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运、退换货物的报关单填制及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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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用“报关单”、“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预录入编号指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预录入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预录入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录入时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二、海关编号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4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代码(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1”为进口,“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为进口,1“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三、境内收发货人填报在海关备案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名称及编码。

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一)进出口货物合同的签订者和执行者非同一企业的,填报执行合同的企业。

(二)外商投资企业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委托某进出口企业进口”,同时注明被委托企业的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有代理报关资格的报关企业代理其他进出口企业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时,填报委托的进出口企业。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收发货人填报该货物的实际经营单位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经营企业。

(五)免税品经营单位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免税品经营单位名称。

四、进出境关别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2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海关报关单填写指南(含报关单格式,填写指南和转关货物申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预录入编号:海关编号: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

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

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岗位可以对归档的报关单另行编制理单归档编号。

理单归档编号不得在部门以外用于报关单标识。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出入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为规范出入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申报行为,一致出入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有关法例,拟订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本规范中采纳“报关单”、“入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

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以下:一、预录入编号本栏目填报预录入报关单的编号,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

二、海关编号本栏目填报海关接受申报时赐予报关单的编号,一份报关单对应一个海关编号。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18 位,此中第1- 4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5-8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阳历年份,第9 位为出入口标志(“ 1”为入口,“ 0”为出口;集中申报清单“I ”为入口,“ E”为出口),后9 位为次序编号。

在海关H883/EDI 系统向 HXXXX系统过渡时期,后9 位的编号规则同H883/EDI 系统的要求,即1-2 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的后 2 位),第 3 位为海关接受申报阳历年份 4 位数字的最后 1 位,后 6 位为次序编号。

三、入口口岸 / 出口口岸本栏目应依据货物实质出入境的口岸海关,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特别状况填报要求以下:入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按转关运输方式看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入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在不一样海关特别看管地区或保税看管场所之间调拨、转让的货物,填报对方特别看管地区或保税看管场所所在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余无实质出入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存案号本栏目填报出入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存案或征、减、免税存案审批等手续时,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以下统称《加工贸易手册》)、《出入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余存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如何正确填写退运货物的“监管方式”等栏目

如何正确填写退运货物的“监管方式”等栏目

如何正确填写退运货物的“监管方式”等栏目摘要:报关单填制是报关人员应具备的一项核心专业技能,但是如何快速正确地填写报关单则让许多初学者犯难。

本文以退运货物为例,诠释了报关单中易混淆的几个栏目“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等栏目。

关键词:退运货物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免一、问题提出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制造“的货物深受国际市场的欢迎,但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贸易壁垒、或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被退运进境的现象也逐渐增多。

按海关监管货物规定,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包括一般退运货物和直接退运货物。

一般退运货物指已办理申报手续且海关已放行出口或进口,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退运出口的货物。

直接退运指货物进境后、办结海关放行手续前,进口货物收货人、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货物直接退运境外,以及海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责令直接退运的。

不同类别的退运货物,报关单填制也有所不同。

为了帮助大家掌握退运货物报关单的填制方法,笔者在介绍报关单填制思路的基础上,对退运货物的不同情形的相关案例进行了总结,通过对比分析,详尽地剖析了不同退运货物报关单的填制。

二、报关单填制的基本思路“单证相符、单货相符”是报关单填制的一个重要原则,即报关单所填栏目必须与合同、运输单证、发票等随附单证相符,并且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相符。

报关单有些栏目可以通过随附单证提供的信息以及货物的实际情况来填写。

但是有些栏目必须在报关单填制规范指导下,通过各栏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层层推导来确定。

三、退运货物报关单填制技巧案例1:广州五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进口一批汽车零部件,海关放行后运至工厂,发现部分产品品质不符。

双方协商决定将此批品质不符的商品退还发货人,不再进口。

该票货物“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免“等栏目填写如下表1。

表1小结:退运货物不再进出口的填制规范如表1。

情况说明(通关-退运货物)

情况说明(通关-退运货物)

情况说明(通关-退运货物)
XX海关:
我司于20XX年X月XX日出口到XXXXX,具体信息如下:原出口报关单号为:XXXXXXX,核销单号:XXXXXX;HS编码为:XXXXXX 品名为:XXXXXX;出口数量XXXXX,净重:XXXX,毛重:XXXX,金额:XXXXXX 此票货物因部分品质没有达到客户要求(原因XXXXXX,必须详细清楚,有说服力)造成无法使用,要求退货,退货具体信息如下:品名:XXXX,退货数量:XXXXX,毛重XXXX,金额:USDXXXXXX。

