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技术规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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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后备资源的自然宜耕性评价指标说明

耕地后备资源的自然宜耕性评价指标说明

附件4. 各类耕地后备资源限制性评价指标说明1. 选择限制性评价指标的原则1.1 耕地资源稀缺,保障粮食安全原则我国人均耕地少,粮食安全压力大。

为保证粮食安全,必须保证有一定面积的耕地数量。

因此,不能像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那些耕地资源丰富且人均耕地多的国家一样,只开垦优质土地资源。

本规定定义为只要在当前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土地经过开垦后,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不引起土地退化,并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粮食收成视为耕地后备资源。

1.2 生产性原则评价指标应选取那些影响农业生产的土地性质。

自然条件中的气候、地形和土壤,人工条件中的灌溉、排水体系、区位以及投入,都影响作物的生产。

但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不考虑是否有灌溉和排水体系,只考虑有无建设排水和灌溉体系的条件。

1.3 限制性原则尽管我们为了保证粮食安全,放低了耕地后备资源的质量要求;但是,对于那些目前开垦技术条件下限制大田作物正常生长、难以改造的因素,选为限制性因素,只要这些因素的某一个或多个存在限制性,就不能视为耕地后备资源。

生态保护区内土地不进行耕地后备资源评价。

农用地分等中的有些评价指标是评价农用地质量高低的影响农业生产的因素;但它们不构成耕地后备资源的评价指标,因为不是限制性因素,如土壤剖面构型、土壤有机质含量、岩石露头等。

1.4 针对性原则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土地类型复杂,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根据区域特点,科学合理地选择评价指标。

各个区域选择的评价指标以及评价标准不尽相同,需有针对性区别对待。

可整理建设用地地表基本上都有硬化,地基土壤受到压实,还可能受到污染;但基本都有道路等基础设施。

因此,可整理建设用地的评价指标必须考虑这一特点。

1.5 主导性原则所选评价指标应是对区域土地质量起主要影响的因素,而且因素之间相关程度小。

在众多的土地特性中,有些属性起主导作用,即这些属性的变化影响其他属性的变化,换句话说,其它土地属性随这些属性的变化而变化,相当于数学上的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

耕地后备资源相关技术要求汇总.

耕地后备资源相关技术要求汇总.


只调查评价可复垦的废弃采矿用地。正在 生产的采矿用地不需要评价。

如某一图斑部分可复垦,则需要拆分。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准备工作
1.制定方案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按照《实施方案》,制定符 合本辖区的工作方案,并报省厅备案。 2.培训
(一)准备工作 3.收集资料相关要求(务必详细)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相关技术要求
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题 纲:
一、基本概念 二、技术路线 三、调查评价对象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五、主要成果及成果提交 六、评价指标获取说明

一、基本概念
本次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 查评价工作,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 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主要任务包括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最小上图面积为15mm²
比例尺 1:2000 实地面积(m² ) 60 实地面积(亩) 0.09
1:5000
1:10000 1:50000

375
1500 37500
0.56
2.25 56.25
不满足上图要求的图斑,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到 相邻的评价单元中。
四、工作程序与方法
(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二、技术路线
(一)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围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目标和任务,依据国家统一的 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充分利用二次调查、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 查和上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中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结 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按照“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原 则,以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采取“限制性因子” 评价法,调查评价耕地后备资源的宜耕性,形成县级耕地后备 资源调查评价成果,经县级自检、市级复查,省级检查验收, 国家核实确认后,逐级进行数据汇总,形成省、市、县三级耕 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方案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方案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技术方案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附件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为确保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工作背景耕地后备资源是实施土地整治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占补平衡的重要保障。

自2003年完成上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以来,经过多年的土地利用与整治开发,全国后备资源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一轮调查评价结果已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当前我国的耕地后备资源状况,不能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有必要对当前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清查和摸底。

同时,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中,一些省份按照以土地利用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将林区、草原以及河流湖泊最高洪水位控制范围内和沙化荒漠化的“不稳定耕地”纳入了耕地范围调查统计。

另外,二次调查新增耕地面积中还包含了部分农民自行开发,且长期未纳入地方统计的耕地数据。

这部分耕地的后续有效利用与科学管理,也急需要界定其每一地块的准确位置,并加以标注说明。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可开垦土地、可复垦采矿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补充开展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落实到地块,上图入库。

