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粤考委〔2010〕号广州招考网招生考试的门户网站

粤考委〔2010〕33号关于修订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委〔2010〕16号)(以下简称粤考委〔2010〕16号文)精神,从2011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考试计划和课程使用教材。
根据有关主考学校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决定修订部分课程顶替规定、专业考试计划、课程使用教材(见附件1至4)。
由于粤考委〔2010〕16号文中附件6调整后的部分课程代码与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课程代码重复,现修订部分省自编代码课程调整前后顶替规定(见附件5)。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考生了解有关信息。
附件:1、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2、有关专业新的考试计划简表3、有关专业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4、有关课程调整后使用教材一览表5、省自编代码课程调整前后对照表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主题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通知抄送: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0年10月19日印发附件1:调整前后课程顶替表附件2:有关专业新的考试计划简表商务英语专业(专科,A050226)考试计划简表课程设置:必考课12门72学分;加考课2门10学分。
说明: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两门课程,但须加考231、232两门课程。
2、011、012两门课程为毕业考核课程,考生须取得该专业全部笔试课程合格成绩后才能报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专科,A050454)考试计划简表课程设置:必考课18门69学分。
农村机电工程专业(专科,A080311)考试计划简表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3学分。
乡镇企业管理专业(专科,A090603)考试计划简表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72学分。
农村财会与审计专业(专科,A090604)考试计划简表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9学分。
广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大纲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大纲生产作业管理课程(课程代码:10725)考试大纲目录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第1章现代生产管理概论1.1生产与生产管理1.2生产管理的内容1.3生产过程1.4生产类型1.5现代生产管理的特征第2章生产系统的规划与组织2.1生产系统的总体布置2.2车间布置2.3生产过程的时间组织2.4流水生产组织第3章生产计划与生产作业计划编制3.1生产综合计划3.2工业企业的生产能力3.3生产计划的安排3.4生产作业计划的任务、分类与编制依据3.5生产作业计划的编制3.6生产作业控制3.7生产作业统计及在制品管理第4章工作研究与工作设计4.1工作研究4.2劳动定额4.3工作设计4.4生产环境设计第5章企业资源计划(ERP)5.1企业资源计划概述5.2物料需求计划(MRP)的基本原理5.3制造资源计划(MRPII)5.4企业资源计划(ERP)5.5 ERP的实施过程5.6 ERP实施效果的评价第6章生产现场管理和作业排序6.1生产现场管理概述6.2现场管理的方法6.3定置管理6.4作业排序第7章项目管理7.1项目管理概述7.2项目管理的计划与控制7.3项目管理组织7.4网络计划技术第8章企业物流管理8.1物料管理8.2物料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8.3物料供应计划8.4生产现场物料管理8.5库存管理第9章设备管理9.1设备管理概述9.2设备的选择与评价9.3设备的使用与维修9.4设备更新与改造9.5设备综合工程学与全员设备管理第10章质量管理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0.1 ISO9000族标准概论10.2质量及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10.3质量管理原则10.4质量管理体系10.5质量管理方法10.6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第11章生产管理技术发展与模式改变11.1生产方式的演变过程11.2 JIT生产方式的基本思想和主要方法11.3精益生产方式(LP)11.4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11.5敏捷制造(AM)三、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附录:题型举例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一)课程性质和特点生产作业管理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层次开设的一门专业知识课。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兽医学课程(课程代码:01714)考试大纲目录I、课程性质II、课程设置目的与要求III、考试内容和考试目标第一章病理学基础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二章药物学基础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三章诊断学基础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四章畜禽传染病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五章畜禽寄生虫病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六章畜禽营养代谢病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七章畜禽中毒性疾病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八章常见内科病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九章常见外科疾病的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第十章常见产科病的防治㈠学习目的和要求㈡考试内容与考核知识点㈢考核要求Ⅳ实践操作㈠类型㈡目的要求㈢内容㈣与考试关系V、有关说明和考核实施要求(一)关于考试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二)关于学习教材及主要参考书(三)关于考试命题的基本说明附录:题型举例I.课程性质兽医学是一门研究畜禽疾病发生和发展规律、以及对疾病诊断和防治的综合性学科。
本学科涉及兽医专业的多门专业基础课和大部分专业课程。
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掌握临床诊疗的理论和操作技能,提高各类疾病的鉴别诊断分析能力,提出有效的治疗和预防措施,是对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II.课程设置目的与要求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应达到如下目的和要求:1.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各章节的名词概念、基础理论和各种类疾病的特点;2.了解各章节之间知识点的相互关系,能对其进行解析并融会贯通;3.通过对专业基础课有关章节(第一至三章)的学习,了解基础理论知识,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并掌握各知识点;4.通过对专业课有关章(第四至十章)的学习,掌握各类疾病特点和诊断要点,并对常见、多发疾病提出合理的防治方案。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建筑工程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0174)

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0174)考试大纲目录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Ⅱ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第一章建筑工程基础知识(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二章建筑材料(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三章建筑工程识图(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四章建筑构造(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五章建筑结构形式(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六章建筑施工概述(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第七章购买商品房必备常识(一)学习目的与要求(二)课程内容(三)考核知识点(四)考核要求Ⅲ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三)关于自学教材与主要参考书(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五)对社会助学的要求(六)对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的说明(七)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附录:题型举例Ⅰ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的要求(一)课程性质和特点建筑工程概论是非土木建筑专业的一门技术基础课,包括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建筑材料,工程识图,建筑构造和结构基本形式,施工概述和购买商品房必备常识七个部分。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熟悉建筑材料的性能并能正确选用,掌握建筑各类工程图的识别,熟悉各类结构形式的特点,熟悉主要的施工技术,并有一定的房地产买卖常识为后续课程的学习以及实际工作打下一定的基础。
