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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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指的是,为适应金融企业特点和经营规律,所制定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

该制度强调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同时充分考虑金融产品的特性和风险,确保企业的负债、资产和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下面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详解。

一、会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

在此基础上,根据金融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会计核算制度。

其中,重点应体现三个方面:1、面向风险管理的会计核算。

金融产品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较高,因此,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应体现风险管理的要求。

例如,在信贷业务中,应分别核算不同种类的贷款资产风险等级,以便对其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

2、面向业务运营的会计核算。

金融企业的日常业务包括各种产品业务和投资融资业务。

会计核算应围绕不同的业务进行分类和核算。

对于投资融资业务,应体现投资收益变动的反映,以便分析投资业务的收益情况。

3、面向内部管理的会计核算。

金融企业应重视内部管理,关注内部业务流程控制和财务风险控制。

因此,会计核算应考虑资金流动的监控和资金流程管理的需要,以便更好地掌握内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会计政策和估计的确定金融企业会计政策和估计应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确定,强化风险控制、透明度和实质合理性。

其中,应体现如下方面:1、将风险控制置于首位。

金融企业会计政策和估计应以风险控制为中心,确保会计政策和估计方案的实际应用能够实现合法、合规、透明和公正等目标。

2、适当注重科技创新。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金融业务越来越依赖科技,因此,适当注重科技创新,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信息系统,可以提高银行业务的效率和质量。

3、财务分析分析应强化。

金融企业会计政策和估计应特别注重财务分析,通过分析、比较、检测银行资产、负债、收益的构成和变动情况,以及各项风险的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进行调整,从而达到最优的业务效果。

三、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建立一套合理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控制体系,以保证企业财务管理的及时、准确、可靠和透明。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指金融企业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按照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所采取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

下面我将分为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两方面,介绍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核算、收入费用核算和业务成本核算三个方面。

首先是资产负债核算。

金融企业的特点是资产和负债规模庞大,种类繁多。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照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合理分类核算,准确计量。

金融企业常见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贷款、债券等,负债包括存款、贷款、债券等。

会计人员要依据实际交易和业务活动,合理核算金融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确保反映真实的经济实质。

其次是收入费用核算。

金融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投资收益等,费用方面包括利息成本、手续费成本、员工薪酬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照收入费用的性质和发生时点,进行核算和确认,确保收入和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后是业务成本核算。

金融企业的业务成本包括人工成本、场所费用、技术费用等。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照成本发生时点和业务活动的性质,合理确定业务成本,并确保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除了会计核算,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要求进行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两个方面。

财务报告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内容。

金融企业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些报表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结果的总结和反映,对外界提供了金融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重要信息。

业务报告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补充内容。

金融企业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对特定的业务和项目进行报告。

比如,对关键业务的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情况报告等。

这些业务报告旨在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帮助相关方更好地了解金融企业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所采取的会计核算和报告制度。

通过合理的会计核算,金融企业能够清晰地反映资产负债情况、收入费用情况和业务成本情况;通过准确的财务报告和业务报告,金融企业能够向外界提供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信息。

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大全

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大全

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大全现代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是其金融业务和经营管理的重要支撑系统。

会计制度的完善与健全对保障金融企业的经营安全和利润创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现代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会计核算基础:明确会计核算对象,确定会计核算基础和会计核算基本单位。

2.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比较法、历史成本法、现值法等。

3.会计账簿:明确各类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凭证、台账等。

4.会计核算程序:组织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流程,包括会计账簿填制、凭证填制、会计分录记载、会计资料处理等。

二、会计报表制度会计报表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状况。

2.利润表:反映企业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税金状况。

3.现金流量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和变动状况。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反映企业的股东权益分配变动状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现代金融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其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

主要内容包括:1.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年度预算、季度预算、月度预算等,以确保企业资金和经营管理的合理运作。

2.资金管理制度:包括流动资金管理、长期资金管理、借贷管理等,以确保企业的资金收支、资金使用和融资等活动的稳健和高效。

3.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对于现代金融企业而言,领取政府各类补助的管理非常重要。

应明确领取补贴的方式、审批标准、具体流程等。

四、会计稽核制度会计稽核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保障,有助于发现企业财务问题并防范财务风险。

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会计核算凭证和会计账簿: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务报表审计制度: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全面评估企业财务状况。

3.内部控制稽核制度: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稽核,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水平。

五、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是现代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简介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指金融企业为正常经营和管理需要而规定的财务会计基本制度。

它主要包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构成、基本内容、组织和实施。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订和实施好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保证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制度构成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1.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设置和管理等内容。

2.财务报表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编制、审计、发布、披露和管理等内容。

3.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负债管理等内容。

4.预算管理制度:包括年度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控制等内容。

5.成本管理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预测等内容。

6.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申报、税务审计、税收筹划等内容。

7.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目标、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等内容。