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为下一步耕地的开发与利用奠定基础,为科学制定相关耕地保护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工作任务在上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和二次调查工作基础上,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通过充分研究,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调查评价技术标准和数据库建设标准,建立调查评价技术体系,指导和规范各省(区、市)开展调查评价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主要任务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
以《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为标题,写一篇3000字的中文文章
近年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中国耕地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肇事者只是少数,但却会给整个社会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有必要对耕地资源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建立一个合理的评价体系,从而维护耕地资源的稳定。

为此,中国引入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解决耕地资源管理问题。

《规程》明确规定,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应按照省市县三级统筹实施,实行两个阶段,统一规定省、市、县三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和评价标准和技术流程。

首先,《规程》将耕地资源调查和评价分为地块调查、地块评价和划定后备资源三个部分。

地块调查部分,除调查面积外,还应对土地用途、植被类型、土壤湿度、地形等进行调查;地块评价部分,根据调查情况,对耕地质量、耕地空间结构和耕地空间位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根据地块调查、地块评价结果,对后备资源进行划定,规定出耕地资源保护范围,以确保耕地资源稳定可持续发展。

此外,《规程》还明确规定,应当建立完整的耕地调查记录,对耕地资源定期进行检查、整改和维护,并对全市耕地资源情况进行及时的信息报告。

为此,在实施《规程》时,除了应邀请和支持专业机构参与耕地资源调查和评价,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制,以保证耕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管理的准确性,并确保耕地资源能够得以可持
续利用。

《规程》的制定无疑为我国耕地资源的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并帮助我们更好地实现绿色农业发展。

同时,有效实施《规程》,也需要所有各级政府、专业机构和社会的积极参与,通过建设完善的调查研究机制,利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管理,共同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一、耕地后备资源的概念和特点(一)耕地后备资源的概念耕地后备资源是指具有可耕作条件,但尚未利用或部分利用的土地资源。

它不同于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补充资源。

耕地后备资源具有很强的潜在价值,利用价值高、开发利用难度低等特点。

(二)耕地后备资源的特点1、潜在价值大。

耕地后备资源中一些尚未开发的土地,具有很强的生产潜在价值,可以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可利用性强。

耕地后备资源中的土地,具有可耕植条件,土壤肥沃,适合农作物种植。

利用难度相对较低。

3、多样性。

耕地后备资源类型多样,包括自然牧草地、退耕还林地等,不同类型的耕地后备资源需要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一)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制度1、建立调查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对各类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实地勘查和调查,全面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情况、利用现状、潜在价值等。

2、建立分类管理体系。

按照不同类型的耕地后备资源,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政策,分类管理和保护。

3、建立调查管理数据库。

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数据库,进行信息的存储和更新,为农业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1、加强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依据耕地后备资源的特点和分布情况,制定相应的开发利用计划和政策,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生产力。

2、加强耕地后备资源的保护。

对于具有潜在价值的耕地后备资源,要加强保护,严禁非法占用和破坏,保护好这一宝贵的农业资源。

3、加强耕地后备资源的管理监督。

对于耕地后备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情况,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耕地后备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一)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后备资源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补充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浅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基本情况及调查评价技术方法

浅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基本情况及调查评价技术方法
和新增耕地 调查 , 落 实到地块 , 上 图入 库 。 数据库标准 的新林区耕地后备 资源评价综 备资源的面积、 类型 、 权属和分布情况 ; 结合 利 用 国家下 发的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 进一步完善二 建设 国家 、 省、 市、 县各 级调查评 价综合数 合数 据库。建设完 成后 , 通过后按成果 上 次土地调查“ 据库 , 为下一步耕地 的开发 与利 用奠定基 质 量检查软件进行 检查 , 不稳定耕地 ” 成果 ; 补充开展新 增耕地调查 , 落实到地块 , 上图入库。本次调 础, 为科 学制定相关耕 地保护政 策提供决 报要求逐级上报 。 ( 五) 成 果 质 量 检 查 查{ 介 采取实事求是、 全面科学调查 、 数据多 策依据 。
浅 谈 耕 地 后 备 资 源 调 查 实 施 方 案 基 本 情 况 及 调 查 评 价 技 术 方 法
口 沙 莎


