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优秀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

★公证机构的性质:国家依法设立的机构、是履行证明职能的机构、是非以营利性为目的的证明机构、是依法独立行使证明职能的机构、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公证机构的设置: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若干个公证机构。
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
★公证机构设置的规定体现的价值:第一,满足社会需要,方便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第二,实现各个公证机构法律地位的平等。
★公证机构的设置条件:1、有自己的名称2、有固定的场所3、有两名以上公证员4、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公证机构的开办资金数额,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公证机构的审批程序: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
公证机构的设置我国采取了许可设立主义,即设立公证机构除了应当具备法定条件的,还要求经过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公证机构的人员组成:公证处通常由公证员、公证员业务辅助人组成,此外还设有一些其他必不可少的其他辅助人员,如办公室秘书、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等。
★公证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一是应当具有公证员资格;二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公证机构负责人产生方式和产生程序:公证机构负责人的产生采用推选制和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制,在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公证员中产生,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公证员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1、公证员的必须是中国公民。
2、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至65周岁以下,3、品德条件: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资格条件。
应当通过我国国家司法考试。
5、实习或从业条件。
担任公证员应当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如果是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要求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
★公证员的排除条件1、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2、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3、被开除公职的人;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人。
2024年春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含解析

2024年春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公证与律师制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公民王某持A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到我国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公证,我国的公证机构应当______。
A.不予受理B.告知通过外交机构转递C.予以受理D.告知先到外交机构进行认证2、公证书的基本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应当______。
A.收回公证书,更正后重新发给当事人B.另行出具补正公证书C.补办缺漏的程序和手续D.作出撤销公证书的处理决定3、分析投资可能性以及投资风险的调查属于______。
A.主体调查B.诉讼事务调查C.客体调查D.专项调查4、关于公证员任职的积极条件,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B.年龄应当在60周岁以下C.通过国家司法考试D.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5、关于律师的性质,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根据只能是当事人的委托B.律师是社会法律工作者C.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根据是国家授权D.律师是国家公职人员6、我国设立公证机构采取的原则是______。
A.自由设立主义B.特许设立主义C.许可设立主义D.登记设立主义7、律师会见当事人时,了解案情通常可分为若干阶段。
其中,回顾当事人陈述的故事,通过提问弥补缺失信息,明确模糊信息属于______。
A.开放式陈述阶段B.回顾阶段C.调查阶段D.提问阶段8、关于公证活动的回避原则,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只能由当事人申请回避B.只能由公证员依法自行回避C.当事人只能以书面形式申请回避D.公证员不得为近亲属办理公证9、律师在论辩时不能信口开河、强词夺理,这体现了律师论辩的______。
A.公正性B.严肃性C.法律性D.言辞性10、有权作出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是______。
A.县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B.设区的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C.司法部D.省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11、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的依据是______。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7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7(总分:85.01,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0,分数:20.00)1.公证证明的事项大多是民商事实体法规范的对象,公证既遵循______,还必须遵循民商事实体规范。
∙ A.公证实体规范∙ B.公证程序规范∙ C.公法规范∙ D.私法规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作为实体法中的民商法,是公证证明活动的基础和依据。
公证证明的事项大多是民商事实体法规范的对象,公证既遵循公证程序规范,还必须遵循民商事实体规范。
对此考生应熟练掌握。
2.______是指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证明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负有保密义务。
∙ A.真实原则∙ B.保密原则∙ C.独立原则∙ D.回避原则(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是对保密原则的概念含义的直接考查,属于对识记性内容的考查。
保密原则是指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证明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负有保密义务。
保守秘密是公证机构的一项重要原则,对此原则考生应熟练掌握。
3.从______之日起,当事人须按要求提供欠缺的资料和证明。
∙ A.公证申请∙ B.公证受理∙ C.公证书出具∙ D.公证经审查(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属于对法条规定内容的直接考查。
根据我国《公证程序规则》第35条第1款之规定,从公证受理之日起,当事人须按要求提供欠缺的资料和证明。
4.中国公证员协会于______年3月被国际拉丁公证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
∙ A.2000∙ B.2001∙ C.2002∙ D.2003(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属于对识记性内容的考查。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分类模拟题5_真题-无答案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分类模拟题5(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涉外公证的涉外因素?______A. 公证法律关系主体B. 公证法律关系客体C. 公证法律关系内容D. 公证书的使用地2. 我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可以办理______的我国公民申请的公证事项。
A. 驻在国B. 出境C. 国内D. 即将出国3. 具备办理涉外公证基本资格的公证处,由各______公证协会负责组织审核。
