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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交管局 122
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处 85395040
武汉市海事局 83800110
公路《运输》管理处 83641334
公路管理处 昼间 68820116
夜间 68820113
武汉市园林局 82420382
武汉市邮政局 11185
长江水上搜救中心 12395
(自来水公司)
武汉供电公司 95598
武汉天然气气公司 85863382
汉口 85776020
武昌 88037932
汉阳 84665630
百江燃气公司(罐装气)
95007
武钢江南燃气热力公司 87271438
武汉广电有线网络公司 96516
湖北有线 87854466
汉口银行 96558
汇丰银行 800-830-2880
花旗银行 800-830-1880
东亚银行 800-830-3811
------------------------------
人身保险
社会保障热线 12333
中国人保 95518
平安寿险 95511转1
中国人寿 95519
新华人寿 95567
汉阳区 84843446
武昌区 88873822
洪山区 87393996
东湖风景区 86776173
东湖高新开发区 87491700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59712319
-----------------------------
中国银行 95566
工商银行 95588
武汉市民政局 85765847
武汉市规划局 82700001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合作单位的公告“十四五”时期是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开局五年,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需要对中长期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为进一步凝聚共识、集思广益,更好发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我委经广泛征集多方意见,论证确定了一批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其中,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研究课题有17个(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研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全面推进“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布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事关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要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用为主、虚实结合、远近结合的原则,研究提出既符合长远目标要求、又能在未来一个时期推进实施的思路和举措,作为“十四五”规划思路起草和纲要编制的重要基础。

1.紧扣时代主题。

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要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新目标,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把事关湖北“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关键领域的重要问题研究深、研究透。

2.强化战略导向。

围绕构建“一芯驱动、两带支撑、三区协同”的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强全要素、全产业链、全地域地统筹谋划,同时,注重前瞻性和引领性,使研究成果更加符合湖北发展特点,遵循发展规律。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

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23•【字号】武发改价格〔2016〕794号•【施行日期】2016.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16〕794号各区发改委(物价局),各相关成品油经营企业:现将《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29号)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2月23日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2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改委),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在鄂分公司,各相关成品油经营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和《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成品油升级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我省车用汽柴油质量从第四阶段到第五阶段升级有关价格政策通知如下:一、加价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车用汽柴油(标准品)质量标准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的,每吨加价标准分别为170元和160元。

普通柴油价格参照同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

零售价格尾数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国Ⅴ89号汽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品质比率暂按国Ⅳ90号汽油、93号汽油、97号汽油品质比率执行;柴油仍按现行规定不变。

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仍按《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1号)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武政办〔2022〕79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9日武汉市完善和改进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为完善和改进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办法,创新缴费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参保覆盖率,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方式方法,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服务等方面改程序、减环节、增渠道,打造“掌上为主、网上为辅、线下兜底”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新模式和“参保缴费不见面、线上线下自由选、代征银行全覆盖、街道社区就近办”的便民服务新环境,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一)规范参保政策。

统一执行国家、省有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鼓励和引导符合年龄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积极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修订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经办规则和风险防控机制,守住政策底线,防范经办风险。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二)改进参保方式。

改革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续保、停保等业务只能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方式,增加掌上办、网上办渠道,实现线上线下均能办理,由灵活就业人员自由选择。

线上可以通过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公众号、“湖北政务服务网”PC端办理;线下可以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和区、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武政办[2005]107号【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08.12【实施日期】2005.08.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5〕107号2005年8月12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社会中介机构是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估价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价格事务所、专利代理机构、科技咨询机构、职业(人才、劳动力)介绍机构等经济鉴证或交易类中介机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得到了较快发展,其作用日益显现。

但是,目前我市社会中介机构仍然存在着量质不符、规模偏小、信誉不高等问题,这亟需在改革和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

为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现就促进我市社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与原则社会中介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目标是: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中介监督服务体系;通过正确引导,积极扶持,促进其诚信经营、自律自强;经过几年努力,力争使我市社会中介机构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具有严格自律性的行为规范,形成一批影响力大、信誉度高的先进典型。