基本情况
干部河 湿地保护 区 ; 耕地 质量等级评 定等 成果统一 。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 的质量检 资料 ( 省国土资源厅 ) , 数据真实 、 可靠 。
查主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括 : 数据完整性 、 逻辑 一致性 、 空

技术标准 和工作 要求 ,开 展补充调查 , 料; 地类一致陛检查 , 耕地后备资源图斑的地 价单元参评指标 中 , 有任何 指标项不符合
宜耕条件的 , 划分为不宜耕 , 其余为耕地后 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分析评价。在 国土资 类信息与变更调查数据库该图斑地类对 比, 是否有疑问 ; 屙 I 生内容检查 , 检查属性是否完 备 资源 。 依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 , 源厅 国土资源局 的统一部署下 , 成立耕地 规范, 是否对应评价区指标要求。 后备 资源调查评价 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耕 整 、 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图层“ HB T C ” , 分类型对图斑属性进行标注。不宜耕土地

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

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

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为保证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评价对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对象为:国家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提取的其他草地(0404)、盐碱地(1204)、沙地(1205)、裸土地(1206)。

对不在国家下发底图范围内,因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地方认为宜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经省级统筹,可以进行补充调查评价。

二、评价要求本次调查评价数学基础参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通过调查评价,将每项评价指标信息矢量化并标注到评价对象图斑属性信息表中,评价图斑每一指标均需要赋值。

同一图斑评价结果出现部分宜耕、部分不宜耕时,以面积超过50%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价结果,原则上不分割图斑。

三、技术路线(一)国家统一制作调查评价底图。

国家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提取其他草地(0404)、盐碱地(1204)、沙地(1205)、裸土地(1206)地类图斑,与生态保护红线、年降水量、年积温和地形坡度等数据叠加,形成耕地后备资源内业评价初步结果,以县为单位,制作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底图,并下发各地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采用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等10项指标进行评价,构建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

1.生态条件:后备资源地块是否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外,或开发是否会导致土地退化、或引起地质灾害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重大影响。

具体分为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外、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会导致土地退化或引发地质灾害三个级别。

2.地形坡度:后备资源地块地形坡度是否小于25°。

具体分为≤25°、>25°两个级别。

3. ≥10℃年积温:后备资源地块是否位于年有效积温大于1800℃的区域。

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

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

实施方案
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和监督实施工作。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调查评价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 人、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
强化技术保障措施: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调查评价理和发布调查评价成果,促进信息共享和交流。
监督和评估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 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制定评估标准:制定具体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结果进行客观、 公正的评估。
定期检查和评估:对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 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数据分析:对汇总的成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包括资源分布、质量评价和开发潜力等 方面的分析。
成果推广:将分析结果应用于实际的土地利用和农业发展,推广耕地后备资源 调查评价的方法和技术,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建议: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制定土地政策和农业发展政策提供科 学依据。
下基础。
收集数据和资 料:通过多种 途径和渠道, 收集相关数据 和资料,包括 但不限于土地 利用现状、土 壤质量、水资
源状况等。
现场调查和采 样:对选定区 域进行实地调 查,包括地形 地貌、植被覆 盖、水资源状 况等,并进行 土壤、水资源 等采样工作。
实验分析和数 据处理:对采 集的样品进行 实验分析,获 取相关数据, 并进行数据处 理和分析,为 评价提供科学
评价范围:对调查范围内的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确定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土 地资源
调查内容: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等情况
评价标准:根据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确定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的等级和限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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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1.总则为规范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保证调查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依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方案》及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1.1调查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31省(区、市)(港、澳、台除外)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1.2工作内容本次调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全国范围当前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进行调查评价,查清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类型、分布等情况,对其做出科学的评价,分析开发利用潜力。

1.3基本要求1.3.1以2012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开展调查评价工作,精度应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一致。

1.3.2以县为单位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在县级数据库和数据汇总基础上,进行地市级、省级建库和数据汇总。

省级检查通过后,将成果上报国土资源部。

1.3.3各评价单元的最终理论面积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计算。

1.3.4按照统一表格与要求,实事求是进行填报。

1.4建立严格的成果检查验收制度。

1.5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1.6本规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2.准备工作2.1资料收集2.1.1图件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形图、土壤图、水资源分布图、热量分布图、上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图、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开发整治规划图、农用地分等定级图,以及林业普查、农业普查、自然保护区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图件。

