇星散热器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工程师李树豹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三、生物医药类罗臻兰州大学药学院副教授高雪军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张喜民甘肃陇神戎发制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成义甘肃中医学院药学院院长张继甘肃特色植物有效成分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四、电子信息类管会生兰州大学计算机应用专业教授曹洁兰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教授、博导南振岐南特数码科技股份公司总裁、高级工程师于洪志西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教授林康甘肃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党建武兰州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XXX 省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宋冬兰中国移动公司兰州分公司高级工程师、主管唐小文中国电信甘肃分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刘长慧中国联通甘肃分公司纪委监察室效能官员五、农副产品加工类余群力甘肃省畜产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史琦云甘肃圣大方舟马铃薯变性淀粉有限公司工程中心教授邵威平甘肃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李世成甘肃省农业推广总站推广副站长、农业推广研究员赵萍兰州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班省华省轻工院高级工程师王晓巍甘肃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工作职责:审核论证专家组由市工信委和兰州新区形成联动机制,高新区、经济区、各县区和相关部门配合,对8个县区和市上42个部门招商需落户新区的工业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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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建设
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
【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13]236号
【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29
【实施日期】2013.08.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兰政办发【2013】236号)
七里河区、安宁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加快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落地实施步伐,市政府决定成立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协调推进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正威国际集团兰州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袁占亭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睿兰州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牛向东市政府副市长
严志坚兰州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员:郑志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恩市发改委主任
左龙市工信委主任
李勇红市监察局局长
张鹏举市财政局局长
毛玉铎市经合局局长
王晓宁兰州新区招商二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指挥部
1.正威国际集团兰州新区项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
李睿兰州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徐大武兰州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胜利兰州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鲁生明兰州新区监察审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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