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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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人们开始关注和重视精神健康问题。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心健康,各国纷纷建立了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展开论述,从管理的背景、目的、具体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展望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管理背景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或调节精神活动的药物,如抗抑郁药物、抗精神病药物等。

这些药物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其潜在的危险性,一旦滥用或不合理使用,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

因此,各国为了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监管和控制。

二、管理目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确保精神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通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监督精神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并提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2.防止精神药品的滥用和泛化。

精神药物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和副作用,不合理的使用可能导致身体和心理的损害。

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减少滥用行为,保护公众免受相关风险的侵害。

3.加强对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控制。

通过规范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处方行为,控制精神药品的使用量和使用方式,促进合理用药和临床治疗的质量。

三、具体措施为了实施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1.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制定有关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面的责权,规范精神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和使用行为,为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2.建立药品监管机构。

国家设立专门的药品监管机构,负责精神药品的审核、注册、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性的监测和监控。

3.加强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培训。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和医生对精神药品的认知和合理使用能力,各国加强了相关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疗水平和质量。

4.建立药品信息平台。

通过建立药品信息平台,公布精神药品的相关信息,包括药品说明书、副作用、禁忌症等,方便公众及时获取药品信息,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 医院精神药品处方使用管理改进措施
2.1 建立相应的指导制度 以人为本是医院主要的理念,保证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疗
体验是医院一直追寻的目标,因此为了保证患者能够安全、合
理地使用精神药品,在临床中要根据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随
访指导制度,根据需要长期使用精神药品,但又无法前往医院 的患者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专门的电话随访服务 [3-4],安排
1 医院精神药品处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不规范 在 临 床,精 神 药 品 是 一 种 较 为 特 殊 的 药 物,其 使 用 具 有
较为严格的规定,要求相关医务工作者对患者的用药进行必
要 的 指 导,以 保 证 患 者 用 药 的 安 全 性,保 证 患 者 能 够 得 到 有 效的治疗 [2]。但是在临床中,由于患者情况的不同,部分患
1.3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不完善 精神药品是临床中特殊的药物,其一方面能够对临床中
神药品的常用剂量,并且规定剂量的使用范围,要求相关人员 详细记录实际的用药情况,并安排专门的人员定时进行核对和
的 患 者 进 行 有 效 的 治 疗,另 一 方 面 也 存 在 着 一 些 负 面 的 作 审查,保证药物流动透明化;或者利用 His 系统对精神药品处方
专门的人员定期电话随诊,及时了解患者用药情况,告知患者 如何正确使用药物,给予其相应的用药指导,同时告知患者家 属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当患者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询问医 生或者将患者送往医院,以免出现严重的后果,保证用药的安 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患者的治疗和康复 [5]。而针对在医院中住 院治疗的患者,可安排相应的护理人员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理的药物使用出现意外情况,要及时告知医师,在医师的指导 下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处理,将药物对患者的影响降到最低 [6]。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主要涉及到药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首先,对精神药品的生产环节,应当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生产标准。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确保生产出的药品符合药典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

同时,对于精神药品的新品种上市,还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和评价,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次,在精神药品的流通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系统,对药品的流向进行严格控制。

必须对药品批签发和经营企业进行管理,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假冒伪劣药品和不合格药品的流入市场,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同时,还需要对医疗机构和药师进行培训,提高其对精神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水平,防止药品被滥用或误用。

在精神药品的储存和配送环节,也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储存单位必须符合相关的储存条件和要求,保证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药品的配送需要建立起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药品可以追溯到每个环节,便于对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进行监管和控制。

最后,在精神药品的使用环节,医疗机构和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用药指南和规范,确保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

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时,应当遵循临床指南,严格控制用药的适应症和用量,防止药品的滥用和误用。

同时,医生还需要对患者进行药品的说明和指导,让患者了解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除了对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储存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外,还需要加强对精神药品的监测和评价。

必须建立健全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和药品安全评价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不良反应和安全问题,确保公众的健康安全。

总之,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完善,严格监管各个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用药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防范精神药品的滥用和不当使用,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具有调节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药品,对人体神经系统有一定影响的药物。

根据药物的风险程度,国家将精神药品分为三类,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对人体神经系统有较强作用并具有较大的依赖性和滥用风险的药物。

为了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我国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一、药物分类与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将精神药品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划分分为三类,其中第二类精神药品又细分为二级和三级精神药品。

二级精神药品主要用于一般医疗机构,三级精神药品主要用于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

国家药监局是负责精神药品的监管机构,负责对第二类精神药品进行注册、生产、备案、检验等工作,并加强对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临床使用审批与规范临床使用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需要,合理应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过程。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临床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