A. 县级B. 省级C. 地市级D. 业务范围区域4. 下列机构中,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的部门是______A.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B.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C.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D.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5. 我国公民王某持A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到我国公证机构办理离婚公证,我国的公证机构应______A. 不予受理B. 告知由我国外交部进行认证C. 予以受理D. 告知先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6. 对送回内地使用的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及文书的公证申请______A. 由香港律师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B. 由香港公证员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C. 由香港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D. 由我国司法部考核后在香港律师中委托的公证人予以办理并出具证书7. 委托公证人应于每年______前向司法部申请年度注册A. 11月15日B. 11月30日C. 12月15日D. 12月31日8. 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证明适用范围在______A. 内地B. 香港C. 国外D. 台湾9. 委托公证人的一届委托期限为______年。
A. 1B. 2C. 3D. 510. 以下不属于委托公证人年度注册条件的是______A. 在上一年度无违纪和旷工行为B. 在香港拥有永久居留权C. 职业道德良好,无违反《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及协会章程的行为D. 能按要求办理委托事宜11. 下列文件中,规定内地公证文书发往澳门使用无须办理认证的是______A. 《关于内地与澳门相互承认民事登记文件及公证文书的复函》B.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 司法部颁发的《委托公证人证书》D.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基本法》12. 澳门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办理证明文书的,需要通过一系列机构进行,下列不属于此类机构的是______A. “三机构”、“四社团”B. “三个立契官公署”、“四个民政登记局”C. 澳门公证人D. 中国法律服务部、澳门中旅社法律服务公司13. 从05年底开始,经初审、培训、考试、考核等一系列工作后,澳门将最终确定______名具有政府认可的私人公证员资格、执业丰富的澳门律师为司法部首批在澳门的委托公证人。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23_真题-无答案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23(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第Ⅰ部分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在我国,公证员的年龄应当在______A. 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B. 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C. 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D. 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2.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是______A. 亲属关系公证B. 国籍公证C. 学历、学位公证D. 抵押贷款合同公证3. 下列机构中,可以依照《公证法》的规定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的部门是______A.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B.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C. 外国驻我国使(领)馆D.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4. 证明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的公证属于______A. 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B. 民事法律行为方面的公证C. 具有法律意义文书的公证D. 特别公证5. 公证机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为______A. 追偿债款B. 解除收养关系C. 遗嘱D. 婚姻6. 公证处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公证处调查,受委托的公证处收到委托调查书后,完成调查的期限为______A. 15日B. 1个月C. 2个月D. 3个月7. 拍卖公证属于______A. 民事法律行为公证B.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C.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证D. 合同内容8.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制定时间为______A. 2001年B. 2002年C. 2003年D. 2004年9. 受诉机关应自接到或收到投诉的次日起多少天内对投诉事项依法作出处理______A. 30日B. 40日C. 60日D. 50日10. 律师事务所终止业务活动______A. 须报地方律师协会批准B. 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C. 须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D. 须报中华律师协会批准11. 张律师在承办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时,不小心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原件及复印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依法正确的处理方法为______A. 由张律师承担次要赔偿责任B. 由张律师和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赔偿责任C. 由张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D. 由张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张律师追偿12.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______A. 可以提起上诉,无须征得当事人同意B. 可以提起上诉,只需获得当事人的默认即可C. 可以提起上诉,但须得到当事人的特别授权D. 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得提起上诉13. 担任一审民事案件代理人的律师,在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情况下______A. 可以自然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B. 应经人民法院同意,才能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C. 必须与当事人重新签订委托合同才能成为二审程序当事人的代理人D. 即使当事人要求并委托,也不能再成为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人14.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为的行为是______A. 排挤其他律师B. 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C. 私下会见检察官D. 私下接受委托人的赠与15. 李律师作为被告人陈某的辩护律师出庭辩护。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重点
公证与律师制度是中国法律体制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自考学法的考生来说,理解并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很重要。
下面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
公证制度:
1. 公证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公证员的资格条件、任职方式和职责;
3. 公证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4. 公证书的形式、效力和使用;
5. 公证的撤销和复效;
6. 公证系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
7.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
律师制度:
1. 律师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律师的资格条件和执业要求;
3.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4.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和管理;
5. 律师执业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6. 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
