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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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应急使用)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应急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范文本)(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预算;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

(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范文本)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2017版)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2017版)本小区(大厦) ? ?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 ?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

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损坏状况如是电梯维修项目,请确认是否属于维保范围(□是□否),是否属于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范围。

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档案资料文件

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档案资料文件

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档案资料文件第一篇: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档案资料文件维修资金申报流程及档案资料文件为了正确使用好物业维修资金和保护好物业公司自身利益,特编写以下维修资金使用流程及维修资金档案管理资料,供大家参考:一、维修资金使用流程1、立项:项目维修资金使用一般是从工作例行检查、维保养护检查或业主报修开始预立项,然后有项目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业委会、业主代表一起核实、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予以立项确认。

2、选择施工单位按规范编写施工预算、网上下载或去市物业办领取《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填写后上报市维修资金办审批。

3、审批通过后领取市物业办打印的《维修资金使用建议》(2种纸张,粉红色A3纸和白色A4纸)《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征询意见表》《南京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

4、将《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在小区公示并广泛宣传,公示期为7天,(申请费用超过5万元的项目,公示前电话通知物业办进行现场拍照)。

业主在充分了解《维修资金使用建议》后如实填写《征询意见表》,业主意见征询通过后和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和审计单位签订审价协议。

5、公示报审资料(公示期7天):《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征询意见表》复印件及施工预算,拍照并打印公示资料(申请费用超过5万元的项目,公示前电话通知物业办进行现场拍照)。

6、去市政务中心A207窗口交件。

7、市物业办短信回访与审核,通过后拨70%合同款。

8、施工。

9、竣工验收和竣工审计。

10、带上竣工验收报告和审价报告和工程结算发票(复印件)、审价报告发票(含复印件)去市政务中心办理结尾款手续。

11、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可在物业合同中约定或专门约定(需要全体业主表决),遇到应急情况可直接申请使用。

二、维修资金档案资料1、维修资金立项事由资料由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维保养护或业主报修开始预立项,然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业委会、业主代表一起核实,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的予以立项申报。

(可以是工作日志、维修接报单、维保单、品质检查报告、会议纪要和业委会决定;可付照片)。

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利用流程

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利用流程

南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利用流程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机构。

以下是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利用的流程概述。

2.申请提交: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或亲自前往申请。

申请人需要注意提交材料的时间,通常有指定的申请期限。

3.审核核实: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等方面的核查。

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要求,将继续进行下一步的审批程序。

4.收到批复: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一定时间内出具批复意见,并将批复意见告知申请人。

批复意见包括维修资金的金额、使用范围、维修期限等信息。

申请人收到批复意见后,可以继续进行后续的维修工作。

5.资金拨付:根据批复意见,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拨付维修资金给申请人或相关维修单位。

申请人需要按照批复意见的要求使用维修资金,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监督。

6.完成维修:申请人可以根据批复意见进行房屋维修工作,可以选择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在维修期限内,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安排维修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7.维修验收:维修完成后,申请人需要通知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维修验收,包括房屋的物理状态和维修质量。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派员对维修工程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评价。

8.监管和维权: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维修过程进行监管,确保维修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

申请人如果遇到维修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可以向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申诉,寻求相关维权措施。

以上是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利用的流程概述,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变化。

申请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仔细阅读申请指南和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使用维修资金,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一般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示范文本)3、工程预算;4、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表(通过业主议事系统表决的提供系统生成的表决结果);(原件,示范文本)6、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汇总结果公示;(原件,示范文本)7、审价合同及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造价咨询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监理合同;(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监理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维修资金首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示范文本)注: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 单项维修费用超过8000元;一次性使用超过15000元;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维修项目(详见宁房物[2006]189号)。

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余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项目费用结算发票;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4、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维修资金余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示范文本)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2017版)单位编号: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2017版)一、事由根据(相关业主)反映,经区资金管理部门组织等单位、业主代表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发生损坏,拟委托(单位)申请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总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一般使用)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一般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原件,示范文本)3、工程预算;4、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表(通过业主议事系统表决的提供系统生成的表决结果);(原件,示范文本)6、维修资金使用业主表决汇总结果公示;(原件,示范文本)7、审价合同及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报告;(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造价咨询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8、监理合同;(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非备选库监理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维修资金首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原件,示范文本)注:维修工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预算审核和结算审核: 单项维修费用超过8000元;一次性使用超过15000元;涉及整个物管区域的维修项目(详见宁房物[2006]189号)。

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单项维修工程造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余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项目费用结算发票;3、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8000元及以上项目)4、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维修资金余款申请材料公示情况说明。

南京小区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小区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小区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的维修、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1998)213号]及《南京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宁政发(2000)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维修基金管理依“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幢、按单元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条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楼房内或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产权人或部分产权人共同所有且使用的房屋的有关部位及设施设备。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项目应依照《物业管理公约》约定。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