首先,医生需要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评估,并参考临床使用指南和专家共识,确定是否需要应用第二类精神药品。

其次,医生需要向医疗机构内部的药事管理部门提交临床使用申请。

药事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患者信息和用药合理性,并审查医生的处方是否规范和完整。

最后,医疗机构内部的药事管理部门将审批通过的使用申请报送给国家药监部门进行备案。

国家药监部门会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

临床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规范还包括药物的剂量、用药时机、疗程以及患者的反应监测等方面的要求,旨在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准确的治疗效果,同时避免药物滥用和依赖的风险。

三、生产与销售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和销售也受到严格的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生产设备,严格控制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销售渠道也受到限制,只有经过国家药监局认可的药店和医疗机构才有资格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健康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精神药品作为治疗精神疾病的重要手段,在维护人民身心健康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了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精神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定义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具有一定的中枢神经系统作用,主要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药品。

这类药品通常具有较高的药理活性和潜在的不良反应,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和管理。

二、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基本原则1. 分级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精神药品,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般来说,精神药品会根据其成分、毒性、治疗范围等因素划分为多个级别,对高风险药品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

2. 注册制度原则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批准文号。

只有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

3. 生产质量管理原则对于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产品的质量安全。

同时,监管部门也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检,以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4. 配送和零售管理原则二类精神药品的配送和零售环节也需要受到严格的管理。

在药品配送中,必须保证药品的运输环境符合要求,并防止药品途中的污染和损坏。

药店在进行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合法合规。

5. 信息管理原则为了加强对精神药品流通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十分重要。

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药品的跟踪溯源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三、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具体措施1. 许可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必须先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生产企业应该向相关药品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据,经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得许可。

2. 质量控制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按照药典标准进行操作,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对精神疾病有治疗作用,但同时存在较大滥用和依赖风险的药品。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各国普遍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监督和控制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使用和存储。

本文将探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执行的关键要点。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分类和监管机构二类精神药品按照其化学成分和作用机制,可分为苯二氮䓬类药物、非苯二氮䓬类药物、苯基乙醇胺类药物等多个类别。

不同类别的药物对应不同的监管措施和执法标准。

在管理体系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中国负责监督二类精神药品的机构。

该机构负责审核和批准二类精神药品的注册申请,制订相应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并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和使用制度1. 药品销售准入制度为了控制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和流通,国家设立了药品销售准入制度。

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此外,医疗机构在使用二类精神药品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其有效和安全的使用。

2. 处方管理制度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师在处方时需要遵循统一的处方格式和要求,并且必须是持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才有权开具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

此外,患者购买二类精神药品,也需要凭借合法有效的处方才能购买。

三、二类精神药品的存储和运输管理为了保证二类精神药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涉及药品的存放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的监控与控制,以及药品运输过程中的包装、封存和监管要求。

同时,对于进出口二类精神药品也有严格的监管程序和要求。

四、二类精神药品的广告和宣传管理为了防止二类精神药品的滥用和误导消费者,相关主管部门对药品广告和宣传活动实行严格监管。

广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夸大疗效、误导患者和消费者。

同时,禁止对二类精神药品进行虚假宣传和促销。

总结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疾病、调节精神活动的药物,包括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等。

由于这类药物的特殊性质,对其管理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精神药品的管理,我国实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其中以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为重点,下面就对这一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二类精神药品的定义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精神药品分为三类: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和三类精神药品。

其中,二类精神药品是具有一定副作用的精神药品,适用于医生的处方和指导下使用。

具体而言,二类精神药品是指能够调整精神活动、改变精神状态,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的药物。

二、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1. 生产和销售许可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生产和销售二类精神药品需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生产要求和质量标准,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销售单位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方可从事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并要求销售单位建立详细的销售记录和销售档案,确保药品的追溯性。

2. 药品处方和购买限制二类精神药品必须经过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患者在购买时需要出示医生的处方。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考虑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并注明使用方法、用量和使用期限等信息。

医生在开具处方时还要严格掌握药物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等信息,确保患者的安全。

3. 药品信息和警示语二类精神药品应在药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药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处方药物标志以及使用和存储的注意事项等信息。

药品的说明书应该详细介绍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内容,以便患者正确使用。

4. 药店销售管理药店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在有药师或医生指导的情况下进行。

在销售过程中,药师或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并告知患者药物的禁忌症、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药店应建立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的档案,并进行定期归类整理,以备药品的追溯和监管。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是指对于特定的精神药物在其销售、购买和使用过程中需要符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一般来说,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和监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需要获得相关的许可和监管。

