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5篇)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明确了设备使用的内容、管理职责和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众业公司设备的使用管理。
2引用文件3管理职责工程部职责:--负责对现场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设备操作手培训及办理操作证;--负责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发放。
各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各类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测及其操作手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各类设备使用达到安全、节能、环保要求的监督检查,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定期检测工作。
--负责对“A”类设备跟踪管理及对特殊过程使用设备的检查确认。
4管理内容4.1设备使用的总要求4.1.1在用设备应达到设备完好标准:--设备零部件、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清洁、润滑、防腐状况良好;--各部传动系统间隙调整合理;--各部联结紧固;--设备的机械性能稳定可靠。
4.1.2设备标识必须齐全、明显、有效,现场在用设备应当有明显的标识,即“设备资产编号牌”,“完好标识牌”,“设备待修标识牌”,“专业施工使用设备标识牌”,这些标识牌,由工程部统一制作、发放。
____室外设备(如电焊机、空压机、卷扬机、砼搅拌机等)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做到防雨、防砸,防止意外损坏。
4.1.4施工生产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A类和B类施工生产设备应填写运转记录。
4.2设备安全使用____起重、运输设备、厂内机动车辆必须保证其安全制动设施灵活有效。
4.2.2机械设备应布局合理,基础坚固,做到场地平整,排水良好。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2)一、总则施工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
为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制定本规定。
二、机械设备采购与验收1. 采购机械设备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产品,并考虑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能。
2. 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安全标志等应与供应商签署的合同一致。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1、建筑安装企业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能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以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并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5、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责任,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8、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规程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9、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0、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的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三篇)

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护环境,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各类施工工地的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做到科学配置,合理使用,文明施工。
第四条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科学管理,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的要求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其设计和使用规范,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要保证环境的整洁,设备周围应进行清理,杂物要及时清理。
第八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要做到勤检查,勤修理,保证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机械设备的使用要遵循智能化、自动化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能源,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噪音、振动、粉尘等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的要求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应合理规划使用路线,避免对周边交通和环境造成影响。
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在工作中要注意文明施工,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人车分离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与周边建筑和设施的保护,避免造成损坏。
第十八条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章监督和执法第十九条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监管机构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罚款和其他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可由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直至淘汰机械设备。
2024年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环境和人员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挖掘机械、装载机械、混凝土搅拌机械、混凝土泵车、压路机械、推土机械等。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
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为第一原则。
2. 预防为主。
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
3. 综合施策。
依法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第五条施工机械设备的所有者、使用单位、经营者等应履行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责任,加强机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和环境保护。
第二章施工机械设备的购买与安装第六条施工机械设备采购前,应制定明确的采购计划,对供应商进行合法合规性评估,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设备。
第七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安全。
第八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后,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功能正常、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
第三章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十一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操作说明和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超载、超速等违规操作。
第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设备维护手册和相关标准进行,定期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合格的配件和材料,确保修理质量。
第四章施工机械设备的报废与处理第十五条施工机械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期限、技术状况严重下降或无法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应进行报废处理。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5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项目部所有部室及人员、各施工队、施工班组必须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设备动力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各级安全部门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项目部对违反本细则的人员,应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主要施工机械的平面布置图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设备的现象。
机务人员第五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移动机具(如拌合机、电焊机、对焊机、切割机、木工机械和电锤等)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机械性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操作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驾驶、起重吊运指挥和挂钩作业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人员等)必须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和《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培训和考核,取得市劳动局颁发的“济南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第七条:实习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现场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八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部门的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严肃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作业,应负直接操作责任。
第十一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新购和改装的机械设备有设备动力部门鉴定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保护措施后,方可投入运行。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
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
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行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
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
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管理制度健全,无丢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行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
五、凡是机电设备,必须设置规范的接地装置,牢固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
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则进行作业。
七、工程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
并进行复检后方可进行使用。
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1. 机械设备的选用和购置:根据施工的具体要求,选择合适的机械设备,并从正规渠道购置合格的产品。
2. 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在使用机械设备之前,必须进行安装和调试,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4. 定期检修和维护: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
5. 安全防护措施:在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护栏、防护网等。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保持良好的机具使用状况是现场安全施工(生产)的一个关键。
因此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施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纳入本工程的安全管理中。
本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中要机械管理人员参加。
2、明确各类机械、机具的使用、维护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应负有的安全职责。
3、认真组织有关安全管理和测量/计量设备,机械、机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安全管理及操作水平。
4、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的使用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5、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定期检查试验。
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做好不适用不合格或以小代大。
6、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供应、技术、安全等部门的人员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试验,对存在的问题的设备及时修理,对存在的不能消除缺陷的坚决不得用于本工程。
7、所有机械、设备严禁“带病”使用,杜绝使用“报废品”,不许超负荷使用。
8、测量/计量、机械、设备必须是专业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具有出厂证明和试验报告。
9、测量/计量设备,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参加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作,做好机械使用的平面设置、操作要求。
如有变更,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提出方案由工地负责人和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新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定,并重新交底。
10、机械、机具应实行随机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
11、班组使用的机具和设备,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账建卡,挂牌运行。
12、设备的库存摆放应整洁有序。
13、中小型、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14、电力建设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事故调查处理按(电力建设施工机械管理文件汇编)内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龙门吊、汽吊、随车吊等起重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场内机动车,强夯机、打桩机、钻孔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所指机具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木材加工、钢筋加工、振动等施工机具。
二、工程项目部、单项工程负责人和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机具管理台帐,完善采购、使用、验收、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四、公司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实行安全检验准入制度。
工程项部应对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审验,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施工机具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
五、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要求,对机械、机具设备进行年检、维护和保养,满足安全作业条件。
六、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机械、机具设备,应当满足下列本质安全条件或提供相应资料备案留存:1、起重类机械:机械设备安全合格证、使用许可证和年度检验合格证、验收合格证明、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塔吊)、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安全装置、附件;操作人员资格证、牌照、驾驶证、行车证、保险;钢丝绳、钢丝扣等;2、厂内机动车:年审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等;3、其他机械、机具: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电器绝缘、附属电器元件等。
七、经检验合格的机械、机具设备,自带自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保养,保证其机械、机具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现场的机械、机具设备状态应按“准用”、“停用”、“维修”等进行挂牌标识,长时间停用或报废的设备应及时清理出场或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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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加强江西建工集团公司指挥部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的规范化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施工机
械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使用,提高机械使用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江西建工集团指挥部所有的施工机械在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定义
无
四、相关文件
1.《机械管理工作程序》GPEC/LTC/S1/02
2.《施工机械安全管理规定》QB/GPEC2007
3.《起重工具管理程序》GPEC/LTC/S1/06
4.《吊机防风工作程序》GPEC/LTC/S3/01
5.《车辆交通安全管理》QB/GPEC2006
6.《大件吊装、运输工作程序》GPEC/LTC/S2/02
五、职责
1.工程技术部是江西建工挥部施工机械管理部门
2.工程技术部负责江西建指挥部配置的所有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运输、使用、维修、检测工作,负责建立“四支队伍”并确保其安
全可靠运作。
3.工程技术部负责、塔吊、物料提升机的日常保养及指挥部外租机
械的管理。
4.主要分承包商负责自身配置的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5.安全科对指挥部施工机械管理进行安全监督。
六、程序
6.1.施工机械进、退场
6.2.施工机械安装、拆卸
6.3.施工机械使用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斜拉斜吊不吊;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活动物不吊;
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埋地下或冻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有连接的物件不分开不吊;
非起重人员指挥或无证人员操作不吊。
6.4.施工机械检查、维护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