8.经营分析制度:包括财务分析、经营分析、决策支持等内容。

基本内容1.会计核算制度: 1.1 会计政策 1.1.1 费用计入原则 1.1.2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政策 1.1.3 存货计价方法 1.2 会计核算方法 1.2.1 现金基础核算方法 1.2.2权责发生基础核算方法 1.3 会计科目设置和管理 1.3.1 会计科目设置 1.3.2 会计科目管理2.财务报表制度: 2.1 财务报表编制 2.1.1 资产负债表 2.1.2 利润表2.1.3 现金流量表 2.2 财务报表审计 2.3 财务报表发布和披露 2.4 财务报表管理3.资产负债管理制度: 3.1 资产管理 3.2 资金管理 3.3 负债管理4.预算管理制度: 4.1 年度预算编制 4.2 年度预算执行 4.3 预算调整 4.4预算控制5.成本管理制度: 5.1 成本核算 5.2 成本控制 5.3 成本预测6.税务管理制度: 6.1 税务申报 6.2 税务审计 6.3 税收筹划7.内部控制制度: 7.1 内部控制目标 7.2 内部控制制度 7.3 内部控制评价8.经营分析制度: 8.1 财务分析 8.2 经营分析 8.3 决策支持组织和实施1.金融企业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确立管理科学、合理、完整、规范化的目标,通过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使企业取得有效的财务信息,从而更好地管理企业的各项业务活动。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简称企业,下同),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பைடு நூலகம் 改革方案
01
改革目标
针对现有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某金融企业提出了改革的目标,包括
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等。
02 03
改革措施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某金融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建立 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 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专业化趋势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更加注重专业化的发展,提高会计人员的 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国际准则比较
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 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国际准则借鉴
在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可以借鉴国际准则的内容和框架,提高我国金 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质量和水平。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审计流程
审计准备阶段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制 定审计计划,分配审计资 源和人员。
现场审计阶段
进行现场调查,收集审计 证据,进行符合性测试和 实质性测试。
审计报告阶段
撰写审计报告,汇总审计 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督机制
政府监督
政府机构对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确保合规性和规范性。
CHAPTER 06
案例分析:某金融企业的会 计制度改革
背景介绍:某金融企业的会计制度现状和问题
现状描述
某金融企业现有的会计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不透明、 内部控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导致了财务报告质量不高,影响了企业的决策和发 展。
问题分析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企业缺乏一套规范、科学的会计制度,同时也没 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此外,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也是 导致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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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法规中有关证券业务的规定已经被《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发布尔日期:1999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26日)废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17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简称金融企业,第三章所称银行系指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第四章所称公司系指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性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

三、金融企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如遇12月31日为例假日,仍以该日为决算日。

四、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元以上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

凭证、单据、帐折的各种代用符号为:“第”号为“#”;“每个”为“@”;人民币元符号为“¥”;年、月、日简写顺序应左而右“年/月/日”;年利率简写为“年%”;月利率简写为“月‰”;日利率简写为“日‰”;外币记帐单位和外币符号按国际惯例。

五、会计凭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帐的依据,是核对帐务和事后查考的重要依据。

银行业记帐凭证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

基本凭证是银行业根据原始凭证及业务事项自行编制的传票。

特定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专用凭证。

帐薄是记录一切交易事项、业务活动及资金、财产变化情况的重要薄籍。

一切帐薄必须根据凭证记载。

各种帐薄(卡)的种类、格式,由各银行自行规定。

帐务核对应每日和定期进行。

应保证帐帐、帐款、帐实、帐表、帐据、内外帐核对相符。

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六、金融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进步管帐信息质量,依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管帐法》、《企业财务管帐申报条例》等有关司法、律例,制订本轨制。

第二条本轨制有用于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简称金融企业,下同),包含银行(含信用社,下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任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治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三条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应当以连续、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应当划分管帐时代,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管帐申报。

管帐时代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信。

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管帐中期。

本轨制所称的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岁终和岁终。

第五条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以人平易近币为记账本位币。

营业进出以人平易近币以外的泉币为主的金融企业,能够选定个中一种泉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然则编报的财务管帐申报应当折算为人平易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金融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管帐申报,应当折算为人平易近币。

第六条金融企业的管帐记账采取假贷记账法。

第七条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应当遵守以下基来源差不多则:(一)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应当以实际产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照,如实反应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本质和经济实际进行管帐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司法情势作为管帐核算的依照。

(三)金融企业供给的管帐信息应当能够或许反应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知足管帐信息应用者的须要。

(四)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便变革。

如有须要变革,应当将变革的内容和来由、变革的累积阻碍数,以及累积阻碍数不克不及合理确信的来由等,在管帐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金融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管帐处理方法进行管帐核算,管帐指标应当口径一致、互相可比。

(六)金融企业的管帐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早或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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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制度(1)第一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总体说明(上)2001年11月27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我国统一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颁发是继《企业会计制度》颁发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又一件大事。

它对规范我国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行为,真实、完整地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高金融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制定背景(一)银行业监管标准的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市场一体化已经成为这个时代的潮流,统一开放的全球化市场规则正在形成。