生产企业需要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销售商需要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审查,确保生产和销售过程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2. 处方管理:二类精神药品一般需要医生开具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医生在开具处方之前需要考虑患者的病情和需要,根据医学知识和经验来判断是否适用该药物。

患者在购买时需要出示有效的处方,并按照药方上的剂量和使用方法使用药品。

3. 使用限制和警示:由于二类精神药品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和潜在的副作用,使用时需要一定的限制和警示。

例如,一些药物可能会产生依赖性,使用者需要注意控制用药时间和剂量,避免产生药物依赖。

同时,一些药物还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需要告知使用者并监测其使用过程。

4. 宣传和教育:对于二类精神药品的宣传和教育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销售商和制造商不能过度宣传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应当以科学、客观的方式介绍药物的作用和注意事项。

此外,相关部门还会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生和药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他们正确理解和使用精神药品。

总之,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旨在保证其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患者的权益和健康。

我院住院药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改进

我院住院药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改进我院住院药房是患者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涉及到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尤为重要。

随着医疗环境和患者需求的变化,我院对于住院药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改进势在必行。

本文将重点探讨我院住院药房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现状分析我院住院药房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1. 药品管理不规范目前,住院药房内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现象。

药品存放不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差错、未能及时更新用药信息等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给患者的治疗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2. 用药信息不及时更新医疗环境的变化使得用药信息更新的速度也需要加快。

当前,住院药房在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中,用药信息更新不及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信息的滞后会导致患者接受到的治疗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增加了医护人员的工作负担。

3. 安全风险问题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在当前的管理中,一些患者的用药情况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对患者的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二、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院住院药房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进措施,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1. 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规范住院药房内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存放、发放、使用等环节。

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包括药品的接收、存储、发放、记录等环节,以确保每一步的操作都符合标准,并严格执行。

2. 强化用药信息更新加强医护人员的用药信息更新培训,确保医护人员了解最新的用药指南、药物不良反应和禁忌症等信息,并及时更新到患者的用药记录中。

建立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使得患者的用药情况能够得到及时跟进和更新。

3.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意识针对患者,加强用药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第二类精神药品使用的认识和安全意识。

加强医患沟通,及时了解患者的用药情况和反应,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的引导和解释。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精神药品是指用于治疗精神障碍的药物,根据其药理作用和危险性可分为三类,即一类精神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和三类精神药品。

在我国,对于精神药品的管理十分重要,尤其是对于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对药物依赖性轻、使用安全性高、且在临床上有令人满意的疗效的精神药品,常用于治疗焦虑、抑郁等精神障碍。

由于其特殊性质,需要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有效性。

首先,二类精神药品的准入机制十分严格。

任何一种新的二类精神药品都需要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

审批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药物的药理作用、药效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不良反应等因素,确保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次,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规定的标准。

销售药品的药店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并遵守药品销售管理规定。

患者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避免滥用或误用。

另外,二类精神药品的监管工作也十分重要。

国家药监部门负责对二类精神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掌握药品使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总的来说,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通过严格的准入机制、依法管理和有效监管,可以有效地避免药品滥用、误用和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希望我国在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方面不断完善,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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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确保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安全,加强经营过程中的监控管理措施,达到安全、合法经营的管理目标。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

四、内容第二类精神药品是指列入“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第二类”的药品和其它物质。

1、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

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

2、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经营管理、药品质量以及安全管理中,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人。

3、凡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均应按规定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

4、建立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及购进、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各项记录,记录实行计算机管理。

5、第二类精神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票账货款相符。

6、第二类精神药品账册及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7、第二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应相对稳定,其管理人员和直接业务人员、储存、运输等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10学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业务培训,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严格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赋码和出入库“见码必扫”操作,确保正确核注核销,及时处理系统预警信息。

加强对下游企业销售的管理,电子监管预警信息提示收货企业核注信息有误的必须立即暂停供货、进行调查,发现销售数量和流向等情况异常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9、建立安全经营评价机制。

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保证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有关管理要求和企业经营实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并记录。

10、每月10日前及每季度末,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上月或上季度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销售流向和库存情况。

一、目的严格把好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业务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经营质量安全。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购进环节的质量管理。

四、内容1、药品配置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

2、只能从第二类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

不得从任何非法渠道进货。

3、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3.1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3.2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3.3核实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3.4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采购中涉及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按《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资质审核制度》执行。