社会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的原则是:(一)改革与发展并重。

坚持在发展中改革,以改革促进发展。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重点抓好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和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推动其上档次、上规模,为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注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注销)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变更、注销)1、政策依据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⑵、《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4】2656号)⑶、《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鄂政发【2005】12号附件三)⑷、《武汉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武政【2005】53号附件)2、申办事项咨询方式:⑴东湖开发区管委会6楼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7880430)⑵网址:/网址/3、申请条件凡《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武汉市2005年本)》以外、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4、评审中介服务机构不需要5、办理审批事项的地点和乘车路线:地址位于武汉市珞瑜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可乘15、18、25、59、401、510、518、521、536、583、591、593、613、702、703、709、728、901、810、72路公交车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站下车。

6、申报资料⑴《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可从指定网站/ 项目投资的“办事指南”栏下载)填好并盖章;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⑶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⑷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⑸法律、法规要求上报的其他材料。

⑴网上申报湖北省企业项目投资备案系统网站(/)登记注册、填写企业备案信息,网上填写的内容要与纸质版《湖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保持一致。

⑵受理(提交材料前可先致电67880430)①申请人将准备齐全的证件提交受理窗口,窗口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②窗口人员查看企业网上登记填写的项目信息;③经审查书面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格式且已在网上登记注册的决定受理。

⑶决定对于同意备案的项目,材料经分管负责人签批后,由受理窗口制作备案证,及时通知企业领取备案证。

省发改委和经信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省发改委和经信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挂湖北省推进武汉城市圈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省武汉城市圈综改办”)、湖北省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省鄂西圈办”)、湖北省能源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省能源办”)。

一、职责调整(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依据国家关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意见,及时修订调减省级投资核准目录,提高核准项目的规模(限额)标准,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国家和省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少数需报省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地方政府审批、核准、备案,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3、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指导和综合协调,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6•【字号】武政〔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武政〔2024〕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强化工作统筹,科学制订办理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系统谋划所承办的责任事项,特别是牵头单位(无牵头单位的,责任单位即为牵头单位,下同)要统筹相关责任单位科学制订具体工作办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形成工作闭环。

各牵头单位于2024年2月8日前,将办理方案和督办工作人员名单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填报样式见附表1、2)。

二、强化责任落实,高效推进办理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承办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强作风、提效能、抓落实。

对于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责任事项,牵头单位要研究建立市级层面调度推进机制,必要时可提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统筹协调,破解难题、合力推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硬账硬结。

三、强化督办协调,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纳入市级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各责任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确保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从2024年第二季度起,各牵头单位要在每个季度第1个月20日前,将责任事项完成情况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表3)。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季度梳理汇总形成办理情况报告按程序报审,并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督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予以通报,并反馈市考评办,作为各责任单位年度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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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一路三角湖路88号市民服务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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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五环路特1号江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新华路408号
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518号硚口区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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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300号
主办:武汉市蔡甸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
会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
汉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薇湖路
黄陂发改委前川街黄陂大道380号
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发展二路俊隆科技园A楼518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武珞路456号
联系电话、邮箱
投资处联系人:鲁良超027-********;规划处联系人:文良渊027-********;综合处联系人:任洪丞027-********;办公室联系人:彭桂华027-********;交通处联系人:潘 峰027-********;重点处联系人:胡兴027-********
电话:027-******** 邮编:430014
Email:jiangan@ 联系电话:82738626 027-********/027-********
027-********
027-********
电话:027-******** 传真:027-********
电话:027-******** E-mail:dxh88@ 电话:(027)85720969 传真:(027)85720969
联系电话:83426373,83426375
联系电话:027-********转8031 发改委
联系电话:027-********、027-********。

发改委(物价局)86864891
电话:027-********
电话:(027)81568215 邮箱:
xxzx@;
办公室: 027-********
联系方式:61008363
联系人:朱志珩159********;咨询库:金明83668083;电子邮箱:whtpd2012tc@选址意见:郑浩南027-********;
联系电话: 027-******** zjsjbgs@
备注
hbfgwmaster@;
电话:(086)027-******** Email:sysop@
主 任 胡立武
副主任、局长 吴志国
副主任 李勇(正处级)、刘燕
转8009建设局
武昌区发改委重大项目科;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物价局)窗口
86845819城乡建设局;青山区红钢三街3号
联系人:市发改委服务业处吴婉秋;联系电话:8279612618971396628
电子邮箱:282286071@ ;联系人:市发改委财贸处 蔡晚生联系电话:82796153;崔 婷QQ:1874713006 电话:82796076;吴婉秋QQ:282286071 电话:82796072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一路17号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核准备案窗口,咨询电话:027-********
副总程斌; 工程比选;钱堃kun83668075 130********;梁培定83668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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