7. 律师责任和惩罚。
此外,自考还需要关注公证与律师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公证法》、《律师法》等,以及相关的案例和典型论述,以深入理解和掌握公证与律师制度的具体内容。
以上是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的重点内容,考生可以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这些内容,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学习和思考,提高自己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同时,还应注意考试的命题方向和重点,合理安排备考时间,提高备考效率。
自考00259公证与律师制度章节详细讲义课件

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公证员第五章公证书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公证程序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三章律师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第十七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第一章公证法律制度概述学习目的和要求程。
第一节公证法律制度的概念、特征一、公证二、公证法律关系二、公证法律关系123三、公证的特征123谢谢第二节公证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一、公证法与民商法的关系123二、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目的二、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动。
三、公证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四、公证法与宪法的关系谢谢第三节公证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一、新中国公证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从1949年到1957二、公证制度受到的冲击和影响1958三、公证体制改革和《公证法》的颁布实施2005年8月282006年3月12006年3月82006年7月1系。
谢谢第四节公证法律制度与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一、公证的独立性(12二、公证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1)(2)(3)谢谢第二章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学习目的和要求一、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则。
第一节真实原则一、真实原则的概念二、真实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12二、真实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2谢谢第二节合法原则一、合法原则的概念3二、合法原则在公证活动中的要求12谢谢第三节独立原则一、独立原则的概念谢谢第四节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1(1(2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21138一、自愿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的概念3谢谢第五节回避原则一、回避原则的概念23条第1款第3一、回避原则的概念务。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第二十一章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法律责任★律师职业道德,是指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所应恪守的道德准则。
★律师的职业道德,体现了律师职业的本质和特点:1、职业性2、自律性3、约束性4、宽泛性★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的意义首先,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其次,律师职业道德是提高律师素质、纯洁律师队伍的必要手段。
★律师的职业道德的内容基本准则的内容1、律师必须忠实于宪法、法律。
2、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以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业内外言行,以影响、加强公众对于法律权威的信服与遵守。
4、必须保守国家机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5、律师应当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6、律师必须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7、律师应当关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8、律师必须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执业职责的内容1、律师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因涉及专业领域问题而邀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参与办理,且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被邀请的律师事务所之间以书面形式约定法律后果由前者承担并告知委托人的,不违背上述的规定。
2、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3、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4、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做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做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5、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委托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6、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庄重、耐心、有礼貌地对待委托人、证人、司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7、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以下行为:(一)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二)欺骗、欺诈的行为;(三)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四)明示或暗示具有某种能力,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改变既定意见的行为;(五)协助或怂恿司法、行政人员或仲裁人员进行违反法律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资料(15)
第二十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附带民事
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以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活动。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担任代理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
1、当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拒绝代理的权利。
2、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有权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诉讼;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代理律师的意见。
3、有权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
5、在法庭审理中,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发
问的权利。
6、对控辩双方当庭出示的证据发表意见,进行质证的权利。
7、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的权利。
8、在执业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9、参加二审审理,或者在二审不开庭审理时,对案件发表意见
的权利。
★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义务主要有:
1、律师代理权必须基于委托人的明确授权委托,当法定或约定
的代理权消灭的情形出现时,代理即告终止。
2、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越权或擅自转委托。