为全球化的金融运行提供公共准则和监管框架的国际清算银行,支持产生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该机构的一系列银行监管国际性标准的出台都对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惯例接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正在制定有关文件,要求所有金融机构采用同样的会计准则和披露标准,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

(二)会计判断的职业化。

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日趋增多,会计处理对象日益复杂,加之人们对会计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因而在客观上就要求会计师必须运用职业判断,对金融企业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恰当的处理。

(三)我国金融机构的商业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造步伐不断加快。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不发达地区的机构网点,按经济区域和业务需要重新整合分支机构,初步形成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自我约束机制,逐步成为市场经营中的独立主体,客观上需要加快金融企业会计改革的步伐。

(四)我国会计核算制度改革和会计法规建设日趋完善。

1999年10月,新修订的《会计法》出台;2000年6月,国务院发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同年1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企业会计制度》,并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

上述制度的出台使我国会计标准的制定更加科学和明确,主要体现在:在考虑会计信息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需要的同时,充分肯定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明确了包括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谨慎性在内的会计信息质量标准;科学确立并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体系。

(五)我国金融企业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缺乏可靠性和可比性,会计信息质量差。

1993年,我国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但由于当时仍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始阶段,所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可否认地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均由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企业很少具有财务决策自主权,会计只是按照国家财务规定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因此,当时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完全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与计量问题,不能反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基本要求,不能真正体现会计信息可靠性的要求。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净残值率、报废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不符合金融企业实际,导致固定资产净值不实。

又如,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提取,发生的资产损失要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坏账长期挂账。

凡此种种,造成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失真。

同时,不同性质的金融企业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同一银行业务在不同类型商业银行的会计政策差异巨大,造成同类金融企业会计信息不可比。

以2000年商业银行的会计规范为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93]财会字第11号)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财政部[93]财商字第11号);非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1993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外,其他业务均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起为《企业会计制度》);上市银行除存贷业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其他业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外,还必须执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和《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城市商业银行执行《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主要原则(一)统一性原则。

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务规范上讲,同一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业务以及通常的收入、费用、利润等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在不同金融企业之间应该是统一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应当充分体现其统一性。

所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表述上,不是按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设计会计标准的,而是按具体的金融业务设计会计标准。

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一般准备也应作为利润分配处理;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从事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信托赔偿准备,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二)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借鉴金融业务的国际会计标准,充分体现会计要素的质量特性。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充分吸收《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各类金融企业的特点,分别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以及有关金融业务事项和财务会计报告,以条款的方式对金融企业的会计标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与1993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和具体会计准则相比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应计贷款与非应计贷款核算的会计标准,以及计提抵债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内容,这些规定缩短了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距离。

(三)稳定性与现实需要相结合,吸收金融类上市公司会计业务的实践成果。

在体现稳定性的基础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急需并且符合我国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新的金融业务,从会计制度上能够规定的尽量规定,暂时不能规定的,待制度发布后再陆续补充、修改,使之不断完善。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后的《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补充规定,以及部分具体会计准则,在规范金融上市公司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并且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吸收了其中的有益成果。

(四)与税收制度适度分离。

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属于不同的体系,不能混淆。

会计制度是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从而实现合理配置资源和规范经济秩序等目标;而税收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税负、培植税源、调控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

会计制度提供的基础性会计资料是纳税的主要依据,但由于两者规范的目的不同,按会计标准计算的会计利润(利润总额)和按税收制度计算的计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如《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提取与核销,由金融企业根据贷款资产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这就必然会出现按会计规定提取的贷款呆账准备与税收制度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数额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企业应按会计制度进行核算,计算缴纳所得税时再按税收制度进行纳税调整。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第二讲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总体说明(下)主讲人:夏博辉主要特点(一)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作出了规定。

1993年进行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并没有完全解决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问题,仍然只规定会计记录和报告,这种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规范簿记的内容。

金融企业实现自主经营,特别是金融企业公司制改革之后,重大问题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客观上要求恢复会计的本来面目,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全过程作出规定。

此次出台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二)明确了会计政策的审批权限。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金融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财产损失处理的批准权限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

其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还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同时备置于金融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等有关各方查阅。

这样,金融企业采用何种会计政策不再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或批准,改变了原来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批准权限混淆不分的状况。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金融企业可以任意决定和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调节利润,金融企业应该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合理的选择和估计。

(三)增加了新的会计原则。

从会计的反映职能看,会计必须反映经济真实,而不是简单地反映经济形式,权益法、合并会计报表就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

在金融企业的会计实践中也广泛运用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收入确认的方法等。

但是,以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未对此明确说明。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七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进行会计核算,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四)谨慎性原则的运用更加充分、彻底。

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注重资产质量。

首先,为确保资产价值真实可靠,《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已将虚拟资产排除在资产负债表之外。

第十六条规定“金融企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应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投资的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根据金融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行长(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盘盈、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时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应按其差额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

第三十九条规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第四十四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金融企业开始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经营当月的损益”,并规定“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抵债资产处置时,“如果取得的处置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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