2.1.2数据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上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资料。

2.1.3数据库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县级数据库及管理系统、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

2.1.4文字资料包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报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报告、上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第二次土壤普查报告、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等。

2.1.5其他资料最新相关的经济、社会等统计资料。

2.2编写实施方案。

2.3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3.1评价对象包括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两大类。

可开垦土地主要是指自然形成的尚未开垦的未利用地,也包含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损毁等造成的废弃的未利用地,主要涉及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其他草地(043)、沿海滩涂(115)、内陆滩涂(116)、盐碱地(124)、沼泽地(125)、沙地(126)和裸地(127)7个二级地类。

可复垦采矿用地是指废弃的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主要涉及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采矿用地(204)。

采矿用地中只调查评价可复垦的废弃采矿用地,正在生产的采矿用地不需要评价。

如某一图斑部分可复垦,则需要拆分。

3.2评价原则3.2.1综合性原则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受自然因素、区位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

要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使调查评价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3.2.2生产与生态安全性原则耕地后备资源一定是那些开发或复垦后能够持续耕种并能够形成有效粮食生产力的土地,因此评价指标应选取那些主要影响农业生产的土地属性。

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应该不以破坏和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开垦后可能导致土地退化的,不应列入耕地后备资源。

3.2.3限制与易获得性原则对在目前开垦技术条件下,限制大田作物正常生长、且难以改造的土地属性,可确定为限制性因素。

只要一块土地的某一属性存在限制性因素,就不宜列为耕地后备资源。

所选评价指标应尽可能从已有的土地资源调查成果资料或相关成果资料中获取,或者外业调查容易获得。

3.2.4主导与针对性原则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土地类型复杂,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各不相同,可开垦土地与可复垦采矿用地之间,也有很大差异。

因此,必须根据区域特点,有针对性选取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并确定评价标准。

各评价区所选评价指标应是对该地区土地质量起主要影响的因素。

3.2.5便利性原则农业是一个产业,市场规律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应该考虑是否具有经济可行性。

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后应便于耕种,那些难以到达的土地,不宜开垦。

3.3评价方法调查评价整体工作按照内业为主、外业为辅,定性定量相结合,采取主导因素“限制性因子”评价法,确定每一评价单元的宜耕性。

3.4评价单元评价单元根据评价对象图斑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通过内外业调查,将每一评价指标信息填注到评价对象图斑属性信息表中,如评价对象图斑某一指标评价结果不同,则需要拆分图斑,以保证图斑属性相对均一,形成评价单元,并对评价单元的图斑进行编号。

最小上图面积为15平方毫米,不满足上图要求的图斑,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到相邻的评价单元中。

3.5分区与评价指标3.5.1划分评价区参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全国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将全国耕地后备资源划分为12个评价区(附件1),分别为:Ⅰ.东北区、Ⅱ.黄淮海区、Ⅲ.长江中下游区、Ⅳ.江南区、Ⅴ.华南区、Ⅵ内蒙古高原及长城沿线区、Ⅶ.黄土高原区、Ⅷ.四川盆地、Ⅸ.云贵高原区、Ⅹ.横断山区、Ⅺ.西北区、Ⅻ.青藏高原区。

3.5.2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涉及生态环境、立地条件、气候条件、区位指标等4个方面,具体包括:生态条件、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污染状况、排水条件、土层厚度和母质条件、地形坡度、盐渍化程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耕作便利度等11个评价指标。

国家确定分区各类耕地后备资源的不宜耕评价指标表(附件2),并制定评价指标说明(附件3)。

各省(区、市)可参照国家确定的全国分区评价指标表和评价原则,对本区域评价指标进行细化和调整,建立本区域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

3.5.3获取评价指标(1)生态条件调查。

搜集自然保护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环保规划、城市规划等图件,从中获取关于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资料信息。

(2)年积温资料调查。

积温资料可从气象站获取。

山区可以依据海拔每升高100m,温度会降低0.6℃的原理,推算出气温和年积温。

(3)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调查。

可以利用气象资料,水文资料、水利和土壤资料图件信息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析有无水源保障。

