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最全三大诉讼法知识点归类记忆
《民事诉讼法》超全记忆口诀

《民事诉讼法》超全记忆口诀民事诉讼法是我国确定诉讼程序的基本法,全文分为六十八章,由四百八十六条构成。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事诉讼法》,下面将为您呈现超全记忆口诀。
一、民事诉讼总则立信义明轮流;原告被告争竞求。
等立异,费儿辛;权利义务争理清。
二、诉讼参与人主诉求,当事人;代理人,诉权真。
辩护人,专人理;义务权益争明白。
三、起诉和答辩尽快明,珍玛出;状告辩人手套取。
证据全,义务明;时效权益掐清楚。
四、证据真实性,声证明;书证、物证交加白。
视证据,举证期;推定性证明翻篇才。
五、审判三审定,二审紧;应诉订,审理峻。
评估定,法律根;事、法、理都考核。
六、申诉和执行司法审,违法导;诉申再,服从导。
作出重,用 execute;财产拿,追讨套。
七、诉讼费用和补偿收费全,构成详;交钱提请权利明。
追赔偿,不当得;有效权利重要性。
八、特别程序保全权,部分允;重新审,法院决。
公示期,刑事过;先决定,申请就。
九、仲裁程序履行力,免争诉;异议权,法院裁。
追撤诉,以仲解;保险案,仲裁抉。
十、民事诉讼制度传唤用,裁判需;法院隐,质证为。
担保房,铁还出;诉苦涩,更明摆。
十一、附则解释力,判场遇;效力高,强制逐。
裁判保,英文译;高级立,更新章节。
以上口诀整体概括了《民事诉讼法》中的主要内容,通过朗朗上口的句子和节奏感,更易于记忆和理解。
希望这个超全记忆口诀能够帮助您更好地掌握《民事诉讼法》,更加顺利地进行民事诉讼。
记住这些要点,将能为您在实际应用中提供指引,提高诉讼效率和保护权益的能力。
祝您法律之路一帆风顺!。
三大诉讼法比较记忆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二审审限2个月,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1、不服判决,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报请本院院长批准;2、不服裁定,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特殊情况延长的规定。
1、上诉、抗诉案件两个月内审结;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诉法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
二审范围对原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第二审审理应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除外。
二审法院应当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判决原则 应当对原审法院法院的裁决和被诉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范围限制对上诉请求的有关法律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1、二审就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和抗诉范的限制;2、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自诉人上诉除外)。
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裁决 裁决裁定再审审限按一审程序审理的,3个月作出裁判,由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按二审程序审理的,2个月作出裁判,有特殊情况要延长的由高院批准(高院要延长,由最高院批准)。
再审是一审终结的用一审程序,原是二审终结的,用二审程序,提审的,按二审程序。
三个月审结,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3个月。
不予受理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可以对同一请求再次起诉。
诉讼法知识点总结

诉讼法知识点总结一、诉讼法基本概念1. 诉讼法的概念诉讼法是指规定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种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的基本法律。
它是调整当事人利益关系、保护当事人权利、维护司法秩序的基本法律。
诉讼法规定了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2. 诉讼法的性质诉讼法是一种具有程序性质的法律规范。
它是调整司法程序、规范当事人在诉讼中行为的制度性法律,具有程序性、强制性和适用性等特点。
3. 诉讼法的作用诉讼法的主要作用在于规范和约束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的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二、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 诉讼平等原则诉讼平等原则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法院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当事人的平等权利,并且公正地进行裁判。
2. 诉讼自愿原则诉讼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选择是否要求法院解决争议,并且要求法院如何解决争议的权利。
法院在解决争议时,必须尊重当事人的自愿,不得强迫当事人参加诉讼。
3. 诉讼公正原则诉讼公正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该保证审判的公正、公开、公平,并根据法定程序进行裁判。
4. 诉讼合法权益保护原则诉讼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诉讼过程中的诉讼权利。
法院在裁判时,应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诉讼有利证据原则诉讼有利证据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该重视有利于确定事实的证据,采纳有力的证据,认定事实真实性,从而作出公正的裁决。
6. 诉讼实体法与诉讼程序法的关系诉讼实体法与诉讼程序法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系。
诉讼实体法是指规定人身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而诉讼程序法是指规定司法过程和程序的法律规范。
两者相互衔接,互为基础。
三、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1. 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民事诉讼程序一般包括立案、送达、审理、判决和执行等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一般包括起诉、受理、立案、审理和裁判等程序。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法律常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涵盖了各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法律常识,下面为大家提供一些简单易记的口诀。
一、合同法借钱记合同,买房要合同。
口头约不行,书面才有证。
双方约定明,争议少纠纷。
违约要赔偿,违法要受罚。
保密要认真,解除要通知。
二、劳动法工资不拖欠,加班有加酬。
工时不得超,休息不得少。
合同要签订,权益要维护。
用工要平等,禁止歧视。
职业安全重,责任全由你。
三、知识产权法发明千万保密,专利登记要及时。
商标独特亮,著作权创作亮。
版权侵权说“不”,地理标志保护牢。
保护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是底气。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条款明,欺诈说“不”。
质量有问题,三包来赔偿。
假冒伪劣货,违法必罚。
公平正义维,合法平等追。
五、行政法行政权有限制,依法行政要牢记。
程序合法性,公正是前提。
审批权规制,裁量权不能滥用。
公民的利益要至上,权利要保障无虞。
六、刑法故意犯罪定,“各有所定”。
杀人偿命债,贪污罪重审。
侵犯财产要赔,侵权责任不应忘。
善恶有报应,社会和谐是目标。
七、民事责任法过错侵权赔偿,合同履行免职责。
隐私保护要,信用维护要。
人格尊严守,租赁合同照办。
以上是一些法律常识记忆口诀,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记忆法律相关的知识。
当然,这只是一些基本的口诀,具体的法律知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加详细的学习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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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法重点提示(精)