指导学生的学习与实践。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1.掌握建筑工程项目的常识为参加工程实践提供框架指导2.熟悉建筑材料的基本性质,并能正确选用适当的材料3.掌握建筑,结构已及水电等设备工程制图的一般表示方法和内容为阅读和绘制施工图打下一定的基础4.掌握构造设计的原则;熟悉基础地下室、墙体、楼地层、阳台与雨篷、楼梯、台阶与坡道、门与窗、屋顶和变形缝等民用建筑基本构造。
【自考】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物流》(课程代码:03361)课程考试大纲

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物流》(课程代码:03361)课程考试大纲目录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二、课程内容和考核目标第1章企业物流导论1.1 物流概述1.2 企业物流系统概述1.3 企业物流管理概述第2章企业物流管理模式2.1 企业物流管理模式概述2.2 企业物流管理模式选择2.3 企业物流外包管理第3章企业物流组织3.1 企业物流组织概述3.2 企业物流组织结构3.3 企业物流组织设计第4章企业供应物流管理4.1 企业供应物流管理概述4.2 企业供应物流管理的核心环节4.3 企业供应物流的先进管理方式第5章企业生产物流管理5.1 企业生产物流管理概述5.2 企业生产物流组织5.3 不同生产类型的生产物流管理第6章企业销售物流管理6.1 企业销售物流概述6.2 企业销售物流管理的主要内容6.3 企业销售物流的服务管理第7章企业逆向物流管理7.1 业逆向物流管理概述7.2 企业逆向物流的分类管理7.3 不同企业的逆向物流管理第8章企业物流绩效管理8.1 企业物流绩效管理概述8.2 企业物流绩效评价8.3 企业物流绩效管理方法第9章企业物流现代化与管理创新9.1 企业物流现代化9.2 企业物流发展趋势9.3 企业物流管理创新三、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附录:题型举例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企业物流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分支,是对企业内部的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活动。
本课程从企业物流管理的基本概念入手,对企业物流规划,企业采购与供应物流管理,企业生产过程与生产物流管理,仓储管理与库存控制、销售物流管理、包装与搬运、物流信息系统、物流客户服务管理、企业物流的控制等进行系统的讲解,使学生对企业物流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内容、基本方法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二)本课程专业的特点以及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企业物流管理课程的内容具有包容性强、涵盖面广的特点,几乎触及“物流”的各个角落,其中的一些热点领域近年来更是异军突起,已扩充为其他课程的核心板块乃至独立教材(如企业仓储与库存管理、企业物流信息管理等)。
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

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引言:随着自学考试的普及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终身教育的需求增长,广东省自学考试网应运而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动该网站的发展,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包括系统功能、实施方案、优势和未来发展方向等。
一、系统功能1. 用户管理功能:系统能够实现对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的用户进行管理,包括用户注册、登录、密码管理等。
同时,系统还能够对用户进行权限管理,确保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才能获得相应权限。
2. 考试管理功能:系统能够对自学考试进行管理,包括考试科目的设定、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等。
系统还能够实现在线报名功能,方便用户进行考试报名和支付相关费用。
3. 学习资料管理功能:系统能够管理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的学习资料,包括教材、试题库、在线课程等。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自由选择学习资料,并进行在线学习。
4. 成绩查询功能:系统能够对用户的考试成绩进行查询和统计。
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并了解自己在考试中的表现。
5. 反馈与咨询功能:系统能够提供用户反馈与咨询的渠道,用户可以通过系统提出问题或建议,并及时得到解答和反馈。
二、实施方案1. 技术选型: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可以采用现代化的Web开发技术进行开发,包括前端技术(HTML、CSS、JavaScript)和后端技术(Java、Python等)。
同时,还可以采用成熟的数据库技术(MySQL、Oracle等)进行数据存储和管理。
2. 系统架构: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可以采用分层架构进行设计,包括展示层、业务逻辑层和数据访问层。
这样可以使系统各个模块之间的耦合度降低,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3. 数据安全性:广东省自学考试网管理系统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成绩,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
同时,系统还需要进行持续的安全检测和漏洞修复,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一)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试室,对号入座。
(二)考生进入试室除必要的文具(如铅笔、黑色和蓝色字迹的圆珠笔、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试室。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室。
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生在试室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考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考场和试室。
考生中的军人、警察和其他纪律部队人员不准携带武器和穿着制服进入考场和试室。
(三)考生入座后,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不准在试室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领到试卷或答题卡后,要先核对试卷上标明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与自己当次所报考的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相符,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然后,核对该课程是否为使用答题卡的课程。
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考生答卷前必须先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姓名、考场名称、试室号、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等信息,如需贴条形码的,须按要求贴好条形码。
此外,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
凡错写、漏写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和课程名称的,试卷一律作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
(七)考生必须严格按试卷的要求作答。