第四条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成立后,由业委会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产权人向市房管局指定的银行开立账户存储。

业委会申请开户时,应填写《业主管理委员会维修基金开户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开户申请书;2、业委会成立的批准文件;3、产权人分户清册;4、业委会主任私章和业委会的印鉴;5、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

第五条维修基金需使用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业委会应委托专业的有资质的企业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2、经业委会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3、维修工程结束后,业委会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业委会出具的证明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房屋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包括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计划及经费预算,报业委会批准后执行。

维修项目完成后,业委会应根据竣工决算进行维修基金的具体分摊,并计入各产权人明细户中。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委会应召开业主大会作出支出决议:1、一次支出维修基金30万元以上的。

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

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

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1. 概述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是指在进行维修项目的资金支出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步骤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

2. 流程步骤以下是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的具体步骤:2.1 提交维修申请维修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维修申请。

申请中应包含以下信息: - 维修项目的具体描述 - 维修项目的预算 - 维修项目的时间计划2.2 部门审批维修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将对维修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中,部门需评估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且验证预算是否足够。

部门审批结果可以是通过、驳回或者需要进一步修改。

2.3 预算审批如果部门审批通过,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进行预算审批。

预算审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批主要包括: - 维修项目的预算合理性评估 - 维修项目的资金来源确认 - 维修项目的成本控制方案2.4 终审与审批预算审批通过后,维修项目需要进行终审与审批。

终审与审批由高级管理层负责。

终审必须审核项目的所有细节,并确保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到公司整体运营。

2.5 批准与通知维修项目的终审与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批准维修项目,并通知维修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实施。

2.6 实施与监督维修项目的负责人需要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实施,并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维修项目按照预期完成。

2.7 结算与审核维修项目实施完成后,财务部门将对维修项目进行结算与审核。

结算过程中,财务部门需核实实际支出是否与预算相符,并检查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3. 示例以下是一个示例的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1.提交维修申请:–描述:修复公司办公楼漏水问题–预算:50000元–时间计划:5天2.部门审批:–部门经理评估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部门经理验证预算是否足够–结果:通过3.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维修项目的预算进行评估–确认维修项目的资金来源–制定成本控制方案–结果:通过4.终审与审批:–高级管理层对维修项目进行终审–确认项目细节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整体运营–结果:通过5.批准与通知:–相关部门批准维修项目–通知维修项目负责人进行实施6.实施与监督:–维修项目负责人按计划进行实施–进行监督和控制,确保按预期完成7.结算与审核:–财务部门核实实际支出与预算相符–检查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果是否符合要求4. 总结维修资金使用的审批流程确保了维修项目资金的合理、透明使用,保证了维修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应急使用)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应急使用)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范文本)2、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范文本)(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1、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范文本)2、工程预算;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

(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范文本)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范文本)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2017版)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2017版)本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

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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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
(应急使用)
注:单项维修工程在2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聘请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材料
(应急使用)
一、首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一)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原件,示文本)
2、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原件,示文本)
(二)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
1、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实施方案;(原件,示文本)
2、工程预算;
3、工程合同;(非备选库施工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应急维修工程审价合同和预算审核报告;(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工程监理合同。

(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二、尾款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维修工程验收报告;(原件,示文本)
2、应急维修工程项目结算发票;
3、应急维修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及发票;(单项5000元及以上项目)
4、应急维修工程监理报告及发票;(单项20万元及以上项目)
5、应急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公示情况说明;(原件,示文本)
6、属于电梯故障的,提供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报告。

(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表
(2017版)
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区资金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

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应急维修工程项目说明
(2017版)
本小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于年交付使用,按有关规定,现已超出质量保修期。

目前该部位、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已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依据《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拟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损坏状况
如是电梯维修项目,请确认是否属于维保围(□是□否),是否属于更换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重大修理及改造项目围。

□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控制柜□其他主要部件的修理及改造
二、维修、更新、改造的组织
本次维修(更新、改造)工程拟以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施工企业库选择、申请单位指定)选聘施工企业;拟以方式(从主管部门备选库中选取、申请人指定)选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竣工后,工程验收由人员组织人员进行,并共同签署《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验收报告》。

注:如申请人选择企业备选库以外具有法定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需提供相关说明,同时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审价。

三、相关费用及分摊
本次维修(更新、改造)工程预计费用约为元(按规定需审价的,最终以审价金额为准),分摊费用业主围:,每户按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

法律责任:在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申请人对所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确认损坏项目非第三方原因造成,严禁弄虚作假或随意增设维修工程项目,若发现超出维修资金使用围、虚设或擅自增加工程项目容、虚报工程造价等情况,造成挪用维修资金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理。

申请人(签字):受托人(签字):
联系:联系:
年月日年月日(申请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为保障业主权益,主管部门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物业管理”专栏对此次维修资金使用的相关容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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