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垃圾处理设备规格
城市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

5管路系统漏泄或阀门开着
01
1机组找正精度被破坏 2联轴器对中不好或损坏
02
3变速箱齿轮或轴承损坏 4鼓风机轴承损坏
03
5轴承间隙过大 6轴承压盖过盈太小
04
7主轴弯曲 8转子/叶轮平衡不好
05
9密封损坏
3、运行有杂音,振动大
2润滑油未充分冷却 3供油不足
第四节 鼓风机
按作用原理,鼓风机与压缩机分为容积式与透平式两类。容积式是靠在气缸内作往复或旋转运动的活塞作用,使气体体积缩小而提高压力。透平式是靠高速旋转叶轮的作用,提高气体的压力和速度,随后在固定元件中使一部分速度能进一步转化为气体的压力能。
1
鼓风机
2
鼓风机由转子、机壳、轴承、密封和流量调节装置组成,如图4-4-3所示。
蜗壳的作用是集气,并将扩压后的气体引向排气口。
蜗壳的截面有圆形、梯形和不对称等外径等形状,见图4-4-7。
(4)蜗壳
(7)流量调节装置。
多数污水处理厂利用电动机驱动鼓风机,最主要的运行费是电能。鼓风机给曝气系统供气时,其排气压力相对稳定,为适应不同运行工况,最大限度地节约电能,可以用变转速、或改变进口导叶片或蝶阀节流装置进行调节和控制。
01
增速器
02
多数离心式鼓风机的叶轮转速远远超过原动机的转速,因此必须配备增速器。
03
联轴器
04
机座
05
润滑油系统,润滑油系统保证齿轮和轴承充分润滑。(冷却)
6、控制和仪表
离心鼓风机的检测仪表、监控与安全装置,很大程度上是按鼓风机的特定用途、地点、规格与型号而变化,但都具有一定的要求,至少应配备下列仪表:进气温度表、排气压力表、排气温度表、油泵出口压力表、冷却器进油温度表、冷却器出油温度表、油箱温度表、油箱油位指示器、轴承温度指示器、进气过滤器压差计、滤油器压差计。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收集设施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一收集设施一、一般规定1.1垃圾收集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大件垃圾暂存点。
垃圾收集点可以采用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房(亭)等形式设置。
1.2垃圾收集设施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有效控制噪声、污水、臭气和垃圾等二次污染,并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13新建、改(扩)建项目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环境卫生工程项目规范等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所需资金应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1.4垃圾收集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腐、阻燃、耐磨、抗老化、便于移动和清洗,不易变形和毁损,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定期清洗消杀,保持干净整洁,腐蚀严重、外观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应及时维护与更换。
3根据场所、垃圾量、垃圾容重、收运频次和容器规格确定数量。
1.5垃圾分类标志的图案和配色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要求,详见附录Ao已购置的垃圾收集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
二、垃圾收集点2.1垃圾收集点的配置应做到种类匹配、数量足够、定点定位、标志规范。
2.2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应符合安全与卫生要求,地面应硬化处理。
具备供水或供电条件的,应配备照明、洗擦手、破袋等装置。
2.3生活垃圾收集点应设置投放指引,根据需要公示分类收集点的位置分布、分类投放要求、投放时间等信息。
2.4居住小区(含住宅小区、公寓和宿舍)垃圾收集点应符合下列规定:1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应以方便居民投放和满足垃圾产生量为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收集点。
2居住小区垃圾收集点应至少包含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个居民小区应至少设置1处有害垃圾收集点,1处可回收物收集点。
3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开展定时定点投放,釆用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方式的小区,应增设误时分类收集点,供未能在规定时间投放垃圾的居民投放。
4居住小区内户外公共场所(含人行道、运动场、休闲区等)宜按人流量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

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试行)1总则1.1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配置应符合规划要求,坚持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干净适用、便于管理,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和污染控制。
1.3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的基本要求。
1.4本标准适用于**市城市建成区。
1.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生活垃圾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2.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具备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功能的设备、容器、构筑物、建筑物场地、及指引设施等附属设施的统称。
包括果皮箱、垃圾桶(箱)、垃圾投放桶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指示栏(牌)等。
2.3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点放置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供单位或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场所。
2.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将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集中后,用于投放或运输的场所,包括临时集中收集点和固定集中收集点两类。
2.5单位包括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生活垃圾分类类别3.1**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可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适时予以调整。
3.1.1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3.1.2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办公区域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设置收集容器。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1 总则1.0.1 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与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 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 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
其规模与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 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0.3 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与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2.0.4 垃圾处理设施设置中,必须具有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功能。