3、必须在委托的权限内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无正当理由,拒绝代理或不履行职责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4、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5、不滥用代理权。
6、保守当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当事的隐私。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的特征
1、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自刑事案件立案至判决裁定
生效这一阶段,律师才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活动。
2、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未经被代理人
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
4、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限制,即专指持有有效证书、执行法律
事务的律师。
★委托代理和委托辩护的区别: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活动,没有委
托权限的限制,其辩护内容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律
师辩护,是律师依据自己对证据的判断、事实的认定与法律的理解,
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和意见,律师应充分听取,但只能支持其
合法的要求,接受其正确的意见;对非法的要求和意见要对其进行法
律教育,让其放弃或收回。
★刑事诉讼律师代理的意义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一方面可以辅助国家专门机关充分行使追诉
犯罪、审判犯罪的职能,使案件得到正确及时的处理,惩罚犯罪分子;
另一方面,可以对公安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进行制约,保障国家追诉
权、审判权有目的地行使,防止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放纵犯罪,维护
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自诉案件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的委托担
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进行的诉讼活动。
★自诉案件的类型
1、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
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注意:第3种类型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反诉的条件是:
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
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该案有关的犯罪行为;
3、反诉的案件必须属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
★五、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提起反诉时应注意的情况
代理律师经自诉人委托可以行使辩护职能。这时,该律师身兼二
职,即是代理人,又是辩护人,在诉讼中既代理自诉人在自诉中行使
控诉职能,又作为自诉人的辩护律师在反诉中行使辩护职能。但是应
当注意,在行使代理职能时,应按照自诉人授权的范围进行代理活动;
在行使辩护职能时,应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活动。
★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他
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为维护被害人的
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代理律师与公诉人的联系与区别
主要联系:诉讼方向是一致。
主要区别:
1、诉讼地位不同。公诉人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代表国
家行使对犯罪的追诉权。有权支持起诉、变更起诉或撤销起诉。代理
律师受被害人的委托参加诉讼,行使属于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法律赋
予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处于控诉一方当事人的辅助人地位。
2、诉讼职责不同。公诉人是代表国家追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
国家、社会造成的危害,主要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同时,作
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负责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
监督。代理律师只代表被害人个人,侧重维护被害个人的合法权益。
3、工作重心不同。公诉人作为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出
庭支持公诉,需要对全案事实、证据以及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全面评价。
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的诉讼活动,其工作重心就是依法行使法律赋予被
害人的诉讼权利,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案件律师代理的工作主要有:
1、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
2、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工作;
3、出庭参加诉讼的工作;
4、庭后的工作。
★被害人特有的诉讼权利
1、对侵犯自己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有权向公安
司法机关报案或控告;对有关机关不立案的决定,有权被告知并申请
复议;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请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立案。
2、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
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内,应当告知被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3、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结果告知被
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也可不经申诉,直接向法院起诉。
4、对于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
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有
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刑事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为维护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接受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之前,进行审查的内容:
1、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提的刑事诉讼是否已经提起。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是否适格。
3、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否正确。
4、附带诉讼民事诉讼的其他条件,如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否由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即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有明确的诉讼请求,有无事实和证据;
是否在法定期间内即刑事案件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等等。
★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
1、帮助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进行调查,申请鉴定。
4、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建议或者帮助委托人向人民法
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参加法庭审理,指导、协助或代理委托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
指导委托人参加法庭调解,帮助准备调解意见。
6、征求委托人对一审判决、裁定的意见,告知委托人有权对一
审判决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协助委托人对一审判决、
裁定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本文编辑:http://www.hncle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