4、采购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需审核供货单位是否有《进口准许证》。

5、第二类精神药品采购员按月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报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执行计划。

指定专人签订进货合同,并加盖公章、注明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6、采购第二类精神药品,货款应汇到供货单位的银行账户,禁止使用现金进行药品交易。

7、对有特殊温度要求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公司应自备或要求供货单位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冷藏车或冷藏设备运输,并收集、做好运输过程中和到站提(接)货时的“提运随货同行冷链温控记录”。

8、购进第二类精神药品品种应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药品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

一、目的强化入库前的收货、验收管理,保障入库的第二类精神药品质量符合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收货、验收管理。

四、内容1、药品到货时,收货员应当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对照随货同行单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资料不全或内容不符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拒绝收货。

2、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

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拒绝收货。

3、销后退回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凭“销后退回申请单”和“药品销售记录”,确定为本公司售出的药品方可收货,并填写“销后退回药品收货记录”。

4、收货员收货时应检查外包装情况,如发现包装破损、挤压变形、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等问题,应对有以上问题的所有包装的药品开箱拣货。

不符合收货要求的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拒绝收货。

5、收货员将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放入待验区待验,并填写“商品收货单”,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

5、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验收,要实施专人验收。

验收时除了核对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一般验收项目外,还要核对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未按规定标注的不得验收入库。

6、验收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索取每批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验收时注意检验外包装以及封带的完好性,异常情况应当加强抽样检查。

7、对有特殊温度储存要求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在符合规定的条件场所进行验收,并随到随验,不得延误。

8、验收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按品种索取加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并按批号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知单》复印件。

检查其包装、标签是否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经验收确认合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将验收信息录入商务系统,做好“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并按规定程序入库。

10、对销后退回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必须逐箱验点至最小包装。

核对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数量等,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并做好“销后退回药品验收记录”。

11、对有质量问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验收员应当拒收,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同时通知药品配置中心。

12、对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及时进行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

一、目的加强在库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以及出库药品的质量检查,保障在库药品质量安全和出库药品符合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在库保管、养护、出库复核质量管理。

四、内容1、公司设置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的专区,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2、专区设置有防盗设置和相应的防火设施,设置合格品区、待验区、发货区、退货区、不合格区。

3、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存放,应当符合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条件,合理储存,并做好仓库的色标管理工作,近效期药品逐月填报“药品催销表”。

4、保管员应当严格保管制度,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专区存放、专帐记录、专人保管,杜绝差错,严防流失。

5、养护员应指导、配合保管员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做好温湿度监测系统自动监测和记录,保障在库药品的质量。

6、养护员按《药品养护操作程序》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定期进行循检,并填写养护记录。

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和在库时间较长的药品应加强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质量可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养护员立即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中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确认。

8、第二类精神药品出库时执行《药品出库复核、拆零拼箱操作程序》,需专人复核并签字确认,发货和出库复核应依据出库凭证所列项目与实物逐项核对,检查包装并做好“医药商品出库复核记录”。

9、对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复核完毕后应进行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

10、办公室负责对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并做好记录。

储运部应当经常检查维护药库防盗、防火设备和防盗监控设备,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11、第二类精神药品在保管中造成损耗和损失时,储运部应进行实物核对,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做出处理意见。

一、目的规范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特殊管理药品的销售符合规定。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的质量管理。

四、内容1、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以将销售给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区域性批发企业、其他专门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2、严格审核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建立“客户资质审核表”。

审核时执行《购货单位及采购人员资质审核制度》,保证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造成流弊事件。

3、向其他企业、单位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当每次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

4、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用户货款必须汇到我司银行账户,禁止使用现金进行药品交易。

5、药品配置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开票工作,开票员按照商务系统的设定,将其销售给合格客户。

同时跟踪核实药品到货情况。

6、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开票员应同时、如实开具发票,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7、开票员做好“药品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8、对已售出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发现质量问题,销售员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必要时配合召回已售出的药品,并做好详细纪录。

9、对已售出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如发现药品不良反应,销售员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

一、目的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防止丢失、损毁、被盗。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输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运输质量管理。

四、内容1、第二类精神药品可通过铁路、邮寄、托运或自行运输送货至购货单位法定仓库。

托运前确定托运经办人,选择相对固定的承运单位。

托运经办人在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写“第二类精神药品”字样,运单上加盖托运单位公章。

收货人只能为单位,不得为个人。

储运部应将有关托运单整理归档以备查。

2、运输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应加强管理,采用封闭式运输工具或其它措施,有专人押运,中途不应停车过夜,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损毁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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