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临时张挂、张贴宣传品)设置申请表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三

发布单位情况
名称
地址
类型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营业热照编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登记事项
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广告发布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广告形式
□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交通工具□充□升空器具水上飘浮物□模型□气物
广告数量
及规格
广告名称
申.
注:
1.发布单位情况中“类型”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定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集体事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热照编号”一栏应填写其与营业热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2.申请登记事项中“广告名称”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____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商品广告或_________服务广告等。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受理编号: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1、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与其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经办人为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出示工作证;属于被委托的,应出示委托书,或在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声明确认。
3、如广告牌数量超过一块的,在广告规格一栏中应分别列明,并在样件中以符号标注。
4、广告材料应详细列明广告主画面以及背板、支架、附属灯光设施等采用的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目录
户外广告设施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注:广告设置场地属于自有或租用的,应加盖产权单位章;属于物业公用部分的,应加盖物业单位章。
户外广告设置场所实景照片及场地示意图
注: 1、申请人提供的实景照片应当表现出拟设置户外广告所依附的建筑物全貌。
2、申请人提供的实景照片应当真实反映现场情况,不得对照片进行调整加工和修改制作,否则将按照提供虚假申报资料予以处理。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格

表一(一式一份):
受理编号:
深圳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注:1、发布单位情况中“类型”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集体事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与其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申请登记事项中“广告名称”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XX商品广告或XX服务广告等。
表二(一式一份):
申请材料目录
表三(一式三份):
户外广告设施样件
提交日期:年月日
表四(一式三份):
户外广告设置场所实景照片及场地示意图。
城市户外广设置申请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示范文本
宜宾市南溪区城镇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
宜宾市南溪区城镇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示范文本
现场勘察预约申请表
申请日期:
预约电话:3329105 。
2、窗口受理、预约成功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3、现场勘察承诺期限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
4、勘察人员现场勘察后,符合条件的,签署勘察意见。
现场勘察预约申请表示范文本
申请日期:2013年12月25日
预约电话:3329105 。
2、窗口受理、预约成功后,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3、现场勘察承诺期限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
4、勘察人员现场勘察后,符合条件的,签署勘察意见。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范本)

编号
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发布单位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其与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申请登记事项中“广告名称”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XX商品广告或XX服务广告等。
编号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
编号
户外广告样件
注:1、广告主情况中“类型”一栏应视实际情况填写国有企业、国有事业、集体企业、集体事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广告主为非企业单位时,“营业执照编号”一栏应填写其与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的名称及编号。
2、广告样件应标注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位置,经登记机关批准可以不作标注的除外。
3、申请登记时需提交本文书一式二份。
广告样件粘贴处加盖骑缝章。
核准登记后,本文书一
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送达发布单位与《户外广告登记证》一并作为登记凭证。
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申请表

设置户外广告牌匾申请表
申请时间:X年X月X日星期X
填表说明:
1.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应与在地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一致;因正在办理手续未取得执照,本项应填写与产权单位签署承租合同的单位名称,并标注“执照办理中”。
2.地址:经营地地址。
3.广告媒介:指灯箱、霓虹灯、牌匾等。
4.规格:按申请设置数量分别填写。
5.设置位置:建筑外立面具体位置,按申请设置数量分别填写。
6.材质:分别标明所用材质。
7.商标使用情况:根据企业自身商标使用情况,在相应位置打√。
8.申报材料明细:将申报材料逐项填写,并按填写顺序码放,漏项或不按要求填写,视为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9.申请时间:以按要求加盖公章、全套材料齐全的时间为标准填写“申请时间”。
10.填表后,在“单位名称”位置加盖公章。
越秀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联系 电 话
经 营地址
联 系 人
设置 单 位
联系 电 话
设置地址(位置)
设 置时限
委 托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设 置 内 容
主题文字
名称
横幅
空飘气球
充气式装置
海报
宣传画
颜色
规格
数量
申请理由:
单位或个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提供材料目录
初审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复审或现场勘查 (是否受理)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区城管局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注意事项:1、临时户外广告申请,必须携带《越秀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批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或其他可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文件、申请函、效果图(盖章)、受委托办理的需委托方委托证明、租用场地的需场地使用证明。
2、《越秀区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范本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1. 本申请表由武陵山旅行区治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统一编号。
2. 本表适用于户外广告设置的申请(一式三份)
3. 填报内容必需客观真实
4. 表中“申请单位”是指申请设置广告设施的广告公司,即工商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名称。
5. 表中“制作单位”是指发布广告设施的制作施工单,如是自建,应在此栏中注明。
6.“场地单位”是指广告设施所占用载体的产权单位。
7. 表中“设置地址”请准确填写路名、街名和建筑名称,如在其它设施上设置广告应准确描述具体位置,并写明参照物。
8. 表中“设置形式”是指喷绘广告牌、灯箱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
9. 表中“广告实景成效图”请用实景图片资料绘制。
10. 申请者在填写此表时, 应提交以下文件:
(1) 设置申请书面报告、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一式三份);
(2) 第一次申请设置单位,应提交户外广告营业执照及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续批要提交原批准文件);
(3) 提供广告载体产权单位同意利用证明;
(4) 广告实景成效图、设置制作设计图、设置平面示用意及文字说明。
以上文件均应交原件用于审核,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存档。
11. 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打印,笔迹工整,内容准确,不能随意涂改。
12. 本表由武陵山旅行区治理委员会负责说明。
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