2.0.5 城镇粪便污水处理设施不宜单独建设,应采取必要措施后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
2.0.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应列入城镇建设计划。
各单位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设置由各单位负责,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0.7 原有环境卫生设施需改建或迁建时,必须制定并落实改建或迁建的计划后,方可改建或迁建。
3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3.1 一般规定3.1.1 居住区、商业文化大街、城镇道路以及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客运码头、大型公共绿地等场所附近及其他公众活动频繁处,应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或垃圾收集容器间、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7-2005,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7、3.2.6、3.3.4(4)、4.1.1、4.2.3(3)、4.3.3、4.7.2、6.0.5、6.0.6(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标准》CJJ27-8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二月五日1 总则1.0.1为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提高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整体水平,满足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发展和完善的需要,促进城镇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
1.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功能要求,布局合理、整洁卫生、方便适用、有利于环境卫生作业等要求,并应和旧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建设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
1.0.4重大环境卫生工程设施的设置宜做到联建共享、区域共享、城乡共享,实现环境卫生重大基础设施的优化配置。
1.0.5环境卫生设施专业规划应作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的一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一并批准实施。
1.0.6城镇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城镇环境卫生所需的各类设施,必须统一规划和设置。
其规模和型式应根据生活废弃物产量、收集方式和处理工艺等确定。
2.0.2城市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简称垃圾)和居民排出的粪便(简称粪便)。
2.0.3城市生活废弃物应进行资源化回收及利用,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以利于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垃圾分类方式和分类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规范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垃圾处理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各地相继建设了大量的垃圾处理设施。
然而,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
本文就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一、垃圾处理设施的基本要求1. 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应符合土地规划要求,并尽量靠近垃圾产生源。
同时,还应考虑到周边环境、居民区等因素,以充分保证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不对周边造成负面影响。
2. 垃圾处理设施应具备垃圾储存、分类、处置等基本功能,并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
3. 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垃圾处理设施应保证周边环境的卫生与安全,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处理垃圾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
5. 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与当地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协作,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要求1. 垃圾处理设施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排放标准进行运营管理,确保垃圾处理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垃圾处理设施应制定详细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要求。
3. 垃圾处理设施应配备专业的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垃圾处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垃圾处理设施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同时,应建立设备故障报修机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5. 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完善的数据记录和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垃圾的收集量、处理量等数据,以便于对垃圾处理工作进行科学管理和决策。
三、垃圾处理设施的安全管理要求1. 垃圾处理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设计和施工标准,具备抗震、防爆等基本安全设施和措施。
2. 垃圾处理设施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本项目拟采购的主要处理设备表

城市垃圾处理项目本项目拟采购的主要处
理设备表
1. 垃圾压缩机
垃圾压缩机是本项目中的重要设备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将垃圾进行压缩,以减少占地面积。
通过高效的压缩机构,将垃圾压缩成
较小的体积,便于存储和运输。
本项目拟采购5台垃圾压缩机,以
应对城市垃圾处理量的增加。
2. 垃圾焚烧炉
垃圾焚烧炉是一种常见的城市垃圾处理设备,通过高温焚烧垃圾,将垃圾的体积减少并产生热能,可以用于发电。
本项目拟采购
3台垃圾焚烧炉,以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和能源回收。
3. 垃圾分选机
垃圾分选机是用于将垃圾进行自动分拣的设备,主要作用是将
垃圾中的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品进行分离。
它可以通过传感器等技术,对垃圾进行分拣和分类,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本项
目拟采购2台垃圾分选机,以提高垃圾处理的可持续性和资源回收率。
4. 垃圾堆肥机
垃圾堆肥机是一种将垃圾进行堆肥处理的设备,通过生物降解
过程,将垃圾转化成有机肥料,用于农田或花园的肥料。
垃圾堆肥
机可以有效消化有机废物,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本项目拟采购4
台垃圾堆肥机,以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和农田的养分回收。
