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办法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_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规定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篇1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依法管理档案。
不断完善医院档案的各种管理制度。
2、档案是指在医疗、科研、教学、基建、设备、财务、党政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医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和各种文字、图表、照片、磁介质(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及其他实物的真实记录。
3、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医疗、教学、科研、基建、设备、财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开发利用。
任何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医院档案。
4、指导全院各科室的档案业务工作,并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与档案工作同时进行)。
文艺工作档案包括党、政、工、团形成的档案,由文书部门统一立卷归档。
各科室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上年的档案在本年度3月底前完成立卷,并向档案室移交。
(1)会计档案在本科室保存二年;然后列清册,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2)基建档案在工程(或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立卷后向市城建档案移交的同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一套复制件。
(3)综合档案室永久、长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保管满十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
综合档案室利用现代化工具管理档案,编制各种索引工作。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信息处负责人批准;密级、受控档案报分管院长审批。
外单位凭介绍信或身份证查阅档案。
严格执行档案的安全、保密制度。
做好"七防"(即防火、防盗、防高温、防光、防尘、防潮、防虫鼠)。
建立档案鉴定小组,根据档案的保管期限,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列清册,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定点销毁。
综合档案室管理制度篇2一、档案人员管理职责1. 要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
归档的材料,应做到格式统一、字迹工整、条理清晰。
2. 要爱惜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不污染、不磨损,保证档案排列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

综合档案室管理细则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综合档案室的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综合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集中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四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为单位的决策、管理、科研、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人员第六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档案室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综合档案室设档案管理员若干名,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九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十一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收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二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整理制度,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工作,确保档案的规范性。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五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十八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九条综合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的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综合办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办公室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办公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类管理、保密管理、利用服务和科学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综合办公室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归档第七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报告、报表、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八条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同步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档案归档前应进行整理,包括分类、编目、编页、装订等,确保档案的整洁、规范。
第十条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类别、形成时间、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载体和保管要求,分别采用纸质保管、电子保管和实物保管等方式。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整洁、完整和安全。
第十四条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利用申请,及时提供档案服务,确保档案的便捷利用。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六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确保档案销毁的合法、合规和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销毁范围和销毁方式。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应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并做好销毁记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综合管理的法规或规章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和管理档案,促进档案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捷化管理。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档案的分类与编制:对企事业单位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编制,建立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检索和利用。
2. 档案的保管与存放:规定档案的保管条件、环境和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特殊档案,还需进行密级管理和特殊保管。
3. 档案的利用与查阅: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的查阅权限和程序。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的档案,要严格控制查阅范围。
4. 档案的借阅与传递:规定档案的借阅和传递程序,避免档案的滥用和遗失。
对于重要档案的传递,要确保安全可靠。
5. 档案的销毁与整理:制定档案销毁和整理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失去管理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或整理。
6. 档案的电子化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已经成为趋势。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还应涉及电子档案的存储、保护和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总之,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通过科学的档案管理,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发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一、引言档案是组织和个人进行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历史记载。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制定档案综合管理办法对于各个单位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确立档案综合管理的原则、流程、要求和措施,以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档案综合管理原则1.合法性原则:档案管理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当按照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随意删减、篡改或遗漏重要信息。
3.可靠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可信度和可靠性,防止虚假和不实信息的存在。
4.保密性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政策,确保档案中的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5.便捷性原则: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的检索、利用和传递的便捷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档案综合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按照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定期收集和整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登记: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库存。
3.档案保管: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损毁和丢失。
4.档案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用途和时限,对档案进行分类和归档,便于检索和利用。
5.档案整理: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保持档案的有序和规范。
6.档案借阅: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流程和方式,避免滥用和误用档案。
7.档案销毁:对于已经到期或无效的档案,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归档。
8.档案审查: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质量和真实性。
四、档案综合管理要求1.制定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2.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查询。
4.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不被盗窃、损坏或灾害破坏。
5.加强档案利用和传递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和安全传递。
6.加强档案监督和检查,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

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档案综合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某一组织内所有档案进行整体管理的规范和措施。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组织的运行和决策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高效性,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档案综合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可读性和使用性,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促进组织的管理和决策科学化。
二、管理范围档案综合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内所有类型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载体的档案。