以上货物已到港,恳请海关老师审批批准给予通关。

此致
敬礼!
公司:XXXXX
时间:ZZZZZZ
退运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出口货物因品质、规格原因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应提供的单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
2、原出口装箱单;
3、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4、企业关于货物退运的情况说明(说明退运原因等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退运的,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出口货物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5、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退运货物,还应提交国税部门出具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的证明;
6、其他海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

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快件申报)

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快件申报)

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快件类货物申报)一.表头栏目填写规范:1.申报地海关如何填写?必填项,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在上海快件处申报应录入“2244”上海快件。

2.进境关别如何填写?必填项,根据报关人员在货物进出口时的自主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的名称及代码。

在上海快件处申报应录入“2244”上海快件。

3.备案号如何填写:选填项,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如下加贸货物需要申报填写,其他类型货物免填;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备案号为12位字符,结构如下:B 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C 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E 加工贸易电子帐册K 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Z 《征免税证明》该项目为原报关项目的“备案号”。

4.合同协议号如何填写:选填项,一般贸易需要填写,根据客户提供的合同信息内容5.进口日期如何填写:以运单上的进口日期为准,格式为:YYYY-MM-DD6.境内收发货人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应填企业海关十位代码•第二个空格如需申报,填写检验检疫十位编码•第三个空格应填18位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随海关十位的填入自动显示7.境外收发货人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为AEO编码,如国外发件人无AEO,填NO•第二个空格为发件人英文信息8.消费使用单位如何填写:•第一个空格应填企业海关十位代码•第二个空格如需申报填写检验检疫十位编码,如企业无编码,填写NO•第三个空格应填18位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随海关十位的填入自动显示9.运输方式如何填写:填报航空运输10.提运单号栏如何填写:按照运单上的总单和分运单号填入,格式总单号和分单号以“_”隔开11.监管方式如何填写: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监管方式或按海关规定的《监管方式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

例如:一般征税的货物,下拉菜单时可选择“0110-一般贸易”,12.征免性质如何填写:录入时可根据下拉菜单选择征免性质或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录入相应的征免性质代码。

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

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

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报关单填制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某公司在进行进出口业务时,需要填制报关单。

本文将对报关单填制的相关要求和流程进行详细分析。

二、报关单填制要求1. 报关单的基本信息报关单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货物价值等。

2. 报关单的格式报关单应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包括表头、表体和表尾。

表头应包含企业名称、报关单号等信息;表体应填写货物的详细信息;表尾应包含申报人签名、日期等信息。

3. 报关单的填写要求(1) 填写准确无误填写报关单时,应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以避免产生误导或违规行为。

(2) 按照海关规定填写报关单的填写应按照海关规定进行,包括填写方式、填写内容等。

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海关规定的必填项。

(3) 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报关单的填写应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方便海关人员查阅和核对。

相关信息应按照一定的顺序填写,不得出现混乱或遗漏的情况。

4. 报关单的备案和保存填写完毕的报关单应进行备案,并妥善保存。

备案和保存的方式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是纸质备案或电子备案。

三、报关单填制流程1. 收集相关资料在填写报关单之前,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进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运输单据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填写报关单的依据。

2. 填写报关单表头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关单的表头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报关单号、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等。

确保表头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填写报关单表体信息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填写报关单的表体信息。

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如货物名称、数量、价值等。

确保表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填写报关单表尾信息填写报关单的表尾信息,包括申报人签名、日期等。

确保表尾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核对和复核填写完毕后,对报关单进行核对和复核。

确保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填写错误或遗漏。

进出口退运所需单据及其操作流程

进出口退运所需单据及其操作流程

进出口退运所需单据及其操作流程第一篇:进出口退运所需单据及其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

第六十二条已缴纳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进境,并已重新缴纳因出口而退还的国内环节有关税收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进境的进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和税务机关重新征收国内环节税的证明。

第六十三条已缴纳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出口报关单和税款缴款书。

第六十四条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短装并已征税放行的,如果该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已对短装部分退还或者赔偿相应货款,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进口或者出口短装部分的相应税款。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或者出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书;(四)已经退款或者赔款的证明文件。

第六十五条进出口货物因残损、品质不良、规格不符原因,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短少的情形,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相应货款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赔偿货款部分的相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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