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贷款业务 第一节 贷款发放与归还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委托贷款业务的管理,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流程,依据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规范及我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行实际,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自然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我行作为受托人依据有关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币种、金额、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并收回的贷款。
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为借款人,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由委托人指定。
第三条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中我行作为受托人,协助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审查项目合规性,监督贷款的使用,督促借款人按协议规定还本付息,并收取一定手续费。
委托贷款属于收费性质的中间业务,各授信业务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到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除监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我行原则上不得向有委托贷款余额的委托人新增授信。
第四条我行作为受托人在受托权限内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委托人推荐借款人或借费用目,不得参加委托人的贷款决策,不得代委托人垫付资金发放委托贷款,不得代委托人垫付应纳税金,不得代借款人确定担保人,不得挪用委托人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资金,不得代借款人垫付资金归还委托贷款或者以自营贷款置换委托贷款代委托人承担风险,不得为委托贷款提供各类形式担保,不得签订改变委托贷款业务性质的协议或协议,不得有其他代为承担风险的行为。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委托人委托我行办理委托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委托人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并有权从事委托贷款业务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委托人用于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资金是其合法拥有、自主支配的资金;(三)委托人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预留印鉴,并将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在借款人提款前一次或分次存入;(四)委托贷款额不超过委托人在我行存入的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额。
第六条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二)借款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政策规定。
贷款发放与回收

贷款发放与回收一.贷款相关知识1.金融:货币资金的融通(流动)2.信用: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货币借贷行为二.贷款知识1.贷款工作内容:贷前工作①贷款申请②贷款调查贷中工作①贷款审批②贷款合同签订与发放贷后工作①贷后检查②贷款回收2.贷款工作步骤:第一步:贷款申请第二步:贷款调查3.贷款所需条件:①公民(18-65),完全行为能力→[派出所]身份证、户口本 [单位]工作证、在职证明、单位②稳定工作收入,有偿还能力→收入证明,个人纳税证明③首付不低于总价的30%→[银行]银行账户及存款证明④合法有效购房合同、贷款用途明确→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⑤有价值的抵押物,不低于总价→⑴关系证明(所有权)市场评估⑶抵押物合法⑥银行规定其他条件4.贷款所需提供资料:①贷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②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借款人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借款人婚姻状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借款人需提供在北京地区开支的储蓄卡或活期储蓄存折原件(用于贷款)⑥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及财务部门公章以下情况提供:近三个月工资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房屋出租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其他收入证明借款人其他财产证明(包括已有借款人或配偶的房屋,汽车,基金,保险,股票等)财务报表等⑦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⑧首付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⑨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表4.贷款申请表的编制5.贷款调查的提纲与技巧⑴Who 申请人借款人是谁(借款人资格等基本情况调查)借款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共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⑵Why 为何借款(借款原因调查)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途计划⑶When 借款何时归还贷款(经营状况,经济和财务效益,调查)这是贷款前调查的主要内容,要分析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基本条件<1> 对工作状况进行调查<2>对借款人经济能力进行调查⑷What 借款单位从何做担保(抵押物和保证单位情况调查)<1>抵押物是什么,在哪里,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调查分析⑸How 调查意见如何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明确以下事项<1>贷与不贷贷多带少<2>具体金融<3>贷款期限<4>贷款利率<5>其他意见⑹调查人单位,姓名,职务和日期名词解释1.借款人:从经营贷款中资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贷款管理办法