2011年司法考试民诉法重点提示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了解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的内容和区别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主体分为两种,一种主体在诉讼中除了享有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外,还有权实施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诉讼行为,这种主体既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又是民事诉讼主体,他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和第三人。
另一种主体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但无权实施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消灭的诉讼行为,因此,只能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不能称为民事诉讼主体,他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了解第四章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和指导思想了解第五章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依法调解原则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及时判决。
”2、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类型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3、辩论原则的辩论形式当事人进行辩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4、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利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主管与管辖1、管辖恒定原则的概念和内涵民事诉讼,在受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得因据以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改变为其他法院管辖。
2、管辖异议的法律规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异议,应当审查。
3、级别管辖,重点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4、地域管辖:普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
和四种例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1、5点(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规定(三种: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管辖的概念(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同一案件都享有管辖权和处理方法(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的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定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常识快速记忆口诀讲解学习

法律常识快速记忆口诀法律常识记忆口诀一、管辖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诉讼法总结知识点
诉讼法总结知识点一、诉讼的基本程序1. 诉讼的主体: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和裁判机关。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一方,负有请求权利的主体;被告是被请求承担义务的主体;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他人;裁判机关是处理案件的司法机关。
2. 诉讼的适用程序:诉讼根据不同的案件和请求的内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
普通程序适用于一般民事案件,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证据交换、陈述意见等;简易程序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由于案件简单,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判决。
3. 诉讼的起诉:起诉是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起诉应当符合起诉要件,包括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相关证据原件、副本,以及送达原告副本的被告副本等。
4. 诉讼的答辩:被告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进行答辩,可以进行辩护、举证等行为。
5. 证据的举证责任:原告有举证责任,即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予以支持;被告在提出抗辩时,应当提供证据予以支持。
6. 各种证据的规则:诉讼中的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对各种证据的规则,诉讼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7. 闭庭审理:闭庭审理是诉讼的重要程序,即法院在收集完证据后,对案件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陈述意见,法庭将就案件进行判决。
二、诉讼的法律效力1. 诉讼法律文书的效力:诉讼中的法院文书包括裁定、判决、调解书等,这些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诉讼结果的法律效力: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调解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调解履行义务。
3. 诉讼保全的效力: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以对案件作出保全的裁定,以保障案件的诉讼目的,保全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司法裁判1. 司法裁判的独立性:司法裁判应当独立于行政和其他机关,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 司法裁判的公正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秉公正裁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对当事人一视同仁。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三大诉讼法审理期限对比记忆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三大诉讼法审理期限对比记忆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三大诉讼法审理期限对比记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三大诉讼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这三大程序法内容较为繁杂,且诉讼期限容易记混,现将其总结归纳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例题: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是( )。
A.六个月B.八个月C.三个月D.两个月答案:D。
2、关于诉讼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民事诉讼法的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三个月B、刑事诉讼一审期限比民事诉讼一审期限长C、行政诉讼一审期限与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时间一致D、行政诉讼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两个月答案:C。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
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三大诉讼法比较怎么样三大诉讼法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刑事诉绩法——官告民,民事诉讼法——民告民,行政诉讼法——民告官1.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 进行诉讼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4. 审判公开进行,但在刑事案件中,根据法律可以规定例外。
5. 实行回避制。
6. 实行两审终审制。