涉及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组织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综合管理委员会,负责档案的组织领导和决策。
委员会由组织内各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组成,制定档案管理方针和政策。
2.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培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组织抽查和检查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档案损坏和遗失。
四、管理流程1.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档案的创建和收集工作。
创建和收集的档案应当包括相关的文件、文件夹、电子文件等。
2.档案的整理和编目:各部门应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和编目工作。
整理和编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组织结构和内容的清晰和规范。
3.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各部门应当做好档案的保管和利用工作。
保管应当采取安全的措施,防止档案的遗失和损坏。
利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完整性。
4.档案的处置:各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
处置应当采取安全的方式,防止档案信息外泄和被恶意使用。
五、管理制度1.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责任。
制度应当包括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综合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综合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综合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性、连续性和系统性。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
3. 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档案的秘密,防止泄露。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防止损毁和丢失。
5.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档案分类:1. 按档案内容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等。
2. 按档案形成单位分为公司综合部档案、各部门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1. 采用统一编号制度,编号格式为:年份+部门代码+档案类别代码+顺序号。
2. 档案编号由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编制。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收集各部门提交的档案材料。
2. 收集的档案材料应齐全、完整,符合档案收集标准。
3. 收集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
2. 整理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顺序、结构合理,便于查阅。
3. 对电子档案,应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档案保管:1. 综合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 对重要档案,应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查阅:1. 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
2. 查阅档案需经综合部负责人批准。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条档案利用:1. 综合部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借阅、复制等工作。
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旨在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安全。
第三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职责、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方法、档案保管和利用、档案安全和保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档案综合管理制度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合理利用、保密安全、完整准确”。
第六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管理档案。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合理利用,根据需要对档案进行分类、归档、检索和利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八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保密安全,对涉密档案要进行严格保密,确保档案信息不泄露。
第九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必须完整准确,及时更新和维护档案信息,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与业务结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合理规划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档案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等。
第十三条各部门要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第十四条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本部门的档案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流程和方法第十五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收集、整理、分类、归档、利用、保管、销毁”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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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广久企业集团综合管理类
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集团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由于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资料不全、保管责任人不明确等潜在隐患,防止文件档案的缺失,使集团经营管理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资料归口管理范围
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的文件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过去、现在和将来公司、各部门、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购销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并且应纳入档案管理的文件资料。
1、经营、行政管理类:
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安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合格证、质量认证合格证、印章、章程、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
②公司获得的各种奖状、奖杯、奖牌、锦旗、荣誉证书、光荣册
③经营管理中需要保管的相关权利凭证、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下发的裁决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人力资源招聘/辞退/工伤/职业病等资料
④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送收退货单/往来传真/样品/变更修改解除合同补充协议等交易资料
⑤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结算书/开竣工报告/设计变更/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工程资料
⑥财务对银行/税务往来业务中发生的财务管理文件
⑦经营管理当中所形成的其他需要纳入经营、行政管理的其他文件档案资料等。
2、党群管理类:
党群档案归档主要内容包括党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五方面的内容材料
1 党务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党务工作的文件材料。
⑵本企业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汇报。
⑶本企业党支部决定、决议、办法、通知、通报等。
⑷本企业党支部(扩大)会、常委会、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纪
要。
⑸本企业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党支部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材料。
⑺本企业党支部调查研究材料、专题总结报告等。
⑻本企业党组织评先创优文件材料。
⑼机要、保密、信访工作文件材料。
⑽本企业党务工作大事记。
⑾本企业党支部其他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
②组织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组织工作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关于组织工作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请示汇报及上级的批复。
⑶对本企业党员、党员干部的考察、任免、政审的决议、决定、通知。
⑷本企业党员入党、转正、延期、退党、取消预备期资格的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员名册。
⑸本企业党群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决议、决定、通知。
⑹本企业党员教育、学习与整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⑺党费收据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
③宣传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宣传工作的的指示、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宣传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⑶本企业在理论学习、政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⑷反映本企业活动的报刊、广播稿及本单位编辑的出版物定稿和样本。
④统战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
⑵本企业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⑤工会工作
⑴上级机关关于工会工作的规定、通知等。
⑵本企业工会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
⑶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及有关会议文件。
⑷本企业工会制发的规章制度、决定、通知等。
⑸本企业民主管理、劳动竞赛、表彰先进、劳保福利、女工工
作、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⑹本企业工会会费与财务管理材料。
3、生产管理类:
①生产调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②质量管理计划、措施、总结
③产品质量检测、化验、试验材料
④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材料
⑤安全生产、消防方面的材料
⑥计量设备、仪器、器具资料及定期检查记录
⑦生产技术规范、企业技术标准、企业工作标准、企业管理标准
二、档案资料归档及交接
1、办公室、财务、材设、管理、经营等部门应当设专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文件资料的性质向公司档案室递交相应文件档案资料,需要由
档案室的经办人进行登记备案,并填写<<归档文件材料交接清单
>>(附表1),填注部门及经办人,清单一式两份必须统一,随材料一并移交。
2、对于由责任部门保管的文件,无法查找/遗漏/丢失/缺失/破损/毁灭等原因导致文件档案资料丧失使用功能的,追究直接管理人员的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制裁。
3、档案资料管理责任人调离、辞职等原因离开该岗位,应当与接任人员办理交接清点手续,在交接清楚后方可调离、辞职等。
三、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
1、对于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印章、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房屋产权凭证、土地使用权凭证等代表公司行为所产生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永久保存;
2、对于公司在经营中产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公司人员任命通知制度原文、与股票发行承销等有关的资料原件、档案等应当永久保存;
3、各部门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采购合同原件、招聘/雇佣合同等文件应当长期保存;
4、其他按法律规定应当保存的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具体的保存期限。