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综述本贷款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贷款业务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申请贷款第一节贷款申请条件1. 借款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借贷资格。
2. 借款人须提供真实、准确的借款申请材料。
第二节贷款申请审查1. 金融机构对借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2. 审查中发现虚假材料或严重信用问题的,将拒绝贷款申请。
第三章贷款审批第一节贷款审批程序1. 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进行审批。
2. 审批过程中需审核借款用途、还款来源等关键信息。
第二节贷款审批额度1. 审批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贷款审批额度。
2. 贷款审批额度由金融机构决定,借款人不得强求提高。
第四章贷款发放第一节贷款发放条件1. 借款人需提交完整的贷款发放申请材料。
2. 贷款发放前需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查和确认。
第二节贷款发放方式1. 贷款可以以一次性或分期的方式发放。
2. 借款人需在签署贷款合同后按时领取贷款。
第五章贷款管理第一节贷款利率1. 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根据市场情况和借款人信用决定。
2. 贷款利率调整应公平合理,借款人有权了解和查询。
第二节贷款还款1. 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按时还款。
2. 还款逾期将收取一定的逾期利息或罚款。
第六章贷款违约与处理第一节贷款违约1.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属于贷款违约行为。
2. 贷款违约将有可能影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
第二节贷款违约处理1. 金融机构可采取催收措施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2. 在催收过程中,金融机构应注意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附则本贷款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实行。
以上为贷款管理办法,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机构或部门。
银行分行外汇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分行外汇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外汇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保证我行外汇贷款业务依法合规开展,根据《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外汇管理条例》、《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施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银行##分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流程》(##银津发[##]79号)、《##银行外汇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银发[##]49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行实际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外汇贷款是指我行对借款人提供的并要求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贷款。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借款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贷款人是指受理外汇贷款的本行各业务经办单位(含各支行、营业部、业务拓展部门,下同)。
第四条客户向我行申请外汇贷款时,可单笔申请,也可以先行取得最高额综合授信,并按规定在综合授信期限内和综合授信额度内申请外汇贷款。
第五条外汇贷款原则:一、坚持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原则。
在人民银行信贷政策界定范围内开展外汇信贷业务。
二、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
对产品销售有市场、货款回笼快、经济效益明显的出口创汇企业,可实行贷款倾斜政策。
三、坚持合规性原则。
外汇贷款发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必须有利于地方经济和整个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四、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
外汇贷款投放额度必须符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存贷比例管理要求。
第六条加强外汇信贷资产风险控制。
外汇贷款实行贷款风险管理,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精神,实行贷款五级分类。
第二章外汇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七条外汇贷款的对象:借款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并且符合与我行建立信贷关系的条件。
第八条外汇贷款的条件:外汇贷款申请人,除具备产品和服务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外汇资金严格按要求使用等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己在我行开立外币结算账户或资本金账户,人民币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二)借款人必须持有所在的人民银行核发年检有效的贷款卡;(三)申请中、长期外汇贷款,还必须符合:1、新建项目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占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必须符合我行现行信贷管理政策要求。
贷款业务基础知识

贷款业务基础知识贷款业务是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资金需求而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
在现代金融体系中,贷款业务是银行业务的核心之一,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贷款业务的基础知识,包括贷款的定义、贷款分类、贷款申请流程以及贷款的风险与管理等。
一、贷款的定义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借款人,并约定借款人按照一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本金和利息的金融行为。
贷款通常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可以用于个人消费、企业经营、房屋购买等各种目的。
二、贷款分类根据借款人的不同,贷款可以分为个人贷款和企业贷款。