7. 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8. 被告人、当事人有权进行辩护,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律师承担法定的司法援助义务。
联系:都是程序法我想知道如何记住三大诉讼法三大诉讼法的比较关于调解础1、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诉意见)第92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结论: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注意是可以)(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应理解为应当)2,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第172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高法解释)第96条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
史上最全:三大诉讼法 判决类型 一览表
三大诉讼法判决类型一览表诉讼判决三要素:事实(含证据,因事实要证据支撑)、法律、程序。
PS.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类型详解行政诉讼判决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终结时,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依法对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结论性处理决定。
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有四种形式: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司法解释又增加了两类新的判决形式: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
第一,维持判决,是人民法院确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予以维持的判决。
维持判决的适用条件是:(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3)符合法定程序。
第二,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或全部违法,从而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
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效力部分或全部的否定,因而撤销判决在行政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
撤销判决可分为三种具体形式:(1)全部撤销,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整体予以否定;(2)部分撤销,是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部分予以否定;(3)判决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需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事项重新作出处理的情形。
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与维持判决对照记忆)(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1)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撤销并责令重做)(2)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3)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4)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处理。
第三,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的,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
履行判决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诉讼判决三要素:事实(含证据,因事实要证据支撑)、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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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知识点归类对比记忆第一大重点比较:基本原则和制度一、三大诉讼法的原则与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存在于三大诉讼之中,是三大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而三大诉讼法特有的原则制度是考试的重点。
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5、32条。
《刑事诉讼法》第3、6、7、12条。
《民事诉讼法》第85、92、93、98条真题链接:(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在案件审理中,借款事实得以认定,同时,法院还查明乙逾期履行还款义务近一年,法院遂根据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判决乙还甲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520元。
关于法院对该案判决的评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全面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B.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C.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辩论原则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答案】B【专家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即,人民法院只能就当事人请求裁判的事项进行裁判,对于当事人没有请求的事项,不能作出裁判,这是司法被动性、当事人处分权的体现。
本题中,法院就当事人未提出的事项——利息问题进行裁判,实际上是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正确答案是B.真题链接:(2008-3-79)法院调解和当事人和解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调解必须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而当事人和解可以发生在诉讼之外B.法院调解有法院审判权的介入,而当事人和解则无审判权的介入C.在再审程序中法院不能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双方可以进行和解D.法院调解成功后,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而当事人和解后,法院不能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答案】A B【专家解析】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分为诉讼外调解和法院调解(诉讼中调解)。
法院调解(诉讼中调解)的特征:1.发生在诉讼过程中;2.在法院主持下进行(即法院审判权介入);3.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
4.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和解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其特征有:1.和解可以发生在诉讼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之外;2. 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即没有法院审判权的介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3.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
4.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由此,A、B两项的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1条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第211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一、二审判决遗漏了应当参加的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由此,C项说法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1条规定,当事人在二审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由此,D项说法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2009-3-45)某借款纠纷案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上诉人当场将欠款付清。