通过采购这些主要处理设备,本项目旨在解决城市垃圾处理的问题,减少垃圾的堆放量,实现垃圾资源的回收利用,并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这些设备的采购和使用将对保护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和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及标准1.1分类投放容器配置要求及标准1.1.1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应与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收集方式相匹配。
1.1.2分类投放容器的数量、规格、间距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和收运频率确定。
1.1.3分类投放容器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的材料制造。
1.1.4分类投放容器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
1.1.5分类投放容器应及时维护或更新,确保容器外观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
1.1.6 本标准实施前配置的分类投放容器,可通过更新标志等措施以符合标准和满足使用需要。
1.2各类场所分类设施配置要求及标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具体区分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公共机构办公区、文教区、公共区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居民住宅区、农村等类型。
1.2.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1.2.1.1分类收集站(点)宜单独设置,并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 5m。
200 户以上新建住宅区的分类收集站建筑面积应不小于40 ㎡。
1.2.1.2分类收集站(点)应密闭且设置给排水设施,宜增设除臭装置,满足卫生、消防、运输等要求。
1.2.1.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1.4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以每周清理1次的标准配置。
1.2.1.5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应设置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数量一般以每周清理两次的标准配置。
1.2.1.6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应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1.2.2公共机构办公区1.2.2.1公共机构办公区应集中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存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并与回收或处置单位预约回收。
1.2.2.2公共机构办公区应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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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处理设备规格
城市垃圾处理设备规格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一大难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浪费,以及提高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必须对城市垃圾进行有效的处理。
城市垃圾处理设备是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关键。
一、垃圾分类设备
1. 垃圾分类平台
垃圾分类平台是垃圾分类设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垃圾分类平台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平台面积:垃圾分类平台的面积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平台面积应当足够大,能够容纳垃圾分类设备以及工作人员。
(2)平台高度:垃圾分类平台的高度应当根据垃圾分类设备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平台高度应当足够高,以便于垃圾分类设备的安装。
(3)平台材质:垃圾分类平台的材质应当具备强度高、耐腐蚀、耐磨损、易清洗等特点。
2. 垃圾分类机
垃圾分类机是垃圾分类设备中的核心部分。
垃圾分类机应当具备以下
特点:
(1)分类效率:垃圾分类机的分类效率应当达到90%以上。
(2)分类精度:垃圾分类机的分类精度应当达到0.1mm。
(3)分类容量:垃圾分类机的分类容量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4)耐用性:垃圾分类机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二、垃圾处理设备
1. 压缩机
压缩机是垃圾处理设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压缩机应当具备以下
特点:
(1)压缩能力:压缩机的压缩能力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耐用性:压缩机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3)安全性:压缩机应当具备过热保护、过载保护、漏电保护等安全性能。
2. 燃气发电机组
燃气发电机组是垃圾处理设备中的核心部分。
燃气发电机组应当具备以下特点:
(1)发电容量:燃气发电机组的发电容量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效率:燃气发电机组的效率应当达到85%以上。
(3)耐用性:燃气发电机组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三、垃圾运输设备
1. 垃圾压缩车
垃圾压缩车是垃圾运输设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垃圾压缩车应当
具备以下特点:
(1)压缩能力:垃圾压缩车的压缩能力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容量:垃圾压缩车的容量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3)耐用性:垃圾压缩车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2. 垃圾收集车
垃圾收集车是垃圾运输设备中的核心部分。
垃圾收集车应当具备以下
特点:
(1)收集容量:垃圾收集车的收集容量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收集效率:垃圾收集车的收集效率应当达到90%以上。
(3)耐用性:垃圾收集车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四、垃圾处理厂设备
1. 垃圾处理机
垃圾处理机是垃圾处理厂设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垃圾处理机应
当具备以下特点:
(1)处理能力:垃圾处理机的处理能力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处理效率:垃圾处理机的处理效率应当达到90%以上。
(3)耐用性:垃圾处理机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2. 垃圾焚烧炉
垃圾焚烧炉是垃圾处理厂设备中的核心部分。
垃圾焚烧炉应当具备以
下特点:
(1)焚烧能力:垃圾焚烧炉的焚烧能力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2)效率:垃圾焚烧炉的效率应当达到90%以上。
(3)耐用性:垃圾焚烧炉的耐用性应当足够高,能够适应长期的运行。
综上所述,城市垃圾处理设备的规格应当根据城市垃圾产生量以及垃
圾处理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垃圾分类设备、垃圾处理设备、垃圾运
输设备以及垃圾处理厂设备都应当具备高效率、高效能、高耐用性等
特点,以确保城市垃圾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