个人贷款主要用于个人消费或购买房屋、车辆等,而企业贷款则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
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贷款可以分为等额本息贷款和等额本金贷款。
等额本息贷款是每期还款额相等,包括本金和利息;等额本金贷款则是每期还款本金相等,利息逐渐减少。
此外,贷款还可以按照担保方式分类,有无担保贷款和有无抵押贷款之分。
无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无需提供任何担保物的贷款,而有担保贷款则需要提供担保物或第三方担保。
三、贷款申请流程1. 填写贷款申请表:借款人需要填写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申请表格,提供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
2. 提供相关资料:借款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3. 评估与审批: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评估和审批,包括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
4. 签订合同:借款获得批准后,银行或金融机构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还款利率、期限等。
5. 放款:在合同签订后,银行或金融机构会将贷款款项划入借款人的账户。
四、贷款的风险与管理贷款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机构需要进行风险管理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可回收性。
1. 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直接影响到贷款的风险。
金融机构需要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2. 利率风险:贷款利率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负担和金融机构的利润。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加强风险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邮储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展的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合规开展业务。
(二)审慎经营:充分评估风险,遵循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
(三)以人为本:关注客户需求,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邮储银行总行负责制定小额贷款业务政策和操作规程,各分支机构负责落实并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管理第一节机构管理第五条各级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团队,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业务顺利开展。
第六条各级分支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小额贷款审批部门,负责审批小额贷款申请。
第七条各级分支机构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配备充足的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节人员管理第八条邮储银行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二)熟悉小额贷款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备一定的信贷风险评估和分析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邮储银行对小额贷款业务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十条客户可以向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小额贷款申请。
第十一条申请小额贷款的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二)贷款用途证明;(三)信用评级证明;(四)其他邮储银行要求的资料。
第十二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收到贷款申请后,应进行审核,包括:(一)审核客户身份信息;(二)审核贷款用途;(三)审核信用评级;(四)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第四章贷款发放与回收第十三条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
第十四条贷款发放后,邮储银行应定期对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用途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贷款到期后,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邮储银行应提供便捷的还款渠道,提醒客户按时还款。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指引

利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辖村镇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固定资产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进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村镇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固定资产贷款遵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和公平诚信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
第二章贷款的分类第五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其他固定资产贷款等。
第六条固定资产贷款按照借款人主体分为既有法人贷款和新设法人贷款。
第三章贷款的条件、用途、额度、期限、利率、担保第七条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发且有效的贷款卡;(三)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信用状况良好;(四)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第八条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入文件;(二)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三)符合国家有关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四)符合项目准入的相关标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贷款应有明确对应的项目和合法的用途,并有明确、合法的还款来源。