对计算机辅助评卷课程,作答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2B铅笔填涂;作答非选择题部分,考生必须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为确保答题卡扫描清晰,可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学考试是指个人以自学方式为主,借助教材学习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获得相应学位证书或文凭证书的一种教育形式。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指由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管理的省级考试,其目的在于提供给那些无法进入常规高等教育机构学习的社会人士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下面是本文的主要内容。
招生专业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招生专业主要分为工商管理、法律、教育学、文学、理工科、经济学、历史学等七个大类,共有50个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每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人数和参加考试的人数都在逐年增长。
报名时间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分上下两个半年度,分别于3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后开放报名,考试时间则分别为4月下旬和12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可以参考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官方网站。
报名流程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流程一般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具体来说,考生需要先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现场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考试科目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科目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一般都包含公共课和专业课两个部分。
公共课主要涵盖政治、英语、高等数学等内容,而专业课则包括招生专业所涉及的各类学科知识。
考试费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费用一般都比较便宜,根据不同专业而有所区别。
具体来说,参加公共课考试需要交纳200元左右的考试费用,而参加专业课考试则需要缴纳不到500元的费用。
学习方式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自学为主、教学辅助为辅的学习方式,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时间安排,自主选择教材和学习方法,并在必要时参加一些辅导课程和模拟考试。
学习途径在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考生可以通过网络、自购教材、购买辅导教材、参加自学考试辅导班等多种途径获取学习资料和学习支持。
学习效果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习效果基本上是能被肯定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自学考试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9.11.20
【实施日期】1990.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自学考试制度,发展我省自学考试事业,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或中专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新型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初高中后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多层次多规格、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第三条凡在本省境内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能遵守纪律、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批准后也可以参加自学考试。
第四条自学考试应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讲求社会效益,保证人才质量。
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考试专业。
逐步实行用人部门委托开考专业。
第五条自学考试的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和中专学校同学历层次水平的要求在总体上相一致。
第二章考试机构
第六条省设立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在省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指导下负责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
省考委由省教育、计划、财政、人事、劳动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由省人民政府一位副省长任主任。
省考委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自学考试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范,制定本省有关自学考试的文件;
(二)在全国考委的指导下,结合我省实际拟定和公布开考专业,指定主考学校;
(三)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工作;
(四)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有关行业认定资格和水平的考试;
(五)负责全省应考者的考籍管理,颁发毕业证书、专业证书;
(六)指导和管理全省的社会助学活动;
(七)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和省高等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经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省高等教育局设立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省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七条市设立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考委”),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考委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市考委的组成,可参照省考委成员的组成确定。
市考委的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二)指导和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
(三)负责本地区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的考籍管理,根据省考委的委托颁发高等和中专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
(四)负责组织本地区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
市教育行政部门设立自学考试工作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市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八条县(含县级市)的自学考试工作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
第九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
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
第十条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由省考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业指导小组。
专业指导小组由有普通中专学校的校长、专业教师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专业人员组成,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参与拟订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命题和评卷,组织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一条委托开考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在省考委指导下协助考试部门做好本系统自学考试的组织工作,负责本系统应考者的助学辅导和教材订购,在专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委托开办专业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有关机构或专人管理本系统的自学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