关于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制作调解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实现B.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因为本案属于法律规定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情形C.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二审法院的调解结果除解决纠纷外,还具有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发生影响的功能D.应当制作调解书,因为被上诉人已经提出请求,法院应当予以尊重【答案】 C【专家解析】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法院可以对上诉的案件进行调节。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由此可知,选项A、B、D错误。
三、合议制度审判组织的组成是每年考试的重点内容,虽然这部分内容比较简单,但是大家不能掉以真题链接:(2006-3-37)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第二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C.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只能采用独任制D.独任制只适用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答案】C【专家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所以A项是正确的。
第41条第2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而第4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所以B项内容是正确的。
第40条第2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根据第14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所以D项内容是正确的。
根据第161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所以C项内容是错误的。
故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C.真题链接:(2004-3-71)下列哪些民事裁判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A.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B.关于回避的决定C.关于管辖权的裁定D.除权判决【答案】AB【专家解析】A对,《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B对,《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C错,《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错,《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
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第二大比较重点:管辖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分工,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
管辖包括:(1)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地域管辖,是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权限分工。
(3)裁定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的管辖部分司法解释繁多,冲突也多,考点十分丰富,重复率较低,考生一定要理顺法条之间的关系,根据本书确定处识别管辖法院的步骤。
行政诉讼的管辖是司法考试中较易混淆也是常考查的部分。
尤其是一般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是每年的必考点。
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
刑事诉讼的管辖为司法考试的传统考点。
在级别管辖中,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一样要注意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还要注意级别管辖的变通,在地域管辖上,既要掌握两个原则(犯罪地为主、最先受理的法院为主),还要掌握若干特殊地域管辖的情形。
就专门管辖而言,考生们要注意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此点几乎每年必考。
一、级别管辖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13、14、15、16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7、8条;《刑事诉讼法》第19、20、21、22条;《民事诉讼法》第18、20、21条真题链接:(2003-2-57)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张某玩忽职守案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C.钱某故意杀人案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答案】BC.【专家解析】依《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①危害国家安全案件;②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③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故选B、C项。
注意,D情形里外国公民是被害人,不属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17、18、19、20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刑事诉讼法》第24、25条;《刑诉法解释》第2、3、5、6、7、8、9、10、11、12、13、14条;《民事诉讼法》第22、23、24、26、27、28、29、30、31、32、33条;《民诉法意见》第17、5、8、6、11、12、13、14、15、16、18、20、21、25、26、28、29、30条;《合同法》第178、184条真题链接:(2002-3-21)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
1997年李平与王坚固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子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
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
2000 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A.A市甲区法院B.B市乙区法院C.C市丙区法院D.C市丁区法院【答案】D【专家解析】本题考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规定:“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2009-2-2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某与某军事部门有业务往来。
一日,高某到该部门洽谈工作,趁有关人员临时离开将一部照相机窃走。
该照相机中有涉及军事机密的照片。
关于本案,负责立案侦查的是下列哪一机关?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答案】D【专家解析】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故D项正确二、其他管辖相关法条:《行政诉讼法》第21、22、23条;《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0条;《刑诉法解释》第4、15、16、17、18、19、20、21、22条;《刑事诉讼法》第23、26条《六机关规定》第5条;《民事诉讼法》第35、36、38、39条;《民诉法意见》第33、66、156条;真题链接:(2008-3-82)中日合资的甲公司与设在日本的日本乙公司(其在中国没有住所)在中国A 县订立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5台电子设备,并由乙公司负责将该电子设备运到甲公司所在地的B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