第十条固定资产贷款金额应在符合项目资本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贷款期限应在测算借款人(或项目)现金流、投资回收期、偿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超过十年的,应按照当地监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等手续。
贷款业务概述课件

贷后管理
定期检查
金融机构定期对客户的还款情况 进行检查,确保客户按期还款。
风险评估
金融机构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 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风险处置
对于出现风险的客户,金融机构 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如提
前收回贷款等。
03
贷款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信用风险
01 总结词
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期足 额偿还贷款而产生的风险
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支持环保、节能 减排等领域的项目,金融机构可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提高 自身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06
案例分析
某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案例
总结词:稳健增长
详细描述:该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出稳健的增长态势。通过合理的风险控制和产品创新,该银行在个人 住房贷款市场占据了较大的份额。
数字化转型有助于提高贷款业务的效率和透明度。通过线上 申请、审批和放款流程,客户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贷款 服务,同时金融机构也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和还款能力,降低不良贷款率。
个性化贷款服务
随着消费升级和个性化需求的增加,个性化贷款服务逐渐 成为市场趋势。金融机构需要针对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定制 化的贷款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 案例分析:某银行因内部流程存在漏洞,导致一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大量资金,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
政策风险
• 总结词:因国家政策调整或监管环境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 详细描述:政策风险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当政策发生变化时,可能会对银行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例如,货币政策紧缩可能导致市场流动性减少,进而 影响银行的信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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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贷款业务第一节贷款发放与归还贷款是银行的主要资产,通过向企业及个人提供资金,解决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同时银行收取一定的利息,贷款业务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借款人一般应为贷款提供充足有效的担保(分为质押、抵押、第三方担保、信用担保等方式),以作为贷款第二还款来源,贷款的资金流向应与申请贷款的资金用途相符,不得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按期偿还本息。
信贷业务各个环节都有很大的风险性,我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确保我行资产安全。
本章主要介绍柜台业务中贷款的发放及归还。
一、基本规定1、必须凭信贷部门提交的经有权人签批的相关资料办理贷款发放、提前归还等业务。
2、贷款到期由借款人使用支付凭证归还。
逾期贷款可从存款账户主动扣收,存款不足,可分次扣收(含欠息)。
3、贷款抵质押物品按信贷部门提供的金额(认定价值)入账,纳入“704抵(质)押品”表外科目核算,记账员和保管员分离,并按规定入库保管。
二、贷款的发放(一)业务审核1、业务受理。
录入柜员在收到信贷部门提交的借款借据、借款申请书、贷款合同、提款申请书、放款通知书、信贷业务审批表、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或计划支付清单、实际支付清单)等后,应进行合规性审查:(1)借款申请书、贷款合同、放款通知书、提款申请书、信贷业务审批表、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或计划支付清单、实际支付清单)等是否由相关信贷审批人员批准签字;(2)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是否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3)借款借据第一联是否签具借款单位预留印鉴;(4)各类申请书和合同是否按规定由各方签章确认,签章是否符合规定;(5)放款通知书与借款借据和合同的各项要素是否相符;(6)抵(质)押合同上的金额是否与抵(质)押收据上的金额相符。
(7)各类合同是否加盖双方的骑缝章2、如果贷款是由总行放款中心审批的,只需对放款通知书、借款借据、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或计划清单、实际支付清单)的合规性审查。
(1)借款借据是否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2)借款借据第一联是否加盖客户预留印鉴;(3)放款通知书和借款借据各项要素是否相符;(4)放款通知书是否有放款中心审批人签字。
(二)业务操作1、录入柜员点击“贷款业务”→“贷款处理”→“3001贷款发放”,进入录入界面:2、输入借据号后,从信贷系统查回返显合同号、户名、产品名称、所属部门、调整生效时间、是否受托支付、第一还款账号、客户经理号。
当是否受托支付为“是”时,弹出如下受托支付信息,进行核对。
贷款发放后同时会把贷款金额做止付处理。
3、按入账通知书上信息,依次输入基准利率、浮动类型、浮动比例、罚息上浮率、执行年利率系统会自动计算,输入贷款金额、还款方式、发放日、到期日和入账账号。
入账账号类型根据入账账号判断,入账账号户名回显。
提交时与查回的借据信息进行比对,如果不一致,系统会给予提示。
当还款方式为自定义时,弹出如下还款计划,进行核对。
4、当产品为委托贷款时,还要求输入委托存款账号和还款模式(下拉选项为自动/手工,默认为自动)。
还款方式为自动,是指委托贷款还款后本金会自动返还到委托人结算账户。
还款模式手工,是指还款本金返回到委托存款账户。
公积金贷款必须选自动且本金入暂挂账户。
5、提交成功并打印凭证点击“提交”按钮,弹出“交易成功”的提示,产生贷款账号。
柜员将贷款账号抄录在借款借据上(一式五联复写)。
(1)并完成柜员交易凭证和客户回单打印,打印内容分别为一联通用凭证、一联通用凭证(客户回单)。
(2)交易成功后系统会联动到贷款短信签约界面。
提示:还款是否需要短信提醒?如果点击“否”,则退出交易;如果点击“是”则联动到公共模块中的“贷款短信管理录入”,输入贷款账号、手机号码、户名、办理人姓名、办理人证件类型、办理人证件号码。