比如,上游有水库且有输水干、支渠到达本区域,并有分水计划,就可能利用地面水发展灌溉;沼泽土、草甸土和潮土可以利用地下水发展灌溉。

不是考虑目前是否有灌溉条件,只考虑有无建设灌溉条件的可能性。

(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情况可以查询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和其他土壤调查成果。

没有土壤污染调查资料的,可以通过实地访问,并让当地农民指界。

(5)排水条件调查。

由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可以获得一些土壤排水条件的信息,如沼泽土必然有季节积水现象,草甸土和湿潮土一般排水不良。

排水条件根据当地有关排水体系资料、地形坡度和调查访问确定。

不是考虑目前是否有排水条件,只考虑有无建设排水条件的可能性。

(6)土层厚度和母质条件的调查。

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中,土层厚度是山地丘陵区土壤的土种划分标准。

因此,可以从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的乡级或县级成果的土种类型图中获得土层厚度数据。

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中,山区土壤土种划分一般根据土层厚度划分。

铁磐层的厚度和深度是红壤、黄壤、赤红壤与砖红壤等土类划分土种的分类标准。

因此,这些障碍层的信息可以利用土壤普查成果乡级或县级土壤图以及土种志获得。

母质类型可以从地质图上获取;或找专家实地鉴定。

难风化岩石,包括石灰岩、白云岩、大理岩、硅质灰岩等碳酸盐类和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等石英类。

土源条件调查,一定距离内是否有客土来源。

(7)地形坡度调查。

利用地形图坡度尺方法可以初步划定耕地后备资源所处的地形坡度。

大比例尺的地形图,在图上量测的地形坡度较精确。

小比例尺的地形图在图上量测的地形坡度不够精确,最好是到野外用罗盘实地量测。

(8)盐渍化程度调查。

盐渍化程度可以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乡级或县级土壤图。

但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束以来,土壤盐分含量可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可以通过野外典型调查和样品的实验室分析,对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成果进行修正。

(9)土壤质地调查。

依据1978年全国土壤普查办公室制定的中国土壤质地试行分类中的土壤质地分为:砾质土、砂土、壤土和粘土。

(10)土壤pH值调查。

土壤酸碱度调查方法可以利用土壤普查成果,也可以野外实地用袖珍便携式pH计测定。

(11)耕作便利度调查。

收集耕地后备资源的区位、交通条件,调查开发后农民是否可以方便进行耕种,各地根据地形、道路状况等综合考虑。

3.6调查评价工作程序及要求3.6.1制作调查评价底图国家组织队伍,在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提取其他草地(043)、沿海滩涂(115)、内陆滩涂(116)、盐碱地(124)、沼泽地(125)、沙地(126)、裸地(127)、采矿用地(204)图斑,形成调查对象图层。

评价指标中,年积温、年降水量相关资料由国家收集,与调查对象图层叠加,标注不满足年积温和年降水量要求的图斑,制作调查评价底图。

若整个县域均不满足年积温或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要求,可以不开展调查评价工作。

3.6.2地方建立区域评价指标由于不同区域的开垦或复垦限制性因素不同,地方可根据附件1、附件2,确定本县(市、区)所处评价区域具体指标。

3.6.3内业处理地方接收国家下发的调查评价底图,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地形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保护区规划、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成果资料,获取生态环境、立地条件、气候条件、区位指标等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数据。

对有数字化条件的评价指标进行数字化,并根据2012年正射遥感影像图或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纠正,建立评价指标图层。

3.6.4补充调查若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调查评价工作要求,包括资料不足、不实、不详、陈旧等,应进行外业补充调查,补充、修正评价指标数据,相关成果进行数字化。

3.6.5宜耕性评价通过内外业调查,将收集到的指标资料分别勾划形成各种评价指标专题图,再经过数字化,利用GIS技术叠加获取评价单元的相关评价指标的评价结果。

采取“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评价单元进行评价。

评价单元参评指标中,有任何指标项为不宜耕条件的,划分为不宜耕,其余为耕地后备资源。

3.6.6评价结果属性信息标注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图层“HBTC”,分类型分别对图斑属性进行标注。

宜耕土地标注为“GDHB”,不宜耕土地标注为“FHB”。

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标注为“LSYL”。

将评价指标信息填注到评价对象图斑属性信息表中(附件4),所有评价单元的属性信息,应包含综合评价结果,以及所有单项指标评价结果,结果不能空项(正在生产的采矿用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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