打印贷款短信签约成功回单。
(三)会计分录:借:贷款账户 1220/1230贷: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人账户2010/2110发放委托贷款:借:委托存款 2820贷:委托存款镜像账户 2820借:委托货款-借款人户 1720贷: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账户2010/2110发放银团贷款(我行为代理行时)借:银团贷款账户 1270贷: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账户2010发放银行团贷(我行为参与行时)借:贷款账户 1270贷:银团本息暂挂账户 2620(四)回单处理1、客户回单一联通用空白凭证、借款借据第四加盖清讫章作为客户回单。
借款借据第五联加盖清讫章交客户经理。
如图:2、柜员凭证摆放(1)、录入柜员在一联通用凭证上加盖清讫章作为贷款发放的主凭证。
(2)、借款借据(第一、二、三联)加盖清讫章、放款通知书、贷款合同、抵(质)押合同(若有抵质押物清单也应做附件)、借款申请书、用信审批表、放款业务审批表、提款申请书,以上资料都加盖附件章作为附件。
(如果是总行放款中心审批的贷款,借款借据的第一、二、三联加盖清讫章和附件章,放款通知书加盖附件作主凭证的附件。
)(五)注意事项1、委托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在发放前,需先从委托人结算账户将金额转入委托人存款账户。
贷款发放后将贷款金额从委托人存款账户转到委托人存款账户下的镜像账户。
2、等额本金按月、按季;等额本息按月、按季的还款方式和自定义还款方式的贷款,其放款日须与贷款到期日的年月日的“日”前后一致。
如:2016-01-12--2026-01-12.。
3、如果贷款发放的入账账号是新开户(新开账户未满三天),那么在发放贷款前需要先做2402账户信息维护,取消三天止付。
4、如果住房类贷款产品需要将贷款转给第三方,贷款发放时候入账账号直接输第三方结算账号即可。
5、我行只作为参与行时的银行贷款,入账账户应输入内部账号(银团暂挂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给代理行,贷款还款时需手工操作还款。
如果代理行划回的金额与我行计提利息金额不符,先做利息调减再做还款。
6、“入账账号”字段账户状态和账户属性判断,如果状态为正常、今日开户的,属性为正常、止付-存款证明、中间业务等属性可以进行放款,账户属性为止付、冻结、资金池则不允许放款。
7、针对不同的担保方式,客户经理所提供资料也不同。
若采取保证的方式,则提供保证合同(包括一般保证合同或最高额保证合同),做传票附件;若采取抵押的方式,则提供抵押合同(一般抵押合同或最高额抵押合同),做传票附件;若采取保证加抵押的方式,则需提供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做传票附件。
8、除微型贷、循环贷外,普通贷款、银团贷款的以下两种情况均使用该交易:(1)我行作为代理行时,我行出资部分的贷款发放;(2)我行作为参与行时的贷款发放。
三、受托支付确认(一)业务审核1、业务审核。
录入柜员受理信贷部门提交的贷款人受托支付确认书,应进行合规性审核:(1)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填写经办行意见,客户经理及审核人是否签字。
如是经放贷款中心审批还需放贷款中收填写审批意见,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
(2)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是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贷款人受托支付通知书与支付凭证上收付款人是否一致。
(二)业务操作1、录入柜员点击“贷款业务”→“贷款处理”→“3005受托支付确认”,进入录入界面:2、输入借据号,从信贷系统查回贷款账号、所属部门、户名、入账账户、入账账户可用余额由核心查回。
3、柜员可根据贷款受托支付通知书进行手工解除止付。
列表中显示该借据下的所有受托支付信息,认真审核受托支付通知与交易界面上的各项要素是否一致,如需解除止付,可以左边□内打勾。
4、提交成功并打印凭证。
完成柜员交易凭证打印,打印凭证内容为一联通用凭证。
(三)会计分录无(四)回单处理1、客户回章无2、柜员凭证摆放一联通用凭证加盖讫章作为受托支付确认的主凭证,受托支付通知书加盖附件做为附件。
(五)注意事项1、该交易是将受托支付金额作解除止付处理,解除后不允许撤销。
2、受托支付确认成功后也不允许贷款发放冲账。
3、同一条受托支付信息多次操作,系统会报错。
4、受托支付通书中的名称和账号必须与系统中一致。
四、贷款的归还(一)业务审核1、业务审核.录入柜员审核客户递交的转账支票、绍兴银行提前还款申请表(提前还款是需客户经理提供)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1)必须记载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准确。
(2)转账支票金额为本息合计,收款人户名为该贷款企业,是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绍兴银行提前还款申请审批表必须由信贷审批人签字,如果是到期日还款则不需要审批。
(4)当还款类型为欠还欠款、逾期结清时可以直接从客户账上扣款,可以不提供支付凭证。
(二)业务操作1、录入柜员选择“贷款业务”→“贷款处理”→“3003贷款归还”,进入交易界面:2、输入借据号,从信贷查回反显贷款帐号、合同号、户名、产品名称、客户经理号、贷款性质、年利率、还款方式、贷款放款日、到期日、贷款金额、剩余本金以及欠息、应计利息等信息。
3、选择还款类型,下拉选项有:归还欠款、提前还本、提前结清、到期日及逾期结清四种还款类型。
4、还款类型为归还欠款时,可选择“是否调整欠款顺序”,是或否,如选是,会弹出如下图,可将产品层的欠款顺序调整一次,还款总金额可输入,金额不能超过欠款合计金额。
5、还款类型为提前还本时,需要输入“提前还款本金”金额,输入的金额应小于等于剩余本金,如果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等额本金按月/等额本息按季/等额本金按季时,需选择变期/变额,用于确定提前还本后的剩余本金重新计算还款计划。
6、现转标识可选择现金/转帐,还款帐号可输入帐号、科目号或内部帐号,还款帐号户名回显,可修改。
7、还款总金额除归还欠款时可自由输入,但不能超过“欠款合计”金额,其他还款类型都由柜面直接计算出金额反显。
8、凭证类型可选转帐支票/普通存折/借记卡/特种转帐凭证/其他,如果选择转帐支票时,需要输入凭证签发日期和凭证号码,同时需要验印;如果选择普通存折时,需要输入凭证号码、回显支取方式,支取方式为凭密时还要求输入密码;如果选择借记卡时,需要输入密码。
9、提交成功并打印凭证完成柜员交易凭证和客户回单的打印,打印凭证内容分别为一联通用凭证、一联通用凭证(客户回单)。
(三)会计分录1、归还非减值贷款时:借:库存现金/还款账号1010/2010贷:贷款账号—本金 1220/1230借:库存现金/还款账号1010/2010贷:应收利息1330借:应收利息1330贷:应计利息13302、归还减值贷款时:借:库存现金/还款账号1010/2010贷:贷款账号—减值本金1220/1230借:库存现金/还款账号1010/2010贷:表内利息收入5010借:表外利息收入7051贷:表外应收利息70503、归还垫款时:借:还款账号—借款人2010贷:垫款账号12804、归还委托贷款时:借:还款账号—借款人2010贷:委托贷款账号1720借:委托存款镜像账号2820贷:委托存款户2820借:委托存款户2820贷:委托人结算帐户2010借:还款账号—借款人2010贷:委托贷款利息暂挂账户2620借:委托贷款利息暂挂帐户2620贷:委托人结算账户20105、归还公积金委托贷款时:借:还款账号2010贷:公积金贷款账号1720借:委托存款镜像账号2820贷:委托存款户2820借:委托存款户2820贷:公积金贷款本息挂账户—本金2620借:还款账号2010贷:公积金贷款本息挂账户—利息2620(四)回单处理1、客户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